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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关于签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6-020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仅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针

对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论证,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另行签订具体实施合同予以确定,因此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公司主营业务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基于主营

业务实际需求签署本协议,双方合作不会改变公司业务范围、商业模式以及行业属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双方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运营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主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在具体实施合同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

4月27日与阿里云飞天(杭州)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或“乙1方”)签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一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对彼此在各自领域核心优势的充分认可,共同推进固废行业数字化与智能化领域业务的发展。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认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阿里云飞天(杭州)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7BBXUB0F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9日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173号2幢121室法定代表人李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业务范围维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与原则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等的原则,紧紧把握国家对信息安全和国

产化高度重视的良好机遇,基于前期标杆项目的成功实践及技术架构的延续性,在固废行业数字化与智能化领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就智慧电厂等创新合作方向相关的项目进行合作。

(二)合作内容

双方在固废电厂智能化领域深化合作。乙方已协助甲方通州项目、武汉项目投运智能化焚烧优化系统,在此基础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扩大合作,为甲方旗下其他电厂提供电厂智能化服务。同时,联合开发垃圾吊、飞灰、渗沥液智能化处理,以及多元固废智能检测等前沿技术。

(三)合作模式

双方采取项目合作模式开展合作,为适配不同项目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甲方团队成熟度,双方根据协议约定选择相应交付模式,并在项目订单中予以明确。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生效日起履行期5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五)其他

1.双方应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合作的原则开展具体项目的合作,具体项目实施前应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合同,规定合同内容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事宜,并按具体项目合同的约定执行。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应各自承担在合作过程中或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公

3司垃圾焚烧发电主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在具体实施合同生效及执行前,本框架

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论证,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另行签订具体实施合同予以确定,因此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主营业务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实际需求签署本协议,双方合作不会改变公司业务范围、商业模式以及行业属性。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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