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6-041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1800001800002026年8月25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首次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2)。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8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559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批)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36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8675989),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 18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A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6年 8月 25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A股 1026225236 -180000 1026045236
—有限售条件股份37130000-1800003695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9890952360989095236
H股 404359792 0 404359792
股份合计1430585028-1800001430405028
注:上表中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及 A股股数为截至公司 2026年 8月 19 日数据,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 18万股 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 18万股 A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合法继承人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合法继承人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合法继承人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已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