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6-051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10月 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1
其中:A股股东人数 32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8620635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589269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496937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9.5399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0747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0.46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成苏宁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周北海、欧阳戒骄、郑志明均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58761527 99.9704 147100 0.0263 18300 0.0033
H股 1496937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08455235 99.9767 147100 0.0208 18300 0.0025
2、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58713727 99.9619 149800 0.0268 63400 0.0113
H股 1496937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708407435 99.9699 149800 0.0211 63400 0.009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58499627 99.9235 380400 0.0680 46900 0.0084
H股 130875952 87.4292 18817756 12.5708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89375579 97.2842 19198156 2.7092 46900 0.0066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分段情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况
(%) (%)
持股 5%以上
53900624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持股 1%-5%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
19755286 99.1697 147100 0.7384 18300 0.0919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 2074408 92.6154 147100 6.5675 18300 0.8171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176808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东
注:本表根据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反馈结果披露,仅包括 A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票数) (%)号
1 关于 2026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 19105286 99.1417 147100 0.7633 18300 0.0950议案2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7-2029 19057486 98.8936 149800 0.7773 63400 0.3291( 年)》
的议案
注:本表根据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反馈结果披露,仅包括 A股股东。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政、丁泽政(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