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24-006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韦皓先生主持了会议,董事胡酃酃先生、罗敬伦先生、胡丹先生、张哲先生、周尚德先生、汤小凡先生、邱自龙先生和王琴女士亲自参加了会议。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知所列的各项议题经逐项审议均获得全票通过,有关主要事项决议公告如下:
一、通过公司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对该等报告予以审议批准。该等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年报、相关业绩公告和摘要的议案。该等年报、公告和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通过《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通过《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五、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七、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在审议评估每位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时,相关独立董事在表决时均予以了回避。
八、通过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通过《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十、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签发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项的内容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址 http://www.hkexnews.hk/(“披露易网站”)上查阅,其中第二项的境外 H股年报全文将于 4 月上旬在披露易网站披露,第五、十、十一项详见与本公告同
时发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述第一、五、六、九、十、十一项的相关事项
将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