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601336
2023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
3本公司2023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20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等中国会计准则
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85元(含税),总计约26.52亿元,约占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5本公司董事长杨玉成先生,总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行)张泓先生,总精算师龚兴峰先
生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先生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包括了某些前瞻性描述分析,此类描述分析与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
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并未就本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实质承诺或保证,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7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8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9本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
10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及流动性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风险管理”章节。0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部控股子公司和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的
本公司、公司、新华保险合称
资产管理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健康科技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养老服务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养老运营新华家园养老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健康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肥后援中心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浩然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粤融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养老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金茂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益基金会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中投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宝投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元人民币元
pt 百分点
中国、我国、全国、境内、国内、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中国会计准则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旧金融工具准则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新保险合同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0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
旧保险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03
目录
01关于公司02致股东函0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一节公司信息4第三节致股东函12第四节管理层讨论14与分析
第二节公司概要6
04内含价值05公司治理06其他信息
第五节内含价值38第六节董事、监事、46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96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及信息披露索引
第七节公司治理56
第八节风险管理76
第九节环境和社会责任81
第十节董事会报告与84
07财务报告重要事项
第十一节股份变动及91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101股东情况0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一节公司信息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
法定英文名称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简称“NCI”)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6号(中关村延庆园)
2019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号变更为现注
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册地址邮政编码102100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邮政编码100022香港营业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公司网址 http://www.new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 ir@newchinalife.com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95567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龚兴峰证券事务代表徐秀
电话86-10-85213233
传真86-10-85213219
电子信箱 ir@newchinalife.com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联席公司秘书伍秀薇
电话852-35898647
传真852-35898359
电子信箱 Jojo.Ng@tmf-group.com联系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05信息披露及报告备置地点
01
《中国证券报》
http://epaper.cs.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A股)
《上海证券报》
https://www.cnstock.com
http://www.sse.com.cn( A股)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H股)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华保险 601336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 01336其他相关资料
A股股份登记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签字会计师马千鲁、杨丽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地址中国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A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
H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行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27层第二节公司概要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财富》和《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公司锚定“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发展愿景,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和财富规划的产品及服务,着力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强、做稳资产管理业务,助力寿险主业发展。
新华保险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为3198.6万名个人客户及
8.3万家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资产管理公司
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步上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07愿景
01
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财富管理寿险主业康养产业
投资运作|资本管理综合保障计划与财富规划养老|健康投资支持寿险发展康养产业与寿险协同发展科技赋能
单位:百万元
14032571050670.85元/股(1)
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每股股息
715478712
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5103024(2)278.43%
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百万元
主要经营指标2023年/2023年末2022年/2022年末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
个险营销员人力(千人)155197
投资资产(3)13360921157622
总投资收益率(%)(3)1.84.3
净投资收益率(%)(3)3.44.6
一年新业务价值(2)30242423内含价值250510255582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01140.5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8.43238.20
注:
1.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于2023年审慎下调用于内含价值评估的非投连账户长期投资回报率假设至4.5%、风险贴现率至9.0%,公司2023年新业务
价值为30.24亿元。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9.99亿元,可比口径下增长65.1%。
3.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保险合同负
债的组成部分,不再作为投资资产处理,其产生的利息同样不计入投资收益。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和2022年投资收益相关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2022年总投资收益率和净投资收益率与
2023年数据不可比。0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023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主动适应外部新变化新挑战,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全面启动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创新。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保险行业的新要求,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整合资源扎实书写“五篇大文章”,在不断服务国家战略的过程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回归保险本源,持续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保险+康养+财富管理”生态圈,有效把握市场变化,提升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三是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优化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紧扣人才、文化、科技等核心要素,突出专业化、集约化、特色化经营,积极探索新模式、新领域,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四是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守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完善全流程、全覆盖、穿透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筑牢安全屏障。
寿险主业
2023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亿元,同比增长1.7%,整体经营实现稳中有进。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
同比增长31.8%,业务结构优化,有效拉动新业务价值平台提升,一年新业务价值强势增长65.1%(1),首年保费口径下新业务价值率从2022年5.5%上升至2023年8.9%。
财富管理
2023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为指针,严格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服
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为着眼点,资产管理业务取得高质量发展。公司在持续扩大投资资产规模的同时,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丰富投资策略,同时严控投资风险,优化投资体系,以获取长期稳定回报为目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规模13360.92亿元。
康养产业
经过多年深耕布局,公司已经形成“康养综合社区+照护医养社区+休闲旅居社区+健康管理中心”的全功能康养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康养、医养、旅居、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2023年,新华家园延庆颐享社区正式开业运营,标志着新华家园三大养老产品线全面落地。延庆颐享社区既可以为客户
提供长住及配套服务,也可以提供短住体验、旅居度假服务;海南乐享社区作为公司的旅居项目,年度接待人次同比增长6倍;莲花池尊享公寓入住率达77%。康复医院在获得医保定点资质后业务走上快车道,全年门诊人次及新增住院人次分别同比增长2.2倍、3.5倍。
注:
1.公司于2023年审慎下调用于内含价值评估的非投连账户长期投资回报率假设至4.5%、风险贴现率至9.0%,公司2023年新业务
价值为30.24亿元。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9.99亿元,可比口径下增长65.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09科技赋能
01
公司积极践行“数字金融”理念,进一步加快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力度,在营销支持、队伍发展、客户服务、风险防控、数据治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推动数字场景更新迭代。
线上客户服务平台“掌上新华”APP和“新华保险”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微”)全方位升级服务能力,客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100余项自助服务。提升服务效率方面,“掌上新华”新推出涵盖查询回访一体化方案、智能化咨询服务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全管理、高效理赔、续期管理等服务。“新华保险”官微底层架构迭代升级,服务界面全面优化,从前端流程分类整合为线上场景与功能丰富夯实基础;提升品质生活方面,“掌上新华”推出实时直播交互、精准个性化推荐等内容,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科学养生指导以及线上活动读物;提升赋能水平方面,通过“新华保险”官微持续强化线上数据赋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产品咨询服务。2023年度,“掌上新华”用户440万,“新华保险”官微用户700万,访问量合计5300万人次。
线上代理人支持平台“新时代”坚守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023年落地视频建议书、远程双录等多项新技术应用场景,扩展支持多主多附产品新形态及组合投保、购物车销售新模式,以更为完善的一站式平台为代理人提供数字化展业与服务助力。2023年,“新时代”年度访问量高达1.76亿人次。
理赔服务公司坚守金融“人民性“宗旨,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兑现保险责任。2023年,公司累计处理理赔案件440万件,合计赔付金额159亿元;日均赔付1.21万件,赔付金额4378万元;个人理赔自申请至结案平均时效0.67天。公司持续优化“保险+服务”模式,提供客户医疗费用负担“最后1公里”的解决方案,构建就医前、中、后不同健康管理需求的理赔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重疾慰问先赔、医疗垫付、特药购药直付服务。同时,公司优化理赔流程,96.99%的个人理赔申请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理赔金实时支付结案当日到账率超80%,使公司“快理赔、优服务”的品牌内涵具象化并触达客户。
产品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做优做专产品研发,实施多元化产品策略,提高产品竞争力。2023年,公司把握市场变化,推进产品切换调整,推动产品优化升级;加快客户分层和差异化产品体系建设,丰富中高端客户产品线,进一步完善特定疾病、医疗、定期寿险等细分领域产品;积极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在重大疾病、长期护理、个人养老金、中小微企业保险、老幼特殊群体等重点领域加强产品供给,持续加大产品创新,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销产品共169款,其中,健康险产品107款、年金险产品8款、寿险产品20款,意外险产品34款。
客户服务
公司持续建设完善以“智多新”“随信通”“智慧柜员机”为代表的智慧客服集群,为客户提供全渠道、多样性、立体化智能服务系统。智慧客服集群与10余个线上线下客户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可以通过语音、视频、文字、链接等多媒体方式,解决客户产品咨询、查询下载、业务办理、客户回访等广泛需求。2023年,智慧客服集群累计服务客户2252万人次。
同时,公司扎根全系统1500余家基层柜面服务窗口,围绕老年人、残疾人、新市民特殊群体急难愁盼的问题,创新推出“保民生新服务暖民心促发展”专属关爱服务,设立630余家“银发服务驿站”,主动访、临柜办、上门帮、暖心助等多项新服务,2023年,累计惠及客户超过10万人次。
2023年底,公司聚焦高净值人群需求,全新推出“新华尊”高客私享会员服务体系,引入市场知名的服务供应商,整合新
华内部的康养资源,为高端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法税家办、商旅出行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核心竞争力分析品牌价值彰显
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保险为民”实践,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保障,履行社会责任,致力发挥经济“减振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截至2023年末,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投资规模9200亿元,同比增速7.5%;服务国家战略,投资余额超2400亿元,同比增速
19.7%。2023年,公司连续三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连续十年入选《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500强,连续九年入选全球最具价值保险品牌前50强。
主业基础坚实
公司始终坚守寿险本源,坚持长期主义,深耕寿险市场需求,不断优化销售渠道,打造专业化、高质量销售队伍,通过遍布全国的机构和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产品及服务,客户基础坚实广泛。2023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亿元,总资产达到14032.57亿元,整体经营稳中向好。
产业协同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构建产业生态,拥有以资产管理公司为主体的融合型财富管理平台,管理资产规模超过万亿元,投资风格稳健,与负债端联动效应良好;拥有“尊享、乐享、颐享”三大养老产品线,不断探索体验式营销,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完善“产品+服务”模式。
服务优质便捷
公司始终坚持构建“智慧+”“优客+”“人和+”三位一体的运营服务生态,加快推进科技建设,优化服务供给,完善服务流程。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支持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多元化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全面增强。
管理专业高效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经营管理经验、敏锐市场洞察力的管理团队和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核保
核赔、保险精算、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1公司荣誉与奖项
01
评奖机构荣誉奖项
* 《财富》(Fortune) * 财富世界500强第478位
* 《福布斯》(Forbes) * 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497位
*《财富》中国500强第137位
* 财富Plus App
《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第65位
* 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IFSR“) A2”,*穆迪评级
基础信用评估(BCA“) A3”
* 惠誉评级 * 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IFS“) A”(强健)
*2023年亚洲品牌500强排行榜第234位
*世界品牌实验室
*2023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第84位
* Brand Finance * 2023年全球最具价值保险品牌100强第33位
*中国企业联合会*2023年中国企业500强榜单第130位
* 凯度&《中国银行保险报》 * 2023年BrandZ最具影响力中国保险品牌10强
*《每日经济新闻》*金鼎奖·2023年度卓越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经营报》*2023年度金融业上市公司卓越表现奖
*《上海证券报》*金理财·2023年度保险保障品牌奖
*《投资时报》*金禧奖·2023最佳理赔服务寿险公司
*《金融界》*金智奖·2023杰出保险服务奖
*《金融时报社》*2023年度最佳理赔服务寿险公司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新闻社 * 2023年度中国金融业上市公司ESG TOP 10
*《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和
*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应用软件及整体实施项目”获得
SAP思爱普公司共同发起的“鼎革奖”数字化转型先锋年度管理合规企业奖
榜第三节致股东函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3年,新华保险在传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公司两万多名干部员工、十多万
外勤将士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向广大股东和客户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全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亿元,同比增长1.7%;总资产达到1.4万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8.4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01%,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当前,寿险业仍处于深度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更深刻地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不断提升保险保障、服务供给和风险防范能力。与时代共进,我们启动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在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上探索高质量发展的模式和路径。
我们以主业为基础,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锚定国有金融机构的定位,加强服务国家战略顶层设计,确立“1个中心、1个基础、3个机制、5大体系”(1)的整体推动机制,提升服务国家大局和人民群众的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社会繁荣。服务实体经济投资累计超9200亿元,在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绿色发展、普惠金融、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的投资金额均实现双位数增长。助力健康中国、服务民生保障。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业务持续推进,保费收入超15亿元;政策性医疗保险项目覆盖参保人数1965万人,长期护理保险项目为323万参保人提供失能保障。
注:
1.1个中心:以人民为中心;1个基础:夯实服务国家战略的基础;3个机制:前置推动机制,
闭环管理机制,全域联动机制;5大体系:组织推动体系、工作计划体系、追踪督导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支持保障体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3
我们以客户为中心,提升保险供给能力。为了给客户提供强化战略引领,推进改革转型。我们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一流的保险服务,我们在多个领域进行了优化升级。推出第一位,希望用更专业、更优质的保险服务赢得客户信营销新基本法,引导队伍走向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任,为此,我们持续“修炼内功”,向学习型组织和服务赋坚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产品方向,把需求调研、开发设能型组织深度转型。着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建立覆盖所有计及运作和评价反馈都纳入全流程产品机制。完善服务体内勤员工和营销队伍的学习培训体系,提升客户服务和保系,财商税法、康养资源产品化、工具化加速推进,以高险供给的专业能力。着力打造“总部服务机构、中后台服务客品牌“新华尊”为核心的客户服务体系逐渐落地。精进后前台、内勤服务代理人、代理人服务客户”的服务赋能型组援体系,数字化科技赋能、便捷化运营支持、智能化客户织,实现营销、产品、客服、运营、康养、科技、资产、02服务等持续提升用户体验。风控合规等全方位升级,构建高效协同、有效赋能的客户服务支撑体系。
我们以改革为驱动,在传承中创新发展。遵循寿险业发展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升级经营管理体系。我们进一步明提升发展能力,巩固发展根基。以结构优化为核心聚焦价确公司多元化金融服务集团和寿险核心的定位,在主责主值增长,业务结构更长期,产品结构更多元,队伍结构更业的发展路径上,开启财富管理体系建设,研究探索创新顶尖,客户结构更平衡,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加强资互联网渠道模式,理清下一步康养产业发展道路并加快推产负债管理,将资产端的需求和约束嵌入负债端产品开发进,致力于实现一站式金融产品供给。我们扭转过去以渠和管理中,提升策略制定的协同性、联动性,确保公司长道和模块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坚期稳健发展。全面强化基层,从定位、人才、资源、激励持突出价值、优化结构的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化体制机制等方面做优做强分支机构,培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网改革,更加强调制度经营,探索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点。
制,不断配齐配强各级机构干部人才;逐步优化资源管控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投入产出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塑造品牌文化,厚植精神底蕴。我们将把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内涵与新华保险二十七年积淀的文化相融合,焕新文我们以稳健为原则,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统筹开展“1+N” 化价值观。倡导竞争和开放的基调,实现文化的制度化、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偏好体系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持续规范化,用新华保险人的行动彰显文化价值。我们将全力深化。加强风险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全覆盖、穿透式风险打造新华服务品牌,在寿险保障、大健康、大养老和财富防控体系,加强对总、分、子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管理等领域,丰富服务生态,提升服务品质,满足不同客制度性推动落实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发户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需求,让新华品牌值得认可与信赖。
展,做人民群众风险保障和资产保值增值的坚强守护者。
“雄关漫道求索路,千寻塔上见日升”。2024年是新中国成新时代伟大征程,新华人砥砺奋进。2024年的新华保险将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华保险将以战略和文化引领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值取向,充分利用专业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险资金长期稳定我们将用一代代新华人汇聚起的磅礴力量,努力打造一家的优势,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世界一流保险公司,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守护人民幸福,回馈股东客户,成就员工梦想,为实现金发挥好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融强国目标贡献新华力量!践行报国为民,助力共同富裕。新华保险始终在时代中发展,在国家大局中发展。全力服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造“保险+医疗健康”“保险+居家养老”“保险+高品质杨玉成康养社区”等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更广泛的养老董事长综合服务方案。持续升级保险产品体系,系统性提供与科2024年3月27日技、绿色、普惠、养老等领域需求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
全面优化投资布局,在健康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科技创新、绿色普惠小微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1)2021年营业收入71547214319-66.6%2223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29822-11.3%149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87469803-10.8%14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48893852.4%73853
2023年1季度2023年2季度2023年3季度2023年4季度
营业收入29005199381291296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73061(436)(8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69163073(428)(8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33272751410311937
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1)2021年末
总资产1403257125504411.8%1127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1050671028842.1%108497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5
注:
1.上表中2022年和2021年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准则执行要求,2023年财务报告比较
期间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追溯、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追溯。重述后的2022年营业收入为108048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0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1481百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16百万元,2022年末总资产为1214936百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97975百万元。因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述,上述重述后的2022年数据与2023年数据亦不可比。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1)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
03
每股收益(元)2.793.15-11.4%4.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2.793.15-11.4%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2.803.14-10.8%4.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7.94% 9.29% -1.35pt 14.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7% 9.28% -1.31pt 14.16%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29.3428.652.4%23.67
注:
1.上表中2022年和2021年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后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稀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6.89元/股、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6.88元/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为22.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41%、加权平均的每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7元/股。因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述,上述重述后的2022年数据与
2023年数据亦不可比。
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1)2021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3.6832.982.1%34.77
注:
1.上表中2022年末和2021年末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后的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1.40元/股。因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述,上述重述后的2022年数据与2023年数据亦不可比。1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5)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0396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5111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57)(74)
减:所得税影响额(15)(12)(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34)1970
注:
1.“-”为金额少于50万元,下同。
2.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而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三)其他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指标2023年2022年(1)增减变动2021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80210590-7.4%不适用
保险合同负债1146497101319113.2%不适用
保险服务收入4804556878-15.5%不适用
保险服务费用(33252)(33789)-1.6%不适用
分出保费的分摊(2448)(1168)109.6%不适用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6811874-10.3%不适用
承保财务损失(26800)(43129)-37.9%不适用
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26122018.6%不适用
退保率(2) 1.9% 1.8% 0.1pt 2.0%
注:
1.上表中2022年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重述,新保险合同准则过渡日为2022年1月1日,公司未重述2021年数据。
2.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7
(四)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2023年/20232022年/2022
指标年末年末(1)变动幅度(1)变动原因
总资产1403257125504411.8%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
的影响及业务规模增长,数据口径不同,不可比总负债1298165115213912.7%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
的影响及保险合同负债的增长,数据口径不同,不可比股东权益合计1050921029052.1%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
的影响及综合收益变动,数据口径不03同,不可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29822-11.3%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数据口径不同,不可比注:
1.上表2022年和2022年末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2023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及于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六)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资产负债表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1)增减变动(1)主要变动原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658847-40.5%投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应收利息不适用14481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其他应收款135295461147.7%应收投资证券清算款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380239不适用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债权投资313148不适用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其他债权投资347262不适用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70不适用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不适用79465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375654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378391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不适用47456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递延所得税资产107097890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其他资产8361722-51.5%应收股利减少交易性金融负债3592不适用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及应付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不适用25877不适用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减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698743617145.3%投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应付债券2026210000102.6%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其他负债14392424-40.6%投资合同负债及应付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51093)(37134)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及保险合
同负债计量折现率变化,不可比1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利润表项目2023年2022年(1)增减变动(1)主要变动原因
投资收益(3775)19037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24)(1442)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汇兑收益113452-75.0%外币资产汇率变动
分出保费的分摊(2448)(1168)109.6%受摊回赔款以及摊回赔款中投资成分在保险期间内分布的影响
承保财务损失(26800)(43129)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利息支出(2086)(1173)77.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的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307)(4958)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减值损失
利润总额551522079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不可比所得税费用3201(575)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数据口径不同,不可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871221500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数据口净利润径不同,不可比,在模拟调整使得
2022年数据基本可比的情况下,公
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同比下降43%(2)
综合收益总额(5859)8610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数据口径不同,不可比注:
1.上表中2022年12月31日和2022年数据为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数据,2022年与金融工具相关的
报表项目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为使2023年和2022年的利润相关数据可比,公司基于新、旧金融工具准则的差异以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切换的主要项目,经与审计师讨论以尽可能合理且客观的方法对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进行模拟调整,调整后的2022年利润与2023年数据基本可比。
二、业务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不断集聚增多,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为
保险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外部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资产端持续承压。随着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人身险行业发展不断规范,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发展大局的导向更加清晰、步伐更加坚定,整体实现较好增长。
(二)公司保险业务
2023年,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有利机遇,注重价值引领,聚焦期交业务发展,加强绩优队伍建设,推
动产品多元化转型,强化业务品质管理,深化财富和康养生态构建与寿险主业融合,推动核心业务快速增长。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9业务规模
2023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409亿元,同比
增长5.4%;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235.38亿元,同比增长31.8%;续期保费1212.70亿元,同比增长1.3%。
一年新业务价值
公司于2023年审慎下调用于内含价值评估的非投连账户长期投资回报率假设至4.5%、风险贴现率至
9.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0.24亿元。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
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9.99亿元,可比口径下增长65.1%。
业务结构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期交业务发展。2023年,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
57.6%,较上年同期提升11.6个百分点;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73.1%,保持续期压舱石作用。传统
险和分红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合计95.9%,同比提升6.3个百分点。03业务品质
2023年,公司着重业务过程管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品质较好改善。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
89.8%,同比提升7.2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78.4%,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2023年退保率为1.9%,
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单位: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长期险首年保费40900388055.4%
期交235381786131.8%
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2888256312.7%
趸交1736220944-17.1%
续期保费1212701197371.3%
短期险保费37334557-18.1%
注:
1.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下同。2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按渠道分析
单位: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个险渠道
长期险首年保费11707106729.7%
期交11058100749.8%
趸交6495988.5%
续期保费102469103836-1.3%
短期险保费14001854-24.5%
个险渠道保费收入合计115576116362-0.7%银保渠道
长期险首年保费29073280463.7%
期交12437774860.5%
趸交1663620298-18.0%
续期保费187361586718.1%
短期险保费1518-16.7%
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合计47824439318.9%团体保险
长期险首年保费1208737.9%
续期保费653491.2%
短期险保费23182685-13.7%
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合计25032806-10.8%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个险渠道
2023年,个险渠道坚定“聚焦价值达成,保持期交增长”的发展思路,坚持“多元化、长年期、高价值”转型策略,以绩优为核心加快推动队伍转型,回归制度经营引领队伍变革,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销售队伍,同时深耕客户经营,全面加强渠道基础管理,筑牢合规底线,促进渠道高质量发展,实现核心业务稳健增长。
2023年,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155.7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其中,长期险首
年期交保费110.58亿元,同比增长9.8%。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15.5万人,月均合格人力(1)2.7万人;月均合格率(2)15.8%;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6293.7元,同比增长
94.4%。諮詢
注:
1.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月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
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2]}/报告期月数。
3.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1
*银保渠道
2023年,银保渠道抢抓市场机遇、提升专业能力、坚定推动转型,积极构建银保合
作新生态;优化产品供给,聚焦期交发展,提升价值贡献,新单期交占比大幅提升;
优化渠道布局,稳定合作覆盖,加强重点突破,主力渠道实现高速增长;优化队伍建设,重视绩优队伍,强化赋能支持,队伍产能大幅提升。
2023年,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478.24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长期险首年期
交保费达到历史新高,为124.37亿元,同比增长60.5%;续期保费187.36亿元,同比增长18.1%。
(2)团体保险业务03
团体渠道积极优化业务结构,改善渠道效益,持续加强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金融等服务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客户承保力度,为超过6.5万户服务国家战略相关企业客户提供风险保障额度超过3万亿元。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政策性业务推动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服务群体。公司参与17个省市、39个惠民保项目,覆盖人群超2000万,为参保人群提供更丰富的医疗保障。
2023年,团体渠道实现保费收入25.03亿元,同比下降10.8%;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1)实现
保费收入7.34亿元,覆盖客户1965.45万人,同比增长9.5%。
注:
1.政策性健康险业务保费不含基金委托型业务。2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按险种分析
单位: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传统型保险808364984262.2%
长期险首年保费3923014452171.5%
续期保费415053526817.7%
短期险保费101122-17.2%
分红型保险(1)2969654008-45.0%
长期险首年保费920335-100.0%
续期保费2968733673-11.8%
短期险保费–––
健康保险5439657861-6.0%
长期险首年保费16614018-58.7%
续期保费5002150749-1.4%
短期险保费27143094-12.3%
意外保险9181341-31.5%
长期险首年保费–––
续期保费–––
短期险保费9181341-31.5%
万能型保险(1)574721.3%
长期险首年保费–––
续期保费574721.3%
短期险保费–––
注:
1.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3年,在经济环境、消费需求、渠道发展等诸多因素变化下,公司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
入及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公司积极抢抓行业复苏发展机遇,优化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步伐,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同比大幅增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3
3、按机构分析
单位: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山东分公司15881158630.1%
河南分公司1166313335-12.5%
北京分公司11600105679.8%
浙江分公司9877861814.6%
广东分公司8917773415.3%
陕西分公司851482123.7%03
湖北分公司79738350-4.5%
江苏分公司74468718-14.6%
内蒙古分公司665864143.8%
湖南分公司621661840.5%
其他分公司71158691043.0%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57.1%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1)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排名产品名称原保险保费收入主要销售渠道退保金
1稳利宝两全保险16388银保渠道19
2荣尊世家终身寿险11067银保渠道70
3惠添富年金保险9198个险渠道、银保渠道1028
4鑫荣耀终身寿险7892个险渠道12
5荣华世家终身寿险7239银保渠道251
排名产品名称首年保费收入
1稳利宝两全保险16388
2荣尊世家终身寿险9026
3鑫荣耀终身寿险7823
4惠金享年金保险1014
5荣耀鑫享终身寿险9272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主要排名产品名称新增交费销售渠道退保金
1金利优享终身寿险(万能型)8538个险渠道418
2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3198个险渠道2119
3天利年金保险(万能型)2767个险渠道270
(3)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投连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主要排名产品名称新增交费销售渠道退保金
1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个险渠道8
注:
1.2023年,本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无其他新增交费的投连险产品。
5、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来自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本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约为0.48%,无本公司关联方。鉴于本公司业务性质,本公司无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供应商。
6、业务品质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个人寿险业务继续率
13个月继续率(1) 89.8% 82.6% 7.2pt
25个月继续率(2) 78.4% 77.2% 1.2pt
注:
1.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5
7、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1)增减变动
保险服务收入4804556878-15.5%
传统型保险6157547212.5%
分红型保险(2)69127810-11.5%
万能型保险21111878.8%
健康保险3365341844-19.6%
意外保险11121634-31.9%
保险服务费用3325233789-1.6%
03
传统型保险4573368324.2%
分红型保险(2)47605567-14.5%
万能型保险20227648.1%
健康保险2261923385-3.3%
意外保险10981127-2.6%
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1479323089-35.9%
注:
1.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
2.分红型保险指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
2023年,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35.9%,其中保险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5.5%,主要由于健康险保险服务收入同比减少;保险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6%。
8、保险合同负债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1)增减变动
未到期责任负债1132990100013213.3%
已发生赔款负债13507130593.4%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1146497101319113.2%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1144021101017113.3%
采用一般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53244540765930.6%
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6115766025121.5%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24763020-18.0%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1146497101319113.2%
其中: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169004175317-3.6%
1.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
2023年,保险合同负债较上年末上升13.2%,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较上年末上升13.3%,采用一般
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较上年末上升30.6%。2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三)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3年,国内经济恢复性复苏,各板块年内振幅加大,行业风格轮动加速。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秉承“稳健、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在战略资产配置指引下,灵活调整战术资产配置,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市场机遇。
2023年公司投资组合总投资收益率为1.8%,净投资收益率为3.4%。
固定收益方面,以十年期国债为代表的利率中枢水平整体下行,信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配置型的优质资产依旧稀缺。公司基于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一方面通过中短久期品种配合长久期利率债,有效承接大规模资金配置,缓解资金配置压力,并适度拉长资产端久期;另一方面积极寻找优质项目的配置机会,同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权益投资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审慎控制仓位,根据市场节奏与形势动态调整结构,把握好阶段性、结构性机会。
2023年,公司认真落实服务国家战略要求,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方面积极开展投资工作。
公司坚持构建主动管理型的投后管理模式,持续深化投后管理工作。公司持续加强对被投项目的跟踪,保持与被投项目的高频沟通,增强公司对被投项目的影响力,力争既能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又能最大限度支持被投项目发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7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23年2022年(1)
截至12月31日止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投资资产1336092100%1157622100%按投资对象分类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217881.7%175861.5%
定期存款(2)25598419.2%22754719.7%金融投资
债券及债务67365650.4%48175241.6%03
信托计划407653.1%701466.1%
债权投资计划(3)391742.9%466634.0%
股票(4)1062117.9%821647.1%
基金846326.3%871317.5%
其他金融投资(5)1015817.6%1131109.8%
长期股权投资51740.4%58200.5%
其他投资资产(6)71270.5%257032.2%按会计核算方法分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38023928.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34726226.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700.4%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及其他59804744.7%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79465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37565432.4%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37839132.7%
贷款及其他不适用不适用31829227.5%
长期股权投资51740.4%58200.5%
注:
1.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数据未按
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和计量有差异,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数据与2023年
12月31日数据不可比。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不再
作为投资资产处理。
2.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3.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4.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其他金融投资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永续债和同业存单等。
6.其他投资资产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2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276168定期存款利息收入85047318
金融投资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3263540505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2)213245
净投资收益(3)4162848236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12496)282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935)(1354)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307)(4954)
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639)(18)
总投资收益(4)2225144730
净投资收益率(5)3.4%4.6%
总投资收益率(5)1.8%4.3%
注:
1.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和计量有差异,2022年投资收益相关数据与
2023年数据不可比。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不再作
为投资资产处理,其产生的利息同样不计入投资收益。
2.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3.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和金融投资等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
4.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
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5.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3、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在严格的信用和合规要求下,本公司目前持有的非标资产投资带来了较高收益。这些基础资产多数为贷款类债权,分布在各类融资领域,包括非银机构融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商业地产项目融资以及消费类信贷产品融资。所有涉及的企业均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包括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以及一线和二线城市的核心国有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1569.4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41.65亿元(1),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11.7%,较上年末下降6.7个百分点。本公司所持非标资产均具备有效的增信措施。除满足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我们对大部分非标资产都采取了多重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以及资金监管等,旨在确保非标资产的质量优良且风险可控。
注:
1.进行比较的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旧金融工具准则下数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9
(1)评级情况
扣除无需外部评级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占比达98.6%,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2)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百万元较上年末较上年末
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占比变化(1)金额变化(1)
非标类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 40765 26.0% -5.7pt (29381) 03
-债权投资计划 39174 25.0% 3.9pt (7489)
-资产管理计划 37107 23.6% -4.8pt (25637)
-未上市股权 7648 4.9% -2.7pt (9060)
-其他(2) 32254 20.5% 9.3pt 7402
合计156948100.0%(64165)
注:
1.进行比较的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旧金融工具准则下数据。
2.其他包括私募股权、股权投资计划、理财产品等。
(3)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百万元前十大金融产品主要管理机构已付款金额占比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970838.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4555.4%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9544.5%
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6534.2%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5334.2%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60123.8%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49833.2%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39422.5%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662.1%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2402.1%
合计10984670.0%3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三、专项分析
(一)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
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监管规定的水平。
单位: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变动原因
核心资本14506914399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公允价值变动、
保险业务增长、金规5号(3)影响实际资本257252244069上述变动原因及公司发行10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最低资本92393102463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增长及结构变
化、金规5号(3)影响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157.01%140.5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78.43%238.20%
注:
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基于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3.2023年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简
称“金规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31
(二)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92.5%91.9%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03
2、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1)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4888516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649)(89601)7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28628392340.5%
注:
1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影响现金流量表。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主要原因是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
得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4.8%,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40.5%,主要原因是回购业务本年现金流入同比增加。3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3、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保户和合同持有人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17.88亿元,定期存款为2559.84亿元。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债券及债务、股票和基金类金融资产投资8644.99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相关负债、保单和年
金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税金的支付和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33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资产项目
单位:百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
项目期初余额(2)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利润的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33354638023946693(5931)其他债权投资3176313472622963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115370159–
合计65638873287176483(5927)
03
注: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见财务报表附注11、13和14,其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
2.根据2023年1月1日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数据填列。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四)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涵盖了大部分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需要,合理确定自留额和分保比例。本公司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以保证再保业务安全性的同时获得优质的保障和服务。再保险接受人的选择标准是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财务实力、资信状况、价格水平、技术实力、核保理赔政策的一致性及服务水平等因素。目前本公司分保业务的主要合作伙伴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3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四、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注册持股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资本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50099.4%45493869624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公司就证券交易提供意见及资产管理港币5099.6%港币505港币441港币4(香港)
新华养老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5000100%716553128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受托管
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35注册持股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资本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合肥后援中心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3200100%26012262(117)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
餐饮管理
海南养老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理发服务;洗浴1908100%10601051(25)服务;食品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诊所服务。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03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
用品设备出租;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
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
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
健康科技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除外);1843100%18041753(23)人力资源培训;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目培训;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出
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销售日用品;餐饮服务;
住宿;销售食品
新华健康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112745%1141763(28)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推广;
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工艺品
新华养老服务集中养老服务;企业管理;技术开发;会议服务;964100%684665(17)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
会经济咨询;房地产开发;机动车停车场服务、
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服务)
新华浩然物业管理;资产管理;酒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500100%474465(4)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设备安
装、维修;航空动力设备、石油热采设备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代收居民水电费;销售食品3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注册持股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资本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新华养老运营一般项目: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260100%244(28)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健康服务;健
身休闲活动:休闲观光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企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家政服务;餐饮管理;家宴服务;洗染服务;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药品零售;
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
新华电商商业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品、经济信息咨询、技200100%98914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设
计、软件开发
康复医院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170100%82(106)(34)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广州粤融房地产业10100%860.1
中国金茂房地产开发不适用9.03%407119109837(4858)
注:
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均已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37五、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三节财务报告附注7。
六、未来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为保险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新的发展动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做好“五篇大文章”,不仅是保险行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自身深化转型,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基本需求。保险企业将进一步回归保险本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03服务广大实体经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每一个具体金融实践中。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快业务转型与数字化转型,提供与科技、绿色、普惠、养老等领域需求相适应的产品与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价值引领、持续深化业务转型、产业协同,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重点领域创新改革和风险防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保障支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1.可能面对的风险
2024年,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但国
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仍一定程度存在。近年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结构和客户需求都发生较大变化,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仍需持续关注。
2.应对举措
公司将结合行业监管部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推动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基础、优化风险管理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确保体系有效运行。3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五节内含价值关于内含价值披露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意见报告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董事
我们已经审阅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保险”或“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果”)。该结果包括于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分析以及内含价值变动分析结果。
贵公司对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计算是以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下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所规定的内含价值准则为基础。作为独立的精算师,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我们的业务约定书中确认的审阅流程进行审阅工作。根据我们的审阅工作,判断内含价值的方法和假设是否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求和市场信息一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是否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和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
*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及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的结果;
*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分析;
*审阅自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由贵公司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内含价值的相关计算需要基于大量的预测和假设,其中包括很多公司无法控制的经济,非经济和财务状况的假设。因此,实际经验和结果很有可能与预测结果产生偏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39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工作范围和数据依赖,我们的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贵公司在准备内含价值结果时所用的方法和假设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求一致、并与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
*内含价值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2023年年报中内含价值章节中所述的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
我们同时确认在2023年年报内含价值章节中披露的结果与我们审阅的内容无异议。
本报告是根据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而准备的。本报告仅供新华保险董事会根据本报告第一及二段所述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士。我们明确表示,我们不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也不向其他任何人士承担因本报告所引起的或与本报告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我们的工作不是根据相关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专业准则而执行的审计或其它鉴证工作。所以我们对我们的工作或依赖
04
的信息不提供审计意见、认证或其它形式的鉴证意见。
蒋华华,北美精算师程鹏翼,英国精算师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3月27日4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一、背景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辅助工具以理解本公司的经济价值和业务成果,本公司准备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结果,并在本节披露有关的信息。
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计的一家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经济价值。它不包含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然而,新业务价值代表了以精算方法估计的在一段时期内售出的人寿保险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因此,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
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有效业务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第二,新业务价值提供了衡量由新业务活动为股东所创造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评估公司业务增长潜力的一个指标。然而,有关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认为可以取代其他财务衡量方法。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
由于内含价值的披露准则在国际上和国内仍处于持续发展过程中,本公司内含价值的披露形式和内容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评估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专业技术,内含价值的估值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
2016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以下简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本章节披露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结果由本公司准备,编制依据了“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关于内含价值披露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意见报告”。
二、内含价值的定义内含价值为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之和。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和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
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价值”为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为截至评估日前十二个月的新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其中股东利益是基于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评估有关的相应负债、要求资本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要求的最低资本计量标准而确定的。
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静态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相吻合,同时也是目前国内评估人寿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就所有风险来源做出隐含准备,包括投资回报保证及保单持有人选择权、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信用风险、未来实际经验有别于假设的风险以及资本的经济成本。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41三、主要假设
在确定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本公司在目前的经济和监管环境下持续经营,目前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关于价值评估相应负债和要求资本的计量方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不变。运营假设主要基于本公司经验分析的结果以及参照中国寿险行业的整体经验,同时考虑未来期望的运营经验而设定。因此,这些假设代表了本公司基于评估日可以获得的信息对未来的最优估计。
(一)风险贴现率
本公司采用9.0%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二)投资回报率
假设非投资连结型寿险资金的未来年度每年投资回报率为4.5%,投资连结型寿险资金的未来年度每年投资回报率为6.0%。这些假设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状况、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投资回报水平设定。
04
(三)死亡率采用的死亡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死亡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死亡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百分比。
(四)发病率
采用的发病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发病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考虑发病率长期恶化趋势经验而定。发病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的百分比。4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五)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采用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失效和退保经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以及对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根据产品类别和交费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六)费用采用的单位成本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实际费用经验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对于每单费用,假定未来每年2.0%的通胀率。
(七)佣金与手续费直接和间接佣金率假设以及手续费假设基于本公司目前实际发放水平而设定。
(八)保单持有人红利
保单持有人红利是根据本公司当前的保单持有人红利政策确定的,该政策要求将70%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九)税务
所得税率假设为每年25%,并考虑可以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中国国债、权益投资及权益类投资基金的分红收入。此外,短期健康险及意外险业务的税收及附加比例遵循相关税务规定。
(十)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本公司在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未来各预测年度仍适用偿二代一期相关规则,并假设持有该规则下100%的最低资本要求。
(十一)其他假设
本公司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要求采用的退保价值的计算方法假设保持不变。
本公司目前的再保险安排假设保持不变。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43四、内含价值评估结果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与既往评估日的对应结果:
内含价值
单位:百万元评估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162783165666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116257116863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28529)(26947)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8772789916内含价值250510255582
注:
1.内含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04
2.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一年新业务价值
单位:百万元评估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58924565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2868)(2142)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30242423
注:
1.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9.99亿元。
2.用来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449.41亿元和438.38亿元。
3.一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4.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4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
单位:百万元评估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个险渠道29342339银行保险渠道407346
团体保险渠道(318)(262)合计30242423
注:
1.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9.99亿元。
2.用来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449.41亿元和438.38亿元。
3.一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4.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五、变动分析
下表显示了本公司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的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本公司内含价值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变动分析
1.期初内含价值255582
2.新业务价值的影响3024
3.期望收益19298
4.运营经验偏差2756
5.经济经验偏差(14315)
6.运营假设变动398
7.经济假设变动(13306)
8.注资及股东红利分配(3369)
9.其他55
10.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388
11.期末内含价值250510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45
第2项至第10项的说明如下:
2.新业务价值为保单销售时点的价值。
3.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和有效业务价值在分析期间内的期望回报。
4.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运营经验(包括死亡、发病、失效和退保、费用及税等)与期初假设间的差异。
5.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投资回报与预期投资回报的差异以及市场价值调整等的变化。
6.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运营假设的变化。
7.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经济假设的变化。
8.注资及其他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9.其他项目。
04
10.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六、敏感性测试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本公司的敏感性测试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有效业务价值和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测试结果有效业务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情景中间情景877273024
风险贴现率9.5%825422685
风险贴现率8.5%933253391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提高50个基点1172785611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降低50个基点58054423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857101973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897444074失效和退保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879802806失效和退保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874263254死亡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868172945死亡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886423103发病率及赔付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821002676发病率及赔付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933953372
75%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8312730234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已发税后已缴纳个人从关联方获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报酬总额所得税总额取报酬情况
杨玉成(1)董事长男1971年6月自2023年12月起15.471.39否执行董事
张泓(2)执行董事男1964年9月自2021年6月起114.4248.57否总裁自2023年4月起
杨毅非执行董事男1973年2月自2018年7月起––是
何兴达非执行董事男1979年9月自2021年10月起––是
杨雪非执行董事女1974年6月自2021年10月起––是
胡爱民非执行董事男1973年12月自2016年6月起––是
李琦强非执行董事男1971年11月自2019年8月起––是
马耀添独立董事男1954年10月自2019年12月起22.684.32否
赖观荣独立董事男1962年12月自2022年12月起20.793.96否
徐徐独立董事女1978年9月自2022年12月起24.494.84否
郭永清独立董事男1974年10月自2022年12月起24.494.84否
刘德斌股东代表监事男1967年8月自2021年6月起––是监事长
余建南股东代表监事男1973年3月自2018年2月起––是
刘崇松职工代表监事男1965年10月自2019年8月起147.9773.64否
汪中柱职工代表监事男1967年10月自2016年3月起51.2512.01否
龚兴峰副总裁男1970年10月自2016年11月起93.6332.96否总精算师自2010年9月起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3月起
秦泓波副总裁男1975年8月自2021年11月起97.2833.88否首席风险官自2022年9月起
王练文副总裁男1968年4月自2022年12月起97.5631.05否
李文峰(3)总裁助理男1981年10月自2024年2月起不适用不适用是
刘琛(4)总裁助理女1974年8月自2024年3月起不适用不适用否
刘智勇(4)总裁助理男1972年3月自2024年3月起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23年10月10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杨玉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2023年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杨玉成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
2.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泓先生为公司总裁。2023年4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核
准张泓先生的总裁任职资格。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47
3.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李文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2024年2月7日,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核准李文峰先生的总裁助理任职资格。
4.2024年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聘任刘琛女士、刘智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2024年3月19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刘琛女士、刘智勇先生的总裁助理任职资格。
5.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6.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绩效工资尚未最终确定。有关详情待确定后另行披露。
二、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已缴纳个从关联方已发税后人所得税获取报酬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变动原因报酬总额总额情况
李全(1)董事长男1963年8月自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年龄原因辞任87.2943.25否执行董事自2019年11月至2023年8月首席执行官自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耿建新(2)独立董事男1954年3月自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担任独立董事时22.274.4否05间满六年辞任
杨征(3)副总裁男1970年5月自2016年12月至2024年3月工作调动辞任108.7945.46否首席财务官自2017年2月至2024年3月(暨财务负责人)
于志刚(4)副总裁男1964年12月自2016年11月至2023年1月工作安排调整12.392.66否
岳然(4)总裁助理男1963年2月自2013年2月至2023年1月工作安排调整12.072.52否
苑超军(4)总裁助理男1972年4月自2011年8月至2023年1月工作安排调整10.291.72否
注:
1.2023年8月22日,李全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投
资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一切职务。
2.2023年9月18日,耿建新先生因任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3.2024年3月1日,杨征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等其他一切职务。
4.2023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调整的议案》。于志刚先生
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岳然先生、苑超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4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简历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
杨玉成先生中国国籍
杨玉成先生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5月至2023年8月,杨先生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000166,联交所股票代码:06806)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
2019年5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长;2008年5月至2014年12月,杨先生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长。此前,杨先生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助理,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监,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等职务。杨先生于2000年1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泓先生中国国籍
张泓先生自2023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正职级)。张先生于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兼任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张先生自2021年6月至
202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裁(正职级),曾任新华健康董事长、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1508)执行董事、总裁、监事长,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张先生曾任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英国)有限责任公司。张先生拥有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杨毅先生中国国籍
杨毅先生自2018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12月起兼任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杨先生目前任汇金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董事总经理。杨先生自2001年3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保险部项目经理、保险部/综合部部门经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期间曾兼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先生拥有中国精算师资格、美国寿险管理师资格。杨先生于1998年取得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00年取得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何兴达先生中国国籍
何兴达先生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起兼任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何先生目前供职于汇金公司,任董事总经理。何先生于2005年7月加入汇金公司,历任汇金公司银行部高级副经理,银行机构管理一部高级经理,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资管”)高级经理、资产管理一组组长,汇金公司资本运营部/汇金资管高级经理、资产管理处处长。何先生于2005年7月取得清华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49杨雪女士中国国籍
杨雪女士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供职于汇金公司,任董事总经理。杨女士于2010年12月加入中投公司,历任中投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培训发展组组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培训发展处/党校办公室处长。此前,杨女士曾任职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BP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等。杨女士于2010年2月取得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级资格。
胡爱民先生中国国籍
胡爱民先生自2016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胡先生现任华宝投资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还担任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9668)董事、新疆天山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监事。此前,胡先生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宝武产业金融业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投资资本运营部(宝钢集团资本运营部)
副总经理、宝钢集团资产经营部高级管理师等职务。胡先生于1995年取得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李琦强先生中国国籍
李琦强先生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先生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还担任四源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李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总经理、中国宝武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宝武产业和金融业结合发展中心总经理、产业金融党工委书记,华05宝投资董事、总经理,中国宝武总经理助理,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1601;联交所股票代码:02601)董事,华宝冶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李先生于2005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马耀添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
马耀添先生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马先生现任Liberty Chambers大律师事务所大律师及以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身份出任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的顾问。马先生于1985年获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并于2023年获得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资格。马先生曾任香港立法局助理法律顾问,1996年2月至
2015年6月出任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法律顾问。马先生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非执业律师、香港董事学会资深
会员、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综合调解员、香港仲裁司协会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仲裁司学会
资深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及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马先生于1988年取得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05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马先生于1998年获委任为香港太平绅士,并于2015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授银紫荆星勋章。5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赖观荣先生中国国籍赖观荣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赖观荣先生现任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035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1066;联交所股票代码:06066)、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1198)独立董事。赖先生曾任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兼投委会委员、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福建闽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赖先生于2001年取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徐徐女士中国国籍
徐徐女士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徐女士现任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教授,中国保险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北京保险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政府采购中心行业顾问与政采项目论证专家、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保障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徐女士于2006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郭永清先生中国国籍郭永清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郭先生同时担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021)、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816)的独立董事,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郭先生曾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366)、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00067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874;联交所股票代码:01065)、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300363)等公司的独立董事。郭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于2002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理论博士学位。
(二)监事简历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
刘德斌先生中国国籍刘德斌先生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长。刘先生现任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刘先生自1995年1月起就职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及下属公司,历任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钢股份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总经理、中钢股份副总会计师、中钢集团党委委员、中
钢股份党委常委及总会计师,曾兼任中钢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钢德远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钢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此前,刘先生曾任职于中建一局三公司和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刘先生于2008年1月取得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拥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余建南先生中国国籍
余建南先生自2018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余先生现任中投公司总务部总监、董事总经理。在此之前,余先生曾任中投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副总监、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余先生于2001年5月至
2007年9月先后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2005年11月至2007年1月任青海省乐都县副县长(挂职),1996年7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广东省分行。余先生于1996年7月取得广东商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51刘崇松先生中国国籍
刘崇松先生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个险销售中心东区总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监级),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刘先生曾任本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山西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此前,刘先生曾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东营支公司、青岛化工学院。刘先生于1986年取得上海复旦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2012年取得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汪中柱先生中国国籍
汪中柱先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汪先生现任新华养老保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合肥后援中心监事。汪先生曾担任本公司纪检监察室总经理(纪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新华养老保险、新华养老服务、新华电商监事。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汪先生担任本公司稽察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此前,汪先生任职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汪先生于1988年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泓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现任董事简历。
龚兴峰先生中国国籍05
龚兴峰先生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2017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龚先生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首席精算师、总裁助理,并曾任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新华养老保险董事、总精算师等职,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龚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中国精算师协会(CAA)的中国精算师资格(FCAA)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的资深管理会计师资格(FCMA),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龚先生于1996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秦泓波先生中国国籍
秦泓波先生于2021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2年9月起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秦先生曾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改革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战略总监、新闻发言人,曾兼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再保险(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先生于2011年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5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王练文先生中国国籍
王练文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
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兼任本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自2010年5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法人
业务总监、公司总监兼西北区域总经理兼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新华养老保险副总经理兼浙
江分公司临时负责人等职务。王先生拥有中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于2004年取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文峰先生中国国籍
李文峰先生自202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李先生现兼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1508)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3年12月,李先生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机构三处处长、高级经理等职务,期间挂职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9年2月,李先生曾任中投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高级副经理。李先生曾就职于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审计署信息邮政审计局。李先生于2008年6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审计师资格。
刘琛女士中国国籍
刘琛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刘女士现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兼收展部总经理。刘女士曾任本公司总监、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保费部总经理等职。刘女士于2012年6月取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刘智勇先生中国国籍
刘智勇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刘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新华党校副校长、新华保险干部研修院常务副院长。刘先生曾任中投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研究规划组组长,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派出监事。刘先生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刘先生于2017年1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53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重要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股东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任期
杨毅汇金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2年5月起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2月起何兴达汇金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8月起杨雪汇金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21年8月起余建南中投公司总务部总监自2022年3月起董事总经理自2014年7月起
(二)在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情况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任期杨玉成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6月起胡爱民华宝投资董事长自2019年12月起
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6年1月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9月起0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19年12月起新疆天山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监事自2020年3月起李琦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1月起四源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9月起赖观荣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6月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起郭永清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6月起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9月起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3月起刘德斌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14年12月起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19年8月起
李文峰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8月起5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本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确定。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会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已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963.13万元,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351.47万元。个人的具体报酬情况请参见本节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本公司已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等构成。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制度,支付期限为三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任何长期激励计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一)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
(二)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七、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八、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寿险总公司、35家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1))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共有30662人。
(一)专业类别专业类别人数占比
管理人员18456.0%
专业人员365611.9%
销售及销售管理人员1713355.9%
其中:合同制外勤销售人员731623.9%
其他802826.2%
合计30662100.0%
注:
1.主要子公司指本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55
(二)学历类别学历类别人数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19896.5%
本科2175370.9%
本科以下692022.6%
合计30662100.0%
(三)性别比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性别人数占比
男1087835.5%
女1978464.5%
合计30662100.0%
本公司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实现员工队伍的性别多元化。本公司将持续推进现有员工招聘政策并进行年度检讨,以维持员工性别多元化水平。
(四)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
本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市场人才竞争需要,参考行业同类企业水平,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公司05秉承为能力付薪、为岗位付薪和为绩效付薪的薪酬理念,鼓励员工通过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达到并超越岗位能力素质要求,进而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本公司按照国家要求,为员工提供各项社会基本福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同时,为员工建立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种福利计划,满足员工群体对福利多样化的需求。
2023年,公司全年共2.2万余名员工完成涉及通用技能、专业技能、管理技能等方面的提升培训,18.8万
人次参与10期新华大讲堂专题辅导,人均培训时长超过90学时。公司代理人培训聚焦专业技能提升,全年培训人次达119万、人均学习时长42.9小时。
2024年,员工培训将根据公司提升服务国家战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要求,开展
岗位胜任能力、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帮助员工找准找实服务党中央工作大局的着力点。公司代理人培训将围绕队伍高质量发展,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建设满足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要求的培训体系,提升代理人队伍多元化产品销售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诚信的全生命周期保险规划服务。
(五)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公司不存在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5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七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的
监管要求,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决策、监督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各种制度保障和措施,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科学决策能力。
公司治理架构战略委员会股东大会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57
(一)股东及股东大会股东权利
本公司非常重视股东的权利,在《公司章程》中详细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及实现权利的方式,保障股东合法权利得到公平对待;本公司重视与股东的沟通,以便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护股东知情权;本公司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分红政策,保护股东收益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审定、修订《公司章程》等。
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并保证提案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应遵循《公司章程》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和程序。
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05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询有关信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获得股东名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股本状况、股东大会记录(仅供查阅)等信息。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要求,并提供股权证明。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或提出查询的联系方式,请参见本报告第一节“公司信息”。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决议的披露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日期决议内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2023-1-192023-1-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东大会会董事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6-282023-6-2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2023-9-252023-9-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杨玉成先生为第东大会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5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为股东创造充分参与决策、平等行使股东权利的良好环境。股东亦熟悉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详细程序。
本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对股东负责的理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优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并通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以及公开披露机制等举措,实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董事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注重与股东的沟通交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出席率执行董事
杨玉成(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张泓33100%非执行董事
杨毅33100%
何兴达33100%
杨雪33100%
胡爱民(2)22100%
李琦强(2)22100%独立董事
马耀添33100%
赖观荣33100%
徐徐33100%
郭永清33100%
离任董事长、执行董事
李全(3)22100%离任独立董事
耿建新(3)22100%
注:
1.董事长、执行董事杨玉成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23年12月获批,列席了2023年9月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爱民先生、李琦强先生连任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胡爱民先生、李琦强先生列席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新任及离任的详细情况载列于本报告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59
(二)董事及董事会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4名独立董事。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累计任期不得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构成符合法律、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
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关系。
1.企业管治职能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企业管治职能,并已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规定之职责及责任。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检讨
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制订本公司的整体战略方向、目标
及策略、业务计划及投资方案等。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控制、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05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并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报酬和奖惩方案等。6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3.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4次董事会定期会议,10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内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1-2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8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2-1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产品回溯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3-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分红业务2022年度红利分配方案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3-3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等23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4-2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等17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5-2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7-1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大股东有关情况评估的议案》等6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7-2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8-2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本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等5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10-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3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10-2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高管任中、离任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的议案》等4项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11-2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等4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12-2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2023年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12-3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决策投资专项基金的议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61
4.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并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审慎决策。各位董事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审计与关联风险管理与战略投资交易控制提名薪酬消费者权益董事姓名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保护委员会执行董事
杨玉成2/20/01/1–––
张泓14/144/412/12–––非执行董事
杨毅14/144/412/129/9––
何兴达14/14–12/12––12/12
杨雪14/14–––10/1012/12
胡爱民14/144/412/12–––
李琦强14/14––9/910/1012/12独立董事05
马耀添14/14–––10/1012/12
赖观荣14/144/412/129/9––
徐徐14/14––9/910/1012/12
郭永清14/14––9/910/1012/12
离任董事长、执行董事
李全8/82/27/7––6/6离任独立董事
耿建新9/9––7/77/7–
注:
1.“-”代表该董事不是该专业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新任及离任的详细情况载列于本报告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就公司重大事宜发表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改革发展、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有意见和建议本公司均予以采纳。董事对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6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通过向董事会提交专业意见的方式履行职责。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所有重要意见和建议均被公司采纳。
战略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执行董事杨玉成、张泓,2名非执行董事杨毅、胡爱民,1名独立董事赖观荣,由杨玉成担任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职责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利润
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章程修订方案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各委员出席会议情况载列于本节“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部分。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3-3-29审议《关于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3-4-2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等4项议案2023-8-28审议《关于〈公司恢复计划(2023修订版)〉和〈公司处置计划建议(2023修订版)〉的议案》
2023-10-09审议《关于公司向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捐资的议案》
投资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投资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执行董事杨玉成、张泓,3名非执行董事杨毅、何兴达、胡爱民,1名独立董事赖观荣,由杨毅担任主任委员。
1、投资委员会职责
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战略、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
制度及政策、保险资金运用及资产管理规则和指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方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63
2、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投资委员会召开12次会议,投资委员会各委员出席会议情况载列于本节“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部分。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3-2-1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产品回溯报告的议案》
2023-3-3审议《关于分红业务2022年度红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3-2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资产配置规划(2023-2025)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3-4-26审议《关于公司2023-2025年业务规划的议案》等6项议案
2023-5-25审议《关于2022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3-7-17审议《关于股权项目的议案》
2023-7-24审议《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2023-8-28听取《关于2022-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独立评估报告的汇报》
2023-10-2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开展国债期货投资业务的议案》
2023-11-29审议《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等2项议案2023-12-21审议《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24年度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2024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的议案》
2023-12-31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决策投资专项基金的议案》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05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非执行董事杨毅、李琦强,3名独立董事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1、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责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统筹管理关联方的识别和维护、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6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委员出席会议情况载列于本节“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部分。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3-2-16听取《关于2022年四季度关联方管理报告的汇报》等2项汇报
2023-3-29审议《关于2022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
2023-4-26审议《关于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
2023-5-25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8项议案2023-7-17审议《关于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杨征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3-7-24听取《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汇报》
2023-8-28审议《关于制定〈资本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10-26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高管任中、离任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的议案》等
2项议案
2023-12-21审议《关于2022-2023年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要求和相关议事规则,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后与之保持及时充分的沟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对2022年年度报告形成专业意见,同意将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业绩,形成专业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以及德勤*关黄陈
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以及德勤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并关注到财政部对德勤华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要求并督促德勤华永持续保证对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的充足配备,并严格按照合规要求和独立性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充分、有效地发挥外部审计师的作用;同意将该续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做工作汇报,以便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控管理中的问题。
提名薪酬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提名薪酬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非执行董事杨雪、李琦强,3名独立董事徐徐、马耀添、郭永清,由徐徐担任主任委员。
1、提名薪酬委员会职责
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由董事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审议决定)的董事长、监事长、总裁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拟订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审议公司整体(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及其基本制度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65
2、董事遴选程序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每一提名人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得提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应当通过会议决议方式做出。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累计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202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
对杨玉成先生担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认为杨玉成先生的相关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注重董事的多元化。本公司认为,董事多元化给公司带来了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高水平的专业经验,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并一直遵守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提名薪酬委员会在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同时,还根据公05司的业务模式和特性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董事会成员在技能、经验及观点等多样化方面保持适当的平衡,以便董事会运作更有效率,并带领本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及股东。董事会已对公司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进行检讨,确认其有效性,并认为该政策可确保董事会将有候补的潜在继任者以延续董事会既有性别多元化。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从性别、区域、专业背景等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多元化结构。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董事会构成如下:
年龄组别5名3名1名2名
50岁及以下51-55岁56-60岁61岁以上
任期年限4名6名1名
2年及以下2-6年6年以上
董事类别4名5名2名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性别组别2名9名女性男性
专业背景:经济、金融、财政、保险、精算、会计、法律等6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提名薪酬委员会各委员出席会议情况载列于本节“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部分。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3-2-1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3-29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
2023-4-26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5-25审议《关于调整执委会下设职能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7-1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责任人的议案》
2023-7-24审议《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8-28审议《关于提名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10-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10-26审议《关于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12-2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3项议案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执行董事何兴达、杨雪、李琦强,3名独立董事郭永清、马耀添、徐徐,由郭永清担任主任委员。
1、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职责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总体目标、基本政
策和工作制度,审议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责,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审议公司重大决议的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67
2、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委员出席会议情况载列于本节“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部分。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3-2-16审议《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2023-3-29审议《关于2022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
2023-4-26审议《关于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
2023-5-25审议《关于2022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
2023-7-17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大股东有关情况评估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7-24审议《关于2023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8-28审议《关于制定〈资本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10-09审议《关于公司向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捐资的议案》
2023-10-26听取《关于2022-2023年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独立评估报告的汇报》等2项汇报
2023-11-29审议《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3-12-21审议《关于2022-2023年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3-12-31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决策投资专项基金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包括4名独立董事,涵盖了经济、会计、法律、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独05立董事人数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独立董事以其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请参见本节内容。
2、独立董事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相对于公司独立性的书面确认。本公司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所有独立董事均独立于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如有需要,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获取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基于上述机制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能有效获得独立观点和意见,不断优化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6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五)董事培训与调研
报告期内,每名董事均定期收到公司编制的有关最新监管规则及动态、行业信息、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和资料,不断发展并更新其与履职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此外,本公司组织董事参加关于保险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研习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徐徐参加了上交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独立董事郭永清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董事监事专题培训、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专题培
训、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独立董事马耀添、郭永清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
训学院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在线专题班;全体董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ESG系列培训;
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培训。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于其首次获委任时获得全面的任职须知信息,以确保其了解本公司业务及经营,以及充分明白其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下的责任及义务。
2023年,公司董事以“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为主题积极参加同业公司、外部机构、分公司等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内外部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同时,为研究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公司董事以“乡村振兴下保险行业发挥保障作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第三支柱有关问题研究”“人口老龄化视角下居家养老发展研究”“保险行业投资平台建设”“地方财政压力下的城投债务风险研判与风险管控建议”为主题积极开展
课题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情况,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六)监事及监事会
1、监事及监事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的职责: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提议;
提名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工作进行内部监督等。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定期会议,7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监事姓名股东大会监事会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刘德斌3/311/11股东代表监事
余建南3/311/11职工代表监事
刘崇松3/311/11
汪中柱3/311/11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69
2、培训与调研
报告期内,监事长刘德斌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ESG系列培训。
3、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4)内部控制报告的审阅情况
05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5)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
(6)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7)信息披露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全年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继续忠
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能,严密防控公司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7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七)董事长与总裁
截至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董事长由杨玉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由张泓先生担任。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以及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等。总裁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
(八)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执行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包括:部署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根据董事会决议,负责有关重大兼并、收购,股权及不动产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研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监控公司日常重大经营活动等。执行委员会下设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财务与预算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6个职能委员会。
(九)公司秘书
本公司外聘伍秀薇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伍女士在公司内部的主要联络人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龚兴峰先生。龚兴峰先生的联系方式请参见本报告第一节“公司信息”。
报告期内,龚兴峰先生与伍秀薇女士均参加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提名薪酬委员会增加了审阅及/或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的职权。
2024年3月27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工作实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披露外,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未对其他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十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加强内部沟通及培训,强化信息披露合规意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以清晰简明的表达,完整、有效地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全面展示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截至2023年,公司连续八年获得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丰富和创新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和形式。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直播等方式召开业绩发布会,举办年度、半年度等非交易路演,为投资者提供多样的交流方式。通过日常接待投资者和分析师调研、参加资本市场投资峰会等活动,保持与资本市场的顺畅沟通,及时、充分地传递公司的经营发展信息。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号召,在业绩发布会上管理层专门解答中小投资者关切的问题;通过文字问答方式设立中小投资者提问通道;通过接听投关热线电话、回复投关邮箱及
上证E互动平台留言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已对报告期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检讨。本公司确认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能有效保障股东权益以及股东与本公司的沟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71二、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不干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治理流程履行股东权利,保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汇金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汇金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
的前提下,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05
4、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对具体利润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股利的派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已经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可供分派股东的储备
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12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79.81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831.42亿元,无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当年净利润为79.81亿元。
(三)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85元(含税),总计约26.52亿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4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7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本公司2023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预计于2024年8月9日(星期五)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年度股息。
(四)近3年利润分配情况分红年度财务报告中现金分红每股派息金额现金分红总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总金额占财务报告
(元)(百万元)股东的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分红年度(税前)(税前)(百万元)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30.8526.52871230.4%
20221.083369982234.3%
20211.4444921494730.1%
四、遵守《标准守则》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准不低于《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标准。在向全体董事和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各董事、监事于报告期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所订的行为守则。
五、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平地报告本公司的状况。本公司审计师就账目所作的申报责任声明见本报告附件《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就董事所知,报告期内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董事认为本公司拥有足够资源在可见未来继续营运,因此适宜采纳持续经营的基准编制财务报表。
六、对子公司管控情况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子公司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本公司制定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类子公司管理办法(暂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保险控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本公司对子公司采取“抓大放小、授权管理”的管理模式,即子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审批,除重大事项外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按照本公司授权由其自主决策。
公司还制定了对控股子公司穿透式管理的相关制度,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健全完善条线化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子公司在重大事项、重大风险、重点人、重点事方面的穿透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在风险管理方面,本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内部审计政策》《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政策》等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均将子公司纳入制度复盖范围,实行统一管理。
此外,本公司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人员绩效等多个领域进行规范化管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73七、公司部门设置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一)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公司总部共设有30个部门、3个直属二级单位、4个个险销售区域。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销售中心客党户人委新服不力党宣华党党务动资建传银健部董产源工部委校运合
4行团康创产核运
︵
╱战计行作、巡纪法风信事与部营研肥业体保新精品保营略划会资投政部定察委新律险审息
个消会子︵︵点华销作发后务业险业算开核管规财计金资管办办保合管计技
营收培售个费办公党管务事务部发赔理划务部部部理党帮╱业中援公险规理部术销展训支险者公司委中心中理部业部部部部部部部委扶巡室部部部部部部持销权室管组办工干心心部部益理织公作察部部售区保部部室办组研修
域护︶、公部室院
︶︶
(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758家分支机构,其中有35家分公司,273家中心支公司(含广州市级分公司),766家支公司,649家营销服务部,35家营业部。
八、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05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本公司治理机制较为健全、股东治理良好、“三会一层”运作有效、内控制度体系较为完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制衡。
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职权范围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举行会议,审阅了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所披露的内容。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公司董事概不知悉任何可合理显示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任何时间未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适用守则条文的资料。
十、内部控制
本公司致力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为目标,保障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7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董事会通过下设的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的实施与自我评价、选聘和协调外部审计机构等。本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定和要求,审计部负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能。
本公司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保监发[2015]114号)等内部控制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内部控制管理政策》为纲领,以《内部控制实务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为核心制度,以各领域内控管理制度为补充的内控制度体系。
本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为框架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以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为三道防线,通过三道防线的分工协作,落实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要求,构建“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管控有效”的内控机制。
本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持续辨识业务、财务及资金运用等领域的风险,确定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全面梳理内控缺陷与漏洞,不断完善缺陷整改管理机制,强化整改实效,统一协调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的管控机制,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本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外规内化”,夯实内控管理基础,稳步推进各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在销售控制方面,本公司不断完善销售管理架构,针对业务管理、销售人员管理建立了完整的制度和流程体系,持续健全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以及涉及销售人员、培训、品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宣传和展业行为,持续关注业务品质提升,加强销售风险监控,贯彻品质管理和问责处理,防范销售误导风险。在运营控制方面,本公司继续优化运营管理体系,优化新契约、核保、保全、理赔、客户服务、再保险等业务管理流程、重点环节管控措施和系统建设,持续优化客户信息管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要求,不断加强运营环节综合风险治理。在财务控制方面,本公司建立了全面、规范的财务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金收付管理、费用管理等各项财务管理机制,优化信息系统管控手段,有效识别和管控财务风险,提升财务服务效率和信息质量,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资金运用控制方面,本公司制定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拨流程,严格资金业务授权批准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制定委托投资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每年编制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资金运用,落实风险管控、规范保险资金运作,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在信息技术控制方面,本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制定、流程编制、具体操作落实及安全宣传培训等加强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基础管理,加强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保密管理、灾备管理、外包服务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技术和安全管控水平。
本公司建立了明确、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严格要求信息传递时效,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管理。本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
本公司建立了集中管理、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在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审计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常规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行使内部监督职能。本公司内部审计持续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控,推进审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审计服务价值。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75本公司建立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等相关问责管理机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追究范围、追究方式、追究标准、追究程序以及信息报送机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适用的问责标准进行处理,切实发挥惩戒威慑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承担责任,并负责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有效性。同时,本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专门机构,管理因未能达到目标而产生的风险。本公司对不存在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保证。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内部控制开展全面评价,评价范围包括总公司、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评价内容涵盖销售、运营、财务、资金运用、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2023年度的评价时间区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部门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运行良好有效。经评价,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整体有效及足够,并由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另行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057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八节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体系、总体策略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执行委员会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机构密切配合,审计条线独立审计监督,覆盖所有主要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本公司坚持以价值为导向,以内控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风险管理专业化运作,满足行业监管关于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相关要求,使风险管理工作成为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决策的重要依据。基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目标,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方期望,公司制定了以保证资本、价值、盈利、流动性相互平衡,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效管控操作风险、维护公司声誉及品牌良好形象,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风险策略。
本公司稳步推进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2023年,本公司开展年度风险偏好体系评估和检视工作,更新《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完善专项风险管理制度,修订《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保险风险管理制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等专项风险管理制度。
2023年,本公司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流程建设,完善内控管理措施及制度体系,制定《内部控制管理政策(2023版)》;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遵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反洗钱管理文化建设,扎实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持续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
本公司结合偿二代监管要求,积极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和全面对标分析,厘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023年,本公司持续完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通过设置预警区间,每月定期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关键风险限额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同时关注公司当前资产配置计划的达成情况和资产配置规划中风控策略的执行情况,对总、分公司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
2023年,本公司持续优化风控合规管理系统,其中风险管理子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与加工、关键风险指标监测与
预警、风险报表管理等功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类指标、数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识别、预警风险隐患;内控管理子系统实现内控评价、缺陷整改、操作风险事件管理、风险排查等内控管理
工作模块全覆盖,有助于支持和推动风控基础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合规管理系统实现对销售误导指标的监测与预警、合规考核指标重点监控、重要合规信息报送等功能,实现信息技术在合规管理各项工作中的高效运用,提高机构合规监测以及合规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反洗钱及相关系统实现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测和分析、监控名单维护与过滤等各项功能,有力支持公司洗钱风险管理需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77二、风险识别和控制情况
本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高风险资产占比、风险价值(VaR)、资产久期等市场风险核心指标,并通过设置指标阈值,进行风险预警。此外,为应对极端情况,公司利用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在压力情景下公司潜在损失的程度,重点关注市场波动和利率变动对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及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公司各项投资资产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为应对市场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1.重视宏观经济研究,审慎预测国内及国际市场走势;2.定期对大类资产的历史风险与收益进行分析;3.主动管理权益资产仓位,定期就其对投资收益水平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进行压力测试,保持风险敞口可控;4.稳健投资,坚持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为核心;5.坚持价值投资,选择具有潜在增值价值的资产,追求中长期投资收益;6.以价值管理为中心,兼顾整体资产流动性,通过新增资产逐步调整投资组合,使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符合公司的价值和风险管理要求;7.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强化风险应急管理。
(二)信用风险
05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投资性存款、债券投资、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以及再保险安排等有关。
1.投资业务信用风险
本公司主要监控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和集中度情况,通过控制信用评级较低的投资占比,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公司投资性存款及持仓债券中,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占比超过
95%,且主要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A级,信用违约风险较低。公司持仓非标金融产品具有
良好的信用增级安排。
为应对投资业务信用风险,本公司2023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内部授信及信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对非标金融产品投资实施主体授信,防范信用风险;(3)加强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信用增级安排;(4)监测投资组合信用风险,分析评估发生信用违约事件的可能性及影响;(5)在重点资金运用业务领域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更新;(6)完善风险资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加强穿透式风险管理。
2.再保险信用风险
针对再保险信用风险,本公司主要根据再保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情况进行评估。
再保险交易对手方面,截至2023年底,公司的再保险接受人共9家,信用评级均在A级以上。其中,6家获得标准普尔评级,从分布来看,“AA+”评级1家、“AA-”评级2家、“A+”评级1家、“A”评级2家;另外3家获得贝氏评级,从分布来看,“A+”评级1家、“A”评级1家、“A-”评级1家。本公司再保分出业务的信用分布良好。7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三)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对历史经验数据的定期回顾和主要假设的敏感性分析等技术来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重点关注退保率、死亡率、疾病发生率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
本公司主要在产品开发、承保策略、再保安排等环节通过以下机制和措施来管理保险风险:1.通过实施有
效的产品开发管理制度,在市场调研基础上设计恰当的保险责任并进行产品定价,采用公司经验分析结果进行产品盈利能力预测,保持产品费率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合理性;2.通过实施审慎的承保策略与流程,对承保个体按照合适的条件承保,并保证其风险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3.根据保险对象的风险特征选择合适的再保险安排,保证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含风险责任的产品,有效转移保险风险;4.定期回顾公司经营数据,进行经验分析和趋势研究,并以此作为调整定价假设和评估假设的基础;5.及时将经验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信息反馈到产品开发、核保核赔等环节,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销售误导风险、保险业内涉刑案件及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
1.销售误导风险
销售误导风险是指业务员、保险代理机构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欺骗、诱导等销售误导行为,引发客户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监管处罚、群访群诉事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利影响的风险。根据监管要求,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是公司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有效应对销售误导风险,2023年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进一步完善合规考核指标体系,注重销售误导治理成效,并通过定期追踪考核指标阶段性达成情况,督促机构持续提升销售误导治理效果;(2)做好日常风险监测与预警,根据监测结果,对销售误导高风险机构进行风险提示,督促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3)加强产品销售宣传资料合规审阅,密切关注行业监管关注方向,督促机构加强销售基础管理;(4)加强合规宣导与警示教育,不断总结系统内存在的各类销售误导问题,对全系统开展风险防范宣导和警示教育。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79
2.保险业内涉刑案件及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
保险业内涉刑案件及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发生侵占、挪用、诈骗、职务侵
占、非法集资、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案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利影响的风险。2023年,公司共发生4起业内涉刑案件。
为有效应对保险业内涉刑案件及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2023年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案防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宣导监管最新要求,提示各条线贯彻落实案防要求,防范案件风险;(2)通过指标、投诉等维度常态化开展案件风险监测,督导分公司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建立案件高风险人员名单;(3)积极开展覆盖全系统的案件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从业人员利用保险业务或套用公司信用非法集资、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诈骗侵占客户及公司资金、私自
借贷等风险隐患;(4)对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主动合规;对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提高客户风险防范意识;(5)加强案件处置及案件报送工作,强化对机构的案防工作督导,进一步压实案防责任。
除针对上述重要操作风险采取的相关措施外,本公司还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措施应对日常操作风险。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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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2023年,外界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正面、客观为主。
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本着预防为主的理念,已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注重风险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通过7×24小时舆情监测,做好常态化舆情工作。公司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日常监测、应对处置等方面,建立了覆盖全公司各条线、各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有较好的联动机制。针对不实或负面舆情,及时与媒体沟通,第一时间开展正面宣传,妥善处置舆情,澄清不实负面报道,降低舆情对公司声誉和形象的影响。
(六)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2023年,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居民购买储蓄型保险产品需求上升,人身险业务实现较好增长,但险企资产端持续承压。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优化产品服务供给,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多措并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应对战略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2.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总结成绩,寻找差距和不足,找准下一步提升的方向;3.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措施;4.落实经营举措,围绕经营计划达成,推动战略引导与管理,确保本公司战略规划在各层级的贯彻、落实;5.追踪考核评估,建立战略追踪评估体系,制定战略评估指标,定期追踪战略落实情况;6.强化沟通协调,加强战略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形成针对战略规划的协调、反馈机制。8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七)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测未来现金流情况并开展压力测试,关注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持续做好日常风险监测,关注指标异常变动,提前制定解决方案。
为应对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在产品销售管理阶段,严格控制不规范的销售行为,提升业务品质,防范非正常集中退保引发的大规模给付风险;2.为应对临时的大额给付需求,专门建立结算备付金制度,用于应急支付;3.对长期流动性进行规划和管理,通过投资指引综合考虑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状况,调整中长期资产配置;4.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81
第九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
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低碳环保的运营理念,推进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科技赋能带动公司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开展,塑造“碳中和”下负责任的绿色公司形象。
2023年,本公司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领域,明确本公司作为人寿保险公司的企业性质,积极
为绿色企业客户提供保险保障,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供给和服务;践行负责任投资理念,加大绿色投资力度。谋划低碳减排目标,大力推进绿色运营、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印发《厉行节约“二十条”倡议书》,多措并举降低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关于环境信息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
公司持续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加大投资力度,优化科技、绿色、中小微等重点领域投资布局,积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截至2023年末,公司支持实体经济,投资规模9200亿元,同比增速7.5%;服务国家战略,投资余额超2400亿元,同比增速
19.7%。
公司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专精特新企业发展,05投资余额257.96亿元,同比增速43%;支持绿色发展战略和“双碳”战略,投资余额174.08亿元,同比增速19%;加大融资支持和合理让利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投资余额106.29亿元,同比增速253%;加大养老金融投资力度,支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投资余额40.42亿元,同比增速147%;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投资余额
1632.63亿元,同比增速11%。
(二)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2023年,新华保险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投入帮扶总资金2066万元,包括:支持贵州施秉县和内蒙古乌兰
察布察右中旗的20个帮扶项目有效实施,包含4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9个产业振兴项目、4个组织振兴项目、1个生态振兴项目、1个文化振兴项目和1个人才振兴项目,其中“蒙古马产业文化项目”入选
2023新华网优秀案例;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公司广大职工和党员干部捐款捐物等。
公益基金会携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在贵州施秉实施了包括捐建天才妈妈梦想工坊、捐建乡村理疗室、发
放女性两癌救助金、设立母亲创业循环金在内的一系列关爱乡村女性的帮扶项目,公益基金会还携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施秉县开展“博爱家园”乡村振兴项目的计划。
(三)助力员工成长
本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作为公司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努力创造包容、平等、互信、协作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权益,促进身心健康,搭建成长平台,实现公司价值与员工价值的统一。8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
1.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本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建立了完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和机制。
2023年,公司严格落实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修订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业务保险销售人员业务品质管理办法)等10余项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制度文件,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审查、信息披露、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持续有效运行,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同时,持续强化产品和服务营销宣传、销售行为、合作机构、服务质量等方面管理,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妥善化解各类消费投诉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公司还搭建了新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系统,将管理规范和业务流程转化为标准的、可复制的系统应用模式,逐步实施多业务流程、多业务环节、多业务场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动管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效能提升。
2.消费投诉及处理情况
公司持续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与反馈渠道建设,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完善投诉须知,并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APP和全国客户服务中心更新公布,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共收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转办投诉3466件,从主要投诉业务类别看,
销售纠纷投诉占比41%,退保纠纷投诉占比28%,投诉地区分布如下:
分公司投诉量(件)占比分公司投诉量(件)占比
吉林34610%广西562%
陕西3019%安徽532%
山东2577%山西461%
河北2317%甘肃431%
新疆2056%青岛431%
北京2036%青海411%
天津1765%云南411%
湖北1675%四川341%
河南1625%福建321%
江苏1414%大连301%
辽宁1173%重庆301%
内蒙古1153%深圳261%
黑龙江1083%贵州251%
湖南923%宁夏211%
广东802%厦门160%
浙江802%海南70%
江西712%宁波70%
上海582%公司其他投诉情况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相关章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83
(五)公益行动及慈善捐款本公司持续积极响应党中央工作号召,秉承发挥保险行业优势的理念,逐渐形成了“保险产品+公益平台+志愿服务”的独特公益模式,探索出一条特色鲜明的社会责任之路。2023年,公司公益捐款超1645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约110万元。
1.2023年,本公司通过公益基金会持续开展“城市因你而美·新华伴你而行-新华保险关爱全国环卫工人大型公益行动”,向全国186个城市的94万余名环卫工人赠送每人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自2017年起,该项目累计捐赠保额超5054亿元,共计完成理赔391例,赔付金额超过3474万元。
2.为响应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公司依托公益基金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合作开展了“新心相伴·救在身边”急救能力建设公益项目,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已为济南、杭州等多个城市的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捐赠了50台“应急救护一体机”,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18场急救知识培训,活动覆盖近千人。
3.2023年12月18日,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灾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迅速启动应急
响应机制,通过公益基金会捐赠100万元现金驰援甘肃青海地震灾区。
4.截至2023年底,本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35家志愿服务团队,招募志愿者共计4.4万余人。2023年,
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助力双碳、敬老助老、关爱环卫等各类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3100余次,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2.6万人次,全年服务总时长超过11万小时。
05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暨社会责任报告》。8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報告
第十节董事会报告与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经监管机关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业务审视
(一)年度业务及业绩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分析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关于本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请参见本报告第八节“风险管理”。
(三)环境政策本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关于环境保护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四)重要雇员及主要客户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来自单一客户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超过本公司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30%的情况,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总保费收入亦不超过公司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的30%。
(五)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六)公司与员工和客户的关系
关于本公司与员工和客户的关系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概要”及第九节“环境和社会责任”相关内容。
(七)展望
关于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展望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四、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23、2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85五、投资物业序号地址用途期限本公司权益
1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办公楼中期租赁100%
2中国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7号办公楼办公楼中期租赁100%
3中国福建厦门思明区会展北路联发滨海国际中心办公楼中期租赁100%
本公司董事认为列示所有的投资性物业将导致信息清单过于冗长,因此只列示了重大的物业。
六、股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变动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七、发行债券及债券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3年11月6日发行完毕,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2023年11月8日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新华保险关于资本补充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行且存续的资本补充债券余额为200亿元。
八、重大收购及出售情况为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营业务,2023年4月20日,本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05“国家管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出售及国家管网集团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全部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约3.4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转让对价约为人民币90.71亿元。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高于5%但低于25%,本次股权转让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公告和申报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
本次股权转让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刊发的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2023年4月22日的公告。
九、重大投资
(一)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为增加符合本公司投资策略的长期投资资产,优化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分别出资250亿元人民币,共同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人寿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分别出资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
理人公司(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述私募投资基金公司的管理人。2024年1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人寿就合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签署基金公司章程,另外,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寿资产合资设立的基金管理人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注册。
由于国寿资产为中国人寿的控股子公司,合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及合资设立基金管理人公司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条合并计算。由于该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高于25%但低于100%,该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之主要交易,并须遵守公告、申报及股东批准的规定。2024年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事项;上述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于3月1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8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本次投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刊发的日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的公告。
(二)联交所规则下的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投资事项。
十、重要交易
为借助专业机构投资优势,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拓展投资渠道,挖掘投资机会,多元化管理资产,2023年
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金资本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签署有限合伙协议以共同设立基金。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购人民币99.99亿元,中金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购人民币100万元。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8年。由于成立基金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公告和申报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
本次投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刊发日期为2024年1月2日的公告。
十一、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已发行的资本补充债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本公司无其他银行借款。
十二、资产抵押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资产抵押。
十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十四、汇率风险和对冲
报告期内,关于本公司的汇率风险,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64。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63。
十六、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就公司所有业务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管理及行政合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87十七、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十八、优先认股权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股权,本公司亦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十九、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资料
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二十、董事及监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及监事概不存在任何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二十一、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及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均未与本公司或子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如雇主不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则不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董事及监事的报酬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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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董事及监事于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和监事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
二十三、董事及监事认购股份的权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授予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及子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二十四、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实施了评价,认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整体有效。
二十五、董事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均未曾有或现时有效的任何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惠及董事或本公司联营公司的董事。本公司于本年度内已为董事因履行其职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购买合适的董事责任保险,相关保单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
二十六、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根据董事于本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所知,本公司不少于25%的已发行股本一直由公众持有,并且本公司不少于15%的H股一直由公众持有,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要求。8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二十七、股票挂钩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二十八、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组成、角色及本年度的工作摘要见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
二十九、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本公司与上交所监管规则下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交所监管规则下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则下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资金运用类、服务类、利益转移类、保险业务和其他类关联交易。在以上关联交易中,本公司没有对关联方进行任何利益输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关联交易均按照监管要求识别、审议、披露、报告。本公司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则下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十、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为本公司带来损益额达到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
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亦无需披露的贷款、财务资助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三)本公司资金运用采取以委托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目前已形成以委托新华保险系统内投资管理人为主、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体系。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包含基金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根据资产配置要求、类别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和各管理人专长选择不同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投资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系统内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动态跟踪沟通、考核评价等措施对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2023年度,本公司针对上述委托投资资产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07亿元。
(四)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三十一、重大股权、非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股权、非股权投资事项。请参见本节“重大投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89三十二、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三十三、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和季度商定程序工作;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年度审计和半年度审阅工作,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无不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要求,2021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本公司连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满8年,达到最长连续聘任年限,须进行变更,据此,本公司于2022年更换审计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发布的《建议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马千鲁先生,马千鲁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丽女士,杨丽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美贤女士,唐美贤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除上述外,本公司过去三年未更换审计师。
05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支付审计师费用为: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审计、审核、审阅及执行商定程序1753.7(1)1462.0(2)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194.5170.0
其他鉴证服务––
合计1948.21632.0
注:
1.含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23年一季度商定程序工作费用。
2.含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22年一季度商定程序工作费用。
三十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4年2月14日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持续正常履行中。9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三十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十六、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数额较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三十七、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十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十九、退休金计划
本公司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本公司按政府机构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社会保险费及职工福利费,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上述社会保障体系为设定提存计划。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无任何没收供款,因为所有供款在支付时即全面归属于职工。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于2014年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方案已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本公司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于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企业年金方案计算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上述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年金基金供款中因职工离职而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并不用于抵销现有供款,而是拨入该企业年金基金的公共账户,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分派予该企业年金基金的成员。
杨玉成董事长
2024年3月27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91
第十一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单位:股
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变动增减(+-)2022年12月31日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208543934066.85%-----208543934066.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1034107260 33.15% - - - - - 1034107260 33.15%
4、其他---------
合计3119546600100.00%-----3119546600100.00%
三、股份总数3119546600100.00%-----31195466001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上市证券。
05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9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三、股东情况
(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85775家,其中A股股东85492家,H股股东283家。
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共有股东86235家,其中A股股东85951家,H股股东284家。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内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增减(+、-)件股份数量(1)股份状态数量股东性质股份种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77530534 31.34 - - - - 国家 A
HKSCC Nominees Limited 972722477 31.18 -30974220 - 未知 未知 境外法人 H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77162581 12.09 - - - - 国有法人 A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3339003 2.99 - - - - 国有法人 A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3) 60503300 1.94 - - - - 国有法人 H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43469003 1.39 -636686 - - - 境外法人 A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249200 0.91 - - - - 国有法人 A
科华天元(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1790000 0.38 -1660000 - - - 境内法人 A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 8713289 0.28 - - - - 其他 A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 7863699 0.25 - - - - 其他 A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的说明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
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605033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数量已经减去华宝投资的持股数量。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9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汇金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828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彭纯先生。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和参股的上市公司信息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79%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14%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13%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14%
5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
6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56%
7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34%
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0.11%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76%
注: ★代表A股上市公司;☆代表H股上市公司。
05
本公司无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因此,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中国宝武
中国宝武由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联合重组而成,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宝武注册资本为527.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望明先生。中国宝武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
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上述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9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股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关系图如下: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31.34%12.09%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四)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09%,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報告 95除上述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已记录于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占本公司占本公司
占本公司已 已发行A股 已发行H股 好仓/淡仓/股份发行股份概总数的概总数的概约可供借出的主要股东名称类别权益性质持有股份数目约百分比约百分比百分比股份
(股)(%)(%)(%)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A 实益拥有人 977530534 31.34 46.87 - 好仓
受控制法团权益282492000.911.35-好仓
2 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 H 受控制法团权益 108633900(3) 3.48 – 10.50 好仓
实益拥有人49424000.16-0.48好仓
3 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H 受控制法团权益 113576300(3) 3.64 - 10.98 好仓
4 郭广昌 H 受控制法团权益 113576300(3) 3.64 - 10.98 好仓
5 Fidelidade-Companhia de Seguros S.A. H 实益拥有人 61656600(3) 1.98 - 5.96 好仓
6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H 受控制法团权益 60503300(4) 1.94 - 5.85 好仓
7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H 实益拥有人 60503300(4) 1.94 - 5.85 好仓
注:
1. 以上所披露数据主要基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05
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3. 郭广昌先生透过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复星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Fosun High Technology (Group) Co. Ltd.、Fidelidade-Companhia de Seguros S.A.及其他彼等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4. 根据上述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及透过华宝投资持有本公司
60503300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及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5.85%,共占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14.03%。
除上述披露外,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四、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9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二、信息披露索引事项登载日期登载报刊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3-01-0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1-05
保费收入公告2023-01-1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1-20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0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3-01-20
H股公告 2023-01-30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2-02
保费收入公告2023-02-16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02-18
H股公告 2023-03-0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2023-03-1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3-18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03-2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97事项登载日期登载报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31
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3-03-31
2022年年度报告2023-03-31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3-31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03-31
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2023-03-31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2023-03-3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3-3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3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3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03-3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2023-03-31
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2023-03-3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3-31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03-31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4-05
H股公告 2023-04-12
保费收入公告2023-04-14中国证券报06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4-14
H股公告 2023-04-14
关于董事长和总裁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3-04-1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3-04-2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2023-04-2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4-22
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3-04-24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9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事项登载日期登载报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4-28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3-04-2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3-05-0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5-06
保费收入公告2023-05-16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建议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5-27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7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5-30
H股公告 2023-06-02
保费收入公告2023-06-1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29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3-06-29
H股公告 2023-07-06
H股公告 2023-07-12
保费收入公告2023-07-1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19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公告2023-07-2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6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8-02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8-03
保费收入公告2023-08-1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8-15
关于召开2023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08-2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2023-08-2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99事项登载日期登载报刊
H股公告 2023-08-23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08-30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30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06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9-06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9-07
H股公告 2023-09-08
保费收入公告2023-09-1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3-09-19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09-19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9-26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3-09-26
H股公告 2023-10-09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2023-10-17中国证券报06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10-17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3-10-2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10-28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11-02
关于资本补充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2023-11-0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2023-11-1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10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事项登载日期登载报刊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2023-11-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12-02
保费收入公告2023-12-1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2023-12-2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23-12-2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2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2023-12-23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2023-12-30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注:
上表披露的公告及资料均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報告 101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4)第P01049号
(第1页,共6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新华保险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华保险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华保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0710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4)第P01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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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评估保险合同负债
于2023年12月31日,新华保险的保险合同负债余额为我们对保险合同负债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人民币1146497百万元,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
*了解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如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会计判断”及“重要估计的不确和评价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定性”(1)所示,管理层在对保险合同负债的评估过程(包括了解和测试用于计量和处理保险合同负中将保险合同分为不同的合同组,选择恰当的计量方债的相关信息系统的控制有效性);
法和精算模型,运用包括折现率、退保率、发病率、死亡率、获取及维持保险业务的费用率、保单分红率*测试精算模型所依据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
等重大精算假设,以及因应对上述假设的不确定性考确性;
虑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等。这些方法、模型和假设的选取及运用涉及管理层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可能对保*利用德勤内部精算专家:
险合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评估2023年首次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过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将保险合同负债的评估识别为关渡日(2022年1月1日)计量方法选择的键审计事项。适当性、精算假设选取的合理性以及在抽样的基础上验证精算模型及计算的合
相关披露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会计判断”及理性;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1)和附注19、附注64(1)(c)。
?评估保险合同分组的适当性以及不同合同组所使用的计量方法选择的适当性;
?评估责任单元确定方法的适当性;
?评估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退保率、发病率、死亡率、获取及维持费用率、保单分红率等)的适当性;
?评估管理层的关键假设和判断的合理性,包括这些假设和判断是否有相关经验数据和市场信息的支持,以评价其合理性;
?评估精算模型和假设变更的合理性;
?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的敏感性分析,以评估该类假设的变动单独或整体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程度及其合理性;及
?抽样基础上执行独立建模程序以验证精
算模型的计算准确性、执行合同服务边
际及摊销的重新计算等,以验证计量的准确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03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4)第P01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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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估值
于2023年12月31日,新华保险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我们对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执行的主要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2873百万元,其中审计程序包括:
因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而被划分为第三层级的金
融资产为人民币77130百万元。*了解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和执如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3)所示,新行的有效性;
华保险主要使用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对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对于第三层级的金融资*抽取样本,执行了以下程序,并在必要时引入产,主要包括信托计划、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等,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
管理层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选取以及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选择均依赖管理层的重?复核管理层所采用的估值方法,评估估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值方法的合理性;
鉴于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估值涉及较多重大会计判断和?测试金融资产估值所使用的基础数据;
估计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们将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复核金融资产估值所使用的假设;
相关披露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估计的不确定?复核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过程,验
性”(3)、附注65(1)。证管理层提供的估值结果的准确性。0710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4)第P01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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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新华保险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华保险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保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新华保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保险的财务报告过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05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4)第P01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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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华保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华保险不能持续经营。
07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华保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
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10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4)第P01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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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马千鲁(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丽
中国*上海
2024年3月27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07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公司
2023年2022年2022年2023年2022年2022年
资产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月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月1日(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附注4(24))(附注4(24))(附注4(24))(附注4(24))
货币资金8/59(1)218081760315492196141502613458衍生金融资产23423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6588474112432845762086应收利息不适用1448110513不适用127529748
其他应收款9/59(2)13529546138641297450413455定期存款1025598422754716854025004319302714758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1380239不适用不适用356144不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12313148不适用不适用301009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13347262不适用不适用354536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5370不适用不适用5352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不适用7946570225不适用481374189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不适用375654403427不适用373007401381持有至到期投资17不适用378391301102不适用378160300830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18不适用4745659895不适用4231654523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998021059091539802105909153
长期股权投资20/59(3)517458205452418276438465152存出资本保证金21178417151715754715715投资性房地产22938395539427906491619453固定资产23159791587315322111601124110950在建工程2420391877264913651401154707使用权资产2588198612008659531154无形资产26406340023792219721151871递延所得税资产2710709789045071030575554310其他资产288361722169253414591375资产总计140325712149361092083139187511816191080642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0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合并公司
2023年2022年2022年2023年2022年2022年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月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月1日(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附注4(24))(附注4(24))(附注4(24))(附注4(24))
交易性金融负债29359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0不适用258772612不适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110698743617554151042764007252906预收保费274431224274428224应付手续费及佣金157115792081154915792081应付职工薪酬32391543494386336337143656应交税费1252361777619677其他应付款331221713840720212049139446811保险合同负债191146497101319191093611456681013154910936应付债券34202621000010000202621000010000租赁负债357608551040743822993
递延收益3647048449067–
递延所得税负债275657515--–其他负债37143924243230102316762503负债合计1298165111694099830812892891085592990187股本38312031203120312031203120资本公积39239792400623903239772400423901
其他综合收益40(51093)(37134)(24240)(50941)(37152)(24295)盈余公积41217211823314512217211823314512一般风险准备152161284010558151821280810526未分配利润429212476910659058952775014626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10506797975937581025869602790455
少数股东权益252117///股东权益合计10509297996937751025869602790455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40325712149361092083139187511816191080642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玉成总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行):张泓精算负责人:龚兴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09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公司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已重述)(附注4(24))(附注4(24))
一、营业收入7154710804870995109385保险服务收入4348045568784804456878
利息收入44/59(4)32268320013150930861
投资收益45/59(5)(3775)19037(3100)208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45(639)(18)(639)(3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6(6124)(1442)(5996)(147)汇兑收益113452113452其他收益4762992342其他业务收入9581023402474
二、营业支出(66003)(85961)(66376)(85597)
保险服务费用48(33252)(33789)(33980)(34456)
分出保费的分摊(2448)(1168)(2448)(116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681187416811874
承保财务损失49(26800)(43129)(27152)(431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49261220261220
利息支出(2086)(1173)(2534)(1258)
税金及附加50(95)(100)(49)(45)
业务及管理费50(2370)(3124)(1539)(2284)
信用减值损失51(307)不适用(303)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52-(4958)-(4977)
其他业务成本50(587)(614)(313)(374)07
三、营业利润554422087461923788
加:营业外收入68986090
减:营业外支出(97)(106)(96)(106)
四、利润总额551522079458323772
减:所得税费用533201(575)3398(95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合并公司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已重述)(附注4(24))(附注4(24))
五、净利润8716215047981228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87162150479812281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221500//
少数股东损益4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0(14575)(12894)(14352)(128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14575)(12894)(14352)(1285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6-1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21不适用115不适用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5)-(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691)(12894)(14462)(12857)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345不适用7313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不适用(4)不适用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2241)6641(21974)6641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54180154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19381)不适用(19323)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9(355)49(35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21-–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859)8610(6371)99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863)86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4//
八、每股收益5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2.796.89//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2.796.89//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11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其他一般未分配少数股东股本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小计股东权益权益合计
2022年12月31日312024005(3578)1536999755399310288421102905
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影响(附注4(24)(b)) - 1 (33556) 2864 2865 22917 (4909) - (4909)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312024006(37134)182331284076910979752197996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附注4(24)(a)) - - 616 1576 1577 12582 16351 - 16351
2023年1月1日312024006(36518)19809144178949211432621114347
本年增减变动额-(27)(14575)19127992632(9259)4(9255)
综合收益总额--(14575)--8712(5863)4(5859)
利润分配---1912799(6080)(3369)-(3369)
提取盈余公积---1912-(191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99(799)--–
对股东的分配-----(3369)(3369)-(3369)
其他-(27)----(27)-(27)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
其他权益变动-(27)----(27)-(27)
2023年12月31日312023979(51093)21721152169212410506725105092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其他一般未分配少数股东股本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小计股东权益权益合计
2021年12月31日31202390574651281588615233110849717108514
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影响(附注4(24)(b)) - (2) (31705) 1697 1697 13574 (14739) - (14739)
2022年1月1日(已重述)312023903(24240)145121055865905937581793775
本年增减变动额-103(12894)3721228211005421744221
综合收益总额--(12894)--21500860648610
利润分配---37212282(10495)(4492)-(4492)
提取盈余公积---3721-(372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282(2282)--–
对股东的分配-----(4492)(4492)-(4492)
其他-103----103-103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
其他权益变动-103----103-103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312024006(37134)18233128407691097975219799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13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其他一般未分配股东股本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权益合计
2022年12月31日312024003(3595)15369994352096100936
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影响(附注4(24)(b)) - 1 (33557) 2864 2865 22918 (4909)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312024004(37152)18233128087501496027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附注4(24)(a)) - - 563 1576 1576 12611 16326
2023年1月1日312024004(36589)198091438487625112353
本年增减变动额-(27)(14352)19127981902(9767)
综合收益总额--(14352)--7981(6371)
利润分配---1912798(6079)(3369)
提取盈余公积---1912-(191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98(798)–
对股东的分配-----(3369)(3369)
其他-(27)----(27)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27)----(27)
2023年12月31日312023977(50941)217211518289527102586
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1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其他一般未分配股东股本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权益合计
2021年12月31日312023903741012815882949117105194
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影响(附注4(24)(b)) - (2) (31705) 1697 1697 13574 (14739)
2022年1月1日(已重述)312023901(24295)14512105266269190455
本年增减变动额-103(12857)37212282123235572
综合收益总额--(12857)--228189961
利润分配---37212282(10495)(4492)
提取盈余公积---3721-(372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282(2282)–
对股东的分配-----(4492)(4492)
其他-103----103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103----103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312024004(37152)182331280875014960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15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公司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已重述)(附注4(24))(附注4(2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182708174066181891174029
收到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487-487–
收到保单质押贷款现金净额714-7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1)22181777872111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6127175843183964175144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71900)(63159)(71892)(63159)
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271)-(271)
支付保单质押贷款现金净额-(871)-(871)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0763)(10671)(10763)(1067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873)(8141)(7210)(7452)
支付的各项税费(838)(1175)(547)(8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2)(3205)(3039)(2593)(27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579)(87327)(93005)(86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59(6)915488851690959891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8379425852461570421725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397564131839034409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232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净额3363-1785–
收购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产生的现金净额3606172-–07处置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产生的现金净额6978773912409788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2111475083514801470609
投资支付的现金(716103)(556001)(662244)(540681)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6515)-(3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付的现金(2090)(1789)(1470)(136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7)(379)(1257)(10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8760)(564684)(664971)(5461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649)(89601)(150170)(7553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1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合并公司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已重述)(附注4(24))(附注4(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结构化主体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391734776-–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净额60846-61750–
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收到的现金10000-10000–发行资产支持计划收到的现金6440921070001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2034398678750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27)(5065)(4509)(5052)
其中:结构化主体分配给少数股东股利、利润
的现金(472)(235)-–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净额-(13221)-(13809)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476)(528)(452)(506)
偿还结构化主体少数股东投资所支付的现金(18004)(19563)-–
偿还资产支持计划支付的现金(9210)(2770)(10000)(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917)(41147)(14961)(223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286283963789(123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17373103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2)/59(6)420221274588156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58615459150261345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3)/59(6)21788175861961415026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17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同意及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与股本为人民币5亿元。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分别于2000年12月和2011年3月将注册资本(股本)增至人民币12亿元和人民币26亿元。于2011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8540000股,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358420000股;于2012年1月,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超额配售权股票2586600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1.20亿元。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6号(中关村延庆园)。本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
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本公司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的情况请参见附注7。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除新增和减少的结构化主体外,合并范围无重大变化。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了部分金融工具和保险合同的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07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11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4)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的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19
4重要会计政策(续)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等,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
07
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2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21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07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12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
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23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其他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根据其他应收款项性质和账龄确定其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本集团根据其他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07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12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金融工具的本金或利息是否发生逾期。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资
产逾期情况、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还款行为等。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25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07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基于其信用评级评估其违约概
率、违约损失率以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对于租赁应收款和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采用简化方法计量。信用损失准备金额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按历史损失经验、目前经济状况、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本集团将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12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c)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
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
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27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07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
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
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2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续)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续)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
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29
4重要会计政策(续)
(6)金融工具(续)
(e) 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f)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07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约定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回购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均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13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8)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结构化主体为被设计成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并非为判断对该主体控制与否的主要因素的企业,比如表决权仅与行政工作相关,而相关运营活动通过合同约定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且本集团仅对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享有权利;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
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
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31
4重要会计政策(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以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为基础,同时考虑本集团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处置后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
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07
股东权益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9)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原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相关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做其他用途。13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0)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为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45年5%2.11%~6.33%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及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33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1)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45年5%2.11%~6.33%
办公及通讯设备5-8年5%11.88%~19.00%
运输工具5-8年5%11.88%~19.00%
于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成本进行
07初始计量。本集团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电脑软件等,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15-40年计算机软件及其他3-10年13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4)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长期
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5)保险合同
(a) 定义与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发生特定保险事项导致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
本集团在合同签发时逐项评估每个合同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定义,并在评估时考虑本集团的实质性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是否包含重大保险风险时,评估在任何单一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保险事项的发生是否将导致本集团支付保单持有人重大的额外金额,即使该保险事项极不可能发生、或者或有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占保险合同的所有剩余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的比例很小。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保险合同允许保单持有人在本集团对其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以外,参与本集团的投资回报。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定义的合同符合以下三个特征: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享有清晰可辨的基础项目池的份额;
*本集团预期会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回报中相当大部分份额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本集团预期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的变动中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本集团在合同签发时根据预期评估该合同是否满足以上特征。
本集团同时签发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附加金额由本集团基于基础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此类合同和保险合同关联到相同的资产池,并且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本集团对此类合同使用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核算,采用浮动收费法或一般模型进行计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35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b) 签发的保险合同以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
本集团签发的使用新保险合同准则核算的合同包括以下类型:
分红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分红型保险,是指将本集团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险合同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绝大部分分红型保险合同满足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同时,本集团签发的少量分红型保险合同为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本集团对上述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进行计量。
传统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传统型保险,是指保险合同签发时保费和保单利益确定的人身保险。传统型保险不具有分红特征。
除准则允许使用保费分配法进行简化计量的合同以外,本集团对上述保险合同采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万能型保险
07
本集团签发的万能型保险具有单独设立保单账户,本集团为保险合同提供最低收益保证,保单同时具有保险保障功能。
本集团签发的绝大部分万能型保险合同满足具有间接分红特征的的保险合同的定义。同时,本集团签发的少量万能型保险合同为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本集团对上述合同采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投资连结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投资连结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保险产品。
本集团签发的绝大部分投资连结型保险合同满足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上述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进行计量。13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b) 签发的保险合同以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续)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本集团持有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用以缓释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的风险敞口。
除准则允许使用保费分配法进行简化计量的合同以外,本集团对上述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c) 保险合同的合并
某些情况下,本集团会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对手方订立多份保险合同,并将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在进行评估时,本集团考虑了以下因素:
*单独和合并进行评估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不同;
*在不考虑另一合同的情况下,本集团是否无法单独计量该合同。
(d) 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的分拆
除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外,本集团签发的部分保险合同存在其他成分,如投资成分。
本集团对此类保险合同进行评估以确定上述其他成分是否可明确区分、应被拆分并采用其他准则进行核算。若此类非保险成分并非可明确区分的,则与保险成分一并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核算。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合同包含投资成分,即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本集团均需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在评估投资成分是否可以单独用金融工具准则核算时,本集团主要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之间是否是高度相关的。
在判断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是否高度相关时,本集团评估是否计量一个成分才能计量另一成分、以及保单持有人是否不能在一个成分不存在的情况下单独从另一成分中获益,如一个成分的失效或到期将导致另一成分的失效或到期。
本集团将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使用新保险合同准则核算。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37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e) 分组
为进行计量,保险合同需要汇总成合同组。合同组通过识别保险合同组合确定,具有相似风险且一并管理的保险合同归入同一组合,将每个组合分为年度组合,并根据合同的盈利能力将年度组合分成三个组: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本集团遵循与上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组,但是上述存在亏损的合同组需要改为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
新确认的合同直接纳入现有合同组。若合同不符合纳入现有合同组的条件则形成一个新合同组,并将未来合同加入其中。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确立,一旦所有合同均已添加至该合同组,则后续不再修改其组成。
(f) 初始确认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责任期开始日;
07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
*发生亏损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于下列日期确认:
*提供比例责任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
*其他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责任期开始日。
但若本集团于较早日期确认对应保险合同的亏损组,且相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于该较早日期或之前订立,则于该较早日期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13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g) 合同边界
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考虑了该合同组内各单项合同的边界内所有未来现金流量。
若本集团有权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则该权利或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保险合同边界内。
提供保险服务的实质性义务将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终止: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且重新评估日前对应保费在定价时未考虑重新评估日后的风险。
本集团于各报告日重新评估合同边界,以反映情况变动对本集团实质性权利及义务的影响,因此合同边界可能随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合同边界内预期的履约现金流、以及代表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将产生的于目前尚未赚取利润的合同服务边际,两项之和计量保险合同。
合同边界内的履约现金流
履约现金流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现时、无偏、及概率加权的估计值,并包含非金融风险调整。为确定概率加权平均值,本集团考虑了一系列的情景以建立相关可能的结果,包含了所有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合理及可支持的有关该等现金
流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的信息。未来现金流的估计反映了在计量日已经存在的情景,包括在当日对于未来的假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39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续)
合同边界内的履约现金流(续)
本集团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时包括了所有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具体包括:
*从保单持有人处收到的保费及其相关现金流量;
*已报告未支付的赔款、已发生未报告的赔款、预计在未来发生的由保险合同产生的赔款以及对现有保险合同未来赔付和过去赔付进行追偿产生的预计现金流入;
*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或代其支付的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款项;
*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分摊至该保险合同的现金流量;
*理赔费用;
*以非现金方式结算合同义务时发生的成本;
*保单管理与维持成本,如保费账单和保单变更处理成本。这些成本也包括当某特定保单持有人继续支付保险合同边界内的保费时预期向中介支付的续期佣金;
07
*由保险合同直接产生的相关税费;
*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的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的固定及可变费用,例如会计、人力资源和信息技术支持费用,以及建筑物折旧、租金、维修支出和水电费等;
*本集团进行投资活动以提高保单持有人的保险保障服务受益水平而产生的成本;
*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投资相关服务及投资回报服务所产生的成本;
*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向保单持有人收取的其他费用。14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续)折现率
折现率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的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折现率假设基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以及流动性溢价、税收溢价确定。
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基于已确认的合同估计合同组的折现率。在后续报告期间,随着合同组内新合同的增加,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将在每一个报告期期初进行修改。本集团于合同组内合同签发的期间使用加权平均折现率重新估计该合同组于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
非金融风险调整
本集团单独计量了非金融风险调整,即除金融风险以外,对保险合同现金流金额及时间不确定性的补偿。本集团选择将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进一步拆分为非金融风险的变动和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合同服务边际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于初始确认时,除保险合同组为亏损合同组以外,本集团将使下列各项之和不产生损益影响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合同组预期履约现金流量;
*分摊至该合同组的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
*此前确认的其他与该合同组相关的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如果合同组是亏损合同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合同组的负债账面金额等于履约现金流,合同服务边际为零。同时,本集团将该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的亏损确认为亏损成分。
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认定合同组的责任单元,并根据当期履行的责任单元对分配至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进行摊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41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续)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指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若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可直接归属于合同组内的单个保单、合同组本身或合同组归属的保险合同组合,则本集团在计量该保险合同组时将包括该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本集团在合同组合层面估计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否不能直接归属于合同组但可以直接归属于
合同组合,而后本集团将上述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采用系统及合理的分摊方式分摊至新签发及续期的合同组。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
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区分了和已发生赔款有关的现金流量和与未来服务相关的现金流量。
在每个报告期末,保险合同组的账面金额反映了对当日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的现时估计。
07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合同服务边际及已经提供保险服务但尚未收到的保费。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了本集团对已经发生的有效保险事故的赔款负债、其他已发生的源自过去保险期间的保险服务费用以及已发生未报告的赔款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也包含了本集团在保险合同下应该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款项,包括当合同终止确认时投资成分的返还。已发生赔款负债的现时估计包括当日分摊至该合同组的与当前服务和过去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14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履约现金流的变动
每个报告期末,本集团将更新已发生赔款负债和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履约现金流,以使其反映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和其他金融变量在内的对于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现时估计。
经验调整包括以下差异:
*期初预期和当期实际收到的保费现金流量(以及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出,如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期初预期和当期实际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不包括保险获取费用)。
与当前和过去服务相关的经验调整确认为损益。已发生赔款(包括已发生未报告)和其他已发生保险服务费用的经验调整与当前和过去服务相关。此类调整作为保险服务的一部分确认为损益。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经验调整包括在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合同服务边际中。
调整未来服务边际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以下履约现金流的变化与未来服务相关,因此调整相关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基于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计量的,由当期收到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保费及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如保险获取现金流和基于保费的税)所导致的经验调整;
*基于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计量的,对未到期责任负债未来现金流现值估计的变更。所有金融变量均于初始确认时锁定;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非金融风险的风险调整变更(不包含确认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部分);
*投资成分的本期预期应付金额与本期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43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
调整未来服务边际(续)
以下调整与未来服务无关因此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
*货币时间价值、金融风险及相关变动导致履约现金流的变化;
*与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的变化;
*与保险服务费用相关的经验调整(不包括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对于亏损合同而言,任何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进一步增加都在发生时确认于损益,并增加保险合同组的亏损部分。任何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减少都将在该合同组亏损部分完全转回至损益后,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
于每个报告期末,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利率;
07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除外:
-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当期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金额。14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合同服务边际确认入损益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每期确认为损益的金额反映了当期所提供保险合同组项下的服务。
本集团根据以下步骤确定每期合同服务边际释放的金额:
*识别合同组中的责任单元总数量。合同组中的责任单元的数量为合同组中的合同所提供的保障的数量,通过考虑每项合同所提供的利益及其预期保险责任期限确定;
*将该期期末的合同服务边际(在任何反映当前提供服务的金额确认为损益之前)平均分摊至当期提供的和未来预期提供的每一责任单元;
*将分摊至当期提供的责任单元的金额确认为损益。
现金流与基础项目相关但不满足直接分红特征定义的合同(具有间接分红特征的合同)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合同的现金流与基础项目相关,但不满足直接分红特征定义。这是由于本集团总体上有权利根据基础项目的回报调整现金流量,但是这些基础项目并未明确,且本集团可以自由决定需要根据相关金融变量调整合同现金流过程中应当考虑的投资组合。
该产品结构导致浮动收费法不能适用于上述合同。因而本集团使用一般模型计量此类合同。
金融变量的变化不影响间接参与分红合同组合同服务边际的计量,因为金融风险变化将直接作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一部分。除非本集团使用相机抉择权,在此情况下相关变动将影响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在合同中明确了本集团的承诺。因此本集团可以分别计算于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中确认的金额(与该承诺有关的金融风险的假设变更),以及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金额(由于使用了与承诺相关的相机抉择权)。合同中的承诺包括:
*合同明确的最低回报;
*除最低回报以外,基于基础项目投资回报的相机抉择金额。
间接分红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以初始确认时锁定的不与基础项目关联的利率计提利息。未来服务履约现金流的变动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金额同样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锁定利率计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45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i)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合同的后续计量(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本集团对保单持有人的义务为向其支付合同项下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将于未来提供服务的浮动收费的差额。
在确定保单持有人所享有的基础项目回报的份额、及如何确定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的变
动中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时,本集团作了以下评估:
*基于保险合同的期限;
*基于概率加权平均现值。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的影响金额;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为抵销风险缓释工具的影响在损益中列示的金额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
致的亏损部分,或使现有亏损合同组亏损金额扩大的部分07-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导致转回的前期已经确认的亏损部分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为抵销风险缓释工具的影响在损益中列示的金额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或使现有亏损合同组亏损金额扩大的部分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导致转回的前期已经确认的亏损部分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当期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金额。14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v)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对于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简化合同组的计量。
于初始确认各合同组时,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账面值按初始确认时收到的保费减去该日分摊至该合同组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计量,并就与该合同组有关的现金流量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终止确认产生的金额作出调整。本集团采用了通过未到期责任负债递延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会计政策选择权。
于后续计量时,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账面值因已收保费及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而增加,并因已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就所提供的保险保障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及已支付
或已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而减少。于初始确认各合同组时,本集团预期提供保险保障各部分的时点与相关保费到期日之间的间隔不大。因此,本集团已选择不调整未到期责任负债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于责任期内的任何时点,若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存在亏损,本集团将亏损计入损益,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为与未到期责任(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当前估计超出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值的金额。于后续期间,除非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不再存在亏损,否则亏损部分于各报告日重新计量为与未到期责任(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当前估计与不包括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组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确认为与已发生赔款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金额。
(v) 亏损合同
于初始确认日,若分摊到一项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任何此前已确认的获取现金流以及任何在当日产生的现金流之和为净现金流出,则该保险合同为亏损合同。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单项合同为基础、基于概率加权计算未来现金流(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并评估其是否为亏损合同。初始确认时预期为亏损的合同应一并分类,且该类合同组应单独计量和列示。
初始确认时亏损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为零,合同组的计量仅包括履约现金流。合同组的现金净流出被定义为该合同组的“亏损部分”。当合同组首次被认定为亏损时,亏损部分于当日在损益中确认。合同组的亏损部分金额将在后续期间持续列报和计量。
在确认亏损部分之后,本集团将未到期责任负债履约现金流的变动系统地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和非亏损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47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v) 亏损合同(续)
对于所有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签发的保险合同,需要分摊至亏损部分和非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履约现金流的后续变动包括: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因风险的释放,而在损益中确认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因保险服务费用的发生,而减少的未到期责任负债中赔付和费用的未来现金流现值估计的金额。
本集团基于亏损部分占未到期责任负债中全部履约现金流出的比例系统地对已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进行分摊。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至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采用系统的方法将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履约现金流的相关后续变动分摊至亏损部分和非亏损部分。
分摊到合同组的关于未来服务的履约现金流的后续减少(包括未来现金流估计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首先分配至亏损部分。当亏损部分减少为零后,任何关于未来服务的履约现金流的进一步减少都将确认为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07
对于亏损合同组,收入是期初预期的保险服务费用,仅反映:
*由于当期风险的释放导致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不包括系统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与预期在当期发生的赔付相关的未来现金流现值的估计(不包括系统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基于责任单元分摊的与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相关的金额。
所有上述金额都作为不包含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减少进行确认。14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v) 亏损合同(续)
本集团确认的与亏损部分相关的保险服务费用包括: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估计变动导致履约现金流发生变化并由此确认或进一步增加亏损部分;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的减少使亏损部分减少为零;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本集团享有基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后续下降导致确认亏损部分或进一步增加亏损部分;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本集团享有基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后续上升导致确认亏损部分减少为零;
*采用系统的方法将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和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变动分摊至亏损部分。
(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相同的会计政策,并参照如下会计政策处理。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于各报告日的账面金额为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
*与未来期间将根据合同获得的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使用与用于计量对应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估计一致的假设估计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并就再保险公司的不履约风险作出调整。本集团于各报告日对再保险公司的不履约风险的影响进行评估,将不履约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损益。
非金融风险调整为本集团转移给再保险公司的风险金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49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续)
于初始确认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指购买再保险产生的净成本或净收益。其等于以下各项总和的相反数:
*履约现金流量;
*确认合同组前就与该合同组相关的现金流量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金额;
*合同组内的合同于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因该日所确认的就对应保险合同的亏损而计入损益的任何收入。
然而,若购买再保险保障服务的任何净成本与购买再保险前发生的保险事项有关,则本集团将有关成本于损益确认时计入费用。
合同服务边际于各报告日的账面金额为报告期初的账面值,并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利率;
*就对应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而计入损益的收入。确认收入的同时将于再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资产中确认或调整亏损摊回部分;
07
*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且该转回以不影响合同组履约现金流量为限;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其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利率计量,除非该等变动因亏损的对应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在此情况下,有关变动于损益中确认,同时确认或调整亏损摊回部分;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按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本集团采用相同的会计原则计量保费分配法下的保险合同组或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若就按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确认了亏损摊回部分,则本集团相应调整资产的账面金额。15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j) 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本集团于成为合同一方的日期确认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于初始确认时,与保险合同类似、本集团基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非金融风险调整估计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预期的现金净流入作为合同服务边际确认。
在确认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确定的合同边界仅包含在现在或未来具有实质性权利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在对现金流量折现时使用的折现率反映了履约现金流量的特征。
本集团于合同组的期限内采用系统的方式分摊合同服务边际,以使其反映本集团提供的投资服务。
根据相关投资合同是否满足浮动收费法核算的要求,本集团分别对此类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或一般模型进行核算。
(k) 修改及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合同被解除时,即合同规定的义务到期或被履行或取消时,对合同予以终止确认。
假设合同条款发生修改,且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若自合同开始日起即适用将使得该合同的计量发生重大变化的,本集团亦将终止确认该合同,同时基于新修订条款确认一项新合同。若合同修改不会导致终止确认合同,则本集团将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视为履约现金流量估计的变动。
终止确认并非按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组中的一项合同时:
*调整分摊至该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以消除与终止确认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现金流量及非金融风险调整;
*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就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作出调整,除非该变动已分摊至亏损部分;
*调整预期剩余服务的责任单元数量,以反映合同组中被终止确认的责任单元。
若合同因其被转让给第三方而终止确认,则按照第三方收取的保费调整合同服务边际,除非该合同为亏损的。
若合同因条款修改而终止确认,则就本集团于修改日期按新合同条款所收保费,减去按修改收取的任何额外保费,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确认的新合同则按假设本集团于修改日期收取的保费减去按修改收取的任何额外保费计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51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l) 列报
(i) 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提供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下的保险服务将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并同步确认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为本集团预期为提供服务而收到的对价。对于以一般模型以及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保险服务收入包括了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
*以期初预期发生的金额计量的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但不包括: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投资成分的返还
-代第三方收取的相关交易税费
-保险获取费用
-与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金额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化,但不包括: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
07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计入保险合同金融变动的金额
*当期提供服务释放的合同服务边际;
*其他金额,如与当前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的经验调整(如有)。
保险服务收入还包括包含在保费中的对于在保险服务费用中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收入和费用中包含的保险获取现金流以系统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摊销确认。
在应用保费分配法时,本集团基于时间推移,将预期收到的保费(包括保费的经验调整)分摊至每个服务期间,以此确认当期的保险服务收入。然而,当保险期内的预期风险释放模式与时间的推移有很大差异时,保险服务收入将根据预期发生保险服务费用的模式进行确认。15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l) 列报(续)
(ii) 保险服务费用
签发的保险合同组的保险服务费用包括:
*与当期发生的赔付和费用相关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化,不包括投资成分的返还;
*与前期发生的赔付和费用有关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化(与过去服务有关);
*当期发生的其他可直接归属的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该摊销在保险服务费用和保险服务收入中以相同金额确认;
*当期初始确认的亏损合同组的亏损部分;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即亏损合同组亏损部分的变动。
(ii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收入或费用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收入或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
*从再保人摊回的金额;
*分出保费的分摊。
本集团将取决于对应保险合同赔付的现金流作为从再保人摊回的金额列示,将不取决于对应保险合同赔付的分出手续费作为分出保费的抵减在损益中分摊进行确认。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53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l) 列报(续)
(ii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收入或费用(续)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未到期责任资产中确认了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代表了初始确认为亏损的对应保险合同组的亏损摊回,或针对该对应保险合同组后续亏损合同增加的亏损摊回。亏损摊回部分将调整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亏损摊回部分反映了以下项目: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对应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的变化,且不调整相关保险合同所属各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但这些转回不属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的变化;
*与对应赔付和费用的再保险摊回相关的亏损摊回部分的分摊。
(iv)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体现了保险合同组和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以及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针对适用一般模型的合同和适用浮动收费法的合同,本集团执行其他综合收益选择权,将当期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别计入承保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针对适用一般模型的合同,本集团将折现率等金融变量的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07
针对浮动收费法模型,本集团将与基础项目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相等的金额计入承保财务损益中,其余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v) 业务及管理费业务及管理费为本集团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及再保险合同组合的经营费用。15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m) 过渡日的合同
于过渡日,采用追溯调整法确定过渡日金额不可行时,本集团采用修正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新保险合同准则下的过渡日金额。
(i) 以修正追溯法计量的合同修正追溯法的目标是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获取和使用合理且有依据的数据,以尽可能地接近追溯调整法的最终结果。本集团仅在无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用于追溯应用新保险合同准则时应用以下各项修正。
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相关合同组:
*初始确认时的未来现金流量通过已知已发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估计;
*通过就2022年1月1日前的预期风险释放对于2022年1月1日的金额进行调整,以确定初始确认时的非金融风险调整。通过参照本集团于2022年1月1日签发的类似保险合同的风险释放确定预期风险释放;
*若修正追溯用于确定初始确认时的合同服务边际(或亏损部分):
-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的剩余责任单元与该日前合同组提供的责任单元进行比较,确定2022年1月1日前计入损益的合同服务边际金额;及-于初始确认时,使用亏损部分相对于未来现金流出现值估计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总额的比例确定2022年1月1日前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55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m) 过渡日的合同(续)
(i) 以修正追溯法计量的合同(续)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相关合同组:
*本集团通过计算合同组下将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合同服务边际总额的替代值确定于
2022年1月1日的合同服务边际(或亏损部分),即基础项目于2022年1月1日的公允价
值减去于2022年1月1日的履约现金流量,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2022年1月1日前向保单持有人收取的款项(包括从基础项目中扣除的费用);
-2022年1月1日前支付的、不会因基础项目而变动的金额;
-2022年1月1日前风险释放所引起的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
-2022年1月1日前已产生并分摊至该合同组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若计算得出合同服务边际,则本集团通过减去与2022年1月1日前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合同服务边际来计量于2022年1月1日的合同服务边际。与2022年1月1日前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合同服务边际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的责任单元与该日前合同组提供的责任单元进行比较来确定;
07
*若计算导致产生亏损部分,则本集团将亏损部分调整为零并以相同金额增加于2022年1月1日扣除亏损部分后的未到期责任负债;
*于2022年1月1日,保险合同负债/资产中的累计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等于基础项目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额。15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5)保险合同(续)
(m) 过渡日的合同(续)
(ii) 以公允价值法计量的合同
对于以公允价值法计量的合同组,本集团将于2022年1月1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合同服务边际或亏损部分确定为该日合同组的公允价值与该日履约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合同组的公允价值主要采用现值法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确定,并考虑以下因素:
*对市场参与者在履行负债时预期产生或收取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货币时间价值,即无风险利率加上基于负债特征的利差;
*市场参与者为承担与非金融风险相关的现金流量固有的不确定性而要求的保费,以及市场参与者为承担责任而要求的补偿;
*市场参与者在有关情况下会考虑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尽可能利用相关市场数据和信息。就不可观察参数而言,本集团使用在有关情况下可得的最佳数据,其中可能包括本集团自身的数据。
对于以公允价值法计量的合同组:
*初始确认时的折现率于2022年1月1日而非初始确认日期确定;
*于2022年1月1日,保险合同负债/资产中的累计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确定为零,而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则等于基础项目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57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6)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属于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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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属于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15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6)所得税(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
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17)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确认方法参见附注4(15)(l)(i)。
(2)利息收入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均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在“投资收益”项目中确认。实际利率及利息收入的计算方法参见附注4(6)。
(3)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股息收入、分红收入及已实现利得或损失,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5)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金额反映预计因向客户交付这些商品和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通过识别客户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在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履约过程中)确认收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59
4重要会计政策(续)
(18)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本集团对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总额法确认。
(19)预计负债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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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16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0)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酬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
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无任何没收供款,因为所有供款在支付时即全面归属于职工。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在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依据企业年金方案计算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年金基金供款中因职工离职而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并不用于抵销现有供款,而是拨入该企业年金基金的公共账户,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分派于该企业年金基金的成员。
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61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0)职工薪酬(续)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d)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酬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奖金计划等。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视情况比照离职后福利进行处理。
(21)租赁
(a)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作为合同中的一方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b) 单独租赁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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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c)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对于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赁部分与非租赁部分的单独对价的租赁资产,本集团选择不分拆。除以上类别租赁资产外,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16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1)租赁(续)
(d)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e) 作为承租人
(i) 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
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ii) 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
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63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1)租赁(续)
(e) 作为承租人(续)
(iii)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等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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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iv)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16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1)租赁(续)
(e) 作为承租人(续)
(v) 租金减让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集团与出租人就现有房屋及建筑物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f)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的,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65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2)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上述一般风险准备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3)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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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
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16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3)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
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本集团决定未由本集团控制的所有信托计划、债权计划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支持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均为对非合并结构化主体的投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股权计划投资和资产支持计划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信托公司或资产经理人管理,并将筹集的资金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贷款或股权。债权计划投资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资产经理人管理,且其主要投资标的物为基础设施及不动产资金支持项目。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由无关联的基金公司管理,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标的物为公开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标的物为未上市公司股权。信托计划、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和授予持有人按比例分配相关投资资产的收益权利来为其运营融资。本集团持有上述投资品种的受益凭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67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4)会计政策变更
(a) 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分类。
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在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信用损失准备,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对于金融负债,除了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需将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外,分类和计量无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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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过渡性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对前期可比数据进行重述。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23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16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4)会计政策变更(续)
(a)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而对本集团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如下:
2022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2023年1月1日
项目账面价值准则的影响账面价值(已重述)
资产:
货币资金17603117604
衍生金融资产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847(2)8845
应收利息14481(14481)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5461-5461定期存款2275477700235247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333546333546债权投资不适用252023252023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31763131763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521152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9465(79465)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75654(375654)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378391(378391)不适用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47456(47456)不适用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0590-10590
长期股权投资5820-5820存出资本保证金17151971912
投资性房地产9553-9553
固定资产15873-15873
在建工程1877-1877
使用权资产986-986
无形资产4002-4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7890(5445)2445其他资产17229302652资产总计121493616345123128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69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4)会计政策变更(续)
(a)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2022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2023年1月1日
项目账面价值准则的影响账面价值(已重述)
负债及股东权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25874258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5877(25877)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3617(7)43610
预收保费431-43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1579-1579
应付职工薪酬4349-4349
应交税费236-236其他应付款138407313913
保险合同负债1013191-1013191应付债券1000021110211
租赁负债855-855
递延收益484-484
递延所得税负债57-57
其他负债2424(280)2144
负债合计1116940(6)111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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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合计9799616351114347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214936163451231281
注:上表中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财务数据,2023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财务数据。17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4)会计政策变更(续)
(a)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于2023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分类重新计量自原分类按原金融为以公允工具准则价值计量按新金融列示的自原分类且其变动从摊余成工具准则
账面价值为归入贷自原分类自原分类计入当期应收本/成本从公允价列示的
2022年款及应收为可供出为持有至损益的金利息、计量变为值计量变账面价值
12月31日款的投资售金融资到期投资融资产/应付利息预期公允价值为摊余2023年项目(已重述)转入产转入转入负债转入重分类信用损失计量成本计量1月1日资产
其中:货币资金17603----1---176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847----(2)---8845
定期存款227547----7778(78)--235247
存出资本保证金1715----198(1)--1912
应收利息14481----(14481)---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33002438515279445576-6322-333546
债权投资不适用3178823229195452-1761(91)-(116)252023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12368103365182887203239-15752-3176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5209----2-52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79465---(79465)----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75654-(375654)------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378391--(378391)-----不适用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47456(47456)-------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7890-----43(5517)292445
其他资产1722----930---2652负债
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258773-(6)-258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25877---(25877)----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3617----(7)---43610
其他应付款13840----73---13913
应付债券10000----211---10211
其他负债2424----(280)---2144
股东权益97996-----(127)16565(87)114347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71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4)会计政策变更(续)
(a)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于2023年1月1日,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项目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的调节情况详见下表。
按原金融工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准则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重新计量损失准备项目2022年12月31日重分类预期损失准备2023年1月1日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定期存款减值准备--7878
存出资本保证金减值准备--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7570(7570)-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适用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减值准备---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适用7691167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适用1524501574
合计7570(5970)2201820
(b) 新保险合同准则
2020年12月19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07“新保险合同准则”)。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是一项综合性的全新的适用于保险合同的会计准则,包含了确认和计量、列报及披露。
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对一般模型进行了规定;并规定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适用浮动收费法;当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使用一般模型的简化模型保费分配法对未到期责任负债进行计量。
本集团对签发的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原保险合同使用浮动收费法进行计量;对于保险期间小于
等于一年的合同,使用保费分配法进行计量;对于其它原保险合同,使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使用一般模型或保费分配法进行计量。
一般模型采用当前假设估计未来现金流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并对不确定性的成本进行了显性估计。合同服务边际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来服务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在当期及后续提供服务的期间内摊销。折现率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的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折现率假设基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以及流动性溢价、税收溢价确定。17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重要会计政策(续)
(24)会计政策变更(续)
(b) 新保险合同准则(续)浮动收费法是基于一般模型的适用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计量方法。浮动收费法下形成对保单持有人的支付义务,等于向保单持有人支付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等值的金额之义务减去与未来服务有关的浮动收费。浮动收费等于本集团在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享有的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本集团享有的份额的变动被视为未来服务浮动收费的一部分且计入合同服务边际。本集团浮动收费法模型采用适用于整体现金流估计的折现率。
针对适用一般模型的合同和适用浮动收费法的合同,本集团执行其他综合收益选择权,将当期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别计入承保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针对适用一般模型的合同,本集团将折现率等金融变量的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针对浮动收费法模型,本集团将与基础项目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相等的金额计入承保财务损益中,其余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保险服务收入基于当期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进行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的确认,不得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
首次执行日之前的保险合同会计处理与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合同组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对合同组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也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法。本集团大部分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是基于修正追溯法计量,其余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是基于公允价值法计量。
本集团已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以及《企业会计政策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将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本集团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衔接规定,未披露适用新保险合同准则对各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c) 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本会计年度,适用解释16号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73
5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重要会计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要判断主要是对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资产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识别保险合同是否存在投资成分
本集团考虑了所有签发的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存在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合同是否取消、到期,均需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部分金额从保单持有人处收取后将在所有情况下均需返还给保单持有人。本集团认定此类付款满足投资成分的定义。
保险合同中保险成分的拆分本集团签发的部分单一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对于保单持有人不同保险风险的保障。新保险合同准则没有明确要求或
07
禁止对不同的保险成分进行拆分,除非该单一合同的法律形式不能反映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实质性。在此情况下,本集团需要对不同的保险成分进行拆分。对单一合同的保险风险拆分并非一项会计政策选择权,而需要运用重大判断。本集团在判断合同的法律形式是否反映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实质时,考虑了不同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包括一种风险是否独立于另一种风险存在、所有风险是否可以单独失效、以及每种风险是否可以单独定价和出售。
合同组合的识别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同一产品线的保险合同通常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因此一般属于同一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需要运用判断对保险合同中的相似风险及保险合同的管理方式进行评估。17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会计判断(续)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评估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与其它具有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明显区别包括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的基础项
目清晰可辨认、保单持有人享有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及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本集团根据合同开始日的预期评估其是否满足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在评估保单持有人从基础项目中享有的相应份额的回报以及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的变动程度是否重大时,本集团需要运用重大判断。
责任单元分摊方法的选择
新保险合同准则对责任单元分摊方法没有明确的要求或者方法,仅规范了责任单元的确认原则。恰当确定责任单元数量的方法并非一项可选择的会计政策,需要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并运用重大判断和估计。本集团针对逐个保险合同组合选择恰当的方法以确定责任单元。在确定恰当的方法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保险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对合同组预期期限的影响、保险期间提供的不同服务以及每项服务预期将向保单持有人提供的给付金额。
过渡至新保险合同准则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应用新保险合同准则。由于无法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获得追溯调整法所需的部分历史数据,本集团确定对部分合同组应用追溯调整法并不可行,因此本集团对此类合同组应用修正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本集团在确定过渡方法、适用过渡方法及计量过渡日的影响时运用判断以确定过渡日于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金额。
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评估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联营企业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有迹象表明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能不能收回时,对其进行减值评估。当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使用价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附注4(8)(c)中列示的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各种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3年12月
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第三方
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7(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75
5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及再保险合同资产所使用的重大假设
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及再保险合同资产时,本集团采用了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假设。此类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
(a) 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确定,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折现率假设基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以及流动性溢价、税收溢价确定。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不受基础项目回报影响的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的即期折现率为
2.70%-4.70%(2022年12月31日:2.54%-4.70%)。
(b)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本集团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为基础,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的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也对本集团的年金保险带来长寿风险。
07
本集团以《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为基础,结合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发病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负面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长期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c) 费用假设
本集团的费用假设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并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而确定,可分为获取费用及维持费用。费用分析旨在将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在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之间进行分类,而后将分类后的获取和维持费用分摊至不同的产品类别以得到单位费用假设。本集团的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17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及再保险合同资产所使用的重大假设(续)
(d)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型保险条款规定、分红型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分配政
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照分红型保险条款规定,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型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不低于分红型保险可分配收益的70%。
(e)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对未来的预期和其他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f) 非金融风险调整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保险风险和其他非金融风险(如退保风险和费用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本集团通过置信区间法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基于75%的置信水平确定非金融风险调
整(2022年12月31日:75%的置信水平)。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工具投资,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模型和重大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手方的信用行为(例如,对手方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的主要事项包括:
*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第一阶段资产采用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二、三阶段资产采用整个存
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资产进入第二阶段。在评估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考虑定性和定量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对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和预期现金流的评估涉及高度的估计和不确定性。
*模型和假设的使用:本集团采用适当的模型和假设来计量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确定每类金融资产最适用的模型以及确定用于这些模型的假设,包括确定与信用风险关键驱动因素相关的假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77
5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使用了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这些信息基于对不同经济驱动因素的未来走势的假设、该等驱动因素如何相互影响的假设以及历史违约率与宏观经济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本集团对不同情景下的前瞻性经济因素(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消费物价指数等)进行估算。
*违约概率:违约概率是预期信用风险的重要输入值。违约概率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的估计,其计算涉及历史数据、假设和对未来情况的预期。
*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是对违约产生的损失的估计。它基于合同现金流与借款人预期收到的现金流之间的差异,且考虑了抵押品产生的现金流和整体信用增级。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主要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12、13。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为市场法和收益法,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07本集团定期审阅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的披露请参见附注65。
(4)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本集团基于对预期的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17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主要税项
(1)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及部分享有税收优惠的子公司外,本集团主要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集团所使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汇算清缴,再由各分支公司就地申报。
(2)增值税
2023年度,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3)流转税附加税费
2023年度,流转税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基础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本集团中国境外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缴纳。
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子公司名称简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健康科技
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新华养老服务
新华家园养老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新华养老运营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华电商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后援中心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养老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粤融
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华浩然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康复医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79
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实质上构成对子公于2023年本集团司净投资12月31日注册地点及年末实际的其他表决权是否的少数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出资额项目余额持股比例比例合并报表股东权益(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百万元)百万元)百万元)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直接控股中国北京资产管理人民币500百万元563-99.40%99.40%是23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间接控股中国香港资产管理港币50百万元40-99.64%99.64%是2
健康科技(注1)直接控股中国北京服务人民币1843百万元1843-100.00%100.00%是–
新华养老服务直接控股中国北京养老服务及人民币964百万元964-100.00%100.00%是–企业管理
新华养老运营直接控股中国北京服务人民币260百万元65-100.00%100.00%是–
新华电商直接控股中国北京软件开发设计人民币200百万元200-100.00%100.00%是–
合肥后援中心(注2)直接控股中国合肥服务人民币3200百万元2530-100.00%100.00%是–
新华养老保险直接控股中国深圳保险服务人民币5000百万元5000-100.00%100.00%是–
海南养老直接控股中国琼海商务服务人民币1908百万元1285-100.00%100.00%是–
广州粤融直接控股中国广州物业管理人民币10百万元10-100.00%100.00%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07
新华浩然直接控股中国北京物业管理人民币500百万元530-100.00%100.00%是–
康复医院直接控股中国北京医疗服务人民币170百万元170-100.00%100.00%是–
合计13200-25
注1于2023年4月13日,本公司向健康科技支付增资款人民币268百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健康科技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843百万元。
注2于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支付增资款人民币76百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2530百万元。
除上述变动以外,本集团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会计年度没有其他重大变化。18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主要结构化主体结构化主体名称持有份额比例实收投资款业务性质
新华资产-明焱一号资产管理产品89.5%3607资管产品
新华-万科武汉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100.0%2625债权计划
新华资产-明淼二号资产管理产品100.0%2204资管产品
新华-长城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100.0%2200债权计划
新华-城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二期)100.0%2000债权计划
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一期)100.0%1800债权计划
新华-万科物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期)100.0%1577债权计划
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二期)100.0%1500债权计划
新华资产-港股通精选一号资产管理产品63.4%1421资管产品
招商信诺资管-上海滨江中心不动产债权
投资计划(二期)99.9%1401债权计划
新华-万科昆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1期)100.0%1100债权计划
新华资产-明鑫五号资产管理产品53.1%1016资管产品
新华-城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一期)100.0%1000债权计划
新华-西安电子谷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83.8%1000债权计划
(3)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本集团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具体见附注2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81
8货币资金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原币金额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金额汇率人民币金额银行存款
人民币131821.000013182112961.000011296
美元3247.082722983686.96462565
港币790.90627211640.89331040小计1555214901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62561.0000625627021.00002702小计62562702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194381.000019438139981.000013998
美元3247.082722983686.96462565
港币790.90627211640.89331040合计2180817603
(1)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投资交易的清算备付金。
(2)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职业年金基金07
风险准备金等共计人民币2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百万元)。
(3)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40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266百万元)。18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9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净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净值
投资清算交收款12890-128904490-4490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874(874)-874(874)–
应收管理费158-158199-199
应收租金143-143113-113
押金67-6794-94
预付购房款、
房租及广告费26-26190-190
其他360(115)245489(114)375
合计14518(989)135296449(988)5461
(1)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34175267
1年至2年(含2年)52141
2年至3年(含3年)2131
3年至4年(含4年)278
4年至5年(含5年)412
5年以上997990
合计145186449
减:减值准备(989)(988)
13529546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83
9其他应收款(续)
(2)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本年变动金额年初余额本年计提转回核销年末余额
2023年度9883(1)(1)989
2022年度9884-(4)988
(3)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占总额占总额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8746%(874)100%87414%(874)100.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投资清算款、预付款项及押金1328491%--508674%--
其他2452%--3751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1151%(115)100%1142%(114)100%
合计14518100%(989)7%6449100%(988)15%
0718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9其他应收款(续)
(4)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坏账准备
2023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数的比例与本集团关系账龄年末余额
投资清算交收款1289089%非关联方1年以内–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8746%非关联方5年以上(874)
应收管理费1581%非关联方2年以内–
应收租金1431%非关联方3年以内–
押金671%非关联方2年以内–
合计1413298%(874)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坏账准备
2022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数的比例与本集团关系账龄年末余额
投资清算交收款449070%非关联方1年以内–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87413%非关联方5年以上(874)
应收管理费1993%非关联方2年以内–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1903%非关联方2年以内–
应收租金1132%非关联方4年以内–
合计586691%(874)
(5)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收款(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除附注60所述外,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2022年12月31日: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85
10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按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261120507
3个月至1年(含1年)3857336090
1年至2年(含2年)8229743150
2年至3年(含3年)10843884300
3年至4年(含4年)1806923900
4年至5年(含5年)606919600
小计256057227547
减:信用损失准备(73)不适用合计255984227547
11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债券国债及政府债740金融债券6373企业债券12705次级债券6230607股票91299基金84632资产管理计划37107同业存单13609私募股权基金13315股权计划12139信托计划10418未上市股权7629
其他投资(注)27967合计380239
注:其他投资主要包括优先股、永续债、理财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含因在定向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中取得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股票共计人民币277百万元。18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2债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债券国债及政府债260108金融债券3724企业债券8651次级债券622债权投资计划24582信托计划14789资产支持计划1147小计313623
减:信用损失准备(475)合计313148
于2023年度,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第三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12个月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已减值)合计
2023年1月1日
信用损失准备91-76167
转移:
转至第二阶段(2)2-–
转至第三阶段-(1)1–
本年计提/(转回)(2)1309308
2023年12月31日
信用损失准备872386475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3097391384250031362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87
13其他债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债券国债及政府债209259金融债券54418企业债券43289次级债券11463信托计划15645债权投资计划11578资产支持计划1610合计347262
其中:
成本316788应计利息3579累计公允价值变动2689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570百万元。
于2023年度,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第三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12个月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07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已减值)合计
2023年1月1日
信用损失准备50-15241574
转移:
转至第二阶段(2)2-–
本年计提/(转回)(6)2-(4)
2023年12月31日
信用损失准备42415241570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3424992572219134726218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股票5351未上市股权19合计5370
(1)对于不以短期的价格波动获利为投资目标,而是以长期持有为投资目标的权益投资,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本集团本年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出售。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确认的股息收入为人民币383百万元。
1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债权型投资国债及政府债123金融债券667企业债券16178次级债券1986同业存单4639小计23593股权型投资资产管理计划38404基金8275股票5361优先股2808永续债1024小计55872合计7946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89
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国债及政府债47330金融债券16641企业债券8643次级债券11793信托计划67902资产管理计划45小计152354股权型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基金78856股票69145资产管理计划24295优先股4850永续债3143信托计划1994股权计划11804未上市股权9649小计203736
07
按成本计量私募股权基金12505未上市股权7059小计19564合计375654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包含因在定向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中取得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股票共计人民币1088百万元。19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152354摊余成本150979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975
累计计提减值(1600)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203736成本21828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8879)
累计计提减值(5666)合计公允价值356090
摊余成本/成本369260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904)
累计计提减值(7266)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2年度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本年年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年初本年变动年末现金红利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106232250(364)12509(2)(2)(4)992
股权计划8290-(8290)----271
未上市股权17571-(10212)7359(99)(201)(300)711
合计364842250(18866)19868(101)(203)(304)197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91
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2022年度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合计年初余额112529634088本年计提49544784973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损益-36873687
本年减少(20)(1471)(1491)年末余额160059707570
17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2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债权型投资国债及政府债306059326315金融债券2797931584企业债券3576438566次级债券85899995合计378391406460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07
18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022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计划(2)46663资产支持计划543信托计划250合计47456
(1)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固定期限项目,期限通常在三年到十年之间。19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保险合同负债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自年初余额至年末余额的调节表如下: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非亏损已发生非亏损未来现金非金融
2023年度部分亏损部分赔款负债合计部分亏损部分流量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99342759901075410101715731432252523020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99342759901075410101715731432252523020保险服务收入
采用修正追溯法的保险合同(37414)--(37414)-----
采用公允价值法的保险合同(1754)--(1754)-----
其他保险合同(4990)--(4990)(3887)---(3887)
保险服务收入小计(44158)--(44158)(3887)---(3887)保险服务费用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08)1700516797-(630)2991182379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9011--90111265---1265
亏损部分的确认与转回-1722-1722-648--648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881388--70(28)42
保险服务费用小计9011151418393289181265183061(10)4334
保险服务业绩(35147)151418393(15240)(2622)183061(10)44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6344117-56461----–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119716311839341221(2622)183061(10)447
投资成分(56533)-56533-(261)-261-–现金流量
收到的保费178641--1786414067---4067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2849)--(12849)(1146)---(1146)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73877)(73877)--(3912)-(3912)
其他现金流量714--714----–
现金流量合计166506-(73877)926292921-(3912)-(991)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112459776211180311440216111611662422476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11245977621118031144021611161166242247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93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非亏损已发生非亏损未来现金非金融
2022年度部分亏损部分赔款负债合计部分亏损部分流量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89315835131018890685915592292237524077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89315835131018890685915592292237524077保险服务收入
采用修正追溯法的保险合同(48636)--(48636)-----
采用公允价值法的保险合同(1658)--(1658)-----
其他保险合同(1675)--(1675)(4909)---(4909)
保险服务收入小计(51969)--(51969)(4909)---(4909)保险服务费用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66)1634616080-(921)3439202538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9870--98701481---1481
亏损部分的确认与转回-2649-2649-835--83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01601--(245)(20)(265)
保险服务费用小计9870238316947292001481(86)3194-4589
保险服务业绩(42099)238316947(22769)(3428)(86)3194-(320)0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418094-34274----–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7919)24771694711505(3428)(86)3194-(320)
投资成分(49834)-49834-(213)-213-–现金流量
收到的保费170069--1700693997---3997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1176)--(11176)(1342)---(1342)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6215)(66215)--(3392)-(3392)
其他现金流量(871)--(871)----–
现金流量合计158022-(66215)918072655-(3392)-(737)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99342759901075410101715731432252523020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9934275990107541010171573143225252302019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以下为本集团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合同服务边际过渡日采用过渡日采用未来现金非金融修正追溯调公允价值
2023年度流现值风险调整整法的合同法的合同其他合同小计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8264658389159889839770311753171010171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8264658389159889839770311753171010171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3445)(850)(827)(15122)(1512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845)----(845)
当年经验调整(2383)-----(2383)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2383)(845)(13445)(850)(827)(15122)(18350)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当年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288)717--616761671596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030(174)(4103)2088(841)(2856)–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224----126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2156)567(4103)2088532633111722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5632----1388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135632----1388
保险服务业绩(3183)(246)(17548)12384499(11811)(15240)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0433530514793258549856461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7250284(12401)13314757(6313)41221现金流量
收到的保费178641-----178641
支付的保单获取现金流量(12849)-----(12849)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73877)-----(73877)
其他现金流量714-----714
现金流量合计92629-----92629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96634486731474889728117881690041144021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9663448673147488972811788169004114402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95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合同服务边际过渡日采用过渡日采用未来现金非金融修正追溯调公允价值
2022年度流现值风险调整整法的合同法的合同其他合同小计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71102784021801367294-187430906859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71102784021801367294-187430906859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9818)(692)(352)(20862)(2086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929)----(929)
当年经验调整(4228)-----(4228)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4228)(929)(19818)(692)(352)(20862)(26019)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当年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187)706--641264121931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863(106)(6373)1727889(3757)–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721(3)----718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603)597(6373)1727730126552649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58714----601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58714----601
07
保险服务业绩(4244)(318)(26191)10356949(18207)(22769)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787530559446882609434274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3631(13)(20247)11037031(12113)11505现金流量
收到的保费170069-----170069
支付的保单获取现金流量(11176)-----(11176)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6215)-----(66215)
其他现金流量(871)-----(871)
现金流量合计91807-----91807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8264658389159889839770311753171010171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826465838915988983977031175317101017119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本集团当年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分析如下:
签发的保险合同当年初始确认
2023年度的亏损合同组其他合同组合计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405739511800
赔付、费用及其他流出项目452604514890408未来现金流出现值4966552543102208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48195)(59301)(107496)非金融风险调整126591717
合同服务边际-61676167
初始确认时确认的亏损1596-1596签发的保险合同当年初始确认
2022年度的亏损合同组其他合同组合计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5522545410976
赔付、费用及其他流出项目526202964882268未来现金流出现值581423510293244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56318)(42113)(98431)非金融风险调整107599706
合同服务边际-64126412
初始确认时确认的亏损1931-193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97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本集团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
31/12/202331/12/2022
资产货币资金83344518衍生金融资产1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2462813应收利息不适用8160其他应收款54571566定期存款167304124617交易性金融资产174219不适用债权投资8417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311460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4977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215579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98311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不适用22709长期股权投资546797其他资产30573小计677067629418
07
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680823340应交税费16071468其他应付款23771453小计7079226261合计60627560315719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本集团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自年初余额至年末余额的
调节表如下: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分保摊回未来现金非亏损亏损已发生非亏损亏损流量现值非金融
2023年度摊回部分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摊回部分摊回部分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18922112610337602191-253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918922112610337602191-253
分出保费的分摊(2371)--(2371)(77)---(77)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摊回当年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14271425-(6)79-7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与转回-4-4-5--5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89189--(15)-(15)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小计-216161618-(1)64-63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2371)21616(753)(77)(1)64-(14)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651-466----–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906)31616(287)(77)(1)64-(14)
投资成分(887)-887-(91)-91-–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2341--2341150---150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685)(2685)--(293)-(293)
现金流量合计2341-(2685)(344)150-(293)-(143)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873725944970642153-96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873725944970642153-9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199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分保摊回未来现金非亏损亏损已发生非亏损亏损流量现值非金融
2022年度摊回部分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摊回部分摊回部分的估计风险调整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8329-5148843(3)3310-310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8329-5148843(3)3310-310
分出保费的分摊(1120)--(1120)(48)---(48)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摊回当年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14771475-(6)183-177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与转回-24-24-5--5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360360--(167)-(167)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小计-2218371859-(1)16-15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20)221837739(48)(1)16-(33)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60--460----–0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660)2218371199(48)(1)16-(33)
投资成分(1497)-1497-(141)-141-–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3017--3017252---252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722)(2722)--(276)-(276)
现金流量合计3017-(2722)295252-(276)-(2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18922112610337602191-253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918922112610337602191-25320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以下为本集团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合同服务边际过渡日采用过渡日采用未来现金非金融修正追溯调公允价值
2023年度流现值风险调整整法的合同法的合同其他合同小计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0451543-36(287)(251)10337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90451543-36(287)(251)10337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32)(77)(209)(209)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93)----(93)
当年经验调整(644)-----(644)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644)(93)-(132)(77)(209)(946)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37)55--(18)(1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610)(312)-180711152922–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444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2647)(257)-1807110129084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89-----189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189-----189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3102)(350)-167510242699(753)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9184-1(10)(9)466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711)(266)-167610142690(287)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2341-----2341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685)-----(2685)
现金流量合计(344)-----(34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59901277-171272724399706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59901277-17127272439970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01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合同服务边际过渡日采用过渡日采用未来现金非金融修正追溯调公允价值
2022年度流现值风险调整整法的合同法的合同其他合同小计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74971339-7-78843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74971339-7-78843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8)2577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81)----(81)
当年经验调整429-----429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429(81)-(18)257355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676234--(910)(910)–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633)(20)-46607653–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1-----2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233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64214-47(301)(254)24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360-----360
07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360-----360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853133-29(276)(247)739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0071--(11)(11)460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253204-29(287)(258)1199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3017-----3017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722)-----(2722)
现金流量合计295-----295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0451543-36(287)(251)10337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90451543-36(287)(251)1033720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本集团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分析如下: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预计产生净收益
2023年度的再保险合同其他再保险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937)(761)(1698)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10116501661非金融风险调整322355
合同服务边际(103)88(15)
合计3-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预计产生净收益
2022年度的再保险合同其他再保险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6823)(100)(6923)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7507927599非金融风险调整2313234
合同服务边际(913)5(908)
合计2-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03
19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3)合同服务边际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预计将在以下剩余期限摊销计入利润表:
1年及
2023年12月31日1年以内1-3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签发的保险合同137432556222744106955169004分出的再保险合同18136132715702439
1年及
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1-3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签发的保险合同142912639924264110363175317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2(13)(19)(221)(251)
0720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0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金茂”)29903654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761735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世纪”)700705
汇鑫资本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资本国际”)151149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兆体检”)76合营企业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健康”)560571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兴华”)5–合计51745820
本集团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除中国金茂在香港上市外,其余均未上市交易。
中国金茂于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为每股港币0.75元。于2023年12月31日,中国金茂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其市场价值。管理层考虑到此等减值迹象并相应执行了减值评估。本集团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预测期五年,后续为稳定期。评估使用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折现率和永续增长率。本集团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以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的折现率为7.04%,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增长率、房地产行业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等相关因素确定的永续增长率为1%。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认为于2023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
准备(2022年12月31日:同)。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均未发生减值
(2022年12月31日:同)。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及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05
20长期股权投资(续)
2023年度
追加投资或按权益法调享有的其他宣告分派其他外币报表年末核算方法投资成本年初余额其他转入的净损益综合收益的股利权益变动折算差账面价值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权益法31873654-(654)65(39)(36)-2990
通联支付权益法723735-301(5)--761
紫金世纪权益法600705-(5)----700
汇鑫资本国际权益法7149-----2151
美兆体检权益法106-1----7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权益法507571-(11)----560
国丰兴华权益法5-5-----5
合计503958205(639)66(44)(36)25174
2022年度
增持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追加投资或允价值份额按权益法调享有的其他宣告分派其他外币报表年末核算方法投资成本年初余额其他转入的差额整的净损益综合收益的股利权益变动折算差账面价值07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权益法318739801435123(476)(203)136-3654
通联支付权益法723-723-12----735
紫金世纪权益法600725--(20)----705
汇鑫资本国际权益法7125--12---12149
美兆体检权益法109--(3)----6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权益法507613--(42)----571
合计5034545286651(18)(476)(203)13612582020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0长期股权投资(续)
持股比例与注册地及主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企业/主体类型要经营地法人代表直接间接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说明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授权资本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注1)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不适用9.03%-9.03%不适用房地产开发不适用
通联支付(注2)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万建华9.07%-9.07%不适用互联网支付等人民币1460百万元
紫金世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高飞24.00%-24.00%不适用房地产开发等人民币2500百万元
汇鑫资本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开曼群岛不适用-39.86%39.86%不适用投资管理不适用
美兆体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俞熔30.00%-30.00%不适用体检服务等美元4百万元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张泓45.00%-45.00%不适用投资管理等人民币1127百万元
国丰兴华(注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杨琳50.00%-50.00%不适用投资管理等人民币10百万元
注1:根据中国金茂的组织章程细则,本集团向其派驻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本集团将中国金茂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注2:于2022年7月15日,本公司获准向通联支付派驻1名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将通联支付作为联营公司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注3:于2023年12月22日,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合营企业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投资决策均需经过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执行。本集团将国丰兴华作为合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07
20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和2022年度,本集团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财务信息:
中国金茂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187151191472非流动资产219968230424资产合计407119421896流动负债176090188459非流动负债121192120750负债合计2972823092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929147445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35474343
调整事项(557)(689)投资的账面价值29903654中国金茂2023年度2022年度
07
营业收入7240482991净(亏损)/利润(4858)5221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7785)(2402)收到的股利39203
中国金茂是本集团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不具有战略性。20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1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3年12月31日存放银行存放形式存期金额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95中国民生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520中国交通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100新华养老保险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存款五年期50中国民生银行定期存款五年期750浙商银行定期存款五年期100中信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100小计1715
加:应计利息70
减:减值准备(1)合计1784
2022年12月31日存放银行存放形式存期金额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95中国民生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620新华养老保险厦门国际银行定期存款三年期100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存款五年期50中国民生银行定期存款五年期750浙商银行定期存款五年期100合计1715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银保监会”,已于2023年5月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上述存出资本保证金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09
22投资性房地产
2023年度房屋及建筑物
原值年初余额11016固定资产转入234
转出至固定资产(202)在建工程转入91年末余额11139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1463)
计提(276)
固定资产转入(36)转出至固定资产19年末余额(1756)账面价值年末9383年初9553
072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2投资性房地产(续)
2022年度房屋及建筑物
原值年初余额10625固定资产转入433
转出至在建工程(42)年末余额11016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1198)
计提(263)
固定资产转入(7)转出至在建工程5年末余额(1463)账面价值年末9553年初94272023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3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由出租改为自用(2022年度出租改为自用:无)。2023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8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由自用改为出租(2022年度自用改为出租:人民币426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2022年12月31日:无)。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2022年12月31日:同)。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委托外部评估师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和市场法等,所使用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市场收益率、租金和单位价格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级。于2023年12月31日,根据仲量联行(北京)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资产估值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309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792百万元)。
市场收益率、租金和单位价格是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重要输入值。于2023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资本化率的范围是4.5%至7.0%(2022年12月31日:4.5%至7.0%),市场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53元至人民币
50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4元至人民币485元),销售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648元至人民币69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753元至人民币75555元)。资本化率的增加、市场租金的减少及销售单价的减少,将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减少,反之亦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11
23固定资产
2023年度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年初余额17515153411619165
购置19101-120
在建工程转入377301-678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202--202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234)--(234)
固定资产重分类(137)137-–
转出至长期待摊费用(16)--(16)
处置或报废(2)(26)(13)(41)年末余额17724204710319874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2219)(1019)(54)(3292)
计提(463)(174)(19)(65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19)--(19)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36--36
固定资产重分类4(4)-–
转出至长期待摊费用1--1
处置或报废-231235年末余额(2660)(1174)(61)(3895)
07
账面价值年末150648734215979年初1529651562158732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3固定资产(续)
2022年度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年初余额16473143412718034
购置9109-118
在建工程转入14669-147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433)--(433)
处置或报废-(18)(11)(29)年末余额17515153411619165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1776)(885)(51)(2712)
计提(450)(152)(10)(612)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7--7
处置或报废-18725年末余额(2219)(1019)(54)(3292)账面价值年末152965156215873年初146975497615322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46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本集团正在办理上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明的过程中。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13
24在建工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广州新华保险大厦项目762-762386-386
深圳前海工程项目505-505364-364
石家庄中桐广场项目245-245281-281
延庆养老社区项目154-15473-73
黑龙江哈尔滨招商新时代中心项目84-84139-139
厦门食堂装修改造项目45-4543-43
淮海天地商住区六街区项目19-19--–
福建升龙大厦项目---141-141
河北省秦皇岛海港区项目---68-68
江西南昌九颂项目---55-55
其他225-225327-327
合计2039-20391877-187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2022年12月31日:同)。
0721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5使用权资产
2023年度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成本年初余额197041974增加4711472
减少(591)(1)(592)年末余额185041854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986)(2)(988)
计提(455)(1)(456)减少4701471年末余额(971)(2)(973)账面价值年末8792881年初984298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15
25使用权资产(续)
2022年度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成本年初余额216142165增加6261627
减少(817)(1)(818)年末余额197041974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963)(2)(965)
计提(523)(1)(524)减少5001501年末余额(986)(2)(988)账面价值年末9842986年初119821200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共计为人民币10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
62百万元)。
0721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6无形资产
2023年度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合计
原价年初余额339627326128
购置-6767
在建工程转入-376376年末余额339631756571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555)(1571)(2126)
计提(86)(296)(382)
年末余额(641)(1867)(2508)账面价值年末275513084063年初28411161400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17
26无形资产(续)
2022年度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合计
原价年初余额339621395535
购置-5959
在建工程转入-536536
处置或报废-(2)(2)年末余额339627326128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469)(1274)(1743)
计提(86)(299)(385)
处置或报废-22年末余额(555)(1571)(2126)账面价值年末284111614002年初29278653792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全部土地使用权均已取得权属证明(2022年12月31日:同)。
0721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递延所得税资产180218747
递延所得税负债(7368)(914)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107097890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56)(57)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互抵后的可互抵后的可递延所得税资抵扣或应纳税递延所得税资抵扣或应纳税产或负债净额暂时性差额产或负债净额暂时性差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2761310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724)(26895)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251705不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119475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16164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148659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不适用不适用18937570职工薪酬70928377282913手续费和佣金支出38715493951579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161166312995195
享有境外联营企业权益的影响(258)(1033)(419)(1678)可抵扣亏损95293811822368945其他3301308111444合计1070942832789031555
于2023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19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续)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互抵后的可互抵后的可递延所得税资抵扣或应纳税递延所得税资抵扣或应纳税产或负债净额暂时性差额产或负债净额暂时性差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10)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9)(37)
其他(54)(216)(48)(192)
合计(56)(226)(57)(22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可抵扣递延所得税可抵扣资产暂时性差异资产暂时性差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30813233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281714不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119475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7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24698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1484593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不适用不适用18937570职工薪酬7092837728291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8715493951579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161166312995195可抵扣亏损95293811822368945其他62524904661864合计180217207987473498622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递延应纳税递延应纳税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4)(13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724)(2689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9)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不适用不适用(85)(3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7)(30)
享有境外联营企业权益的影响(258)(1033)(419)(1678)
其他(349)(1398)(403)(1612)
合计(7368)(29473)(914)(3660)
(4)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亏损839712
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3年度2022年度
2023年-117
2024年131135
2025年111111
2026年105105
2027年244244
2028年248–
合计8397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21
28其他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长期待摊费用372356待抵扣增值税152158待摊费用4544应收股利15657预缴企业所得税6318其他246189合计8361722
29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3592
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25877
0722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3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市场分类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1)199136400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2)8707437217合计10698743617按抵押证券分类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1069874361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照剩余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10698743617
(1)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
面值为人民币2054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619百万元)。质押债券在债券正回购交易期间流通受限。
(2)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
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22040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
151228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在满足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余额的条件下,本集团可
在短期内转回存放在质押库的债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23
32应付职工薪酬
2023年度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1)20406147(6562)162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551080(1084)51
辞退福利-22(21)1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2254191(207)2238
合计43497440(7874)3915
2022年度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1)23236600(6883)204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461153(1144)55
辞退福利-16(16)–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2017350(113)2254
合计43868119(8156)4349
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2022年12月31日:无)。
本集团员工享有的带薪缺勤均为非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本集团向员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列示在短期薪酬项下。
0722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32应付职工薪酬(续)
(1)短期薪酬如下: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4704865(5280)105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56171(173)554
社会保险费1382(383)–
其中:医疗保险费(7)367(367)(7)
工伤保险费110(10)1
生育保险费75(6)6
住房公积金11565(564)12
职工福利费2164(162)4
合计20406147(6562)1625
2021年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7965243(5569)147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11185(140)556
社会保险费2407(408)1
其中:医疗保险费(4)390(393)(7)
工伤保险费111(11)1
生育保险费56(4)7
住房公积金10597(596)11
职工福利费4168(170)2
合计23236600(6883)204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25
32应付职工薪酬(续)
(2)设定提存计划如下: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7711(709)9
失业保险费1626(26)16
职工年金基金32343(349)26
合计551080(1084)51
2021年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5756(754)7
失业保险费1627(27)16
职工年金基金25370(363)32
合计461153(1144)55
33其他应付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07
应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款(1)64879210投资清算交收款37112585应付外部供应商547416暂收保费及退费176161应付风险准备金161135应付工程款146180单证保证金139166应付非保险合同退款102191应付保险保障基金5986其他689710合计122171384022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33其他应付款(续)
(1)本集团将部分保户质押贷款证券化,于2022年5月、2022年8月、2022年11月、2023年2月和2023年6月
分别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00百万元、人民币3000百万元、人民币4000百万元、人民币4000百万元和人
民币3000百万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期限均为一年。其中,2022年5月、2022年8月、2022年11月发行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23年正常到期。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全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次级份额,共计金额为人民币56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790百万元),次级份额在优先级份额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由于本集团保留了保户质押贷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继续确认这些保户质押贷款。
(2)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付款(2022年12月31日:无)。
(3)于2023年12月31日,除附注60所述外,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2022年12月31日:同)。
(4)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42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79百万元),主要为应付暂收款等。
34应付债券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金2000010000应计利息262不适用合计2026210000
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0年5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0年5月13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3%,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3%。
本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3年11月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3年11月6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4%,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4%。
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债务之后,先于本公司的股权资本。
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0210百万元,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27
35租赁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759854其他11合计760855
36递延收益
2022年本年计入本年计入2023年
12月31日本年新增其他收益在建工程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84-(1)(13)470
-深圳前海新华人寿大厦477--(13)464
-其他7-(1)-6
2021年本年计入本年计入2022年
12月31日本年新增其他收益在建工程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908(14)-484
-深圳前海新华人寿大厦490-(13)-477
-其他-8(1)-7
37其他负债
07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投资合同负债8641225应付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414745待转销项税158154应付资本补充债券利息不适用204其他396合计14392424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未付利息(2022年12月31日:同)。22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38股本
2022年本年增减变动2023年
12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2086----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034----1034
合计3120----3120
2021年本年增减变动2022年
12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2086----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034----1034
合计3120----3120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9资本公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资本溢价2396423964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1542合计239792400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29
40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
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其他综合收益发生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62(41)12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7)2(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793(2448)734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4)1(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9654)7413(22241)8855(2214)6641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05(51)154240(60)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5845)6464(1938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5(16)49(474)119(35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521-21
合计(19435)4860(14575)(17203)4309(12894)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2023年度
首次执行2023年新金融1月1日当年所得其他综合
2022年工具准则重述税前收益本年所得税2023年07
12月31日的影响后的余额发生额转出影响12月31日(已重述)其他综合收益余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1398)(1398)162-(41)(127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2)(7)-2(7)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128261282610009(216)(2448)20171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不适用11811181(3)(1)11178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2635)(16428)(49063)(29666)127413(71304)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80-180205-(51)3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415)44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70)-(270)65-(16)(22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22285--33
合计(37134)616(36518)(19230)(205)4860(51093)23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0其他综合收益(续)
2022年度
2022年
首次执行1月1日当年所得其他综合
2021年新保险合同重述税前收益本年所得税2022年
12月31日准则的影响后的余额发生额转出影响12月31日
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4966–14966(22566)(3279)6464(441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保险
责任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7570)757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不适用(39275)(39275)54833372(2214)(32634)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不适用--240-(60)180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85-85(474)-119(27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16)21--5
合计7465(31705)(24240)(17296)934309(37134)
41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于2023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114百万元。于2022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440百万元。
42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一般风险准备;
(4)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议和使用;
(5)支付股东股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31
42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续)
于2023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08元(含税)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3369百万元。
于2022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44元(含税)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4492百万元。
43保险服务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1918020308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845929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151222086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90119870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38874909合计4804556878
44利息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
07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76168定期存款利息收入85047318存出资本保证金利息收入6672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0822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2453不适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47173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不适用1347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不适用7846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利息收入不适用2951合计322683200123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5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8977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损失(12713)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处置收益217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383不适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不适用1751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不适用1545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639)(18)
合计(3775)19037
(1)2023年度,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22年度:同)。
(2)2023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利润总额5%以上的联营企业(2022年度:同)。
4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931)(1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89)(88)
衍生金融资产(4)(2)
合计(6124)(144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33
47其他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政府扶持款2453
政府扶持基金(1)2020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216稳岗补贴49其他21合计6299(1)本公司之子公司健康科技本年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人民币20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20百万元)。
(2)2023年度,除附注36所述事项外,本集团计入其他收益的其他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8保险服务费用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679716080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90119870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7222649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88601
07
小计2891829200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3792538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2651481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4883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42(265)小计43344589合计332523378923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49投资回报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利息收入3226832001
投资收益(3775)1903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24)(1442)汇兑收益113452
信用减值损失(307)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4958)
其他(1411)(671)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小计2076444419
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10016(26315)金融资产投资回报合计3078018104计提的利息1429613574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动的影响2154910382因使用浮动收费法导致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对履约现金流及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201509858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5599533814
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2653942909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29456(909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35
50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成本
费用按费用项目及区分获取费用、维持费用和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分别列示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
按费用项目:
手续费及佣金1075310168工资及福利费73788043折旧及摊销18881910提取保险保障基金517280经营性租赁支出327346电子设备运转费307284差旅及会议费288127税费270282公杂费185222邮电费103114其他9201029合计2293622805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计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399512518计入保险服务费用58896449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业务及管理费23703124税金及附加9510007其他业务成本587614
51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度
计提/(转回):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308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4)定期存款减值损失1其他2合计30723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2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2022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不适用4954
其他-4
合计-4958
53所得税费用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当期所得税202141
递延所得税(3403)434
合计(3201)575
将列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税前利润551522079
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13795520
非应税收入的所得税影响(4695)(5052)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的所得税影响6177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所得税影响6261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1)–
对以前期间所得税的调整(6)(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
所得税费用(3201)57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37
54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871221500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312031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2.796.89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2.796.89
(2)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依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22年度: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5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7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租金634336其他15841441合计2218177723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5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保险保障基金546268租赁及物业管理费327346电子设备运转费307288差旅及会议费288127公杂费185222邮电费103114监管费7270业务招待费59116宣传印刷费4948广告费2125支付其他各项费用12481415合计32053039
(3)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调节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因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详情
其他应付款-卖出回购应付资产专项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支持计划款
2022年12月31日43617100008559210
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7)211-18
2023年1月1日436101021185592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19669670(476)(3015)
新增租赁--361-利息支出141138120274
2023年12月31日106987202627606487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39
55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调节(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因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详情(续)
其他应付款-卖出回购应付资产专项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支持计划款
2022年1月1日5541510000104027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2469)(330)(528)6294
新增租赁--317-利息支出67133026146
2022年12月31日43617100008559210
56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净利润871621504
加:信用减值损失307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4958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932875使用权资产折旧456524无形资产摊销38238507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81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12
利息收入(32268)(32001)利息支出2086117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241442
投资收益3775(19037)
汇兑损益(113)(452)
递延所得税费用(3403)379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102355111073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992(1200)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33772979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减少(2289)(42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488851624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6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续)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23年度2022年度
年初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年初货币资金1758615459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758615459年末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年末货币资金2178817586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17881758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02212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553214884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62562702合计217881758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41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折合人民币原币汇率折合人民币货币资金
美元3247.082722983686.96462565
港币790.90627211640.89331040债权投资
美元3677.082726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港币2970.906226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
美元1017.08277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交易性金融资产
美元887.082762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美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6.964628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656.964625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86.9646613
58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07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24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8分部信息(续)
(1)经营分部
(a) 传统型保险
传统型保险指不具有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传统型保险主要包括传统型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业务。与传统型保险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合并于传统型保险列示。
(b) 分红型保险分红型保险指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与分红型保险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合并于分红型保险列示。
(c)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万能型保险业务、本集团的投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为了更好地反映本集团外部环境变化、业务结构变化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本集团于本年调整内部报告口径,经营分部由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其他业务调整为传统型保险业务、分红型保险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管理层已基于新的经营分部分析评价经营业绩。
本集团已按调整后的经营分部重新列示比较期间数据。
(2)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服务收支、投资收益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保险合同的固定及可变费用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分部。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所在合同组合的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负债、投资业务资产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其他应收款(除预缴税金外)、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资产、应交
税费、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其他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43
58分部信息(续)
(4)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2023年度
项目传统型保险分红型保险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49598186983986(735)71547
保险服务收入409226912211-48045
利息收入13857165411870-32268
投资收益(3081)(890)196-(377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74)(3880)70-(6124)
汇兑收益741524-113
其他收益--62-62
其他业务收入--1693(735)958
其中:分部间交易--735(735)-
二、营业支出(43752)(17167)(5819)735(66003)
保险服务费用(28635)(5119)(233)735(33252)
其中:分部间交易(206)(359)(170)735-
分出保费的分摊(2448)---(244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681---1681
承保财务损失(13896)(11270)(1634)-(26800)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261---261
利息支出(409)(783)(894)-(2086)
税金及附加--(95)-(95)
业务及管理费--(2370)-(2370)
信用减值损失(306)5(6)-(307)
其他业务成本--(587)-(587)
07
三、营业利润58461531(1833)-5544
加:营业外收入--68-68
减:营业外支出--(97)-(97)
四、利润总额58461531(1862)-5515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2090-2090
折旧和摊销费用(1385)(248)(255)-(1888)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638)(1)--(639)24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8分部信息(续)
(4)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续)
2022年度(已重述)
项目传统型保险分红型保险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5568385374601(658)108048
保险服务收入489507810118-56878
利息收入12614173182069-32001
投资收益496413588485-190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28)(258)144-(1442)
汇兑收益368795-452
其他收益--99-99
其他业务收入--1681(658)1023
其中:分部间交易--658(658)-
二、营业支出(43153)(36751)(6715)658(85961)
保险服务费用(28491)(5588)(368)658(33789)
其中:分部间交易(154)(357)(147)658-
分出保费的分摊(1168)---(116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875-(1)-1874
承保财务损失(12111)(29135)(1883)-(431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220---220
利息支出(198)(317)(658)-(1173)
税金及附加--(100)-(100)
业务及管理费--(3124)-(3124)
资产减值损失(3280)(1711)33-(4958)
其他业务成本--(614)-(614)
三、营业利润224151786(2114)-22087
加:营业外收入--98-98
减:营业外支出--(106)-(106)
四、利润总额224151786(2122)-22079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1789-1789
折旧和摊销费用(1321)(259)(330)-(1910)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5)(13)--(1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45
58分部信息(续)
(4)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续)
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和分部负债列示如下:
传统型保险分红型保险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2023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577792685087140430(52)1403257
分部负债512438681601104178(52)1298165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分部资产488475611382115168(89)1214936
分部负债39162962731198089(89)1116940
59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原币金额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金额汇率人民币金额银行存款
人民币113621.00001136292641.00009264
美元3247.082722973626.96462522
港币180.90621610660.893395207小计1367512738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59391.0000593922881.00002288小计59392288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173011.000017301115521.000011552
美元3247.082722973626.96462522
港币180.90621610660.8933952合计196141502624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9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净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净值
投资清算交收款12640-126404386-4386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874(874)-874(874)–
应收租金143-143113-113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26-26190-190
押金67-6793-93
其他212(114)98373(114)259
合计13962(988)129746029(988)5041
(3)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子公司1316512821结构化主体2386146108联营企业44585100合营企业343355合计418276438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47
59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利息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29162定期存款利息收入80846652存出资本保证金利息收入2527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0648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2409不适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14134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不适用1347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不适用7839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利息收入不适用2574合计3150930861
(5)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8566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损失(12090)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处置损失213不适用
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383不适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不适用1757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不适用1127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分红和处置收益4672151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639)(30)
合计(3100)20825
(a)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22年度:同)。
(b) 2023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公司利润总额5%(含5%)以上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2022年度:同)。24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59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净利润798122818
加:信用减值损失303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4977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753721使用权资产折旧442510无形资产摊销314318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31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1
利息收入(31509)(30861)利息支出2534125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996147
投资收益3100(20825)
汇兑损益(113)(452)
递延所得税费用(3398)953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102345111073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992(1199)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36643091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减少(2538)(35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9598910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49
59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23年度2022年度
年初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年初货币资金1502613458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02613458年末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年末货币资金1961415026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961415026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88156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367512738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59392288
07
合计1961415026以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独立账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0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a) 本公司的子公司;
(b)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c)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d)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
(e)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子公司情况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7。
(3)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2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51
60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4)其他重大关联方情况关联企业名称与本集团的关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汇金公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基金”)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对比期间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直接或(以下简称“复星国际集团”)(i) 间接控制的公司
(i) 于2022年9月15日,复星国际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集团26159500股H股股份,其减持导致复星国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比例下降至约4.9999%,持股比例低于5%。
于2023年5月8日,复星国际集团进一步减持本集团1589800股H股股份,其减持导致复星国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比例下降至约4.9490%。
2023年,本集团董事中未有由复星国际集团派驻的董事,复星国际集团未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集团的
经营决策,因此复星国际集团不再与本集团构成重大关联方关系。
(5)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a) 重大关联交易
2023年度2022年度
07
本集团与其他重大关联方的交易投资汇金公司发行债券的利息2230
投资华宝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53本集团与联营企业的交易投资涉及中国金茂的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59242收到中国金茂股利39203
收到通联支付现金股利5–25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0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重大关联交易(续)
2023年度2022年度
本集团与合营企业的交易支付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2222收取新华健康租金126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投资管理费674591
向健康科技增资268–向合肥后援中心增资76274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委托投资管理费6167支付新华浩然租金及物业费3247支付合肥后援中心房屋租赁费用2413收取资产管理公司租金2322支付新华电商信息技术服务费2119收取新华养老保险租金86支付健康科技会议及培训费719支付康复医院体检费33支付广州粤融管理服务费22
支付养老保险年金账户管理费1–
向新华养老运营增资-50
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向本公司收取的投资管理费,及养老保险向本公司收取的年金账户管理费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率和相应的资金运用规模计算确定。其他全部交易均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确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53
60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与重大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汇金公司不适用7其他债权投资汇金公司636不适用持有至到期投资汇金公司不适用600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往来款项余额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国金茂不适用4509其他应付款
新华健康-5其他应收款
新华健康4–
07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资产管理公司3155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1517新华电商2220
合肥后援中心7–
广州粤融5–新华浩然16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2022年12月31日:同)。25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0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c)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承担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2023年2022年(已重述)工资及福利2543
关键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绩效资金尚未最终确定,将在确定后进行披露。
61或有事项
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赔,以及诉讼事项。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不计提相关准备。
于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及因经营本财务报表所载的保险业务而存在各种的估计及或有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需说明的或有事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55
62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27843041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163合计27843204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承诺。
(2)承诺事项-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通过不同的租赁协议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211301
1年至2年以内(含2年)125183
2年至3年以内(含3年)6991
3年至4年以内(含4年)3957
4年至5年以内(含5年)3232
5年以上2574
合计501738
07
(3)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121442171合计121442171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以共同设立基金。该基金将以股权及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主要投向持有型不动产项目资产的被投资企业,为合伙人实现投资回报。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购人民币9999百万元,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购人民币1百万元。于2024年1月17日,上述基金已完成基金备案手续。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对外投资承诺。25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2承诺事项(续)
(4)前期承诺履行情况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对外投资承诺均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6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3年11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250亿元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进一步增加符合公司投资策略的长期投资资产,优化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24年2月27日,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投资事项。上述私募基金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完成基金备案手续。
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拟按照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52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0.8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64风险管理
(1)保险风险
(a) 保险风险类型
本集团承保的主要事件包括死亡、疾病和生存等,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赔付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主要保险风险是保险事件发生的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的保单来说,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保险事件实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预计结果偏离实际结果的可能性就越小。本集团建立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计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长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短期意外及健康保险,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传染病和医疗水平的变化等均会对上述业务的保险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目前有效的再保险安排形式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安排基本涵盖了主要的含风险责任的产品。这些再保险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风险,有利于维持本集团财务结果的稳定。但是,本集团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减除本集团在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的直接保险责任。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中确认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代表了本集团预期的保险风险敞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57
64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保险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分别。本集团主要险种的保险合同负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产品名称金额百分比金额百分比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59402 5.18% 48388 4.78%
惠添富年金保险589715.14%354103.49%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491254.28%458424.52%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46296 4.04% 40202 3.97%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434223.79%336723.32%
其他88928177.57%80967779.92%
合计1146497100.00%1013191100.00%
0725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
(i)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根据重要假设厘定。涉及的非金融假设主要包括死亡率及发病率、退保率以及费用假设。以下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一些重要假设的合理变动对利润及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假设假设变化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死亡率及发病率+10%(1105)(1024)(1506)(1384)(1030)(897)(1417)(1270)
-10%1124103117261575108494916301474
退保率+10%34032119401897(89)(110)966930
-10%(422)(403)(2017)(1971)85107(964)(925)
费用假设+10%(771)(771)(1149)(1149)(527)(527)(866)(866)
-10%69569510711071559559900900
(ii)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赔付率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保险合同负债。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2023年度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9百万元(2022年度: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9百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的股东权益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9百万元(2022年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9百万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59
64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i)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事故年度不考虑分出业务累计赔付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合计当年末35163603402934053285
1年后3069333139093661
2年后304431343384
3年后30443134
4年后3044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3044313433843661328516508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3044)(3134)(3384)(3016)(2310)(14888)
小计---6459751620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
折现的影响---315384
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67610281704
0726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i)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事故年度扣除分出业务累计赔付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合计当年末33433330370432743202
1年后2900309336033525
2年后286929033081
3年后28692903
4年后2869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2869290330813525320215580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2869)(2903)(3081)(2889)(2271)(14013)
小计---6369311567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
折现的影响--–315384
已发生赔款负债净额---6679841651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总额---94453
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6761028170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61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等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本集团的风险管理重视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对财务状况可能的负面影响。本集团通过风险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会计部和精算部等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以下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
(a)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资产或负债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来评估和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保险合同负债的余额将随着报告日的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0726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 利率风险(续)
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对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对税前对股东对税前对股东市场利率的变化利润的影响权益的影响利润的影响权益的影响
金融投资提高50个基点(1350)(17315)(171)(3145)金融投资降低50个基点1390189781723378保险合同和持有的再保险合同提高50个基点12214662256627166保险合同和持有的
再保险合同降低50个基点(1997)(51990)(635)(29867)
(ii) 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的波动而引起。权益工具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的大部分权益工具投资对象在中国的资本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此外,本集团签发的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具有间接分红特征的合同以及持有的再保险合同同样面临权益价格风险。本集团签发此类合同的收益与包括权益工具在内的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相关。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63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 价格风险(续)
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对税前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权益工具投资对税前对股东对税前对股东的价格变化利润的影响权益的影响利润的影响权益的影响
权益工具投资提高10%2354024075517527504
权益工具投资降低10%(23540)(24075)(5175)(27504)
保险合同提高10%(10512)(10517)(1693)(13645)
保险合同降低10%1051210517169313645
(iii)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持有以美元、港币、欧元或其他货币计价的银行存款、金融投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
对已识别的汇率风险,本集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综合内外部分析情况,确定风险等级,以确定不同的防范措施;(2)评估其在未来一定的时间内对境外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频率和损07失程度。采用外汇风险暴露分析等方法,评估汇率变动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及(3)根据汇率风险的等级及影响,并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综合评估境外资产价格风险,并根据需要选取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对冲。26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非人民币投资资产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其他合计交易性金融资产48503056482244213170
货币资金229872--2370
定期存款-39--39
债权投资2601269--2870
其他债权投资715---7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39--3339小计104646775482244222503
2022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其他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4--64
货币资金25651040--3605
应收利息28---28
持有至到期投资2541---25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3346356382224013752小计8468746038222401999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65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其他货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10%,对本集团税前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对税前对股东对税前对股东外币汇率变动利润的影响权益的影响利润的影响权益的影响
金融投资升值10%184522506762060
金融投资贬值10%(1845)(2250)(676)(2060)
保险合同升值10%28731789355
保险合同贬值10%(287)(317)(89)(355)
(b)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及政府债、金融债券、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托计划、债权投资
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本集团针对信用风险,主要采用信用级别集中度作为监控指标,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
07
为应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本集团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执行严格的内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在投资指引中明确规定投资品种的会计分类,避免高信用风险资产进入债权投资分类;(3)监测债券市场价值,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提高预见性。从交易对手看,本集团面对的交易对手大部分是政策性银行、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26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将金融工具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至少于每季度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风险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合同条款和还款记录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输入值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这些输入值来自于本集团开发的统计模型、历史数据,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前瞻性调整
本集团在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考虑前瞻性宏观经济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与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相关联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通过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之间的关系,对预期信用损失结果进行前瞻性调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67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信息,详见附注12、13。
对于保险合同而言,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3个月,但是可酌情给予更长的信用期限。本集团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涉及大量多元化的客户,因此保险合同负债并无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而言,本集团面临再保险交易对手方不能履行义务而使本集团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本集团再保险合同的交易对手方具有高信用质量,因此本集团认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并无重大的信用风险。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本集团大部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信托计划均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质押或抵押作为还款来源。
信用质量
07
本集团持有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绝大部分为AA/A-2或以上,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均是国内大型的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26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来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负债,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或预期的未经折现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未标明1年以内1-3年3-5年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到期日(含1年)(含3年)(含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资金21808-21808---21808
衍生金融资产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65-5266---5266
其他应收款13191-13191---13191
定期存款255984-4250119753224303-264336交易性金融资产38023928450618773293635023311108393983
债权投资313148-427843990425643442509550840
其他债权投资347262-5089072648530703211184977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705370----5370
存出资本保证金1784-671020800-1887
其他资产76-76---76合计13441292898781953563404671540497747351754485
交易性金融负债3592(3592)----(35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6987-(107010)---(10701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1571-(1571)---(1571)
其他应付款10300-(10300)---(10300)
应付债券20262-(670)(1340)(11340)(10660)(24010)
租赁负债760-(361)(318)(106)(26)(811)
其他负债864-(364)(385)(156)(10)(915)
合计144336(3592)(120276)(2043)(11602)(10696)(14820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69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2022年12月31日未标明1年以内1-3年3-5年(已重述)账面价值到期日(含1年)(含3年)(含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资金17603-17603---17603
债权型投资601794-78905426796927516266651225117
股权型投资279172279172----279172
衍生金融资产3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847-8850---8850
应收利息14481-104613233787-14481
其他应收款4490-4490---4490
定期存款227547-5869113259244622-235905
存出资本保证金1715-924718173-1815
其他资产657-657---657合计1156309279175180581563339138333626665178809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5877(25877)----(258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3617-(43639)---(43639)
其他应付款12194-(12194)---(12194)07
应付债券10000-(126)(10660)--(10786)
租赁负债855-(430)(440)(123)(45)(1038)
其他负债1225-(419)(572)(299)(10)(1300)
合计93768(25877)(56808)(11672)(422)(55)(94834)27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含1年)(含2年)(含3年)(含4年)(含5年)5年以上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80292912091931341063612003
保险合同负债1146497310107831(18264)(40520)(47043)(2123851)(2190837)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已重述)账面价值(含1年)(含2年)(含3年)(含4年)(含5年)5年以上合计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059017572752842793001542318318
保险合同负债10131913722427010(4802)(23097)(43117)(2013510)(2020292)
上表所列示的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给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尽管基于合同条款所有保单持有人可同时立即行使退保权,本集团在上表中是基于经验和未来预期披露了未经折现的预计现金流量。
于2023年12月31日,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为人民币89703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96331百万元)。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是指假定所有保单持有人退保将产生的现金流出。与之对应的相关保险合同组合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14021百万元(2022年12月
31日:人民币1010171百万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71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所持有的投资,由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或抵押物提供担保,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
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产品和企业年金产品等,该管理服务费在其他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i)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2023年12月31日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07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8463284632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4076540765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277471608016080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2309423094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5462251264912649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5369353693投资收益27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4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i)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2022年12月31日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8759587595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7014670146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261272181521815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2484824848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204057367763677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5081750817投资收益
注1: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注2:其他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基金、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
ii)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3404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2292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产品和企业年金产品等,于2023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9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131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e) 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
本集团运用一定的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协调管理资产与负债,使用技术包括情景分析方法、现金流匹配方法及免疫方法等;本集团通过上述方法多角度了解存在的风险及其中复杂的关系、考虑未来现
金流支付时间和额度,以及结合负债属性,综合动态管理集团资产与负债和偿付能力。本集团采取了包括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及资本补充债券、再保险安排、提高分支机构产能、优化业务结构、构建成本竞争体系等方式提高集团偿付能力。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73
64风险管理(续)
(3)资本管理本公司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现在及未来的管理使得本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实际资
本的要求,以满足法定最低资本监管并确保本公司有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能够持续地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回报。实际资本为原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差。
本公司通过定期监控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间是否存在缺口,并通过对业务结构、资产质量及资产分配进行持续的监测,在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下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145069143990实际资本257252244069最低资本92393102463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01%140.5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8.43%238.20%
原中国银保监会综合保险公司的可资本化风险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四类难以资本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整体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2023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A类。
0727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5公允价值层级
公允价值估计是在某一具体时点根据相关市场信息及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信息而作出的。在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如经授权的证券交易所,市价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最佳体现。在缺乏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乃使用估值技术估算。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衍生
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及其他负债等。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参数,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的估值方法。可观察的参数,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参数,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第二层级,其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
市场参数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参数,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为人民币债券投资,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被分类为第三层级。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估值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和可比公司法等。本集团还会考虑初
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如有必要,将根据延期、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场、经济或公司特定情况的变化对评估模型作出调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75
65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2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18454714741448278380239其他债权投资533317896288333472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51-195370
衍生金融资产-2-2合计19043146531277130732873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3592-3592
合计-3592-3592
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1473763183224528203736
-债权型投资461839466794715235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07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13622422361455872
-债权型投资139222201-23593
衍生金融资产-3-3合计16285118021892489435558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5877-25877
合计-25877-25877276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5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a)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情况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级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时点。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
级之间的转换,主要受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可以获得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的转换金额为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币228百万元的金融资产从第一层级转换为第二层级,人民币19百万元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其他债权其他权益金融资产投资工具投资合计
2023年1月1日(已重述)692624091512110189
购买25554464-7019
计入损益的影响(358)(20)-(37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207)7(200)
到期/出售(23181)(16319)-(39500)
2023年12月31日482782883319771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合计股权型投资
2022年1月1日430583530878353523
购买5645900654513
转入18090-18090–
计入损益的影响(588)(475)(106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138135817391
到期/出售(4305)(16366)(20671)(3523)
2022年12月31日2452867947924751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77
65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
于2023年12月31日,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列示如下:
重要的不可不可观察输入值与公允价值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评估模型观察输入值输入值范围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277亚式期权模型流动性折扣1.68%~9.6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票76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33.0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信托计划10418贴现现金流折现率4.15%~7.23%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债权投资计划3400贴现现金流折现率5.80%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支持计划1024贴现现金流折现率5.60%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权计划12139贴现现金流折现率3.54%~5.60%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未上市股权7629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33.0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私募股权基金13315基金净值法净资产/净资产越高,公允价值越高其他债权投资
-信托计划15645贴现现金流折现率4.33%~8.68%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债权投资计划11578贴现现金流折现率3.86%~6.56%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支持计划1610贴现现金流折现率4.08%~5.30%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未上市股权19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33.0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0727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65公允价值层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
于2022年12月31日,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列示如下:
重要的不可不可观察输入值与公允价值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评估模型观察输入值输入值范围之间的关系
债权型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67902贴现现金流折现率4.22%~8.47%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资产管理计划45贴现现金流折现率5.30%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权型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票1081亚式期权模型流动性折扣7.1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信托计划1994贴现现金流折现率3.85%~5.31%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股权计划11804贴现现金流折现率1.62%~5.00%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未上市股权579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33.0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未上市股权9070近期融资价格最近交易价格//交易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票14亚式期权模型流动性折扣7.10%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279
65公允价值层级(续)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3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重要的可观察重要的不可观察活跃的市场报价输入值输入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债权投资57030051747513348600
投资性房地产--1309013090合计57030051760603361690负债
应付债券-20210-20210
投资合同负债--864864
合计-2021086421074
于2022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重要的可观察重要的不可观察活跃的市场报价输入值输入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235406225-40646007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4745647456
投资性房地产--1279212792合计23540622560248466708负债
应付债券-9881-9881
投资合同负债(已重述)--12251225
合计-9881122511106
除上表披露的金融工具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均归入第三层级。
66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3月27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28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
第十三节财务报告补充资料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金融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非经常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03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57)
小计(19)31
减:所得税影响(15)(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34)19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编制。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4%22.43%2.796.892.796.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7%22.41%2.806.882.806.88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调节表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度的合并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此年度报告以环保纸张印刷12N e w C h i n a I n s u r a n c e T o w e r A 1 2 J i a n g u o m e n w a i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A v e n u e C h a o y a n g D i s t r i c t B e i j i n g 1 0 0 0 2 2 P . R . C
w w w . n e w c h i n a l i f e . 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