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张向
东、李晓慧、马骏、王天泽、肖伟、刘瑞霞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以及本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