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33(A股) )/00525(H股) 公司简称:广深铁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shen Railway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年8月25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或本公司网站:http://www.gsrc.com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审议本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且未经审计。
1.5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报告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广深铁路 601333
H股 联交所 广深铁路股份 0052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唐向东尹德恩
电话(86)755-25588150(86)755-25588150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
电子信箱 ir@gstlgs.com ir@gstlgs.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3723933658636942374336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961128932282928052102.3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788868480139689811315.87
利润总额164333922413885519111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00831051108915456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1187679451105819482612.24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81873841822525971(22.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64.03增加0.1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800.15657.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800.15657.35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4359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持股持有有质押、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例(%)数量限售条标记或
2/3件的股冻结的
份数量股份数量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122629451300-无-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境外法人 20.04 1419365939 - 无 -
林乃刚境内自然人1.75124000000-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蓝
其他1.1380000001-无-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伟境内自然人1.1178789500-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
其他0.6747718101-无-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
其他0.6344343947-无-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境外法人0.5740470452-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
其他0.5539278000-无-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证券资管-华润信托·兴证鹏
熙1号家族信托-兴证资管鹏熙1其他0.4330163000-无-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在上述股东中, (1)“HKSCC NOMINEES LIMITED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同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关联关
-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系或一致行动的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说明投资基金”同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无。
数量的说明
注:HKSCC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的公司 H股乃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A股乃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