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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10人。
3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本公司董事长杨玉成先生,总裁、财务负责人龚兴峰先生,总精算师潘兴先生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章梅女士保证《202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本公司于2025年中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67元(含税),共计20.90亿元;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2.06元(含税),共计64.26亿元。2025年,本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5.16亿元,同比增加7.9%,约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2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5%,上述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会批准。
6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8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9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相关内容。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公司、公司、新华保险、新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部控股子公司和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的合称
新华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怡悦康养 新华怡悦康养产业(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嘉悦康养 新华嘉悦康养产业(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养老运营 新华家园养老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健康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浩然 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粤融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海南怡悦康养 新华怡悦康养产业(海南)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康复医院 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金茂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鸿鹄志远 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益基金会 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中投公司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汇金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宝武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华宝投资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金监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元 人民币元
pt 百分点
中国、我国、全国、境内、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旧保险合同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章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目录
关于公司
第一节 公司信息16
第二节 公司概要18
致股东函
第三节 致股东函22
经营情况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
第五节 内含价值55
公司治理
第六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62
第七节 公司治理74
第八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93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与重要事项98
第十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4
其他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109
财务报告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113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A+H股上市公司,A股证券代码601336,H股证券代码01336。
公司锚定“中国一流的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发展愿景,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为3,062.1万名个人客户及7.8万家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及服务,依托控股的新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资金运用,通过控股的新华养老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养老保险服务,着力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发展,助力寿险主业发展。
公司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需求打造多层次产品体系,构建涵盖“医康养财商税法教乐文”十大领域服务生态,打造一流的投资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和高能级发展。
新华2025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华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我们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践行“金融为民”初心,在服务国家战略、守护家庭安康、承担社会 M 0责任的道路上砥砺奋进。2025年,我们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深化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强化“保险+服务+投资”三端协同发展,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和魄力,奋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经营业绩再攀高峰,总资产、总保费、内含价值、净利润、股东回报、总市值均创历史新高,交出了一份公司自成立以来最亮眼的成绩单。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近1.9万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2.2%;2025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8.71亿元,同比增长14.9%;内含价值2,878.40亿元,同比增长1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84亿元,同比增长38.3%。公司注重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2.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85.16亿元(含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现金股利20.90亿元),同比增加7.9%。依托良好的业绩和市场影响力,公司股价持续走强,年内股价涨幅领跑A、 H股保险板块,总市值站上2,000亿元平台。
第一章 笃行实干 奋力书写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5年,我们全面推动服务国家战略质效整体提升,完善服务国家战略管理体系,设立“五篇大文章”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落实方案,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投资余额超3,600亿元,同比增速超20%。
“科技金融” 赋能创新驱动
我们护航科创企业发展壮大,为超1.4万家科技相关企业提供超1.2万亿元的风险保障,积极参与投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科创星基金等,布局首批科创债ETF及AI芯片企业。截至2025年底,相关投资余额达1,400亿元,为现代化产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撑。
“普惠金融” 传递民生温度
我们健全普惠保险产品体系,加大普惠业务推动力度,承保46个惠民保项目,通过产品分层、保障扩容,填补大病和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缺口;认购多个小微债、消费金融ABS及保租房REITs,普惠领域投资余额近556亿元,坚持惠民生与促消费并重;我们依托全国柜面窗口设立“银发服务驿站”,为老年群体使用智能设备提供指导帮扶。
“绿色金融” 践行永续发展
我们完善ESG管理顶层设计,将气候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重点投资绿色债券、清洁能源公募REITs等领域,包括国家电投清洁能源、特变电工新能源、明阳智能新能源等多个REITs项目。截至2025年底,相关投资余额达751亿元,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能源结构转型。
“养老金融” 守护银发安康
我们健全多层次健康养老保险体系,推出多款健康险、护理型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养老二、三支柱业务。全面加速医康养生态布局,基本完成“新华悦”康养社区和“东西南北中”轻中重一体化布局,为客户提供优质机构养老服务。加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力度,相关投资余额达268亿元。
“数字金融” 提升数智效能
我们大力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产业链企业发展,相关投资余额超680亿元。布局全国首批数据中心,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智能营销业务系统,提升投保、理赔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
第二章 改革创新 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我们持续深化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聚焦“以客户为中心、以队伍为根本、以员工为伙伴”的战略主线,打出了一整套改革转型组合拳,赢得市场竞争主动权。
体制机制改革
我们加强顶层设计与制度经营,持续夯实“保险+服务+投资”三端协同发展模式,全面树立“产品+服务+场景+科技”现代营销新理念,优化总分公司组织架构,开展职位职级体系、激励约束机制、干部选拔任
ONCI新华保险
用等全方位改革,全面强化AI应用和科技赋能,优化财务资源配置和评价机制,坚持打造强大总部,以总部强带动机构强,将“强基工程”升级至2.0版,全面赋能机构发展。伴随体制机制改革的落地,公司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产品创新升级
我们紧抓产品龙头,提升产品竞争力,全面启动分红险转型,实现分红险长期险首年保费119.33亿元,产品转型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出高性价比保障类产品,丰富财富管理类产品体系,精准满足客户差异化资金规划需求。立足医保改革机遇,推出医疗保险“医药无忧”,实现医疗险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出服务给付型护理保险“康护无忧”,将现金给付与护理服务融合,推动从传统赔付向“产品+服务”生态转型,让“好产品在新华”的承诺落到实处。
渠道建设提质
个险渠道:优化完善组织发展架构及人员配置,构建以基本法为根本,以育英工程、龙腾凤舞、WLP创业支持计划等专项政策为支撑的常态化组织发展政策体系;将公司三十年经营管理智慧淬炼为《新华专业铁军营销工作宝典》;以“鑫智能”系统为队伍提供精细化管理支持;开展“新华好人生合伙人”新媒体增员活动,依托线上平台积极探索年轻化优增路径。2025年,个险渠道规模人力企稳,人均产能同比增长43%。
人才队伍建设
我们全面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齐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外引内培、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优化调整总分子公司干部人才队伍,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人尽其用;支持总部年轻员工下基层锻炼、长才干,切实增强了新华干部人才队伍的战斗力。坚持以企业文化铸魂,“专业铁军、追求卓越、仁爱厚德、传承创新”的新华专业铁军精神成为全体干部员工和销售队伍的力量源泉。
银保渠道:紧抓“报行合一”政策机遇,提升银保渠道战略定位, 强化顶层设计,深化管理能力提升;优化规划布局, 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狠抓固本强基,聚焦健康区部、有效网点、有效人力三大核心指标;强化业务品质管控,持续提升继续率。在成本结构大幅优化的基础上,实现长期险首年保费379.34亿元,新业务价值52.73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团体渠道:推动改革重点工作逐步落地,优化队伍结构与能力素质,持续提升队伍效能,不断强化央国企客户开拓。人均产能同比增长19%,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智能运营提速
我们用科技赋能运营,为队伍和客户提供从投保到赔付全流程的“极速”运营服务。全渠道线上承保,全年承保457万件,双录时效行业领先,保全服务1分钟极速办结率达96%,全年给付满期金、年金超过420亿元;超过96%的赔案可通过线上自助申请,全年赔付147亿元,直赔实现“出院即赔”一站式结算,快赔实现“秒级到账”;智慧客服随时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线下服务柜面设立“银发服务驿站”,为长者提供暖心关爱服务。依托AI等新技术应用,运营服务平台用智能导航精准定位自助服
务入口;理赔审核上线理赔智能预警,精准识别潜在风险,案件审核高效办结;构建“保全智盾守护体系”,有效监测识别网络欺诈风险,保障客户权益。
数智科技引航
我们加快构建以大模型为核心的数智能力,全年上线11个大模型智能体,问题解决率超97%,问答准确率接近100%,赋能全国3,500余名柜面人员及超10万名代理人,服务体验实现跃升;推出精准辅助面谈、智能客服、客户画像与动态推荐等智能策略,提升数字化客户经营能力;为销售“双录”焕新升级,录制、质检时长大幅下降,服务效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全面夯实科技发展基础,机房面积从7,000平方米跃升至27,000平方米,核心支撑能力增长近4倍;建成新一代“网络信息高速公路”,数据传输效率提升10倍;信息安全等级全方位提升,达到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水平;获得ISO 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保障能力达到行业前列水平;成功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四级认证,数据赋能业务再上台阶。
第三章 完善服务生态 有力提升服务能级
我们全面践行“保险+服务+投资”三端协同发展模式,不断深化“产品+服务+场景+科技”现代营销新理念,持续打造“新华尊”“新华安”“新华瑞”“新华悦”“新华康”五大服务品牌,构建了覆盖“医康养财商税法教乐文”十大领域和场景的服务生态圈,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彰显“保得长久 保得美好 保得健康”的品牌主张。截至目前,服务生态圈覆盖400余万个人客户,服务的认知度和使用率持续提高。
“新华尊” 品质生活管家
专注品质生活与财富传承,通过优质资源、专业团队和线上平台,为客户及其家人提供健康管理、财富传承、全球商旅、文教娱乐等服务,助力客户畅享品质生活。
第四章 践行社会责任 共创美好生活
我们始终坚信,企业的价值不仅在于业绩的增长,更在于对社会的回馈与担当。我们通过定制专属保险产品精准滴灌乡村沃土,以九年坚守为环卫工人撑起保障之伞,用急救教育为青少年筑牢生命防线等多项公益行动,以责任担当共创美好生活。
乡村振兴 精准帮扶
我们针对农村居民风险特征推出四款“乡村振兴”系列专属产品。我们积极参与“顶梁柱”和“加油宝贝”两个国家级乡村振兴公益保险项目,惠及34.8万乡村特定人群,全年理赔5,500余例,赔付金额超696万元。我们为贵州施秉县送去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人才安全守护以及多方位帮扶,用金融活水滋养乡村沃土。
关爱环卫 致敬平凡
我们连续9年开展“新华保险关爱全国环卫工人普惠保险公益项目”,是全国首个聚焦环卫工人的普惠保险公益项目。截至2025年底,该项目累计惠及环卫工作者近670万人次,共计完成理赔524例,赔付金额4,663.9万元。
急救普及 健康护航
我们聚焦推动青少年人群的急救知识教育,联合公益机构开展“超能急救班”,2025年在全国开展超百场青少年急救课程,培育新时代青少年的自救互救能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正能量。
品牌守护 安心相伴
我们立足“健康中国”战略蓝图,为二十余场A类马拉松赛事、WTT中国大满贯、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等体育赛事保驾护航,实现保险保障与体育精神的价值共振;冠名高铁列车,依托城市地标性建筑、重要商圈、机场、公交等载体,让“保得长久 保得美好 保得健康”的庄严承诺深入人心。
“新华守护者”品牌IP形象“新力宝”
公司荣誉与奖项
2025年《财富》世界500强第498位2025年《财富》中国500强第129位
2025年亚洲500最具价值品牌第217位2025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82位世界品牌实验室(WBL)
第五章 未来展望 三十而立新启华章
而立 新启华章
展望未来,在公司成立三十周年的新起点上,我们将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使命,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宗旨,以践行大保险观为方向,坚定不移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做深做实“以客户为中心、以队伍为根本、以员工为伙伴”的战略主线,完善“保险+服务+投资”三端协同发展模式,纵深推进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
做优做强做大保险本源业务,深化产品转型与业务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医康养财等多元服务生态体系,增强客户经营和服务水平;精进专业投资管理能力,构建新华投资大格局;拥抱AI时代,打造运营、科技、风控等各领域数智化核心竞争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全方位提升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水平,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切实发挥好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持续为广大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长期稳健价值。
中国一流的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
公司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
法定英文名称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简称“NCI”)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6号(中关村延庆园)
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 2019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号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1021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邮政编码 100022
香港营业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公司网址 http://www.new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 ir@newchinalife.com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9556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刘智勇
证券事务代表 徐秀
电话 86-10-85213233
传真 86-10-85213219
电子信箱 ir@newchinalife.com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联席公司秘书 伍秀薇
电话 852-35898647
传真 852-35898359
电子信箱 Jojo.Ng@tmf-group.com
联系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信息披露及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A股) 《经济参考报》 http://www.jjck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H股)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华保险 601336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 01336
其他相关资料
A股股份登记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签字会计师 马千鲁、杨丽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癔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地址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A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北京嘉里中心北楼27层
H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行
地址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27层
公司概要
业绩概览
单位:百万元
主要经营指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原保险保费收入
注:
尚待股东会批准,下同。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内含价值
一年新业务价值
现金分红总金额(税前)
总投资收益率
单位:百万元
主要经营指标 2025年/2025年末 2024年/2024年末
原保险保费收入 195,871 170,511
全渠道营销员规模人力(千人) 148 146
投资资产 1,841,227 1,629,361
总投资收益率(%) 6.6 5.8
综合投资收益率(%) 5.0 8.5
一年新业务价值 9,842 6,253
内含价值 287,840 258,448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35.11 124.07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10.47 217.55
核心竞争力分析
品牌价值彰显
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始终将品牌建设根植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实践中,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实体经济,保障社会民生,着力发挥好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2025年,公司积极投身公益,深度参与大型体育赛事护航、高铁冠名等项目,积极传递公司品牌温度及专业形象。凭借稳健的经营与卓越的服务,2025年公司荣登《财富》世界500强,连续11年入选《全球最具价值保险品牌》前50强,连续19年入榜《亚洲品牌500强》,获得穆迪财务实力“A2”评级、惠誉财务实力“A”评级。
发展动能增强
公司以“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为主线,系统性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通过产品体系、营销模式、服务体系、激励约束机制、科技赋能等多维度的深度改革,持续推进学习型和服务赋能型组织建设,充分释放公司发展内生动力与组织活力。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加快塑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主业基础坚实
公司始终坚守寿险本源,坚持长期主义,深耕客户全生命周期需求,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竞争力,优化康养服务生态布局,推进渠道专业化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绩优化销售队伍,通过遍布全国的机构和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产品及服务,客户基础广泛坚实。2025年,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958.71亿元,同比增长14.9%,整体经营取得较好成绩。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产业协同支撑
公司持续完善“保险+服务+投资”三端协同的发展模式,资产端依托专业化资产管理平台,管理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投资策略稳健审慎,资产负债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服务端着力构建覆盖“医康养财商税法教乐文”的十大服务体系,打造“新华尊、新华安、新华瑞、新华悦、新华康”系列服务品牌,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赋能保险主业价值增长。
管理专业高效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视野开阔的管理团队,以及高素质、专业化的核保核赔、保险精算、风险管控等领域人才队伍,组织架构与决策机制敏捷高效,执行力和运营管理效能持续提升。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内培外引”人才机制,强化关键岗位人才配置与梯队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干部队伍成长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与组织保障。
企业文化引领
公司全面推进新时代企业文化建设,总结传承公司近三十年优秀文化基因,发扬敢为人先、敢打胜仗的市场化基因,融合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理念,厚植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情怀。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深入践行“专业铁军、追求卓越、仁爱厚德、传承创新”的新华精神,文化凝聚力、影响力持续增强,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持久精神动力。
致股东函
尊敬的各位股东:
山河辽阔绘新卷,星光不问赶路人。2025年是新华保险发展极不平凡、振奋人心的一年。一年来,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定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深化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2024年高基数基础上,公司2025年总资产近1.9万亿元、总保费1,958.71亿元、内含价值
2,878.40亿元、归母净利润362.84亿元,拟分红派息总额85.16亿元(含税),均创历史新高,偿付能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股价涨幅领跑A股H股保险板块,总市值站上2,000亿元平台,位列《财富》世界500强。公司综合实力取得新突破,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大幅提高,实现了“十四五”圆满收官,交出了一份公司自成立以来最亮眼的成绩单!
这一年,我们牢记保险为民初心,不断传递新华保险的真情和温度。坚定服务国家战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五篇大文章”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落实方案,“五篇大文章”投资余额超3,6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全年赔付支出147亿元,成立以来累计赔付超1,368亿元,金融工作人民性、政治性充分彰显。科技金融方面,践行“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号召,针对半导体、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等硬科技领域投资余额1,400亿元,同比增速达27%。绿色金融方面,聚焦新能源产业等场景,丰富绿色专属保险供给,截至2025年底累计服务超过7,600家绿色相关企业,荣获生态环境部“ESG优秀案例”等重要奖项。普惠金融方面,为超6.4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2.7万亿元,承办“惠民保”项目46个,政策性健康险业务覆盖15个区域。养老金融方面,完善多层次健康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养老金业务,第三支柱商保年金累计保费超600亿元,健康养老产业投资余额268亿元。数字金融方面,强化数字产业投资,布局全国首批数据中心,大力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乡村振兴方面,全年投入引入帮扶资金超7,000万元,在去年3倍增长基础上再提升15%,帮助解决六省八县超千人就业,荣获“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
这一年,我们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全面规划“十五五”发展方向。坚持以大保险观为指引,锚定“中国一流的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的愿景,全面启动“十五五”总战略和子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通过3次战略研讨会,以及一系列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1个总体规划+N个重要子规划+X个分子公司规划”的总分子全覆盖战略管理体系,初步提出“以客户为中心、以队伍为根本、以员工为伙伴”的三大战略主线,进一步细化“保险+服务+投资”的三端协同发展模式,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更加具象和清晰。
破,推动传统寿险营销模式向“产品+服务+场景+科技”现代营销新模式转变,科学规划销售队伍的自主经营、制度经营良性发展路径,推动“强部优组”改革,有效激发一线队伍自主经营活力。服务生态实现突破,升级打造新华“尊安瑞悦康”五大生态服务品牌,完成全国120余家康养和旅居服务网络布局,服务能级有力提升。运营效率实现突破,掌上新华和新时代系统迭代焕新,系统响应速度和稳定性有效提升、双录时长大幅下降,服务效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这一年,我们发挥中长期资金优势,打造险资入市的新华典范。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率先响应保险资金入市号召,出资462.5亿元联合同业设立三期试点基金,积极参与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京津冀基金项目,增配能够抵御低利率挑战的优质权益资产,构建起更有韧性、更加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结构,实现投资组合“量、率、稳”的有机统一。2025年,公司全年总投资收益率达到6.6%,稳居行业前列。凭借卓越的综合投资实力与长期稳健的投资业绩,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五届保险业投资金牛奖评选中斩获7项大奖,《中长期资金入市》入选“2025央视财经金融强国年度盛典”优秀案例。
这一年,我们夯实基础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更加稳固扎实。“强基工程”迭代至2.0版本,聚焦人才、培训、职场、政策等方面充分释放基层一线活力,成功入选《金融时报》评选的“2025年金融高质量发展案例”。主动落实“报行合一”,制定降本增效专项方案,有效推动分支机构转变发展理念。选优配强干部人才队伍,引进一大批康养、科技、投资等重点领域优质人才。搭建“集团化、穿透式、全覆盖、数智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保持稳定良好。总结提炼企业价值观,开展企业文化宣贯年活动,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冠名高铁列车,赞助马拉松赛事、“苏超”联赛、WTT兵乓球赛,进一步传递新华保险“保得长久 保得美好 保得健康”的品牌形象。
2025年取得的成绩,既是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两年多来改革攻坚、团结拼搏的结果,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以及广大股东的信赖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们的股东朋友致以真诚的感谢!我们始终注重与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2025年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含已派发的中期股利20.90亿元)85.16亿元,比2024年增长7.9%。上市15年来,新华保险累计向股东派发股利近445亿元。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实干实绩回报大家的厚爱和期待!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华保险的“三十而立”之年。展望未来,人口结构演变、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居民财富配置转移等因素,将加速变革保险业的功能定位与商业模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将牢记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战略谋篇,以勇于竞争的姿态、追求卓越的精神,持续提升长期竞争力和经营质效,实现“十五五”发展良好开局,开启公司下一个三十年的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我们将坚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度融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大局。坚守“两器三网”功能定位,为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注入更多耐心资本,扩大养老金融和普惠金融产品供给,构建“绿色保险+绿色投资+绿色运营”服务体系,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将乡村所盼所需与新华所能结合,打造更多标志性的项目成果。
我们将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和大保险观,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有效打通保险、投资、服务的三端循环,做强做大保险本源业务,推动长期交产品和健康险等保障型产品转型,切实增强主业竞争力,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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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聚焦战略性重点领域精准投入,积累公司经营竞争的“长坡厚雪”。从战略高度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为销售队伍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和绩优化发展路径,建强银保渠道和网点,做强团险和互联网业务。深化产服融合,加快完善有品牌、有特色、更加贴合客户需求的服务生态。
我们将打造更加强大的投资管理能力,筑牢“保得长久”的投资根基。树立投资生态观和场景观,与产业龙头、科研院所、同业机构深度共创投资生态圈。提高资产负债协同能力,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完善投研体系建设,以“敬畏每一分保费”的责任感做好投资工作。
我们将继续做好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持之以恒打造强大总部,以强大总部引领分支机构做优做强,全面提升分支机构和销售队伍的战斗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风控体系的落地和完善。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全场景AI赋能。
“三十而立、新启华章”。站在三十周年高质量发展新起点上,我们将牢牢抓紧时代的接力棒,传承和发扬新华的优良传统,以党的领导和企业文化为新华之魂,以战略谋篇为方向引领,以勇于竞争、敢打必胜为风起之帆,以全面创新为发展引擎,以组织人才为保障支撑,努力为服务国家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为员工创造实现自我价值的广阔舞台!
杨玉成董事长
2026年3月27日
经营情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2023年
营业收入 157,745 132,555 19.0% 71,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84 26,229 38.3% 8,7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973 26,301 29.2% 8,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916 96,290 15.2% 91,548
2025年1季度 2025年2季度 2025年3季度 2025年4季度
营业收入 33,402 36,639 67,211 20,4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82 8,917 18,058 3,4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923 8,926 16,921 2,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88 25,131 31,455 20,742
2025年末 2024年末 增减变动 2023年末
总资产 1,899,484 1,692,297 12.2% 1,403,2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11,544 96,240 15.9% 105,067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2023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11.63 8.41 38.3% 2.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11.63 8.41 38.3% 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10.89 8.43 29.2% 2.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69% 25.88% 8.81pt 7.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48% 25.95% 6.53pt 7.97%
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55 30.86 15.2% 29.34
2025年末 2024年末 增减变动 2023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5.75 30.85 15.9% 33.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 (3) (1)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 - 10
企业取得联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净影响(2) 2,7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6) (73) (2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3) 4 (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2,311 (72) (34)
注:
1. “-”为金额少于50万元,下同。
2. 本公司对部分联营企业的投资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上述净影响为考虑相关承保财务损益后的净值。
3. 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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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指标 2025年/2025年末 2024年/2024年末 增减变动 2023年/2023年末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1,065 10,812 2.3% 9,802
保险合同负债 1,532,638 1,366,090 12.2% 1,146,497
保险服务收入 50,297 47,812 5.2% 48,045
保险服务费用 (31,748) (31,575) 0.5% (33,252)
分出保费的分摊 (1,920) (1,918) 0.1% (2,448)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505 1,583 -4.9% 1,681
承保财务损失 (78,162) (61,185) 27.7% (26,800)
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324 338 -4.1% 261
退保率(1) 1.5% 1.9% -0.4pt 1.9%
注:
1.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指标 2025年/2025年末 2024年/2024年末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总资产 1,899,484 1,692,297 12.2% 保险业务规模增长及 投资资产增值
总负债 1,787,906 1,596,028 12.0% 保险合同负债增长
股东权益合计 111,578 96,269 15.9% 年度利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84 26,229 38.3% 投资业绩同比增长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2025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及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999 5,436 157.5%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其他应收款 4,980 8,844 -43.7% 应收投资证券清算款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 65,633 30,245 117.0% 新增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
在建工程 1,350 2,339 -42.3% 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资产 1,090 785 38.9% 应收股利增加
应交税费 491 174 182.2% 应交增值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 20,594 9,231 123.1% 发行资产支持计划
应付债券 20,173 30,384 -33.6% 本年资本补充债券赎回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7 200 273.5%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其他负债 857 1,229 -30.3% 投资合同负债减少
单位:百万元
利润表项目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投资收益 52,900 16,306 224.4%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同比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422 35,437 -39.5% 资本市场波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汇兑收益 (162) 80 不适用 外汇市场波动影响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1,190) -100.0% 本年未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收入 3,465 17 20,282.4% 新增联营企业投资确认收益
利润总额 40,525 28,141 44.0% 投资业绩同比增加
所得税费用 (4,236) (1,908) 122.0% 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净利润 36,289 26,233 38.3% 投资业绩同比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84 26,229 38.3% 投资业绩同比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92) (30,710) -59.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损失减少
业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改革开放纵深推进,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注入强劲动力。人身险行业在监管引导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正式迈入转型深化的关键时期,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人身险预定利率动态调整”“营销体制改革”等监管政策全面落实,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同时,监管积极鼓励长期资金入市,险资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持续凸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投入,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公司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践行大保险观,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转型,深耕主业服务国计民生,核心业务指标稳健增长,市场地位保持稳固,转型成效持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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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险业务
2025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不移走“规模价值双提升、品质结构双优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个人、家庭、企业等各类客户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推进产品+服务融合发展,持续完善个险、银保、团体、互联网等多元化销售渠道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公司价值显著提升,结构明显优化,品质日益改善,发展质量和内生动力更加强劲。
新业务价值 98.42亿元 同比增长57.4%
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 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 64.4 %
业务规模
2025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8.71亿元,同比增长14.9% ;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577.82亿元,同比增长48.9%,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372亿元,同比增长36.7% ;续期保费1,341.67亿元,同比增长4.9%。公司全渠道营销员(代理制)人数148,183人,与2024年底相比略有提升。
公司2025年实现新业务价值98.42亿元,同比增长57.4% ;首年保费口径下新业务价值率16.2%,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业务结构
公司期交业务持续增长,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64.4% ;分红险产品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分红险占整体期交业务比例逐季提升,四季度分红险占比达到77.0% ;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68.5%,“压舱石”作用稳固,首期业务与续期业务协同发展,共同拉动公司保费收入稳定增长。
业务品质
公司持续强化业务品质管控,围绕制度经营,完善闭环管理,持续夯实品质管理长效机制,业务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97.1%,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93.3%,同比提升7.1个百分点。2025年退保率为1.5%,与上年相比下降0.4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 195,871 170,511 14.9%
长期险首年保费 57,782 38,811 48.9%
期交 37,200 27,220 36.7%
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 2,949 3,443 -14.3%
趸交 20,582 11,591 77.6%
续期保费 134,167 127,925 4.9%
短期险保费 3,922 3,775 3.9%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下同。
2.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下同。
按渠道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个险渠道
长期险首年保费 19,647 13,718 43.2%
期交 19,027 13,235 43.8%
趸交 620 483 28.4%
续期保费 99,828 101,071 -1.2%
短期险保费 1,106 1,181 -6.4%
个险渠道保费收入合计 120,581 115,970 4.0%
银保渠道
长期险首年保费 37,934 24,905 52.3%
期交 17,974 13,873 29.6%
趸交 19,960 11,032 80.9%
续期保费 34,154 26,755 27.7%
短期险保费 14 14 0.0%
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合计 72,102 51,674 39.5%
团体保险
长期险首年保费 201 188 6.9%
续期保费 185 99 86.9%
短期险保费 2,802 2,580 8.6%
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合计 3,188 2,867 11.2%
原保险保费收入 195,871 170,511 14.9%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个人寿险业务
个险渠道
个险渠道坚持高质量发展,致力于全面提升业务规模与价值,加快推进分红险转型,以制度化经营为核心抓手,通过五大主要举措系统性提升渠道专业化经营能力。
渠道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渠道顶层设计,推进制度落地执行,深化“总部主建、机构主战”模式,强化渠道各层级统筹协同。
队伍建设方面,坚持“以队伍为根本”。以基本法为纲、荣誉体系为引领,结合多样化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不断夯实常态化优增基础。依托创业支持计划,持续提升队伍年轻化与高学历占比,并同步强化绩优梯队建设。通过分层培育与精准赋能,提升核心产能,激发“企业家”精神,巩固组织内生动力与价值导向。
产品推动方面,持续深度践行“好产品在新华”的竞争策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多元化保险保障需求。顺应行业趋势与监管导向,充分发挥耐心资本优势,重点推动分红险转型,尤其是提升十年期分红险占比。同时,坚持回归保险本源,倡导保障型产品常态化销售。
客户经营方面,聚焦客户满意度提升与队伍服务赋能。推进客户活动体系化运作,构建全国统筹、季度递进、主题鲜明的标准化活动机制,加强客户连接和有效触达,实现服务能力与客户满意度双提升。
智能工具赋能方面,打造“鑫智能”系统,建设一站式数字化营销平台。围绕客户经营和绩优追踪两大板块,打通数据链条,构建动态化客户档案,赋能客户经营,牵引持续绩优,形成标准化营销管理新范式。
19.4%
个险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
43.8%
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
43.0%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同比增长
2025年,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205.81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90.27亿元,同比增长43.8%。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1) 13.34万人,月均合格人力(2) 2.20万人,同比基本持平,月均合格率(3) 16.5%,同比提升0.6pt ;月均绩优人力(2)1.55万人,同比增长2.0%,月均绩优率(3) 11.6%,同比提升0.7pt ;月均万C人力(2) 0.33万人,月均万C人力占比(3) 2.5%,同比持平;月均人均综合产能(4) 1.12万元,同比增长43%。
注:
1. 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包含个险渠道代理制销售队伍及专职收费队伍,不再含劳动制销售队伍,以下相关队伍指标以此口径为准。
2. 月均合格人力=(∑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月数,月均绩优人力、月均万C人力计算公式同理,其中月度合格人力(绩优人力、万C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3 000元10 000元)的营销员人数 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3,000元、10,000元)的营销员人数。
3. 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绩优率、月均万C人力占比计算公式同理,其中月均规模人力={∑[(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2]} /报告期月数。 人力)/2]} /报告期月数。
4.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期交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监管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践行保费规模与价值并重的业务策略,不断提升核心管理能力。
渠道合作方面,深化国有大行、股份银行合作,优选地方商业银行合作。拓展业务网络布局,强化银行与保险机构战略协同,深耕网点经营,推动核心渠道业务显著增长。
产品转型方面,持续深化分红险转型,构建覆盖多元需求的产品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与保障。
队伍建设方面,持续推进“强部优组”与“三三制”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司“强基工程”“XIN计划”等战略部署,人力规模稳健增长,人均产能同比提升17.9%,队伍质态持续向好。
2025年,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721.02亿元,同比增长39.5%,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79.74亿元,同比增长29.6% ;续期保费341.54亿元,同比增长27.7%。
110.2%
银保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
52.3%
银保渠道长期险首年保费同比增长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团体保险业务
团体渠道持续推动改革转型落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规模效益两手抓,不断提升渠道经营管理水平。
客户开拓方面,以员工福利业务为核心,强化央国企客户开拓,夯实小微企业客户基础,扩宽经代合作渠道,全面推动短期险业务发展。
队伍建设方面,改造升级、优化重塑,出台新版基本法,启动优秀人才引进,加强队伍基础管理,推进“三三制”实施落地,月均人均产能同比增长19%。
支持赋能方面,细分完善团险产品体系,优化系统平台支持,建立“新华企康”健康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理赔服务质效。
按险种分析
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积极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持续加强科技、绿色、普惠等重点领域客户承保力度,提供风险保障额度超4万亿元。持续加大政策性业务推动力度,助力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服务群体,参与承保21个省市、46个惠民保项目,为参保人群提供更丰富的医疗保障。
2025年,团体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1.88亿元,同比提升11.2% ;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2.01亿元,同比增长6.9% ;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1)实现保费收入10.24亿元,同比增长7.9%,覆盖客户1,486万人。
注:
1. 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保费不含基金委托型业务。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 195,871 170,511 14.9%
传统型保险 106,690 88,887 20.0%
长期险首年保费 43,875 36,530 20.1%
续期保费 62,707 52,259 20.0%
短期险保费 108 98 10.2%
分红型保险(1) 37,604 28,278 33.0%
长期险首年保费 11,933 918 1,199.9%
续期保费 25,671 27,360 -6.2%
短期险保费 - - -
健康保险 50,766 52,527 -3.4%
长期险首年保费 1,974 1,363 44.8%
续期保费 45,721 48,245 -5.2%
短期险保费 3,071 2,919 5.2%
意外保险 743 758 -2.0%
长期险首年保费 - - -
续期保费 - - -
短期险保费 743 758 -2.0%
万能型保险(1) 68 61 11.5%
长期险首年保费 - - -
续期保费 68 61 11.5%
短期险保费 - -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第四节
2025年,在经济环境、消费需求、渠道发展等诸多因素变化下,公司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按机构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 195,871 170,511 14.9%
山东分公司 18,568 16,546 12.2%
浙江分公司 13,206 10,662 23.9%
河南分公司 12,606 11,665 8.1%
北京分公司 12,259 11,410 7.4%
广东分公司 11,673 9,420 23.9%
陕西分公司 10,234 8,868 15.4%
湖北分公司 9,309 8,088 15.1%
江苏分公司 9,204 7,954 15.7%
内蒙古分公司 7,273 6,456 12.7%
湖南分公司 6,970 6,234 11.8%
其他分公司 84,569 73,208 15.5%
2025年,本公司约56.8%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浙江、河南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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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产品经营亮点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理念,以“好产品在新华”为产品开发目标,强化多元化保险产品供给,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持续丰富贴合客户“生老病死残”全生命周期的“全、优、精”产品体系。2025年,公司共计新上市95款产品。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销产品共211款。
推出健康无忧卓越版等主力重疾产品系列,通过模块化设计满足不同客群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推出医疗保险“医药无忧”紧扣医保DRG改革,配套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医疗险与医疗服务融合;推出服务给付型护理保险“康护无忧”,将现金给付与护理服务融合,推动从传统赔付向“产品+服务”生态转型。
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加大分红险产品供给,涵盖终身寿险、长期年金、两全保险等多类型产品。加快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持续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积极加大特定群体保险保障供给,推出20余款普惠专属保险产品,覆盖学生、少儿、女性、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推出乡村振兴专属产品,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顺应银发经济发展,持续丰富适老保险供给,提升老年群体保障水平。
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
排名 产品名称 原保险保费收入 主要销售渠道 退保金
1 福盛世家终身寿险 18,182 银保渠道 57
2 荣耀鑫享智赢版终身寿险 14,760 个险渠道 20
3 荣尊世家终身寿险 9,480 银保渠道 161
4 荣欣世家终身寿险 7,541 银保渠道 104
5 荣耀鑫享庆典版终身寿险 7,173 个险渠道 39
排名 产品名称 首年保费收入
1 福盛世家终身寿险 17,370
2 荣耀鑫享智赢版终身寿险 13,529
3 聚福惠两全保险 4,823
4 盛世荣耀智赢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4,042
5 欣安逸两全保险 3,009
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
排名 产品名称 新增交费 主要销售渠道 退保金
1 天利年金保险(万能型) 4,366 个险渠道 636
2 鑫金利终身寿险(万能型) 3,599 个险渠道 33
3 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 3,027 个险渠道 2,139
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投连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
排名 产品名称(1) 新增交费 主要销售渠道 退保金
1 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 - 个险渠道 10
注:
1. 2025年,本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无其他新增交费的投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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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来自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本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约为0.47%,无本公司关联方。鉴于本公司业务性质,本公司无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供应商。
业务品质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个人寿险业务继续率
13个月继续率(1) 97.1% 95.7% 1.4pt
25个月继续率(2) 93.3% 86.2% 7.1pt
注:
1. 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 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保险服务收入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3,668 3,686 -0.5%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46,629 44,126 5.7%
合计 50,297 47,812 5.2%
保险服务费用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3,817) (4,390) -13.1%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7,931) (27,185) 2.7%
合计 (31,748) (31,575) 0.5%
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 18,549 16,237 14.2%
2025年,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较上年增长14.2%,其中保险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5.2%,保险服务费用较上年增长0.5%。
保险合同负债分析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增减变动
未到期责任负债 1,518,168 1,351,634 12.3%
已发生赔款负债 14,470 14,456 0.1%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 1,532,638 1,366,090 12.2%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1,530,171 1,363,507 12.2%
采用一般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 846,422 707,113 19.7%
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683,749 656,394 4.2%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2,467 2,583 -4.5%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 1,532,638 1,366,090 12.2%
其中: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 181,723 175,867 3.3%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当年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 11,875 10,997 8.0%
2025年,保险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长12.2%,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较上年末增长12.3%,采用一般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较上年末增长19.7%。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分析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增减变动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9,788 9,643 1.5%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1,277 1,169 9.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合计 11,065 10,812 2.3%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11,002 10,727 2.6%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63 85 -25.9%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合计 11,065 10,812 2.3%
2025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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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总投资收益率 6.6 %
截至2025年底,公司投资资产规模超1.8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0%。
2025年,公司投资组合实现总投资收益率6.6%,同比上升0.8pt ;综合投资收益率5.0% ;净投资收益率2.8%。
2025年,国内经济基本面平稳运行,资本市场表现优异,长端利率在低位区间内震荡,整体呈现股强债稳的格局。公司深入践行“大保险观”,主动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以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为己任。投资业务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投资组合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战略资产配置层面,公司以久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压舱石,在满足资产负债匹配要求的基础上,辅以均衡的权益类资产配置,以提高长期投资回报。公司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引领下,积极开展战术资产配置,多策略、体系化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固定收益方面,一方面,积极把握阶段性配置机会,适度拉长资产久期,缩窄资产负债久期缺口,充实固收资产底仓;另一方面,择机配置业绩稳定的固收增强类产品,适度提高收益弹性。
权益投资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布局权益底仓资产配置,稳定并增厚投资收益。
公司持续完善投研体系建设,加强宏观形势研判,把握配置节奏。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科技赋能投资全流程,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
第四节
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 2025年 2024年 金额增减变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资产 1,841,227 100% 1,629,361 100% 13.0%
按投资对象分类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898 2.3% 38,432 2.4% 11.6%
定期存款 293,964 16.0% 282,458 17.3% 4.1%
金融投资
债券及债务 914,024 49.6% 849,493 52.1% 7.6%
股权计划 22,103 1.2% 20,174 1.2% 9.6%
债权投资计划(1) 11,277 0.6% 18,563 1.1% -39.3%
信托计划 2,053 0.1% 17,912 1.1% -88.5%
股票(2) 216,452 11.8% 180,795 11.1% 19.7%
基金 172,574 9.4% 126,324 7.7% 36.6%
其他金融投资(3) 72,710 3.9% 48,564 3.0% 49.7%
长期股权投资 65,633 3.6% 30,245 1.9% 117.0%
投资性房地产 11,424 0.6% 9,055 0.6% 26.2%
其他投资资产(4) 16,115 0.9% 7,346 0.5% 119.4%
按会计核算方法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9,756 31.5% 485,928 29.8% 1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5) 574,524 31.2% 501,006 30.7% 14.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6) 609,890 33.1% 603,127 37.0% 1.1%
长期股权投资 65,633 3.6% 30,245 1.9% 117.0%
投资性房地产 11,424 0.6% 9,055 0.6% 26.2%
注:
1. 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2.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3. 其他金融投资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 未上市股权、 永续债和同业存单等。
4. 其他投资资产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其他债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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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情况
2025年度中国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公司2025年度总投资收益在去年同期高增长基础上继续同比增长。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 165 280 -41.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844 8,747 1.1%
金融投资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 36,628 35,802 2.3%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271 321 -15.6%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1) 150 133 12.8%
净投资收益(2) 46,058 45,283 1.7%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 37,373 2,733 1,267.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121 35,718 -38.1%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 (3,473) (4,575) -24.1%
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2,255 528 327.1%
总投资收益(3) 104,334 79,687 30.9%
其他综合收益 (24,406) 36,049 -167.7%
综合投资收益(4) 79,928 115,736 -30.9%
净投资收益率(5) 2.8% 3.2% -0.4pt
总投资收益率(5) 6.6% 5.8% 0.8pt
综合投资收益率(5) 5.0% 8.5% -3.5pt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和金融投资等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综合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年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当期变动。
5.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6. 计算综合投资收益率时,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025年约-294.94亿元,2024年约318.07亿元),若剔除其影响,2025年综合投资收益率为6.9%。
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
2023年至2025年 三年平均
净投资收益率 3.1%
总投资收益率 4.7%
综合投资收益率 5.4%
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持有的非标项目的基础资产多数为贷款类债权,涵盖各类融资领域,包括非银机构融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商业地产项目融资以及消费类信贷产品融资。所有涉及的企业均为各行业中的佼佼者,包括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以及一线和二线城市的核心国有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655.4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95.87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3.6%,较上年末下降2.2个百分点。本公司所持非标资产均具备有效的增信措施。除满足监管机构免
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公司对大部分非标资产都采取了多重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以及资金监管等,旨在确保非标资产的质量优良且风险可控。
评级情况
扣除无需外部评级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绝大多数为AAA级,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较上年末占比变化 较上年末金额变化
非标类金融资产
-股权计划 22,103 33.7% 12.4% 1,929
-信托计划 2,053 3.1% -15.7% (15,859)
-债权投资计划 11,277 17.2% -2.3% (7,286)
-资产管理计划 7,000 10.7% -5.4% (8,302)
-私募股权 14,063 21.5% 6.7% (2)
-未上市股权 7,358 11.2% 3.5% (1)
-其他(1) 1,687 2.6% 0.8% (66)
合计 65,541 100.0% (29,587)
注:
1. 其他包括资产支持计划等。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前五大金融产品主要管理机构 已付款金额 占比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397 15.9%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9,436 14.4%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9,028 13.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623 13.2%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5,000 7.6%
投资风险管理
本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将风险管理贯穿于经营决策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公司持续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动态平衡风险与收益,以保障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并持续优化贯穿投资业务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聚焦重点投资领域,持续完善投资流程与制度,力求从源头上提升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
持续完善风险偏好限额指标,通过优化完善房地产、集中度等风险限额指标和阈值设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投资风险监测和预警。
定期开展资产风险等级分类,按照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细化管理职责,建立初分-复核-审批管理机制,审慎开展资产风险分类,及时识别潜在风险隐患。
围绕投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组织开展自评估工作,持续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积极推动制度落地执行。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科技赋能,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大数据分析在投资中的应用,持续探讨风控大模型及智能体在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践。
本公司通过上述多层次、系统化的风险管理实践,致力于为资产安全与长期价值增长构筑坚实防线。
第四节
利源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保险服务业绩及其他 17,539 12,467 40.7%
其中:保险服务收入 50,297 47,812 5.2%
保险服务费用 (31,748) (31,575) 0.5%
投资业绩 22,986 15,674 46.7%
其中:总投资收益净额(1) 100,824 76,521 31.8%
承保财务损益(2) (77,838) (60,847) 27.9%
税前利润 40,525 28,141 44.0%
所得税 (4,236) (1,908) 122.0%
净利润 36,289 26,233 38.3%
注:
1. 总投资收益净额=总投资收益-利息支出。
2. 承保财务损益包含承保财务损失和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专项分析
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等规定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水平。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变动原因
核心资本 201,362 156,883 折现率变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保险业务增长
实际资本 313,672 275,089 上述变动原因及公司赎回10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最低资本 149,032 126,447 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增长及结构变化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 135.11% 124.07%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 210.47% 217.55%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流动性分析
资产负债率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 94.1% 94.3%
注:
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916 96,290 1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16) (141,771) -2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9 62,029 -94.0%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增加15.2%,主要原因是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减少22.3%,主要原因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减少94.0%,主要原因是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同比减少。
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保户和合同持有人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控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28.98亿元,定期存款为2,939.64亿元。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债券及债务、股票和基金类金融资产投资13,030.50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相关负债、营业支出、税金的支付和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资产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公允 价值变动及 减值对当期 利润的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5,928 579,756 93,828 22,121
其他债权投资 470,366 535,968 65,602 (1,5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640 38,556 7,916 -
合计 986,934 1,154,280 167,346 20,564
注: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附注12、14和15,其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保险保障基金的计提情况
保险保障基金的计提依据及金额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附注46。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涵盖了大部分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需要,合理确定自留额和分保比例。本公司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以保证再保业务安全性的同时获得优质的保障和服务。再保险接受人的选择标准是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财务实力、资信状况、价格水平、技术实力、核保理赔政策的一致性及服务水平等因素。目前本公司分保业务的主要合作伙伴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新华资产管理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500 99.4% 6,346 5,415 1,646 1,043 787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就证券交易提供意见及资产管理 港币75 99.8% 港币646 港币533 港币155 港币68 港币58
新华养老保险公司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5,000 100% 10,120 5,398 1,815 25 28
合肥后援中心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 3,200 100% 2,351 2,222 47 (124) (124)
海南怡悦康养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医疗服务、食品销售、理发服务、提供电子竞技娱乐的住宿服务。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家政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棋牌室服务、台球活动、停车场服务、日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1,908 100% 1,004 996 6 (31) (31)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新华怡悦康养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证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日常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1,843 100% 1,669 1,643 50 (53) (55)
新华健康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工艺品 1,127 45% 1,028 693 251 (42) (43)
新华嘉悦康养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外卖递送服务 964 100% 669 643 59 (9) (9)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新华浩然 物业管理;资产管理;酒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设备安装、维修;航空动力设备、石油热采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代收居民水电费;销售食品。 500 100% 471 461 82 1 1
新华养老运营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休闲观光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餐饮管理;家宴服务;洗染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药品零售;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 260 100% 188 147 12 (25) (25)
新华电商 从事商业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品、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设计、软件开发 200 100% 108 100 16 1 1
康复医院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70 100% 63 (154) 59 (26) (26)
广州粤融 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10 100% 8 6 5 - -
中国金茂 房地产开发 不适用 9.03% 441,734 119,561 59,371 4,968 2,188
鸿鹄志远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50,000 50% 58,906 57,440 2,982 2,924 2,462
注:
1. 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均已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其他信息公司治理 财务报告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附注7。
未来展望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重要部署,既为行业锚定了“国之大者”的使命定位,也为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需求指明了战略方向。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持续巩固,居民财富积累与老龄化进程加速,推动人身险需求持续释放并带来结构性增长机遇。同时,在长期利率中枢下移、各项监管政策持续深化的背景下,行业竞争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与能力的综合较量。行业转型趋势与监管导向对公司战略定力与经营韧性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服务国家战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宗旨,以“践行大保险观,打造强大新华”为战略导向,持续推进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系统性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体系。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多元生态赋能能力、投资管理能力,战略性聚焦机构区域深耕、人才高地建设、渠道专业建设、客户精细化经营与科技智慧赋能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持续做大做强做优保险主业,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社会民生核心使命,为公司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长期稳健价值。
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秉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着力构建金融产业生态,为客户提供立体式、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客户驱动经营;坚持以价值为核心,持续推进“保险+服务+投资”三端协同的发展模式,提升高质量发展能级;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全流程、全覆盖、穿透式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巩固高质量发展根基。
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可能面对的风险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2026年,国际环境依然严峻,地缘冲突持续,金融市场波动高位运行,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仍一定程度存在。近年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结构和客户需求都发生较大变化,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仍需持续关注。
应对举措
公司将结合行业监管部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推动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基础、优化风险管理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其他披露事项
2025年,公司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公告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相关核心举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如下:
践行金融使命,实现主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完善服务国家战略的管理机制,成立“五篇大文章”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落实方案,实现全员参与、全程管控。截至报告期末,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投资余额超3,600亿元,同比增速超20%。公司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的独特优势,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全面提升投资管理能力。2025年,公司总投资规模超1.84万亿元,总投资收益率6.6%,综合投资收益率5.0%。
保险服务深度、广度、丰富度持续拓展
公司聚焦“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升级新华“尊安瑞悦康”五大服务品牌和“医康养财商税法教乐文”十大服务内容,已完成全国120余家康养和旅居服务网络布局。同时,公司持续完善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产品体系,业务品质持续优化,规模和价值同步提升。2025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8.71亿元,同比增长14.9%;一年新业务价值98.42亿元,同比增长57.4%。
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激发组织活力
公司稳步推进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化改革,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一体化运作的核心能力体系,以制度经营驱动自主经营,全面激发公司内生活力和动力。2025年,个险渠道规模人力企稳,人均产能同比增长43% ;银保渠道新单保费及新业务价值均创历史新高;团体渠道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公司高质量发展获得投资者认可,市值、股价创新高
公司坚持规范化运作,持续提升价值创造与投资者回报能力,实现公司高能级发展与股东利益共享的双重目标。2025年,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5.16亿元,较2024年增加7.9%。2025年,公司股价涨幅领跑A、H股保险板块,总市值站上2,000亿元平台。
内含
关于内含价值披露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意见报告
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董事
我们已经审阅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保险”或“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果”)。该结果包括于2025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2025年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分析以及内含价值变动分析结果。
贵公司对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计算是以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11月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下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所规定的内含价值准则为基础。作为独立的精算师,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我们的业务约定书中确认的审阅流程进行审阅工作。根据我们的审阅工作,判断内含价值的方法和假设是否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求和市场信息一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 审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2025年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是否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和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
? 审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及2025年一年新业务价值的结果;
? 审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2025年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分析;
? 审阅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由贵公司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内含价值的相关计算需要基于大量的预测和假设,其中包括很多公司无法控制的经济,非经济和财务状况的假设。因此,实际经验和结果很有可能与预测结果产生偏差。
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工作范围和数据依赖,我们的审阅意见如下:
? 根据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贵公司在准备内含价值结果时所用的方法和假设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求一致、并与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
? 内含价值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2025年年报中内含价值章节中所述的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
我们同时确认在2025年年报内含价值章节中披露的结果与我们审阅的内容无异议。
本报告是根据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而准备的。本报告仅供新华保险董事会根据本报告第一及二段所述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士。我们明确表示,我们不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也不向其他任何人士承担因本报告所引起的或与本报告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我们的工作不是根据相关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专业准则而执行的审计或其它鉴证工作。所以我们对我们的工作或依赖的信息不提供审计意见、认证或其它形式的鉴证意见。
蒋华华,北美精算师
程鹏翼,英国精算师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6年3月27日
一、 背景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辅助工具以理解本公司的经济价值和业务成果,本公司准备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结果,并在本节披露有关的信息。
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计的一家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经济价值。它不包含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然而,新业务价值代表了以精算方法估计的在一段时期内售出的人寿保险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因此,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
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有效业务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第二,新业务价值提供了衡量由新业务活动为股东所创造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评估公司业务增长潜力的一个指标。然而,有关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认为可以取代其他财务衡量方法。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
由于内含价值的披露准则在国际上和国内仍处于持续发展过程中,本公司内含价值的披露形式和内容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评估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专业技术,内含价值的估值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
2016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以下简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本章节披露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结果由本公司准备,编制依据了“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关于内含价值披露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意见报告”。
二、 内含价值的定义
内含价值为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之和。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和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
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价值”为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为截至评估日前十二个月的新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其中股东利益是基于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评估有关的相应负债、要求资本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要求的最低资本计量标准而确定的。
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静态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相吻合,同时也是目前国内评估人寿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就所有风险来源做出隐含准备,包括投资回报保证及保单持有人选择权、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信用风险、未来实际经验有别于假设的风险以及资本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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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假设
在确定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本公司在目前的经济和监管环境下持续经营,目前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关于价值评估相应负债和要求资本的计量方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不变。运营假设主要基于本公司经验分析的结果以及参照中国寿险行业的整体经验,同时考虑未来期望的运营经验而设定。因此,这些假设代表了本公司基于评估日可以获得的信息对未来的最优估计。
(一) 风险贴现率
本公司采用8.5%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二) 投资回报率
假设非投资连结型寿险资金的未来年度每年投资回报率为4.0%,投资连结型寿险资金的未来年度每年投资回报率为6.0%。这些假设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状况、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投资回报水平设定。
(三) 死亡率
采用的死亡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死亡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死亡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百分比。
(四) 发病率
采用的发病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发病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考虑发病率长期恶化趋势经验而定。发病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的百分比。
(五)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采用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失效和退保经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以及对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根据产品类别和交费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六) 费用
采用的单位成本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实际费用经验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对于每单费用,假定未来每年2.0%的通胀率。
(七) 佣金与手续费
直接和间接佣金率假设以及手续费假设基于本公司目前实际发放水平而设定。
(八) 保单持有人红利
保单持有人红利是根据本公司当前的保单持有人红利政策确定的,该政策要求将70%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九) 税务
所得税率假设为每年25%,并考虑可以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中国国债、权益投资及权益类投资基金的分红收入。此外,短期健康险及意外险业务的税收及附加比例遵循相关税务规定。
(十)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本公司在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未来各预测年度仍适用偿二代一期相关规则,并假设持有该规则下100%的最低资本要求。
(十一) 其他假设
本公司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要求采用的退保价值的计算方法假设保持不变。
本公司目前的再保险安排假设保持不变。
四、 内含价值评估结果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与既往评估日的对应结果:
内含价值
单位:百万元
评估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212,414 189,233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113,197 104,223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37,770) (35,008)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75,427 69,215
内含价值 287,840 258,448
注:
1. 内含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2.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一年新业务价值
单位:百万元
评估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11,885 8,468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2,043) (2,215)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9,842 6,253
注:
1. 用来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609.14亿元和426.83亿元。
2. 一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3.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
单位:百万元
评估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个险渠道 4,805 4,025
银行保险渠道 5,273 2,509
团体保险渠道 (236) (281)
合计 9,842 6,253
注:
1. 用来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609.14亿元和426.83亿元。
2. 一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3.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五、 变动分析
下表显示了本公司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的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本公司内含价值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变动分析
1.期初内含价值 258,448
2.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9,842
3.期望收益 15,578
4.运营经验偏差 6,884
5.经济经验偏差 6,410
6.运营假设变动 (4,222)
7.经济假设变动 -
8.注资及股东红利分配 (8,298)
9.其他 198
10.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3,000
11.期末内含价值 287,840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第2项至第10项的说明如下:
2. 新业务价值为保单销售时点的价值。
3.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和有效业务价值在分析期间的期望回报。
4.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运营经验(包括死亡、发病、失效和退保、费用及税等)与期初假设间的差异。
5.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投资回报与预期投资回报等的差异。
6.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运营假设的变化。
7.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经济假设的变化。
8. 注资及其他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9. 其他项目。
10. 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六、 敏感性测试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本公司的敏感性测试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有效业务价值和 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测试结果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一年新业务价值
情景
中间情景 75,427 9,842
风险贴现率9.0% 69,933 9,373
风险贴现率8.0% 81,375 10,353
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提高50个基点 114,639 12,956
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降低50个基点 36,965 6,685
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73,201 8,743
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77,652 10,942
失效和退保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77,039 9,550
失效和退保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73,698 10,159
死亡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74,458 9,723
死亡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76,401 9,962
发病率及赔付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69,700 9,509
发病率及赔付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81,209 10,176
75%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71,668 9,656
公司治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已发放金额 各项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等单位 缴费部分 报告期内从 本公司获得 的税前报酬 总额 报告期内从关联方获取报酬情况
杨玉成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 1971年6月 自2023年12月起 165.55 26.29 191.84 否
龚兴峰 执行董事总裁 男 1970年10月 自2024年12月起 126.00 40.12 166.12 否
财务负责人
杨雪 非执行董事 女 1974年6月 自2021年10月起 - - - 是
毛思雪(1) 非执行董事 女 1975年10月 自2025年3月起 - - - 是
胡爱民 非执行董事 男 1973年12月 自2016年6月起 - - - 是
张晓东(2) 非执行董事 男 1967年10月 自2025年8月起 - - - 是
马耀添(3) 独立董事 男 1954年10月 自2019年12月起 22.68 - 27.00 否
徐徐 独立董事 女 1978年9月 自2022年12月起 26.72 - 32.00 否
郭永清 独立董事 男 1974年10月 自2022年12月起 26.72 - 32.00 否
卓志(1) 独立董事 男 1963年12月 自2025年6月起 11.34 - 13.50 否
秦泓波 副总裁 男 1975年8月 自2021年11月起 126.00 35.31 161.31 否
王练文 副总裁 男 1968年4月 自2022年12月起 126.00 43.63 169.63 否
李文峰 总裁助理 男 1981年10月 自2024年2月起 105.01 25.63 130.64 否
刘琛(4) 总裁助理首席信息官 女 1974年8月 自2024年3月起自2025年8月起 100.45 27.21 127.66 否
刘智勇(5) 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男 1972年3月 自2024年3月起自2025年4月起 100.45 26.40 126.85 否
王西刚 合规负责人 男 1973年12月 自2017年4月起 121.71 37.22 158.93 否
潘兴(6) 总精算师 男 1977年1月 自2025年3月起 79.99 22.73 102.72 否
注:
1. 2025年1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毛思雪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卓志先生为第八届董2025年1月10日,公司2025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毛思雪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卓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3月26日,毛思雪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获金监总局核准;2025年6月5日,卓志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金监总局核准。毛思雪女士及卓志先生分别确认,其已于2024年12月16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及了解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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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晓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2025年8月6日,张晓东先生的董事20256272024202586任职资格获金监总局核准。张晓东先生确认,其已于2025年8月6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及了解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3. 2025年12月3日,因任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马耀添先生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耀添先生辞任后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金监总局核准。
2025年12月24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杨玉成先生及龚兴峰先生获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杨雪女士、毛思雪女士、胡爱民先生及张晓东先生获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徐徐女士、郭永清先生、卓志先生及张秀芬女士获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秀芬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金监总局核准,在其任职资格核准前,本公司独立董事马耀添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
4.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聘任刘琛女士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5.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刘智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于2025年4月10日获金监总局核准。
6.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聘任潘兴先生为公司总精算师,其总精算师任职资格于2025年3月28日获金监总局核准。
7. 2026年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责任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谭力先生担任公司审计责任人,其任职资格尚待金监总局核准。
8.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下同。
9.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绩效薪酬尚未最终确定。有关详情待确定后另行披露。
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变动原因 已发放金额 各项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等单位 缴费部分 报告期内从 本公司获得 的税前报酬 总额 报告期内从 关联方 获取报酬 情况
何兴达 非执行董事 男 1979年9月 自2021年10月至2025年3月 工作原因辞任 - - - 是
李琦强 非执行董事 男 1971年11月 自2019年8月至2025年6月 工作原因辞任 - - - 是
赖观荣 独立董事 男 1962年12月 自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届满退任 22.68 - 27.00 否
毕涛 审计责任人 男 1975年1月 自2023年9月至2026年3月 工作调整 84.86 29.53 114.39 否
刘德斌 股 东代表监事、监事长 男 1967年8月 自2021年6月至2026年1月 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 - - 是
余建南 股东代表监事 男 1973年3月 自2018年2月至2026年1月 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 - - 是
刘崇松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5年10月 自2019年8月至2026年1月 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110.02 35.85 145.86 否
汪中柱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7年10月 自2016年3月至2026年1月 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74.32 32.81 107.13 否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13日获金监总局核准,自同日起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刘德斌先生、余建南先生、刘崇松先生、汪中柱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简历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
杨玉成先生 | 中国国籍
杨玉成先生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5月至2023年8月,杨先生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000166,联交所股票代码:06806)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08年5月至2014年12月,杨先生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长。此前,杨先生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助理,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监,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等职务。杨先生于2000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龚兴峰先生 | 中国国籍
龚兴峰先生自2024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财务负责人。龚先生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首席精算师、总裁助理、副总裁兼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并曾任新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新华养老保险公司董事、总精算师等职,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龚先生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中国精算师协会(CAA)的中国精算师资格(FCAA)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的资深管理会计师资格(FCMA),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龚先生于1996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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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女士 | 中国国籍
杨雪女士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0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公司董事,自2025年10月起兼任新华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杨女士目前供职于汇金公司,任董事总经理。杨女士于2010年12月加入中投公司,历任中投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培训发展组组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培训发展处/党校办公室处长。此前,杨女士曾任职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BP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等。杨女士于2010年取得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级资格。
毛思雪女士 | 中国国籍
毛思雪女士自2025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0月起兼任新华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毛女士目前供职于汇金公司,任董事总经理。毛女士于2008年6月加入中投公司,先后在股权投资部、专项投资部、君义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二部和私募股权投资二部从事对外投资工作,历任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和团队负责人。此前,毛女士曾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毛女士于2001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取得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胡爱民先生 | 中国国籍
胡爱民先生自2016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胡先生现任中国宝武产融业中心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同时还兼任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9668)董事。此前,胡先生曾任华宝投资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宝投资董事、总经理,华宝证券董事长,中国宝武产业金融业发展中心总经理、产业金融党工委书记,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宝钢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胡先生于1995年取得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张晓东先生 | 中国国籍
张晓东先生自2025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先生现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深交所股票代码:000825)董事。此前,张先生曾任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副总会计师,太钢不锈监事,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太钢不锈党委常委,中国宝武碳中和基金筹备组组长等职务。张先生于2014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马耀添先生 | 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
马耀添先生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马先生现任Liberty Chambers大律师事务所大律师及以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身份出任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的顾问。马先生于1985年获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并于2023年获得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资格。马先生于1996年2月至2015年6月出任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法律顾问。马先生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非执业律师、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综合调解员、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香港仲裁司协会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仲裁司学会资深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及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马先生1988年取得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05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马先生于1998年获委任为香港太平绅士,并于2015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授银紫荆星勋章。
徐徐女士 | 中国国籍
徐徐女士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女士现任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教授,中国养老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保险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北京保险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政府采购中心行业顾问与政采项目论证专家。徐女士于2006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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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清先生 | 中国国籍
郭永清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郭先生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郭先生同时担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021)、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816)、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郭先生曾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366 ;联交所股票代码:06826)、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00067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874 ;联交所股票代码:01065)、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300363)、复星旅游文化集团等公司的独立董事。郭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于2002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博士学位。
卓志先生 | 中国国籍
卓志先生自2025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卓先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兼任国务院应用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金融学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同时担任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卓先生曾任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等职务。卓先生于1997年取得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保险方向)博士学位,并于1997年至1999年在德国曼海姆大学进行保险风险管理博士后研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简历:
龚兴峰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现任董事简历。
秦泓波先生 | 中国国籍
秦泓波先生自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4年11月起担任新华资产管理公司董事、董事长,自2025年7月起兼任公司监管统计负责人。秦先生于2021年9月加入本公司,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兼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秦先生曾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改革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战略总监、新闻发言人等职,曾兼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再保险(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先生于2011年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王练文先生 | 中国国籍
王练文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王先生自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兼任本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自2010年5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法人业务总监、公司总监兼西北区域总经理兼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新华养老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浙江分公司临时负责人等职务。王先生具有中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于2004年取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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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峰先生 | 中国国籍
李文峰先生自202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4年3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公司党委书记,自2024年7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兼任汇金公司派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1508)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3年12月,李先生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机构三处处长、高级经理等职务,期间挂职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9年2月,李先生曾任中投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高级副经理。李先生曾就职于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审计署信息邮政审计局。李先生于2008年取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审计师资格。
刘琛女士 | 中国国籍
刘琛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5年8月起兼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刘女士1996年加入公司,2013年任本公司总监,200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历任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保费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等职。刘女士拥有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12年取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和美国寿险管理师资格。
刘智勇先生 | 中国国籍
刘智勇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2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刘先生曾任中投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研究规划组组长,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派出监事,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新华党校副校长、新华保险干部研修院常务副院长。刘先生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刘先生于2017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王西刚先生 | 中国国籍
王西刚先生现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王先生1998年加入公司,2005年起历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公司总监级)等职。王先生于2008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取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潘兴先生 | 中国国籍
潘兴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精算师、产品市场部总经理。潘先生2003年加入本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工作,2017年6月任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任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调入新华养老保险公司,历任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潘先生于2014年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具有中国精算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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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重要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
杨雪 汇金公司 董事总经理 自2021年8月起
毛思雪 汇金公司 董事总经理 自2024年11月起
在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
胡爱民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自2019年12月起
华宝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长 自2024年3月起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自2025年6月起
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6年1月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8年9月起
张晓东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8年12月起
郭永清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21年6月起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22年9月起
卓志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23年3月起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24年1月起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25年2月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本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拟订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董事报酬由股东会会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会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已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834.58万元,个人的具体报酬情况请参见本节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本公司已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等
构成。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制度和追索扣回制度,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为三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任何长期激励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
香港法规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寿险总公司、35家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1))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共有27,726人。
专业类别
专业类别 人数 占比
管理人员 1,843 6.6%
专业人员 6,314 22.8%
销售及销售管理人员 16,687 60.2%
其中:合同制外勤销售人员 5,401 19.5%
其他 2,882 10.4%
合计 27,726 100%
注:
1. 主要子公司指本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学历类别
学历类别 人数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2,286 8.2%
本科 20,469 73.8%
本科以下 4,971 18.0%
合计 27,726 100%
性别比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性别 人数 占比
男 10,229 36.9%
女 17,497 63.1%
合计 27,726 100%
本公司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实现员工队伍的性别多元化。本公司将持续推进现有员工招聘政策并进行年度检讨,以维持员工性别多元化水平。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
本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市场人才竞争需要,参考行业同类企业水平,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公司秉承为能力付薪、为岗位付薪和为绩效付薪的薪酬理念,鼓励员工通过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达到并超越岗位能力素质要求,进而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本公司按照国家要求,为员工提供各项社会基本福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同时,为员工建立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种福利计划,满足员工群体对福利多样化的需求。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紧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面向各级干部员工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能力、领
导力、专业能力、通用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覆盖率达100%,全公司人均年度培训时长超过103小时。公司代理人培训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规划师(WLP)培训体系建设,全年学习人次超118万,人均学习时长超47小时。
2026年,员工培训将以公司“十五五”总体战略规划为导向,固化学习机制、深化培训效能,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达成学习型组织“全面深化年”发展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能力支撑。代理人培训体系将紧密围绕“体系化、专业化、智能化、标准化”转型,以队伍为根本,持续开展WLP培训。
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公司不存在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持续构建“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强公司治理顶层设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已获金监总局核准。
公司治理架构
股东权利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股东权利
本公司高度重视与股东的沟通,以方便股东了解公司表现、前景及市场环境,充分保护股东知情权;本公司亦重视分红政策的制定,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上市、股份回购、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作出决议;审定、修订《公司章程》等。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并保证提案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应遵循《公司章程》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和程序。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上提出临时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二个工作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询有关信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获得股东名册,董事、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股本状况、股东会记录(仅供查阅)等信息。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要求,并提供股权证明,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及公司官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或提出查询的联系方式,请参见本报告第一节“公司信息”。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股东会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为股东创造充分参与决策、平等行使股东权利的良好环境。股东亦熟悉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详细程序。
本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对股东负责的理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优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在业绩发布会上管理层专门解答中小投资者关切的问题;通过接听投关热线电话、回覆投关邮箱及上证E互动平台留言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并通过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会通知短信提醒、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以及公开披露机制等举措,实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董事及董事会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4名独立董事。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累计任期不得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关系。
企业管治职能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企业管治职能,并已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规定之职责及责任。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制订本公司的整体战略方向、目标及策略、业务计划及投资方案等。
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国有金融企业发展定位,厚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与宣贯落地,涵养清廉文化,为公司改革发展筑牢精神根基、凝聚奋进力量。公司深挖敢为人先、敢打胜仗的市场化基因,传承发扬“专业铁军、追求卓越、仁爱厚德、传承创新”的新华专业铁军精神。系统开展企业文化宣贯年系列活动,组织荣誉评选、主题演讲、座谈培训、文化创意展等文化实践,全系统累计开展文化宣贯150余场,涌现出一批新华精神的生动践行者,有效激发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热情,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与战斗力持续增强,为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支撑与精神动力。
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控制、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董事出席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审慎决策。各位董事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股东会 董事会 委托出席 次数 是否 连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议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投资与 资产负债 管理 委员会 审计与 关联交易 控制 委员会 提名薪酬 委员会 风险管理 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 委员会
执行董事
杨玉成 5/5 14/14 0 否 9/9 9/9 –(1) – –
龚兴峰 5/5 14/14 0 否 9/9 9/9 – – –
非执行董事
杨雪 5/5 14/14 0 否 8/8 – – 9/9 13/13
毛思雪(2) 3/3 11/11 0 否 – 6/6 7/7 – –
胡爱民 5/5 14/14 0 否 9/9 9/9 – – –
张晓东(2) 2/2 7/7 0 否 – – 3/3 3/3 5/5
独立董事
马耀添 5/5 14/14 0 否 – – – 9/9 13/13
徐徐 5/5 14/14 0 否 – – 10/10 9/9 13/13
郭永清 5/5 14/14 0 否 – – 10/10 9/9 13/13
卓志(2)(3) 3/3 9/9 0 否 0/0(3) – 5/5 5/5 –
离任非执行董事
何兴达 2/2 3/3 0 否 – 3/3 3/3 – 3/3
李琦强 2/2 5/5 0 否 – – 5/5 4/4 5/5
离任独立董事
赖观荣 5/5 12/12 0 否 9/9 8/8 10/10 – –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注:
1. “-”代表该董事不是该专业委员会委员。
2. 非执行董事毛思雪女士的任职资格于2025年3月获批,独立董事卓志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25年6月获批,二人作为董事候选人列席了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执行董事张晓东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25年8月获批,其作为董事候选人列席了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 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增选独立董事卓志先生担任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4.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新任及离任的详细情况载列于本报告第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就公司重大事宜发表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改革发展、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有意见和建议本公司均予以采纳。董事对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投资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通过向董事会提交专业意见的方式履行职责。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所有重要意见和建议均被公司采纳。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请参见本节相关内容。
战略与ESG委员会
目前,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执行董事杨玉成(主任委员)、龚兴峰,2名非执行董事杨雪、胡爱民,1名独立董事卓志。
战略与ESG委员会职责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章程修订方案等事项,指导公司ESG战略制定并监督公司ESG事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节
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2-27 审议《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3-26 审议《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4-28 审议《关于2024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5-2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7-25 审议《关于2025年度定点帮扶等对外捐赠事项整体资金安排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8-27 审议《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9-2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10-29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12-2 审议《关于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支援香港火灾捐赠事项的议案》
投资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目前,投资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执行董事杨玉成、龚兴峰,2名非执行董事毛思雪(主任委员)、胡爱民。
投资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职责
投资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战略、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制度及政策、保险资金运用及资产管理规则和指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方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1-24 审议《关于权益投资项目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2-27 审议《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调整股权结构的议案》
2025-3-26 审议《关于修订〈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4-28 审议《关于2024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
2025-5-27 审议《关于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2024年)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6-12 审议《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三期1号的议案》
2025-9-29 审议《关于修订〈保险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25)〉的议案》
2025-10-29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5-12-31 审议《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致股东函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目前,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非执行董事毛思雪、张晓东,3名独立董事郭永清(主任委员)、徐徐、卓志。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责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1-24 审议《关于2024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2-27 审议《关于加强资产与负债匹配管理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3-26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等9项议案
2025-4-28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
2025-5-27 审议《关于2024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7-25 审议《关于2025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2025-8-27 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9-29 审议《关于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公司高管任中、离任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的议案》
2025-10-29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11-28 听取《关于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要求和相关议事规则,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后与之保持及时充分的沟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对2024年年度报告形成专业意见,同意将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半年度、季度业绩,形成专业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以及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将该选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做工作汇报,以便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控管理中的问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提名薪酬委员会
目前,提名薪酬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非执行董事杨雪、张晓东,4名独立董事徐徐(主任委员)、马耀添、郭永清、卓志。
提名薪酬委员会职责
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由董事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审议决定)的董事长、
总裁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拟订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审议公司整体(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及其基本制度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遴选程序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一提名人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得提名独立董事,已经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应当通过会议决议方式做出。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累计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2025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杨玉成、龚兴峰、徐徐、郭永清、卓志、张秀芬为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认为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注重董事的多元化。本公司认为,董事多元化给公司带来了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高水平的专业经验,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并一直遵守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提名薪酬委员会在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同时,还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特性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董事会成员在技能、经验及观点等多样化方面保持适当的平衡,以便董事会运作更有效率,并带领本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及股东。董事会已对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进行检讨,确认其有效性,并认为该政策可确保董事会将有候补的潜在继任者以延续董事会既有性别多元化。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从性别、区域、专业背景等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多元化结构。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构成如下:
年龄组别 50岁以下 2名
51-55岁 5名
56-60岁 1名
61岁以上 2名
任职年限 2年及以下 4名
2-6年 4名
6年以上 2名
董事类别 执行董事 2名
非执行董事 4名
独立董事 4名
性别 女性 3名
男性 7名
专业背景:金融、保险、精算、会计、法律、工商管理等。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2-27 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3-26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4-28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5-2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6-12 审议《关于提名张晓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8-27 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9-29 审议《关于修订〈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5-10-29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11-28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2项议案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目前,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非执行董事杨雪(主任委员)、张晓东,3名独立董事马耀添、徐徐、郭永清。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职责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审议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责,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审议公司重大决议的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13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1-24 审议《关于2024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2-27 审议《关于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
2025-3-26 审议《关于2024年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4-28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
2025-5-27 审议《关于2024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等7项议案
2025-6-12 审议《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三期1号的议案》
2025-7-25 审议《关于2025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5-8-27 审议《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2025版)〉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5-9-29 审议《关于修订〈保险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25)〉的议案》
2025-10-29 审议《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2025-11-28 听取《关于公司反洗钱监管走访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
2025-12-2 审议《关于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支援香港火灾捐赠事项的议案》
2025-12-31 审议《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包括4名独立董事,涵盖了会计、法律、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独立董事以其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报告期内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请参见本节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相对于公司独立性的书面确认。本公司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所有独立董事均独立于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如有需要,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基于上述机制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能有效获得独立观点和意见,不断优化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
董事培训与调研
报告期内,每名董事均定期收到公司编制的有关最新监管规则及动态、行业信息、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和资料,不断发展并更新其与履职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此外,本公司组织董事参加关于保险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研习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徐徐、郭永清、卓志参加了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长杨玉成参加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2025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董事长杨玉成、董事龚兴峰参加了北上协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培训;董事龚兴峰、毛思雪、张晓东参加了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任初培训;全体董事参加了北上协2025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公司举办的新反洗钱法培训、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反洗钱监管文件培训、新《反洗钱法》重点解读及应对策略培训、香港上市公司董事工作培训、ESG系列培训等。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于其首次获委任时获得全面的任职须知信息,以确保其了解本公司业务及经营,以及充分明白其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下的责任及义务。
2025年,公司董事坚持“调研先行、问题导向”,以“保险公司分红险账户特储有关问题研究”为主题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多次赴同业及金融机构开展对标调研,研究行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公司高质量发展进行前瞻性分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监事及监事会
监事及监事会
2025年,本公司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的职责: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提议;提名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工作进行内部监督等。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定期会议,6次监事会临时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联交所网站以及《经济参考报》。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内部控制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
操作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全面风险管理中的操作风险管理做出监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信息披露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全年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13日获金监总局核准,自同日起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董事长与总裁
目前,本公司董事长由杨玉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由龚兴峰先生担任。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等,以及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等。总裁负责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等工作。
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决策机构。执行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包括:部署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根据董事会决议,负责有关重大兼并、收购,股权及不动产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研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监控公司日常重大经营活动等。执行委员会下设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等6个专业委员会。
公司秘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外聘伍秀薇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伍女士在公司内部的主要联络人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刘智勇先生。刘智勇先生的联系方式请参见本报告第一节“公司信息”。
刘智勇先生与伍秀薇女士均参加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2025年3月24日,金监总局核准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3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工作实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金监管局核准。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公司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履行完成公司治理程序。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并确保其有效执行;构建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准确、完整地在两地交易所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加强对信息披露的主动管理,通过内部培训、建立信息披露联络群组、主动追踪及闭环管理等多种措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以清晰简明的表达,完整、有效地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全面展示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后,通过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新华保险2024年成绩单》《“数说”新华保险半年业绩亮点》等相关信息,图文并茂,增强了定期报告的可读性,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截至2025年,公司连续十年获得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评级A级评价。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和形式。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直播等方式召开四次业绩发布会,举办非交易路演,为投资者提供多样的交流方式。通过日常接待投资者和分析师调研、参加资本市场投资峰会等活动,保持与资本市场的顺畅沟通,及时、充分地传递公司的经营发展信息。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号召,在业绩发布会上管理层专门回应中小投资者关切的问题;通过文字问答方式设立中小投资者提问通道;通过接听投关热线电话、回复投关邮箱及上证E互动平台留言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誉。
本公司已对报告期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检讨。本公司确认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能有效保障股东权益以及股东与本公司的沟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不干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治理流程履行股东权利,保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汇金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汇金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汇金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3、 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 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会对具体利润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覆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股利的派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已经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可供分派股东的储备
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84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49.2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958.26亿元,无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当年净利润为349.20亿元。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2.06元(含税),
共计约64.26亿元;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0.90亿元。2025年,公司拟合计派发股利85.16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6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公司2025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会批准。本公司预计于2026年8月7日(星期五)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具体以本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近3年利润分配情况
分红年度 每股派息金额(元)(税前) 现金分红总金额(百万元)(税前) 分红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现金分红总金额占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5(包括中期及末期) 2.73 8,516 36,284 23.5%
2024(包括中期及末期) 2.53 7,893 26,229 30.1%
2023 0.85 2,652 8,712 30.4%
遵守《标准守则》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准不低于《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标准。在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各董事于报告期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所订的行为守则。
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平地报告本公司的状况。本公司审计师就账目所作的申报责任声明见本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就董事所知,报告期内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董事认为本公司拥有足够资源在可见未来继续营运,因此适宜采纳持续经营的基准编制财务报表。
对子公司管控情况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子公司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本公司制定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4版)》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子公司采取“业务对口管理+职能穿透管理”的模式,即子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审批,除重大事项外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按照本公司授权由其自主决策。公司还制定了对控股子公司穿透式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条线化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子公司在重大事项、重大风险、重点人、重点事方面的穿透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部门设置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部共设有30个部门、2个直属二级单位。
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724家分支机构,其中有35家分公司,275家中心支公司(含广州市级分公司),751家支公司,634家营销服务部,39家营业部。
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持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本公司治理机制较为健全、治理运作有效、内控制度体系较为完备,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制衡。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职权范围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举行会议,审阅了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所披露的内容。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公司董事概不知悉任何可合理显示本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任何时间未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适用守则条文的资料。
内部控制
本公司致力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为目标,保障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实施与自我评价、选聘和协调外部审计机构,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职权。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下设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定和要求,审计部负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能。
本公司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
[2010]69号)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保监发[2015]114号)等内部控制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内部控制管理政策》为纲领,以《内部控制实务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为核心制度,以各领域内控管理制度为补充的内控制度体系。
本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为框架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以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为三道防线,通过三道防线的分工协作,落实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要求,构建“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管控有效”的内控机制。
本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持续辨识业务、财务及资金运用等领域的风险,确定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全面梳理内控缺陷与漏洞,不断完善缺陷整改管理机制,强化整改实效,统一协调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的管控机制,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本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外规内化”,夯实内控管理基础,稳步推进各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在销售控制方面,本公司不断完善销售管理架构,针对业务管理、销售人员管理建立了完整的制度和流程体系,持续健全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以及涉及销售人员、培训、品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宣传和展业行为,持续关注业务品质提升和“报行合一”执行,加强销售风险监控,贯彻品质管理和问责处理,防范销售误导风险。在运营控制方面,本公司继续优化运营管理体系,优化新契约、核保、保全、理赔、客户服务、再保险等业务管理流程、重点环节管控措施和系统建设,持续优化客户信息管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要求,不断加强运营环节综合风险治理。在财务控制方面,本公司建立了全面、规范的财务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金收付管理、费用管理等各项财务管理机制,优化信息系
统管控手段,有效识别和管控财务风险,提升财务服务效率和信息质量,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资金运用控制方面,本公司制定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拨流程,严格资金业务授权批准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制定委托投资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每年编制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资金运用,落实风险管控、规范保险资金运作,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在信息技术控制方面,本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制定、流程编制、具体操作落实及安全宣传培训等加强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基础管理,加强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保密管理、灾备管理、外包服务管理、移动应用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技术和安全管控水平。
本公司建立了明确、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严格要求信息传递时效,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管理。本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
本公司建立了集中管理、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在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审计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常规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行使内部监督职能。本公司内部审计持续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控,推进审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审计服务价值。
公司持续完善经营管理问责机制,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统筹协调、上下贯通、权责一致、有力有效”的经营管理问责体系,建立“权责匹配、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问责文化,推动各级机构、管理干部依法依规履行尽责,有效遏制经营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对公司重大内控缺陷进行认定,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同时,本公司设立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定期评估内部控制风险。本公司对不存在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保证。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内部控制开展全面评价,评价范围包括总公司、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评价内容涵盖销售、运营、财务、资金运用、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2025年度的评价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部门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运行良好有效。经评价,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整体有效及足够,并由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另行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体系、总体策略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执行委员会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机构密切配合,审计条线独立审计监督,覆盖所有主要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本公司坚持以价值为导向,以内控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风险管理专业化运作,满足行业监管关于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相关要求,使风险管理工作成为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决策的重要依据。基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目标,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方期望,公司制定了以保证资本、价值、盈利、流动性相互平衡,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效管控操作风险、维护公司声誉及品牌良好形象,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风险策略。
本公司稳步推进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2025年,本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合规管理体制机制,修订核心制度《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开展年度风险偏好体系评估和检视工作,更新《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完善资产风险等级分类机制,修订印发《保险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25)》;加强操作风险管控,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5年,本公司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流程建设,持续完善覆盖公司销售、运营、财务、资金运用、信息技术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控管理措施及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遵照最新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反洗钱管理文化建设,扎实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持续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
本公司结合偿二代监管要求,积极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和全面对标分析,厘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025年,本公司持续完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每月定期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分析,同时关注公司当前资产配置计划的达成情况和资产配置规划中风控策略的执行情况,对总、分、子公司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
2025年,本公司持续优化风控合规管理系统,其中风险管理子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与加工、关键风险指标监测与预警、风险报表管理等功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指标、数据进行监测;内控管理子系统实现内控评价、缺陷整改、操作风险事件管理等内控管理工作模块全覆盖,有助于支持和推动风控基础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合规管理系统实现对重点业务指标的监测与预警、合规考核指标重点监控、重要合规信息报送等功能,实现信息技术在合规管理各项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提高机构合规监测以及合规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反洗钱及相关系统实现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测和分析、监控名单维护与过滤等各项功能,有力支持公司洗钱风险管理需要。
风险识别和控制情况
本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高风险资产占比、风险价值(VaR)、资产久期等市场风险核心指标,并通过设置指标阈值,进行风险预警。此外,为应对极端情况,公司利用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在压力情景下公司潜在损失的程度,重点关注市场波动和利率变动对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及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
为应对市场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1.重视宏观经济研究,审慎分析国内及国际市场走势;2.稳健投资,坚持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为核心;3.坚持价值投资,选择具有潜在增值价值的资产,追求中长期投资收益;4.主动管理权益资产仓位,定期就其对投资收益水平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进行压力测试,保持风险敞口可控;5.定期对大类资产的历史风险与收益进行分析;6.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强化风险应急管理。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投资性存款、债券投资、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以及再保险安排等有关。
投资业务信用风险
本公司主要监控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和集中度情况,提升对高评级交易对手的投资占比,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公司投资性存款及持仓债券中,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占比超过95%,且主要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A级。
为应对投资业务信用风险,本公司2025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内部授信及信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对信用类资产投资实施主体授信,加强单一主体集中度管理,防范信用风险;3.监测投资组合信用风险,分析评估发生信用违约事件的可能性及影响;4.在重点资金运用业务领域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更新;5.完善风险资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加强穿透式风险管理。
再保险信用风险
针对再保险信用风险,本公司主要根据再保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情况进行评估。
再保险交易对手方面,截至2025年底,公司的再保险接受人共9家,信用评级均在A级以上。其中,6家获得标准普尔评级,从分布来看,“AA+”评级1家、“AA-”评级2家、“A+”评级2家、“A”评级1家;另外3家获得贝氏评级,从分布来看,“A+”评级2家、“A-”评级1家。本公司再保分出业务的信用分布良好。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对历史经验数据的定期回顾和主要假设的敏感性分析等技术来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重点关注退保率、死亡率、疾病发生率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
本公司主要在产品开发、承保策略、再保安排等环节通过以下机制和措施来管理保险风险:1.通过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制度,在市场调研基础上设计恰当的保险责任并进行产品定价,在公司经验分析结果和合理预期基础上进行产品盈利能力预测,保持产品费率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合理性;2.通过实施审慎的承保策略与流程,对承保个体按照合适的条件承保,并保证其风险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3.根据保险对象的风险特征选择合适的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再保险安排,保证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含风险责任的产品,有效转移保险风险;4.定期回顾公司经营数据,进行经验分析和趋势研究,并以此作为调整定价假设和评估假设的基础;5.及时将经验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信息反馈到产品开发、核保核赔等环节,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销售误导风险、保险涉刑案件风险。
销售误导风险
销售误导风险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金监总局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根据监管要求,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是公司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有效应对销售误导风险,2025年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溯源治理,各渠道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修订《基本法》、品质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制度,将治理销售渠道的有关监管制度和要求嵌入公司内控制度中,从源头上防治销售误导;2.发挥监督协同作用,突出同题共答。总公司前后线部门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注重从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面推进改善;3.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不断修订审查工作制度,对面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畅通投诉渠道;4.加强宣导培训,强化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按照监管要求,追究销售误导有关管理人员责任,结合行业和公司典型案例,制作宣导培训课件,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内外勤合规意识。
保险涉刑案件风险
保险涉刑案件风险是指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犯所在公司或者客户合法权益,或违规使用公司重要空白凭证、印章、营业场所等,套取所在公司信用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利影响的风险。
为有效应对保险涉刑案件风险,2025年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持续完善公司案防制度,健全公司案防机制,加强案防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积极落实宣导监管最新要求,防范案件风险;2.通过指标、投诉等维度常态化开展案件风险监测,督导分公司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建立案件高风险人员名单;3.积极开展覆盖全系统的案件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从业人员利用保险业务或套用公司信用非法集资、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诈骗侵占客户及公司资金、私自借贷等风险隐患;4.聚焦案件风险重点领域,坚决打击保险诈骗案件;5.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主动合规;6.加强案件处置及案件报送工作,强化对机构的案防工作督导,进一步压实案防责任。
除针对上述重要操作风险采取的相关措施外,本公司还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措施应对日常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5年,外界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正面、客观为主,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本着预防为主的理念,已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注重风险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通过7×24小时舆情监测,做好常态化舆情工作。公司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日常监测、应对处置等方面,建立了覆盖全公司各条线、各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有较好的联动机制。针对不实负面舆情,及时与媒体沟通,第一时间开展正面宣传,妥善处置舆情,澄清不实负面报道,降低舆情对公司声誉和形象的影响。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战略风险管理制度,确立了由董事会负责、管理层直接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战略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健全了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评估及战略风险报告机制和流程。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风险偏好、资本状况、公司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并分解落实,定期追踪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和战略风险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一是统筹抓好“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二是定期开展市场形势分析,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三是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经营管理会议,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四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确保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导向;五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战略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形成针对战略规划的协调、反馈机制等。2025年,公司战略风险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得到继续保持。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测未来现金流情况并开展压力测试,关注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持续做好日常风险监测,关注指标异常变动,提前制定解决方案。
为应对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在产品销售管理阶段,严格控制不规范的销售行为,提升业务品质,防范非正常集中退保引发的大规模给付风险;2.为应对临时的大额给付需求,专门建立结算备付金制度,用于应急支付;3.对长期流动性进行规划和管理,通过投资指引综合考虑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状况,调整中长期资产配置;4.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和社会责任
环境信息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号召,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与运营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办公与低碳运营,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运营层面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职场及数据中心相关的能源消耗。公司严格遵守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各项节能管理制度。2025年,公司深入开展总部大厦能源使用情况评估,实施精细化节能管控;针对数据中心核心耗能场景,通过优化空调运行策略、加强热管理、利用自然冷源等方式,有效降低电力使用效率(PUE)值。同时,公司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电动化更新,倡导绿色出行,不断降低运营碳排放。
公司致力于通过数字化转型构建全流程无纸化绿色服务模式。2025年,公司升级“掌上新华”App查办一体化功能,实现查保单、查函件、查待办、查交费等业务的线上办理;在个险、团险业务中全面推广电子投保、电子回执及电子单证,大幅提升线上化服务率;在全国推广应用“数电发票”与电子会计档案,在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显著减少纸张消耗与资源浪费,有效削减运营碳足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支持实体经济 服务国家战略
公司持续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优化投资布局,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低碳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截至2025年末,公司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投资余额超3,600亿元;出资462.5亿元联合设立三期试点基金,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三端协同护航独角兽企业发展,参与首批科创债ETF投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相关投资余额1,400亿元;支持绿色发展战略和“双碳”战略,认购多个新能源公募REITs,绿色投资余额751亿元;推动普惠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坚持惠民生与促消费,认购多个小微债、消费金融ABS及保租房REITs,普惠领域投资余额556亿元;健全多层次健康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二、三支柱业务,加快医康养生态布局,加大健康老产业投资,余额达268亿元;投资首批数据中心REITs,加强AI应用,全年数字化转型投入共10.9亿元,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经济等数字产业链企业发展,投资余额超680亿元。
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全年投入及统筹调度的帮扶资金超7,092万元,包括:支持贵州施秉县和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围绕“五大振兴”开展实施的20余个帮扶项目;助力新疆、河北、云南、湖北等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直接采购和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总额3,611万元;为施秉县引入外部有偿和无偿帮扶资金1,899万元;同时持续积极号召公司广大职工和党员干部捐款捐物助力乡村振兴。
公司坚持以主业筑牢乡村返贫底线,用“保险+公益”精准服务三农需求。自成功中标“顶梁柱”和“加油宝贝”两个国家级公益保险项目以来,公司已为全国34.8万人提供服务,完成理赔5,500余例,赔付金额超696万元。2025年,公司引入150余万元公益资金,为施秉县2万名家庭主要劳动力提供“顶梁柱”公益保险、为1.69万名脱贫妇女提供“加油木兰”公益保险,以金融保险主业优势为乡村家庭增添多重风险保障。
公益基金会携手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在贵州施秉县持续开展了新农书屋、爱暖万家、天使工程、爱加餐、授渔计划等系列乡村振兴公益帮扶项目,为当地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产业发展、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民生保障等领域提供系统性、多维度帮扶支持。
2025年,公司荣获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奖项。
助力员工成长
公司努力创造包容、平等、互信、协作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权益,促进身心健康,搭建成长平台,实现公司价值与员工价值的统一。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构建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的人才发展体系。公司建立了管理与专业并行的职业双通道,在统一的职级架构下,为员工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发展路径,确保各类人才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中获取成长空间,实现自我突破。
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系统规划干部人才工作,持续完善涵盖选拔、培养、使用、激励与约束的全链条机制。通过定期盘点与“内培外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近年来,全面推广的竞争上岗机制有效激发了组织活力,涌现出一大批“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骨干力量。同时,公司以开放视野积极引进重点领域的行业领军人才,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片”的良性循环。
公司始终将员工成长视为面向未来的长远基石,在持续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注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我们致力于推动员工与公司在价值创造上同频共振、共同成长,实现个人发展与组织进步的双向奔赴。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本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建立了完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和机制。
体制建设方面,公司董事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政策及目标并督促有效执行和落实;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分公司设立由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务)委员会,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工作体系。
机制建设方面,公司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及相关管理规范,并制定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文件,建立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修订《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等30余项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制度文件,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审查、消保审计、消保考核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同时,持续强化产品适当性、营销宣传、信息披露、销售行为可回溯、合作机构、消费者服务等方面管理,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妥善化解各类消费投诉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投诉及处理情况
本公司持续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不断优化反馈渠道建设,进一步畅通投诉受理渠道,精简投诉处理流程,完善投诉须知,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APP及全国客户服务中心公布,确保及时响应消费者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金监总局关于2025年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监管通报,2025年纳入监管通报的保险业消费投诉中,本公司共计1,803件,亿元保费投诉量0.92件/亿元,万张
保单投诉量0.41件/万张。从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看,退保投诉量占比54.35%,销售投诉量占比37.77%。投诉地区分布如下:
分公司 投诉量(件) 占比(%) 分公司 投诉量(件) 占比(%)
陕西 190 10.54 云南 28 1.55
吉林 188 10.43 宁夏 27 1.50
新疆 132 7.32 贵州 25 1.39
内蒙古 130 7.21 青海 23 1.28
江苏 129 7.15 天津 23 1.28
江西 129 7.15 浙江 22 1.22
湖南 95 5.27 安徽 19 1.05
北京 91 5.05 甘肃 13 0.72
山东 86 4.77 上海 13 0.72
河北 56 3.11 辽宁 12 0.67
四川 54 3.00 重庆 12 0.67
广东 51 2.83 青岛 10 0.55
河南 50 2.77 海南 8 0.44
福建 37 2.05 厦门 8 0.44
黑龙江 33 1.83 深圳 8 0.44
广西 31 1.72 大连 7 0.39
湖北 30 1.66 宁波 3 0.17
山西 30 1.66
公司其他投诉情况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相关章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情况
本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2025年,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共计开展4.74万场,触及消费者1.05亿人次。
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监督
公司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审计机制,明确了审计的周期、频率、要点及对象范围,每年对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审计。2025年,公司全面审查消保体制机制建设,以及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益的
保障情况。通过出具专项报告,客观评估工作现状并明确后续优化方向,充分发挥监督效能。《2024-2025年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审计报告》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公益行动及慈善捐款
本公司发挥保险行业优势,逐渐形成了“保险产品+公益平台+志愿服务”的独特公益模式,探索出一条特色鲜明的社会责任之路。2025年,公司公益捐款超841万元。
2025年,本公司持续开展“新华保险关爱全国环卫工人普惠保险公益项目”,向全国百城的62万余名环卫工人赠送每人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自2017年起,该项目累计惠及环卫工人近670万人次,共计完成理赔524例,赔付金额4,663.9万元。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公司积极服务民生保障,助力社会急救能力建设。2025年,通过公益基金会开展“超能急救班”青少年急救知识普及公益项目,该项目全年开展活动超百场,全国超5,000名青少年参与活动。此外,浙江分公司落户楼宇红十字会,在职场大楼内打造集知识普及、文化宣传、教学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线下红十字特色阵地,通过“楼+会”融合发展新模式获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截至2025年底,公司志愿者团队人数超3.5万人,年内开展了“助力双碳”“敬老助老”“关爱环卫”等各类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4,300余次,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4.6万人次,全年服务总时长超过9万小时。
2025年1月7日,西藏日喀则市发生6.8级地震,灾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捐赠100万元驰援西藏地震灾区。2025年11月30日,香港新界大埔区宏福苑突发五级火灾,灾情发生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第一时间捐赠100万港元全力支持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董事会报告与重要事项
主要业务
经监管机关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业务审视
年度业务及业绩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分析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关于本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请参见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章节相关内容。
环境政策
本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关于环境保护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重要雇员及主要客户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来自单一客户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超过本公司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30%的情况,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总保费收入亦不超过公司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的30%。
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公司与员工和客户的关系
关于本公司与员工和客户的关系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及第八节“环境和社会责任”相关内容。
展望
关于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展望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20、21。
投资物业
序号 地址 用途 期限 本公司权益
1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办公楼 中期租赁 100%
2 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7号办公楼 办公楼 中期租赁 100%
3 福建厦门思明区会展北路联发滨海国际中心 办公楼 中期租赁 100%
4 广东广州天河区金融城新华保险大厦 办公楼 中期租赁 100%
本公司董事认为列示所有的投资性物业将导致信息清单过于冗长,因此只列示了重大的物业。
股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变动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发行债券及债券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发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新华保险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材料及于2025年4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发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新华保险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材料及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资本补充债券”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本期债券。报告期末,公司已发行且存续的资本补充债券余额为200亿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重大股权和非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须披露的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及重大股权和非股权投资事项。
重要交易
2025年2月21日,金监总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继续投资由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月13日,金监总局批复同意本公司与中国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投资由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基金运营稳定。
2025年5月22日、7月4日,本公司分别签署合同出资100亿元、112.5亿元认购由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三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目前基金运营稳定。
具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5月23日、6月13日及7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已发行的资本补充债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本公司无其他银行借款。
资产抵押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资产抵押。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须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汇率风险和对冲
报告期内,关于本公司的汇率风险,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6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60。
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就公司所有业务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管理及行政合约。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并无库存股份。
优先认股权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股权,本公司亦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资料
有关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资料,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不存在任何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董事的服务合约及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未与本公司或子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如雇主不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则不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董事的报酬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董事于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认购股份的权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授予董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及子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实施了评价,认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整体有效。
董事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均未曾有或现时有效的任何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惠及董事或本公司联营公司的董事。本公司于本年度内已为董事因履行其职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购买合适的董事责任保险,相关保单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根据董事于本报告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所知,本公司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要求。
股票挂钩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组成、角色及本年度的工作摘要请参见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在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上交所监管规则下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金监总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资金运用类、服务类、利益转移类、保险业务和其他类关联交易。在以上关联交易中,本公司没有对关联方进行任何利益输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关联交易均按照监管要求识别、审议、披露、报告。本公司2025年金监总局监管规则下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为本公司带来损益额达到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亦无须披露的贷款、财务资助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本公司资金运用采取以委托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目前已形成以委托新华保险系统内投资管理人为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体系。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新华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包含基金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根据资产配置要求、类别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和各管理人专长选择不同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投资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系统内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合同,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动态跟踪沟通、考核评价等措施对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2025年度,本公司针对上述委托投资资产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4.73亿元。
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建议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2025年6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上述审计机构支付的费用为: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无不同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累计四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其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马千鲁先生,马千鲁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丽女士,杨丽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美贤女士,唐美贤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本公司过去三年未更换上述审计机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审计、审核、审阅及执行商定程序 1,851.0 1,993.5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194.5 194.5
其他鉴证服务 - -
合计 2,045.5 2,188.0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4年2月14日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持续正常履行中。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数额较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退休金计划
本公司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本公司按政府机构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社会保险费及职工福利费,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上述社会保障体系为设定提存计划。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无任何没收供款,因为所有供款在支付时即全面归属于职工。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于2014年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方案已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本公司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于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企业年金方案计算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上述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年金基金供款中因职工离职而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并不用于抵销现有供款,而是拨入该企业年金基金的公共账户,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分派予该企业年金基金的成员。
杨玉成董事长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单位:股
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变动增减(+,-) 2024年12月31日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085,439,340 66.85% - - - - - 2,085,439,340 66.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1,034,107,260 33.15% - - - - - 1,034,107,260 33.15%
4、其他 - - - - - - - - -
合计 3,119,546,600 100.00% - - - - - 3,119,546,6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3,119,546,600 100.00% - - - - - 3,119,546,600 100.00%
注:1. “-”代表“0”。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上市证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股东情况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65,813家,其中A股股东65,550家,H股股东263家。
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公司共有股东69,313家,其中A股股东69,051家,H股股东262家。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报告期内 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种类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77,530,534 31.34 -(5) - 无 - 国家 A
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972,933,411 31.19 +183,900 - 未知 未知 境外法人 H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77,162,581 12.09 - - 无 - 国有法人 A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3) 60,503,300 1.94 - - 无 - 国有法人 H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51,023,902 1.64 +46,669,502 - 无 - 其他 A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51,023,901 1.64 +46,669,501 - 无 - 其他 A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51,009,591 1.64 +7,399,908 - 无 - 境外法人 A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249,200 0.91 - - 无 - 国有法人 A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6,476,100 0.53 +8,247,206 - 无 - 其他 A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3,827,650 0.44 -592,200 - 无 - 其他 A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无。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60,503,3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数量已经减去华宝投资的持股数量。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5. “-”代表“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汇金公司,报告期内汇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化。汇金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8,28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青松先生。汇金
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和参股的上市公司信息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79%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14%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5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61%
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6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56%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34%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11%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76%
注: ★代表A股上市公司;☆代表H股上市公司。
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
中国宝武
中国宝武由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联合重组而成,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宝武注册资本为528.9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望明。中国宝武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除上述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股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关系图如下: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占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12.09%,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
除上述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已记录于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
主要股东名称 股份 类别 权益性质 持有 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概约百分比(%) 占本公司 已发行 A股总数的 概约百分比(%) 占本公司 已发行H股总数的概约百分比(%) 行 好仓/ 淡仓/可供 比借出的股份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A 实益拥有人 977,530,534 31.34 46.87 - 好仓
受控制法团权益 28,249,200 0.91 1.35 - 好仓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H 受控制法团权益 60,503,300(3) 1.94 - 5.85 5 好仓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H 实益拥有人 60,503,300(3) 1.94 - 5.85 5 好仓
注:
1. 以上所披露数据主要基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3. 根据上述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及透过华宝投资持有本公司60,503,300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及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5.85%,共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03%。
除上述披露外,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香港法规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
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登载日期
H股公告 2025-01-03
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2025-01-07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1-18
202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5-01-2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5
H股公告 2025-02-06
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5-02-07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2-14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股公告 2025-03-04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12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3-13
H股公告 2025-03-15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2025-03-2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建议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事项 登载日期
新华保险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总精算师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2025-04-02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H股公告
关于公司章程获核准的公告 2025-04-09
公司章程
H股公告 2025-04-11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4-16
H股公告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2025-04-17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2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30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H股公告 2025-05-07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5-15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5-05-23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29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H股公告 2025-06-04
H股公告 2025-06-12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06-1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更新)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事项 登载日期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6-14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6-2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8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H股公告 2025-07-03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5-07-05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7-15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6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8-01
H股公告 2025-08-05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2025-08-08
H股公告
关于召开2025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2025-08-19
保费收入公告
H股公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H股公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股公告 2025-09-05
H股公告 2025-09-06
保费收入公告 2025-09-18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H股公告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10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5-10-14
保费收入公告 2025-10-17
H股公告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3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1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节
事项 登载日期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01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股公告 2025-11-04
保费收入公告 2025-11-13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9
H股公告 2025-12-02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3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5-12-04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5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保费收入公告 2025-12-16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5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述披露信息登载报刊为《经济参考报》,登载网站为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6)第P00494号
(第1页,共6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新华保险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华保险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华保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第十二节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6)第P00494号
(第2页,共6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评估保险合同负债
于2025年12月31日,新华保险的保险合同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532,638百万元,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如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会计判断”及“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1)所示,管理层在对保险合同负债的评估过程中将保险合同分为不同的合同组,选择恰当的计量方法和精算模型,运用包括折现率、退保率、发病率、死亡精算运用退发率、获取及维持保险业务的费用率、保单分红率等重大精算假设,以及因应对上述假设的不确定性考虑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等。这些方法、模型和假设的选取及运用涉及管理层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可能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将保险合同负债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披露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会计判断”及“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1)和附注16、附注61(1)(c)。 我们对保险合同负债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了解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用于计量和处理保险合同负债的相关信息系统的控制有效性);. 测试精算模型所依据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利用德勤内部精算专家:? 评估保险合同分组的适当性以及不同合同组所使用的计量方法选择的适当性;? 评估责任单元确定方法的适当性;? 评估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退保率、发病率、死亡率、获取及维持保险业务的费用率、保单分红率等)的适当性;? 评估管理层的关键假设和判断的合理性,包括这些假设和判断是否有相关经验数据和市场信息的支持,以评价其合理性;? 评估精算模型和假设变更的合理性;? 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的敏感性分析,以评估该类假设的变动单独或整体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程度及其合理性;及? 抽样基础上执行独立建模程序以验证精算模型的计算准确性、执行合同服务边际及摊销的重新计算等,以验证计量的准确性。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6)第P00494号
(第3页,共6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估值
于2025年12月31日,新华保险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54,281百万元,其中因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而被划分为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为人民币52,156百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3)所示,新华保险主要使用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对于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信托计划、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等,管理层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选取以及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选择均依赖管理层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鉴于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估值涉及较多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们将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披露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5“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3)、附注62(1)。 我们对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了解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抽取样本,执行了以下程序,并在必要时引入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 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估值方法,评估估值方法的合理性;? 测试已抽样选取的金融资产估值所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评估金融资产估值所使用的假设的合理性;? 复核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过程,验证管理层提供的估值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二节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6)第P00494号
(第4页,共6页)
四、 其他信息
新华保险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华保险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保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新华保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保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6)第P00494号
(第5页,共6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华保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华保险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新华保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节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6)第P00494号
(第6页,共6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千鲁(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丽
2026年3月27日
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 附注 合并 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 8/56(1) 42,923 38,461 39,397 34,378
衍生金融资产 1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 13,999 5,436 8,704 3,321
其他应收款 10/56(2) 4,980 8,844 3,894 6,014
定期存款 11 293,964 282,458 284,999 273,457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 579,756 485,928 476,887 445,729
债权投资 13 256,913 274,891 252,346 267,531
其他债权投资 14 535,968 470,366 535,620 473,2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 38,556 30,640 36,868 29,765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6 11,065 10,812 11,065 10,812
长期股权投资 17/56(3) 65,633 30,245 169,777 83,739
存出资本保证金 18 1,770 1,807 732 778
投资性房地产 19 11,424 9,055 11,009 8,728
固定资产 20 15,222 15,651 10,895 11,038
在建工程 21 1,350 2,339 294 1,453
使用权资产 22 746 847 717 809
无形资产 23 3,128 4,054 1,316 2,2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 20,996 19,678 21,229 19,546
其他资产 25 1,090 785 813 520
资产总计 1,899,484 1,692,297 1,866,562 1,673,09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节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合并 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26 9,860 8,549 - -
衍生金融负债 - 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7 193,518 171,588 181,915 169,734
预收保费 336 336 336 334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765 1,756 1,755 1,750
应付职工薪酬 28 5,856 5,315 5,175 4,676
应交税费 491 174 393 110
其他应付款 29 20,594 9,231 22,658 8,277
保险合同负债 16 1,532,638 1,366,090 1,528,681 1,364,235
应付债券 30 20,173 30,384 20,173 30,384
租赁负债 31 627 715 597 678
递延收益 32 444 457 6 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 747 200 - -
其他负债 33 857 1,229 803 1,014
负债合计 1,787,906 1,596,028 1,762,492 1,581,198
股本 34 3,120 3,120 3,120 3,120
资本公积 35 23,880 23,970 23,878 23,968
其他综合收益 36 (94,260) (81,803) (96,710) (82,488)
盈余公积 37 31,051 25,039 31,051 25,039
一般风险准备 21,234 17,738 21,194 17,702
未分配利润 38 126,519 108,176 121,537 104,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 权益合计 111,544 96,240 104,070 91,895
少数股东权益 34 29 / /
股东权益合计 111,578 96,269 104,070 91,89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899,484 1,692,297 1,866,562 1,673,09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总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兴峰 精算负责人:潘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章梅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合并 公司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 157,745 132,555 153,132 129,609
保险服务收入 39 50,297 47,812 50,285 47,812
利息收入 40/56(4) 32,515 31,917 31,907 31,479
投资收益 41/56(5) 52,900 16,306 49,463 15,434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41 2,255 528 2,229 516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41 2,376 2,890 2,342 2,89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 21,422 35,437 21,292 34,390
汇兑损益 (162) 80 (163) 82
其他收益 43 32 36 25 28
其他业务收入 741 967 323 384
二、营业支出 (120,544) (104,338) (117,870) (102,828)
保险服务费用 44 (31,748) (31,575) (32,730) (32,437)
分出保费的分摊 (1,920) (1,918) (1,920) (1,91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505 1,583 1,505 1,583
承保财务损失 45 (78,162) (61,185) (75,824) (59,913)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45 324 338 324 338
利息支出 (3,510) (3,166) (3,524) (3,346)
税金及附加 46 (131) (89) (73) (37)
业务及管理费 46 (2,773) (3,062) (1,814) (2,175)
信用减值损失 47 (3,479) (3,415) (3,439) (3,39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8 - (1,190) - (1,190)
其他业务成本 46 (650) (659) (375) (339)
三、营业利润 37,201 28,217 35,262 26,781
加:营业外收入 49 3,465 17 3,465 17
减:营业外支出 (141) (93) (138) (93)
四、利润总额 40,525 28,141 38,589 26,705
减:所得税费用 50 (4,236) (1,908) (3,669) (1,50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节
附注 合并 公司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五、净利润 36,289 26,233 34,920 25,2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6,289 26,233 34,920 25,20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84 26,229 / /
少数股东损益 5 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6 (12,592) (30,710) (14,357) (31,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92) (30,710) (14,357) (31,54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994 3,240 3,992 3,1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251 2,600 3,249 2,520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09 900 909 900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66) (260) (166) (236)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586) (33,950) (18,349) (34,73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3,288) 23,150 (24,250) 22,797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1,168 705 2,077 1,182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429 (58,266) 3,707 (59,171)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12 555 112 555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 (94) 5 (9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697 (4,477) 20,563 (6,3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692 (4,48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 4 / /
八、每股收益 5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1.63 8.41 /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1.63 8.41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权益 股东 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小计
2025年1月1日 3,120 23,970 (81,803) 25,039 17,738 108,176 96,240 29 96,269
本年增减变动额 - (90) (12,457) 6,012 3,496 18,343 15,304 5 15,309
综合收益总额 - - (12,592) - - 36,284 23,692 5 23,697
利润分配 - - - 6,012 3,496 (17,806) (8,298) - (8,298)
提取盈余公积 - - - 6,012 - (6,012)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3,496 (3,496)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8,298) (8,298) - (8,298)
其他 - (90) 135 - - (135) (90) - (90)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90) - - - - (90) - (90)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 留存收益 - - 135 - - (135) - - -
2025年12月31日 3,120 23,880 (94,260) 31,051 21,234 126,519 111,544 34 111,5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权益 股东 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小计
2024年1月1日 3,120 23,979 (51,093) 21,721 15,216 92,124 105,067 25 105,092
本年增减变动额 - (9) (30,710) 3,318 2,522 16,052 (8,827) 4 (8,823)
综合收益总额 - - (30,710) - - 26,229 (4,481) 4 (4,477)
利润分配 - - - 3,318 2,522 (10,177) (4,337) - (4,337)
提取盈余公积 - - - 3,318 - (3,318)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2,522 (2,522)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337) (4,337) - (4,337)
其他 - (9) - - - - (9) - (9)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9) - - - - (9) - (9)
2024年12月31日 3,120 23,970 (81,803) 25,039 17,738 108,176 96,240 29 96,26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 权益合计
2025年1月1日 3,120 23,968 (82,488) 25,039 17,702 104,554 91,895
本年增减变动额 - (90) (14,222) 6,012 3,492 16,983 12,175
综合收益总额 - - (14,357) - - 34,920 20,563
利润分配 - - - 6,012 3,492 (17,802) (8,298)
提取盈余公积 - - - 6,012 - (6,012)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3,492 (3,492)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8,298) (8,298)
其他 - (90) 135 - - (135) (90)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 权益变动 - (90) - - - - (90)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留存收益 - - 135 - - (135) -
2025年12月31日 3,120 23,878 (96,710) 31,051 21,194 121,537 104,07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节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 权益合计
2024年1月1日 3,120 23,977 (50,941) 21,721 15,182 89,527 102,586
本年增减变动额 - (9) (31,547) 3,318 2,520 15,027 (10,691)
综合收益总额 - - (31,547) - - 25,202 (6,345)
利润分配 - - - 3,318 2,520 (10,175) (4,337)
提取盈余公积 - - - 3,318 - (3,318)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2,520 (2,520)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337) (4,337)
其他 - (9) - - - - (9)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 权益变动 - (9) - - - - (9)
2024年12月31日 3,120 23,968 (82,488) 25,039 17,702 104,554 91,89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合并 公司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222,055 192,826 219,854 191,858
收到保单质押贷款现金净额 873 298 873 2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 1,406 1,748 787 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334 194,872 221,514 193,111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 (86,505) (76,778) (86,474) (76,760)
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194) (267) (194) (267)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1,792) (9,340) (11,611) (9,30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94) (7,652) (7,900) (7,0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78) (1,137) (2,404) (7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 (3,455) (3,408) (3,004) (2,8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418) (98,582) (111,587) (97,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56(6) 110,916 96,290 109,927 96,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68,609 609,662 720,647 573,187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47,263 42,893 44,957 41,5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9 11 8 5
收购结构化主体产生的现金净额 4,225 877 - -
处置结构化主体产生的现金净额 1,186 169 1,345 7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1,292 653,612 766,957 615,4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3,819) (790,420) (869,103) (757,736)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5,219) (2,847) (3,870) (1,8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482) (1,100) (1,276) (84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88) (1,016) (1,664) (1,2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1,408) (795,383) (875,913) (761,6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16) (141,771) (108,956) (146,21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节
附注 合并 公司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18,472 7,834 - -
18,968 67,011 9,420 67,594
- 10,000 - 10,000
14,320 - 17,000 -
51,760 84,845 26,420 77,594
(12,079) (5,129) (11,965) (5,350)
(71) (430) - -
(10,000) - (10,000) -
(362) (430) (343) (415)
(25,580) (10,817) - -
- (6,440) - (7,000)
(48,021) (22,816) (22,308) (12,765)
3,739 62,029 4,112 64,829
(73) 96 (65) 103
53(2)/56(6) 4,466 16,644 5,018 14,764
38,432 21,788 34,378 19,614
53(3)/56(6) 42,898 38,432 39,396 34,3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同意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与股本为人民币5亿元。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分别于2000年12月和2011年3月将注册资本(股本)增至人民币12亿元和人民币26亿元。于2011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40,000股,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358,420,000股;于2012年1月,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超额配售权股票2,586,600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1.20亿元。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6号(中关村延庆园)。本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本公司的子公司和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的情况请参见附注7。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除新增和减少的合并结构化主体外,合并范围无重大变化。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了部分金融工具和保险合同的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4 重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4)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的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4) 外币折算(续)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等,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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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其他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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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根据其他应收款项性质和账龄确定其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本集团根据其他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 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金融工具的本金或利息是否发生逾期。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资产逾期情况、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还款行为等。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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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基于其信用评级评估其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以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对于租赁应收款和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采用简化方法计量。信用损失准备金额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按历史损失经验、目前经济状况、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本集团将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减值(续)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c)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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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c) 金融资产的转移(续)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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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续)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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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续)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e) 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工具(续)
(e) 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续)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f)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约定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回购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均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8)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结构化主体为被设计成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并非为判断对该主体控制与否的主要因素的企业,比如表决权仅与行政工作相关,而相关运营活动通过合同约定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且本集团仅对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享有权利;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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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以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为基础,同时考虑本集团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处置后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9)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原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相关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做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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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为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5年 5% 2.11%~6.33%
土地使用权 15-40年 0% 2.50%~6.67%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及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第十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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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5年 5% 2.11%~6.33%
办公及通讯设备 5-8年 5% 11.88%~19.00%
运输工具 5-8年 5% 11.88%~19.00%
于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3)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电脑软件等,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15-40年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3-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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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5) 保险合同
(a) 定义与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发生特定保险事项导致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
本集团在合同签发时逐项评估每个合同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定义,并在评估时考虑本集团的实质性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是否包含重大保险风险时,评估在任何单一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保险事项的发生是否将导致本集团支付保单持有人重大的额外金额,即使该保险事项极不可能发生、或者或有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占保险合同的所有剩余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的比例很小。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保险合同允许保单持有人在本集团对其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以外,参与本集团的投资回报。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定义的合同符合以下三个特征:
.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享有清晰可辨的基础项目池的份额;
. 本集团预期会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回报中相当大部分份额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 本集团预期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的变动中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本集团在合同签发时根据预期评估该合同是否满足以上特征。
本集团同时签发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附加金额由本集团基于基础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此类合同和保险合同关联到相同的资产池,并且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本集团对此类合同使用保险合同准则进行核算,采用浮动收费法或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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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b) 签发的保险合同以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
本集团签发的使用保险合同准则核算的合同包括以下类型:
分红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分红型保险,是指将本集团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险合同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绝大部分分红型保险合同满足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同时,本集团签发的少量分红型保险合同为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本集团对上述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进行计量。
传统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传统型保险,是指保险合同签发时保费和保单利益确定的人身保险。传统型保险不具有分红特征。
除准则允许使用保费分配法进行简化计量的合同以外,本集团对上述保险合同采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万能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万能型保险具有单独设立保单账户,本集团为保险合同提供最低收益保证,保单同时具有保险保障功能。
本集团签发的绝大部分万能型保险合同满足具有间接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同时,本集团签发的少量万能型保险合同为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本集团对上述合同采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投资连结型保险
本集团签发的投资连结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保险产品。
本集团签发的绝大部分投资连结型保险合同满足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上述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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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b) 签发的保险合同以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续)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持有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用以缓释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的风险敞口。
除准则允许使用保费分配法进行简化计量的合同以外,本集团对上述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一般模型进行计量。
(c) 保险合同的合并
某些情况下,本集团会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对手方订立多份保险合同,并将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在进行评估时,本集团考虑了以下因素:
. 单独和合并进行评估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不同;
. 在不考虑另一合同的情况下,本集团是否无法单独计量该合同。
(d) 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的分拆
除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外,本集团签发的部分保险合同存在其他成分,如投资成分。
本集团对此类保险合同进行评估以确定上述其他成分是否可明确区分、应被拆分并采用其他准则进行核算。若此类非保险成分并非可明确区分的,则与保险成分一并采用保险合同准则核算。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合同包含投资成分,即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本集团均需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在评估投资成分是否可以单独用金融工具准则核算时,本集团主要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之间是否是高度相关的。
在判断投资成分和保险成分是否高度相关时,本集团评估是否计量一个成分才能计量另一成分、以及保单持有人是否不能在一个成分不存在的情况下单独从另一成分中获益,如一个成分的失效或到期将导致另一成分的失效或到期。
本集团将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使用保险合同准则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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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e) 分组
为进行计量,保险合同需要汇总成合同组。合同组通过识别保险合同组合确定,具有相似风险且一并管理的保险合同归入同一组合,将每个组合分为年度组合,并根据合同的盈利能力将年度组合分成三个组:
.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
.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
.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本集团遵循与上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组,但是上述存在亏损的合同组需要改为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
新确认的合同直接纳入现有合同组。若合同不符合纳入现有合同组的条件则形成一个新合同组,并将未来合同加入其中。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确立,一旦所有合同均已添加至该合同组,则后续不再修改其组成。
(f) 初始确认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 责任期开始日;
.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
. 发生亏损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于下列日期确认:
. 提供比例责任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
. 其他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责任期开始日。
但若本集团于较早日期确认对应保险合同的亏损组,且相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于该较早日期或之前订立,则于该较早日期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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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g) 合同边界
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考虑了该合同组内各单项合同的边界内所有未来现金流量。
若本集团有权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则该权利或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保险合同边界内。
提供保险服务的实质性义务将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终止:
.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
.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且重新评估日前对应保费在定价时未考虑重新评估日后的风险。
本集团于各报告日重新评估合同边界,以反映情况变动对本集团实质性权利及义务的影响,因此合同边界可能随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合同边界内预期的履约现金流、以及代表了为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将产生的于目前尚未赚取利润的合同服务边际,两项之和计量保险合同。
合同边界内的履约现金流
履约现金流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现时、无偏、及概率加权的估计值,并包含非金融风险调整。为确定概率加权平均值,本集团考虑了一系列的情景以建立相关可能的结果,包含了所有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合理及可支持的有关该等现金流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的信息。未来现金流的估计反映了在计量日已经存在的情景,包括在当日对于未来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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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续)
合同边界内的履约现金流(续)
本集团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时包括了所有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具体包括:
. 从保单持有人处收到的保费及其相关现金流量;
. 已报告未支付的赔款、已发生未报告的赔款、预计在未来发生的由保险合同产生的赔款以及对现有保险合同未来赔付和过去赔付进行追偿产生的预计现金流入;
. 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或代其支付的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款项;
. 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分摊至该保险合同的现金流量;
. 理赔费用;
. 以非现金方式结算合同义务时发生的成本;
. 保单管理与维持成本,如保费账单和保单变更处理成本。这些成本也包括当某特定保单持有人继续支付保险合同边界内的保费时预期向中介支付的续期佣金;
. 由保险合同直接产生的相关税费;
. 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的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的固定及可变费用,例如会计、人力资源和信息技术支持费用,以及建筑物折旧、租金、维修支出和水电费等;
. 本集团进行投资活动以提高保单持有人的保险保障服务受益水平而产生的成本;
. 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投资相关服务及投资回报服务所产生的成本;
. 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向保单持有人收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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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续)
折现率
折现率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的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折现率假设基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以及流动性溢价、税收溢价确定。
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基于已确认的合同估计合同组的折现率。在后续报告期间,随着合同组内新合同的增加,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将在每一个报告期期初进行修改。本集团于合同组内合同签发的期间使用加权平均折现率重新估计该合同组于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
非金融风险调整
本集团单独计量了非金融风险调整,即除金融风险以外,对保险合同现金流金额及时间不确定性的补偿。本集团选择将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进一步拆分为非金融风险的变动和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合同服务边际
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于初始确认时,除保险合同组为亏损合同组以外,本集团将使下列各项之和不产生损益影响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 合同组预期履约现金流量;
. 分摊至该合同组的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
. 此前确认的其他与该合同组相关的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 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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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 不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初始确认(续)
合同服务边际(续)
如果合同组是亏损合同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合同组的负债账面金额等于履约现金流,合同服务边际为零。同时,本集团将该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的亏损确认为亏损成分。
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认定合同组的责任单元,并根据当期履行的责任单元对分配至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进行摊销。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指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若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可直接归属于合同组内的单个保单、合同组本身或合同组归属的保险合同组合,则本集团在计量该保险合同组时将包括该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本集团在合同组合层面估计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否不能直接归属于合同组但可以直接归属于合同组合,而后本集团将上述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采用系统及合理的分摊方式分摊至新签发及续期的合同组。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
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区分了和已发生赔款有关的现金流量和与未来服务相关的现金流量。
在每个报告期末,保险合同组的账面金额反映了对当日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的现时估计。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合同服务边际及已经提供保险服务但尚未收到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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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了本集团对已经发生的有效保险事故的赔款负债、其他已发生的源自过去保险期间的保险服务费用以及已发生未报告的赔款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也包含了本集团在保险合同下应该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款项,包括当合同终止确认时投资成分的返还。已发生赔款负债的现时估计包括当日分摊至该合同组的与当前服务和过去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
履约现金流的变动
每个报告期末,本集团将更新已发生赔款负债和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履约现金流,以使其反映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和其他金融变量在内的对于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现时估计。
经验调整包括以下差异:
. 期初预期和当期实际收到的保费现金流量(以及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出,如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 期初预期和当期实际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不包括保险获取费用)。
与当前和过去服务相关的经验调整确认为损益。已发生赔款(包括已发生未报告)和其他已发生保险服务费用的经验调整与当前和过去服务相关。此类调整作为保险服务的一部分确认为损益。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经验调整包括在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合同服务边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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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
调整未来服务边际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以下履约现金流的变化与未来服务相关,因此调整相关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 基于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计量的,由当期收到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保费及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如保险获取现金流和基于保费的税)所导致的经验调整;
. 基于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计量的,对未到期责任负债未来现金流现值估计的变更。所有金融变量均于初始确认时锁定;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非金融风险的风险调整变更(不包含确认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部分);
. 投资成分的本期预期应付金额与本期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
以下调整与未来服务无关,因此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
. 货币时间价值、金融风险及相关变动导致履约现金流的变化;
. 与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的变化;
. 与保险服务费用相关的经验调整(不包括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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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
调整未来服务边际(续)
对于亏损合同而言,任何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进一步增加都在发生时确认于损益,并增加保险合同组的亏损部分。任何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减少都将在该合同组亏损部分完全转回至损益后,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
于每个报告期末,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利率;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除外:
- 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 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 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当期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金额。
合同服务边际确认入损益
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每期确认为损益的金额反映了当期所提供保险合同组项下的服务。
本集团根据以下步骤确定每期合同服务边际释放的金额:
. 识别合同组中的责任单元总数量。合同组中的责任单元的数量为合同组中的合同所提供的保障的数量,通过考虑每项合同所提供的利益及其预期保险责任期限确定;
将该期期末的合同服务边际(在任何反映当前提供服务的金额确认为损益之前)平均分摊至当期提供的和未来预期提供的每一责任单元;
. 将分摊至当期提供的责任单元的金额确认为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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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 一般模型下的后续计量(续)
现金流与基础项目相关但不满足直接分红特征定义的合同(具有间接分红特征的合同)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合同的现金流与基础项目相关,但不满足直接分红特征定义。这是由于本集团总体上有权利根据基础项目的回报调整现金流量,但是这些基础项目并未明确,且本集团可以自由决定需要根据相关金融变量调整合同现金流过程中应当考虑的投资组合。
该产品结构导致浮动收费法不能适用于上述合同。因而本集团使用一般模型计量此类合同。金融变量的变化不影响间接参与分红合同组合同服务边际的计量,因为金融风险变化将直接作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一部分。除非本集团使用相机抉择权,在此情况下相关变动将影响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在合同中明确了本集团的承诺。因此本集团可以分别计算于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中确认的金额(与该承诺有关的金融风险的假设变更),以及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金额(由于使用了与承诺相关的相机抉择权)。合同中的承诺包括:
. 合同明确的最低回报;
. 除最低回报以外,基于基础项目投资回报的相机抉择金额。
间接分红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以初始确认时锁定的不与基础项目关联的利率计提利息。未来服务履约现金流的变动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金额同样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锁定利率计量。
(iii)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合同的后续计量(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
本集团对保单持有人的义务为向其支付合同项下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将于未来提供服务的浮动收费的差额。
在确定保单持有人所享有的基础项目回报的份额、及如何确定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的变动中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时,本集团作了以下评估:
. 基于保险合同的期限;
. 基于概率加权平均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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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ii)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合同的后续计量(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 (续)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的影响金额;
.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 为抵销风险缓释工具的影响在损益中列示的金额
-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或使现有亏损合同组亏损金额扩大的部分
-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导致转回的前期已经确认的亏损部分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 为抵销风险缓释工具的影响在损益中列示的金额
-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或使现有亏损合同组亏损金额扩大的部分
-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导致转回的前期已经确认的亏损部分
.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 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当期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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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iv)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对于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简化合同组的计量。
于初始确认各合同组时,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账面值按初始确认时收到的保费减去该日分摊至该合同组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计量,并就与该合同组有关的现金流量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终止确认产生的金额作出调整。本集团采用了通过未到期责任负债递延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会计政策选择权。
于后续计量时,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账面值因已收保费及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而增加,并因已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就所提供的保险保障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及已支付或已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而减少。于初始确认各合同组时,本集团预期提供保险保障各部分的时点与相关保费到期日之间的间隔不大。因此,本集团已选择不调整未到期责任负债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于责任期内的任何时点,若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存在亏损,本集团将亏损计入损益,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为与未到期责任(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当前估计超出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值的金额。于后续期间,除非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不再存在亏损,否则亏损部分于各报告日重新计量为与未到期责任(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当前估计与不包括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组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确认为与已发生赔款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金额。
(v) 亏损合同
于初始确认日,若分摊到一项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任何此前已确认的获取现金流以及任何在当日产生的现金流之和为净现金流出,则该保险合同为亏损合同。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以单项合同为基础、基于概率加权计算未来现金流(包括非金融风险调整)并评估其是否为亏损合同。初始确认时预期为亏损的合同应一并分类,且该类合同组应单独计量和列示。
初始确认时亏损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为零,合同组的计量仅包括履约现金流。合同组的现金净流出被定义为该合同组的“亏损部分”。当合同组首次被认定为亏损时,亏损部分于当日在损益中确认。合同组的亏损部分金额将在后续期间持续列报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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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v) 亏损合同(续)
在确认亏损部分之后,本集团将未到期责任负债履约现金流的变动系统地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和非亏损部分。
对于所有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签发的保险合同,需要分摊至亏损部分和非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履约现金流的后续变动包括: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 因风险的释放,而在损益中确认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 因保险服务费用的发生,而减少的未到期责任负债中赔付和费用的未来现金流现值估计的金额。
本集团基于亏损部分占未到期责任负债中全部履约现金流出的比例系统地对已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进行分摊。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至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采用系统的方法将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履约现金流的相关后续变动分摊至亏损部分和非亏损部分。
分摊到合同组的关于未来服务的履约现金流的后续减少(包括未来现金流估计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首先分配至亏损部分。当亏损部分减少为零后,任何关于未来服务的履约现金流的进一步减少都将确认为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对于亏损合同组,收入是期初预期的保险服务费用,仅反映:
. 由于当期风险的释放导致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不包括系统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 与预期在当期发生的赔付相关的未来现金流现值的估计(不包括系统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 基于责任单元分摊的与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相关的金额。
所有上述金额都作为不包含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减少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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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亏损合同(续)
本集团确认的与亏损部分相关的保险服务费用包括: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估计变动导致履约现金流发生变化并由此确认或进一步增加亏损部分;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的减少使亏损部分减少为零;
.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本集团享有基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后续下降导致确认亏损部分或进一步增加亏损部分;
.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合同,本集团享有基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后续上升导致确认亏损部分减少为零;
. 采用系统的方法将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和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变动分摊至亏损部分。
(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相同的会计政策,并参照如下会计政策处理。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于各报告日的账面金额为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
. 与未来期间将根据合同获得的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 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使用与用于计量对应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估计一致的假设估计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就再保险公司的不履约风险作出调整。本集团于各报告日对再保险公司的不履约风险的影响进行评估,将不履约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损益。
非金融风险调整为本集团转移给再保险公司的风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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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续)
于初始确认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指购买再保险产生的净成本或净收益。其等于以下各项总和的相反数:
. 履约现金流量;
. 确认合同组前就与该合同组相关的现金流量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金额;
. 合同组内的合同于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 因该日所确认的就对应保险合同的亏损而计入损益的任何收入。
然而,若购买再保险保障服务的任何净成本与购买再保险前发生的保险事项有关,则本集团将有关成本于损益确认时计入费用。
合同服务边际于各报告日的账面金额为报告期初的账面值,并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利率;
. 就对应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而计入损益的收入。确认收入的同时将于再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资产中确认或调整亏损摊回部分;
. 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且该转回以不影响合同组履约现金流量为限;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其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利率计量,除非该等变动因亏损的对应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在此情况下,有关变动于损益中确认,同时确认或调整亏损摊回部分;
.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按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采用相同的会计原则计量保费分配法下的保险合同组或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若就按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确认了亏损摊回部分,则本集团相应调整资产的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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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续)
(j) 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本集团于成为合同一方的日期确认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于初始确认时,与保险合同类似、本集团基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非金融风险调整估计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预期的现金净流入作为合同服务边际确认。
在确认未来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确定的合同边界仅包含在现在或未来具有实质性权利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在对现金流量折现时使用的折现率反映了履约现金流量的特征。
本集团于合同组的期限内采用系统的方式分摊合同服务边际,以使其反映本集团提供的投资服务。
根据相关投资合同是否满足浮动收费法核算的要求,本集团分别对此类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或一般模型进行核算。
(k) 修改及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合同被解除时,即合同规定的义务到期或被履行或取消时,对合同予以终止确认。
假设合同条款发生修改,且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若自合同开始日起即适用将使得该合同的计量发生重大变化的,本集团亦将终止确认该合同,同时基于新修订条款确认一项新合同。若合同修改不会导致终止确认合同,则本集团将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视为履约现金流量估计的变动。
终止确认并非按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组中的一项合同时:
. 调整分摊至该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以消除与终止确认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现金流量及非金融风险调整;
. 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就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作出调整,除非该变动已分摊至亏损部分;
. 调整预期剩余服务的责任单元数量,以反映合同组中被终止确认的责任单元。
若合同因其被转让给第三方而终止确认,则按照第三方收取的保费调整合同服务边际,除非该合同为亏损的。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5) 保险合同(续)
(k) 修改及终止确认(续)
若合同因条款修改而终止确认,则就本集团于修改日期按新合同条款所收保费,减去按修改收取的任何额外保费,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确认的新合同则按假设本集团于修改日期收取的保费减去按修改收取的任何额外保费计量。
(l) 列报
(i) 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提供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下的保险服务将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并同步确认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为本集团预期为提供服务而收到的对价。对于以一般模型以及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保险服务收入包括了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
. 以期初预期发生的金额计量的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但不包括:
-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 投资成分的返还
- 代第三方收取的相关交易税费
- 保险获取费用
- 与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金额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化,但不包括: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
-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 计入保险合同金融变动的金额
. 当期提供服务释放的合同服务边际;
. 其他金额,如与当前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的经验调整(如有)。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5) 保险合同(续)
(l) 列报(续)
(i) 保险服务收入(续)
保险服务收入还包括包含在保费中的对于在保险服务费用中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收入和费用中包含的保险获取现金流以系统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摊销确认。
在应用保费分配法时,本集团基于时间推移,将预期收到的保费(包括保费的经验调整)分摊至每个服务期间,以此确认当期的保险服务收入。然而,当保险期内的预期风险释放模式与时间的推移有很大差异时,保险服务收入将根据预期发生保险服务费用的模式进行确认。
(ii) 保险服务费用
签发的保险合同组的保险服务费用包括:
. 与当期发生的赔付和费用相关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化,不包括投资成分的返还;
. 与前期发生的赔付和费用有关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化(与过去服务有关);
. 当期发生的其他可直接归属的保险服务费用;
.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该摊销在保险服务费用和保险服务收入中以相同金额确认;
. 当期初始确认的亏损合同组的亏损部分;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即亏损合同组亏损部分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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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5) 保险合同(续)
(l) 列报(续)
(iii)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收入或费用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收入或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
. 从再保人摊回的金额;
. 分出保费的分摊。
本集团将取决于对应保险合同赔付的现金流作为从再保人摊回的金额列示,将不取决于对应保险合同赔付的分出手续费作为分出保费的抵减在损益中分摊进行确认。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未到期责任资产中确认了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代表了初始确认为亏损的对应保险合同组的亏损摊回,或针对该对应保险合同组后续亏损合同增加的亏损摊回。亏损摊回部分将调整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亏损摊回部分反映了以下项目:
.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对应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的变化,且不调整相关保险合同所属各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 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但这些转回不属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的变化;
. 与对应赔付和费用的再保险摊回相关的亏损摊回部分的分摊。
(iv)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体现了保险合同组和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以及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针对适用一般模型的合同和适用浮动收费法的合同,本集团执行其他综合收益选择权,将当期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别计入承保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针对适用一般模型的合同,本集团将折现率等金融变量的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针对浮动收费法模型,本集团将与基础项目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相等的金额计入承保财务损益中,其余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5) 保险合同(续)
(l) 列报(续)
(v)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为本集团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及再保险合同组合的经营费用。
(m) 过渡日的合同
于过渡日,采用追溯调整法确定过渡日金额不可行时,本集团采用修正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保险合同准则下的过渡日金额。
(i) 以修正追溯法计量的合同
修正追溯法的目标是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获取和使用合理且有依据的数据,以尽可能地接近追溯调整法的最终结果。本集团仅在无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用于追溯应用保险合同准则时应用各项修正。
(ii) 以公允价值法计量的合同
对于以公允价值法计量的合同组,本集团将于过渡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合同服务边际或亏损部分确定为该日合同组的公允价值与该日履约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16)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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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6) 所得税(续)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属于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a)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属于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7)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 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确认方法参见附注4(15)(l)(i)。
(2) 利息收入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均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在“投资收益”项目中确认。实际利率及利息收入的计算方法参见附注4(6)。
(3)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股息收入、分红收入及已实现利得或损失,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5)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为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金额反映预计因向客户交付这些商品和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通过识别客户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在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履约过程中)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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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1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本集团对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总额法确认。
(19) 预计负债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0) 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酬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无任何没收供款,因为所有供款在支付时即全面归属于职工。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在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依据企业年金方案计算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年金基金供款中因职工离职而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并不用于抵销现有供款,而是拨入该企业年金基金的公共账户,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分派于该企业年金基金的成员。
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d)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酬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奖金计划等。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视情况比照离职后福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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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1) 租赁
(a)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作为合同中的一方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b) 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c)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对于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赁部分与非租赁部分的单独对价的租赁资产,本集团选择不分拆。除以上类别租赁资产外,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d)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1) 租赁(续)
(e) 作为承租人
(i)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ii)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iii)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等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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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1) 租赁(续)
(e) 作为承租人(续)
(iii) 租赁变更(续)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iv)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1) 租赁(续)
(f)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的,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2)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上述一般风险准备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3)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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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3)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b)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续)
(23)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本集团决定未由本集团控制的所有信托计划、债权计划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均为对非合并结构化主体的投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股权计划投资和资产支持计划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信托公司或资产经理人管理,并将筹集的资金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贷款或股权。债权计划投资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资产经理人管理,且其主要投资标的物为基础设施及不动产资金支持项目。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由无关联的基金公司管理,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标的物为公开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标的物为未上市公司股权。信托计划、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和授予持有人按比例分配相关投资资产的收益权利来为其运营融资。本集团持有上述投资品种的受益凭证。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重要会计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要判断主要是对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资产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识别保险合同是否存在投资成分
本集团考虑了所有签发的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存在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合同是否取消、到期,均需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部分金额从保单持有人处收取后将在所有情况下均需返还给保单持有人。本集团认定此类付款满足投资成分的定义。
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会计判断(续)
保险合同中保险成分的拆分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单一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对于保单持有人不同保险风险的保障。保险合同准则没有明确要求或禁止对不同的保险成分进行拆分,除非该单一合同的法律形式不能反映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实质性。在此情况下,本集团需要对不同的保险成分进行拆分。对单一合同的保险风险拆分并非一项会计政策选择权,而需要运用重大判断。本集团在判断合同的法律形式是否反映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实质时,考虑了不同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包括一种风险是否独立于另一种风险存在、所有风险是否可以单独失效、以及每种风险是否可以单独定价和出售。
合同组合的识别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同一产品线的保险合同通常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因此一般属于同一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需要运用判断对保险合同中的相似风险及保险合同的管理方式进行评估。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评估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与其它具有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明显区别包括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的基础项目清晰可辨认、保单持有人享有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及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本集团根据合同开始日的预期评估其是否满足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在评估保单持有人从基础项目中享有的相应份额的回报以及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的变动程度是否重大时,本集团需要运用重大判断。
责任单元分摊方法的选择
保险合同准则对责任单元分摊方法没有明确的要求或者方法,仅规范了责任单元的确认原则。恰当确定责任单元数量的方法并非一项可选择的会计政策,需要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并运用重大判断和估计。本集团针对逐个保险合同组合选择恰当的方法以确定责任单元。在确定恰当的方法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保险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对合同组预期期限的影响、保险期间提供的不同服务以及每项服务预期将向保单持有人提供的给付金额。
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附注4(8)(c)中列示的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各种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债权投资计划、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等纳入合并范围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7(2)。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会计判断(续)
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集团判断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系基于本集团对参与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的评估。该评估涉及重大判断,需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成员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以及相关合同安排的实质等因素。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 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及再保险合同资产所使用的重大假设
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及再保险合同资产时,本集团采用了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假设。此类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
(a) 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确定,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折现率假设基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以及流动性溢价、税收溢价确定。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不受基础项目回报影响的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的即期折现率为1.70% - 4.80%(2024年12月31日:1.61% - 4.75%)。
(b)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为基础,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的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也对本集团的年金保险带来长寿风险。
本集团以《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为基础,结合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发病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负面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长期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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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及再保险合同资产所使用的重大假设(续)
(c) 费用假设
本集团的费用假设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并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而确定,可分为获取费用及维持费用。费用分析旨在将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在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之间进行分类,而后将分类后的获取和维持费用分摊至不同的产品类别以得到单位费用假设。本集团的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d)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型保险条款规定、分红型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分配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照分红型保险条款规定,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型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不低于分红型保险可分配收益的70%。
(e)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对未来的预期和其他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f) 非金融风险调整
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保险风险和其他非金融风险(如退保风险和费用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本集团通过置信区间法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基于75%的置信水平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2024年12月31日:同)。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工具投资,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模型和重大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手方的信用行为(例如,对手方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的主要事项包括:
. 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第一阶段资产采用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二、三阶段资产采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资产进入第二阶段。在评估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考虑定性和定量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对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和预期现金流的评估涉及高度的估计和不确定性。
. 模型和假设的使用:本集团采用适当的模型和假设来计量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确定每类金融资产最适用的模型以及确定用于这些模型的假设,包括确定与信用风险关键驱动因素相关的假设。
. 前瞻性信息: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使用了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这些信息基于对不同经济驱动因素的未来走势的假设、该等驱动因素如何相互影响的假设以及历史违约率与宏观经济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本集团对不同情景下的前瞻性经济因素(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消费物价指数等)进行估算。
. 违约概率:违约概率是预期信用风险的重要输入值。违约概率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的估计,其计算涉及历史数据、假设和对未来情况的预期。
. 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是对违约产生的损失的估计。它基于合同现金流与借款人预期收到的现金流之间的差异,且考虑了抵押品产生的现金流和整体信用增级。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主要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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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3)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为市场法和收益法,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定期审阅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的披露请参见附注62。
(4) 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本集团基于对预期的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重要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5) 联合营企业投资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联合营企业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有迹象表明联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能不能收回时,对其进行减值评估。当联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联合营企业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联合营企业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 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
本集团自被投资方成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日起,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确认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增加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该公允价值的确定涉及会计估计,会计估计的变动可能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 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及部分享有税收优惠的子公司外,本集团主要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集团所使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汇算清缴,再由各分支公司就地申报。
(2) 增值税
2025年度,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3) 流转税附加税费
2025年度,流转税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基础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本集团中国境外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缴纳。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简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怡悦康养产业(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怡悦康养
新华嘉悦康养产业(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嘉悦康养
新华家园养老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运营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
新华怡悦康养产业(海南)有限公司(注1) 海南养老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粤融
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浩然
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康复医院
注1: 新华怡悦康养产业(海南)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公司名称。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及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集团年末实际出资额(人民币百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于2025年12月31日的少数股东权益(人民币 百万元)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资产管理 人民币500百万元 563 - 99.40% 99.40% 是 33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注1) 直接控股 中国香港 资产管理 港币75百万元 182 - 99.76% 99.76% 是 1
新华怡悦康养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服务 人民币1,843百万元 1,843 - 100.00% 100.00% 是 -
新华嘉悦康养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养老服务及 企业管理 人民币964百万元 964 - 100.00% 100.00% 是 -
新华养老运营(注2)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服务 人民币260百万元 260 - 100.00% 100.00% 是 -
新华电商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软件开发设计 人民币200百万元 200 - 100.00% 100.00% 是 -
合肥后援中心 直接控股 中国合肥 服务 人民币3,200百万元 2,740 - 100.00% 100.00% 是 -
新华养老保险 直接控股 中国深圳 保险服务 人民币5,000百万元 5,000 - 100.00% 100.00% 是 -
海南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琼海 商务服务 人民币1,908百万元 1,285 - 100.00% 100.00% 是 -
广州粤融 直接控股 中国广州 物业管理 人民币10百万元 10 - 100.00% 100.00% 是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新华浩然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物业管理 人民币500百万元 530 - 100.00% 100.00% 是 -
康复医院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医疗服务 人民币170百万元 170 - 100.00% 100.00% 是 -
合计 13,747 - 34
注1: 本年度,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支付增资款人民币142百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82百万元。百万元。
注2: 本年度,本公司向新华养老运营支付增资款人民币165百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新华养老运营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260百万元。
除上述变动以外,本集团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会计年度没有重大变化。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名称 持有份额比例 实收投资款 业务性质
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9% 9,437 私募股权基金
新华资产-明焱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31.13% 5,23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五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4,783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4,782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四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4,777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六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4,767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4,744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三十七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4,67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十七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3,836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淼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2,704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淼九号资产管理产品 66.18% 2,238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二十七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2,086 资管产品
新华-万科武汉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100.00% 2,040 债权计划
新华资产-明义五十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1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五十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1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七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1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五十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三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九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四十八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80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淼八号资产管理产品 56.85% 1,787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二十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94.54% 1,787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十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89.56% 1,769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十三号资产管理产品 99.98% 1,710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三十六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00% 1,621 资管产品
新华-万科物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期) 100.00% 1,577 债权计划
新华资产-明义七号资产管理产品 99.15% 1,571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义二十四号资产管理产品 99.98% 1,562 资管产品
中欧基金新华人寿高股息策略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0.00% 1,500 资管产品
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二期) 100.00% 1,500 债权计划
新华资产-明淼七号资产管理产品 53.62% 1,236 资管产品
新华资产-明淼五号资产管理产品 54.22% 1,132 资管产品
新华-万科昆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1期) 100.00% 1,100 债权计划
(3) 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具体见附注17。
8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9,705 1.0000 29,705 26,048 1.0000 26,048
美元 231 7.0288 1,622 175 7.1884 1,260
港币 699 0.9032 631 664 0.9260 615
小计 31,958 27,923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0,965 1.0000 10,965 10,525 1.0000 10,525
港币 - 0.9032 - 14 0.9260 13
小计 10,965 10,538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40,670 1.0000 40,670 36,573 1.0000 36,573
美元 231 7.0288 1,622 175 7.1884 1,260
港币 699 0.9032 631 678 0.9260 628
合计 42,923 38,461
(1)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投资交易的清算备付金。
(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职业年金基金风险准备金等共计人民币百万元(年月日人民币百万元)准备金等共计人民币2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百万元)。
(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92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566百万元)。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按市场分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 13,409 5,436
银行间市场 590 -
合计 13,999 5,436
按抵押证券分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13,999 5,436
10 其他应收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净值
证券清算款 4,234 - 4,234 8,185 - 8,185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874 (874) - 874 (874) -
应收管理费 191 - 191 190 - 190
应收租金 171 (19) 152 167 (14) 153
押金 86 - 86 58 - 58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 广告费 16 - 16 18 - 18
其他 426 (125) 301 368 (128) 240
合计 5,998 (1,018) 4,980 9,860 (1,016) 8,844
10 其他应收款(续)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4,622 8,589
1年至2年(含2年) 241 204
2年至3年(含3年) 88 45
3年至4年(含4年) 33 17
4年至5年(含5年) 10 26
5年以上 1,004 979
合计 5,998 9,860
减:减值准备 (1,018) (1,016)
净值 4,980 8,844
(2)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本年变动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转回 核销 年末余额
2025年度 1,016 6 - (4) 1,018
2024年度 989 31 (1) (3) 1,016
(3)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874 15% (874) 100% 874 9% (874)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证券清算款、预付款项及押金、 租金及管理费 4,698 78% - - 8,618 88% - -
其他 282 5% - - 226 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44 2% (144) 100% 142 1% (142) 100%
合计 5,998 100% (1,018) 17% 9,860 100% (1,016) 10%
10 其他应收款(续)
(4)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年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与本集团关系 账龄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证券清算款 4,234 71% 非关联方 1年以内 -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874 15% 非关联方 5年以上 (874)
应收管理费 191 3% 非关联方 4年以内 -
应收租金 171 3% 非关联方 5年以内 (19)
押金 86 1% 非关联方 4年以内 -
合计 5,556 93% (893)
2024年12月31日 年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与本集团关系 账龄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证券清算款 8,185 83% 非关联方 1年以内 -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874 9% 非关联方 5年以上 (874)
应收管理费 190 2% 非关联方 3年以内 -
应收租金 167 2% 非关联方 4年以内 (14)
押金 58 1% 非关联方 3年以内 -
合计 9,474 97% (888)
(5)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收款(2024年12月31日:同)。于2025年12月31日,除附注57所述外,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2024年12月31日:同)。
第十二节
11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按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到期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31,958 5,567
3个月至1年(含1年) 82,675 82,987
1年至2年(含2年) 62,146 111,331
2年至3年(含3年) 30,043 59,018
3年至4年(含4年) 12,474 6,069
4年至5年(含5年) 74,741 10,074
5年以上 - 7,504
小计 294,037 282,550
减:信用损失准备 (73) (92)
合计 293,964 282,458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国债及政府债 8,913 178
金融债券 12,784 18,675
企业债券 35,991 15,172
次级债券 74,902 94,261
基金 172,574 126,324
股票 168,261 140,715
股权计划 22,103 20,174
永续债 16,252 6,775
私募股权基金 14,063 14,065
理财产品 14,028 1,011
同业存单 11,893 1,880
优先股 9,659 9,462
未上市股权 7,334 7,337
资产管理计划 7,000 15,302
信托计划 - 9,688
其他投资(注) 3,999 4,909
合计 579,756 485,928
注: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托凭证、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结构性存款等。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含因在定向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中取得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股票共计人民币50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百万元)。
第十二节
13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国债及政府债 237,575 246,842
金融债券 4,161 3,851
企业债券 7,326 7,963
次级债券 603 622
债权投资计划 9,569 11,958
信托计划 2,248 6,090
资产支持计划 266 465
小计 261,748 277,791
减:信用损失准备 (4,835) (2,900)
合计 256,913 274,891
于2025年度和2024年度,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 (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减值) 合计
2025年1月1日
信用损失准备 6 914 1,980 2,900
转移:
转至第三阶段 - (103) 103 -
本年(转回)╱计提 (2) (811) 2,748 1,935
2025年12月31日
信用损失准备 4 - 4,831 4,835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253,272 - 8,476 261,748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13 债权投资(续)
于2025年度和2024年度,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续)
第一阶段 (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减值) 合计
2024年1月1日
信用损失准备 87 2 386 475
转移:
转至第二阶段 (55) 55 - -
本年(转回)╱计提 (26) 857 1,594 2,425
2024年12月31日
信用损失准备 6 914 1,980 2,900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268,988 6,303 2,500 277,791
14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国债及政府债 448,135 352,705
金融债券 37,464 57,741
企业债券 35,365 40,275
次级债券 10,807 11,211
债权投资计划 2,846 5,018
信托计划 1,156 3,216
资产支持计划 195 200
合计 535,968 470,366
其中:
成本 505,109 408,670
应计利息 4,149 3,935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6,710 57,761
14 其他债权投资(续)
于2025年度和2024年度,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 (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减值) 合计
2025年1月1日
信用损失准备 21 331 2,159 2,511
转移:
转至第三阶段 - (23) 23 -
本年(转回)╱计提 (5) (308) 1,870 1,557
信用损失准备 16 - 4,052 4,068
账面价值 534,783 - 1,185 535,968
第一阶段 (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减值) 合计
2024年1月1日
信用损失准备 42 4 1,524 1,570
转移:
转至第二阶段 (2) 2 - -
本年(转回)╱计提 (19) 325 635 941
2024年12月31日
信用损失准备 21 331 2,159 2,511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466,484 2,332 1,550 470,366
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 38,532 30,618
未上市股权 24 22
合计 38,556 30,640
其中:
成本 32,283 28,881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6,273 1,759
(1) 对于不以短期的价格波动获利为投资目标,而是以长期持有为投资目标的权益投资,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 本年度,为优化资产配置、资产负债管理及投资策略调整,本集团处置了人民币1,893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另有人民币1,245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至长期股权投资,上述交易导致累计净损失人民币135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2024年度:无)。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确认的股息收入为人民币2,123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1,170百万元)。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 保险合同负债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自年初余额至年末余额的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 赔款负债 合计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合计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 流量的估计 非金融 非融风险调整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 1,343,512 7,453 12,542 1,363,507 447 222 1,869 45 2,583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343,512 7,453 12,542 1,363,507 447 222 1,869 45 2,583
保险服务收入
采用修正追溯法的保险合同 (34,018) - - (34,018) - - - -
采用公允价值法的保险合同 (2,174) - - (2,174) - - - -
其他保险合同 (10,437) - - (10,437) (3,668) - - - (3,668)
保险服务收入小计 (46,629) - - (46,629) (3,668) - - - (3,668)
保险服务费用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472) 18,129 17,657 - (922) 3,316 29 2,423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9,257 - - 9,257 1,004 - - - 1,004
亏损部分的确认与转回 - 356 - 356 - 819 - - 819
亏损部分的确认与转回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 - 661 661 - - (398) (31) (429)
保险服务费用小计 9,257 (116) 18,790 27,931 1,004 (103) 2,918 (2) 3,817
保险服务业绩 (37,372) (116) 18,790 (18,698) (2,664) (103) 2,918 (2) 149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70,948 268 - 71,216 - - - -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33,576 152 18,790 52,518 (2,664) (103) 2,918 (2) 149
投资成分 (72,107) - 72,107 - (358) - 358 - -
现金流量收到的保费 217,899 - - 217,899 4,156 - - - 4,15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3,896) - - (13,896) (994) - - - (994)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 (90,730) (90,730) - - (3,427) - (3,427)
其他现金流量 873 - - 873 -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04,876 - (90,730) 114,146 3,162 - (3,427) - (265)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 1,509,857 7,605 12,709 1,530,171 587 119 1,718 43 2,467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509,857 7,605 12,709 1,530,171 587 119 1,718 43 2,467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 保险合同负债(续)
2024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 赔款负债 合计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合计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 流量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 1,124,597 7,621 11,803 1,144,021 611 161 1,662 42 2,476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124,597 7,621 11,803 1,144,021 611 161 1,662 42 2,476
保险服务收入
采用修正追溯法的保险合同 (34,629) - - (34,629)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法的保险合同 (1,988) - - (1,988) - - - - -
其他保险合同 (7,509) - - (7,509) (3,686) - - - (3,686)
保险服务收入小计 (44,126) - - (44,126) (3,686) - - - (3,686)
保险服务费用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393) 18,050 17,657 - (763) 3,363 31 2,631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9,174 - - 9,174 1,075 - - - 1,075
亏损部分的确认与转回 - 69 - 69 - 824 - - 824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 - 285 285 - - (112) (28) (140)
保险服务费用小计 9,174 (324) 18,335 27,185 1,075 61 3,251 3 4,390
保险服务业绩 (34,952) (324) 18,335 (16,941) (2,611) 61 3,251 3 704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138,992 156 - 139,148 - - - -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04,040 (168) 18,335 122,207 (2,611) 61 3,251 3 704
投资成分 (62,962) - 62,962 - (369) - 369 - -
现金流量
收到的保费 189,002 - - 189,002 3,824 - - - 3,824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1,463) - - (11,463) (1,008) - - - (1,008)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 (80,558) (80,558) - - (3,413) - (3,413)
其他现金流量 298 - - 298 - - - - -
现金流量合计 177,837 - (80,558) 97,279 2,816 - (3,413) - (597)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 1,343,512 7,453 12,542 1,363,507 447 222 1,869 45 2,583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343,512 7,453 12,542 1,363,507 447 222 1,869 45 2,583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 保险合同负债(续)
以下为本集团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2025年度 未来现金 流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
过渡日采用 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合同 过渡日采用 公允价值 法的合同 其他合同 小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 1,177,740 9,900 140,663 11,413 23,791 175,867 1,363,507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177,740 9,900 140,663 11,413 23,791 175,867 1,363,507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 - (13,494) (1,163) (1,893) (16,550) (16,550)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 (717) - (717)
-- -- -- - (2,448)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2,448) (717) (13,494) (1,163) (1,893) (16,550) (19,715)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当年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调整合服务边际的估计变 (12,467) 1,122 - - 11,875 11,875 530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 (2,822) (785) 3,295 890 (578) 3,607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 (149) (25) - - - - (174)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15,438) 312 3,295 890 11,297 15,482 356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647 14 - - - - 661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647 14 - - - - 661
保险服务业绩 (17,239) (391) (10,199) (273) 9,404 (1,068) (18,698)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63,477 815 5,578 181 1,165 6,924 71,216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46,238 424 (4,621) (92) 10,569 5,856 52,518
现金流量
收到的保费 217,899 - - - - - 217,899
支付的保单获取现金流量 (13,896) - - - - - (13,896)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90,730) - - - - - (90,730)
其他现金流量 873 - - - - - 873
现金流量合计 114,146 - - - - - 114,146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 1,338,124 10,324 136,042 11,321 34,360 181,723 1,530,171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338,124 10,324 136,042 11,321 34,360 181,723 1,530,171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 保险合同负债(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 流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
过渡日采用 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合同 过渡日采用 公允价值 法的合同 其他合同 小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 966,344 8,673 147,488 9,728 11,788 169,004 1,144,02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966,344 8,673 147,488 9,728 11,788 169,004 1,144,021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 - (13,240) (1,100) (1,327) (15,667) (15,667)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 (810) - - - - (810)
当年经验调整 (818) - - - - - (818)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818) (810) (13,240) (1,100) (1,327) (15,667) (17,295)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当年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 (11,859) 1,261 - - 10,997 10,997 399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 (4,167) (493) 331 2,628 1,701 4,660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 (238) (92) - - - - (330)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16,264) 676 331 2,628 12,698 15,657 69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278 7 - - - - 285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278 7 - - - - 285
保险服务业绩 (16,804) (127) (12,909) 1,528 11,371 (10) (16,941)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130,921 1,354 6,084 157 632 6,873 139,148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14,117 1,227 (6,825) 1,685 12,003 6,863 122,207
现金流量的
收到的保费 189,002 - - - - - 189,002
支付的保单获取现金流量 (11,463) - - - - - (11,463)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80,558) - - - - - (80,558)
其他现金流量 298 - - - - - 298
现金流量合计 97,279 - - - - - 97,279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 1,177,740 9,900 140,663 11,413 23,791 175,867 1,363,507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 - - -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1,177,740 9,900 140,663 11,413 23,791 175,867 1,363,507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 保险合同负债(续)
本集团当年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分析如下:
2025年度 签发的保险合同 合计
当年初始确认的 亏损合同组 其他合同组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609 13,740 15,349
赔付、费用及其他流出项目 23,690 122,203 145,893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 25,299 135,943 161,242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 (24,809) (148,900) (173,709)
非金融风险调整 40 1,082 1,122
合同服务边际 - 11,875 11,875
初始确认时确认的亏损 530 - 530
2024年度 签发的保险合同 合计
当年初始确认的 亏损合同组 其他合同组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301 11,375 12,676
赔付、费用及其他流出项目 13,666 101,171 114,837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 14,967 112,546 127,513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 (14,584) (124,788) (139,372)
非金融风险调整 16 1,245 1,261
合同服务边际 - 10,997 10,997
初始确认时确认的亏损 399 - 399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1) 保险合同负债(续)
本集团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0,198 13,70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08 211
定期存款 154,756 162,8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7,158 229,374
债权投资 1,804 4,194
其他债权投资 275,365 320,9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2 80
其他资产 10,197 10,209
小计 786,688 741,575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478 83,207
应交税费 3,113 1,758
其他应付款 2,791 2,974
小计 83,382 87,939
合计 703,306 653,636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本集团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自年初余额至年末余额的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 已发生 赔款资产 合计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 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9,579 27 1,121 10,727 37 - 48 - 85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9,579 27 1,121 10,727 37 - 48 - 85
分出保费的分摊 (1,860) - - (1,860) (60) - - - (60)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摊回当年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2) 1,286 1,284 - (1) ) 37 - 36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与转回 - (2) - (2) - 1 - - 1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 - 187 187 - - (1) - (1)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小计 - (4) 1,473 1,469 - - 36 - 36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60) (4) 1,473 (391) (60) - 36 - (24)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473 1 - 474 - - - -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387) (3) 1,473 83 (60) - 36 - (24)
投资成分 (843) - 843 - (70) - 70 - -
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支付的分出保费 2,383 - - 2,383 125 - - - 125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 (2,191) (2,191) - - (123) - (123)
现金流量合计 2,383 - (2,191) 192 125 - (123) - 2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9,732 24 1,246 11,002 32 - 31 - 63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9,732 24 1,246 11,002 32 - 31 - 63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024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 已发生 赔款资产 合计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 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8,737 25 944 9,706 42 1 53 - 96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8,737 25 944 9,706 42 1 53 - 96
分出保费的分摊 (1,850) - - (1,850) (68) - - - (68)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摊回当年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6) 1,337 1,331 - (3) 66 - 6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与转回 - 7 - 7 - 2 - - 2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 - 190 190 - - (10) - (10)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小计 - 1 1,527 1,528 - (1) 56 - 55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50) 1 1,527 (322) (68) (1) 56 - (13)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1,077 1 - 1,078 - - - -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773) 2 1,527 756 (68) (1) 56 - (13)
投资成分 (768) - 768 - (68) - 68 - -
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 2,383 - - 2,383 131 - - - 131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 - (2,118) (2,118) - - (129) - (129)
现金流量合计 2,383 - (2,118) 265 131 - (129) - 2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9,579 27 1,121 10,727 37 - 48 - 85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9,579 27 1,121 10,727 37 - 48 - 85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以下为本集团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2025年度 未来现金 流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
过渡日采用 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合同 过渡日采用 公允价值 法的合同 其他合同 小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7,975 1,355 598 799 1,397 10,727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7,975 1,355 - 598 799 1,397 10,727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 - - (12) (84) (96) (96)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 (83) - - - (83)
当年经验调整 (397) - - -- - - (397)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397) (83) - (12) (84) (96) (576)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调整合服务边际的估计变 (51) 34 - - 17 17 -
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调整合服务边的估计变 370 72 - (460) 18 (442)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 (1) (1) - - - - (2)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 - - - - - -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318 105 - (460) 35 (425) (2)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187 - - - - - 187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187 - - - - - 187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08 22 (472) (49) (521) (391)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366 58 24 26 50 474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474 80 - (448) (23) (471) 83
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 2,383 - - - - - 2,38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2,191) - - - - - (2,191)
现金流量合计 192 - - - - - 192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8,641 1,435 - 150 776 926 11,002
年末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8,641 1,435 - 150 776 926 11,002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 流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
过渡日采用 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合同 过渡日采用 公允价值 法的合同 其他合同 小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5,990 1,277 - 1,712 727 2,439 9,706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5,990 1,277 - 1,712 727 2,439 9,706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 - - (25) (76) (101) (101)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 (90) - - - - (90)
当年经验调整 (328) - - - - - (328)
与当年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328) (90) - (25) (76) (101) (519)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139) 30 - - 109 109 -
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 1,147 (2) - (1,156) 11 (1,145) -
调同服边际估变更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损摊部的确认转 7 - - - - - 7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 - - (1) 1 - -
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1,015 28 - (1,157) 121 (1,036) 7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变动 190 - - - - - 190
与过去服务有关的变动小计 190 - - - - - 190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877 (62) - (1,182) 45 (1,137) (322)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843 140 - 68 27 95 1,078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720 78 - (1,114) 72 (1,042) 756
现金流量
支付的分出保费 2,383 - - - - - 2,38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2,118) - - - - - (2,118)
现金流量合计 265 - - - - - 265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7,975 1,355 - 598 799 1,397 10,727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 -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7,975 1,355 - 598 799 1,397 10,727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2)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本集团当年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分析如下:
2025年度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合计
预计产生净收益 的再保险合同 其他再保险合同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 (314) (1,031) (1,345)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 415 879 1,294
非金融风险调整 11 23 34
合同服务边际 (112) 129 17
合计 - - -
2024年度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合计
预计产生净收益 的再保险合同 其他再保险合同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 (198) (1,020) (1,218)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 253 826 1,079
非金融风险调整 8 22 30
合同服务边际 (63) 172 109
合计 - - -
16 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续)
(3) 合同服务边际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预计将在以下剩余期限摊销计入利润表:
2025年12月31日 1年及1年以内 1-3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签发的保险合同 15,750 28,174 23,590 114,209 181,72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98 198 181 449 926
2024年12月31日 1年及1年以内 1-3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签发的保险合同 14,641 25,855 22,025 113,346 175,867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120 245 216 816 1,397
17 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
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鹄志远”) 28,720 26,358
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鸿鹄二期”) 10,586 -
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号(以下简称“鸿鹄三期1号”) 11,185 -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健康”) 529 550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兴华”) 32 7
联营企业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注1) 6,715 -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控股”)(注2) 4,651 -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金茂”) 1,495 1,639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 809 783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世纪”) 734 732
汇鑫资本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资本国际”) 163 164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兆体检”) 14 12
合计 65,633 30,245
注1: 本集团通过向杭州银行委派1名董事,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杭州银行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本集团评估了杭州银行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允价值购本集应享有的辨认净资产允价值份额高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为人本集相应整投本集团通过向杭州银行委派名董事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杭州银行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本集团评估了杭州银行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于购买日,本集团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高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为人民币1,206百万元,本集团相应调整了投资账价值资账面价值。
注2: 本集团通过向北京控股委派1名董事,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北京控股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本集团评估了北京控股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于购买日本集团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高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相应调整了投本集团通过向北京控股委派名董事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北京控股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本集团评估了北京控股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于购买日,本集团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高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为人民币2,198百万元,本集团相应调整了投资账价值资账面价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9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0百万元)。本集团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则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亦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及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财务报告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25年度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 宣告分派 的股利 其他权益 变动 外币报表 折算差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年末 账面价值 年末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鸿鹄志远 权益法 25,000 26,358 - 1,231 1,131 - - - - 28,720 -
鸿鹄二期 权益法 10,000 - 10,000 476 110 - - - - 10,586 -
鸿鹄三期1号 权益法 11,250 - 11,250 330 (395) - - - - 11,185 -
新华健康 权益法 507 550 - (21) - - - - - 529 -
国丰兴华 权益法 5 7 - 26 - (1) - - - 32 -
联营企业
杭州银行 权益法 6,699 - 6,699 142 14 (138) (2) - - 6,715 -
北京控股 权益法 4,640 - 4,640 51 (40) - - - - 4,651 -
中国金茂 权益法 3,187 1,639 - (8) 15 (33) (118) - - 1,495 (1,190)
通联支付 权益法 723 783 - 25 1 - - - - 809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32 - 2 - - - - - 734 -
汇鑫资本国际 权益法 7 164 - (1) - - - - - 163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12 - 2 - - - - - 14 -
合计 62,628 30,245 32,589 2,255 836 (172) (120) - - 65,633 (1,190)
第十二节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24年度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 宣告分派 的股利 其他权益 变动 外币报表 折算差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年末 账面价值 年末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鸿鹄志远 权益法 25,000 - 25,000 458 900 - - - - 26,358 -
新华健康 权益法 507 560 - (10) - - - - - 550 -
国丰兴华 权益法 5 5 - 2 - - - - - 7 -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权益法 3,187 2,990 - 7 (123) (33) (12) - (1,190) 1,639 (1,190)
通联支付 权益法 723 761 - 24 (2) - - - - 783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00 - 32 - - - - - 732 -
汇鑫资本国际 权益法 7 151 - 10 - - - 3 - 164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7 - 5 - - - - - 12 -
合计 30,039 5,174 25,000 528 775 (33) (12) 3 (1,190) 30,245 (1,190)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企业╱主体类型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与 表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授权资本
直接 间接
合营企业
鸿鹄志远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 中国 50.00% - 50.00% 不适用 股权投资等 人民币50,000百万元
鸿鹄二期(注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北京 中国 50.00% - 50.00% 不适用 股权投资等 不适用
鸿鹄三期1号(注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北京 中国 50.00% - 50.00% 不适用 股权投资等 不适用
新华健康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 45.00% - 45.00% 不适用 投资管理等 人民币1,127百万元
国丰兴华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 - 50.00% 50.00% 不适用 投资管理等 人民币10百万元
联营企业
杭州银行(注2)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 中国 5.00% - 5.00% 不适用 商业银行 人民币5,930百万元
北京控股(注2)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德国 6.38% - 6.38% 不适用 燃气业务等 不适用
中国金茂(注2)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 9.03% - 9.03%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 不适用
通联支付(注2)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中国 9.07% - 9.07% 不适用 互联网支付等 人民币1,460百万元
紫金世纪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 24.00% - 24.00%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等 人民币2,500百万元
汇鑫资本国际 有限责任公司 开曼群岛 中国 - 39.86% 39.86% 不适用 投资管理 不适用
美兆体检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 30.00% - 30.00% 不适用 体检服务等 美元4百万元
注1: 于本年度,本集团出资认购由国丰兴华发起设立的鸿鹄二期及鸿鹄三期1号的份额。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本集团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控制鸿鹄二期鸿鹄三期号因此本集团将鸿鹄二期及鸿鹄三期号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同控制鸿鹄二期、鸿鹄三期1号,因此本集团将鸿鹄二期及鸿鹄三期1号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2: 本集团持有该等被投资单位不足20%的表决权,但因在被投资单位中派驻董事并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将其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财务信息: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鸿鹄志远 鸿鹄二期 鸿鹄三期1号 鸿鹄志远
资产合计 58,906 21,180 22,378 53,376
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2
负债合计 1,466 9 9 660
权益总额 57,440 21,171 22,369 52,716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28,720 10,586 11,185 26,358
调整事项 - - - -
投资的账面价值 28,720 10,586 11,185 26,358
2025年度 2024年度
鸿鹄志远 鸿鹄二期 鸿鹄三期1号 鸿鹄志远
营业收入 2,982 964 673 465
利息收入 19 11 8 80
所得税费用 (462) - - (51)
净利润 2,462 951 661 410
其他综合收益 2,262 221 (790) (1,302)
综合收益总额 4,724 1,172 (129) (892)
收到的股利 - - - -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财务信息:
杭州银行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 2,361,655
负债合计 2,197,2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4,377
减:永续债 30,116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134,261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6,715
调整事项 -
投资的账面余额 6,715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5,540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9,919
净利润 2,953
收到的股利 138
18 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5年12月31日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定期存款 三年期三年期 6151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五年期 100
中信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定期存款 三年期三年期 10050
小计 1,715
加:应计利息 56
减:减值准备 (1)
合计 1,770
2024年12月31日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新华养老保险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95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520
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五年期 75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五年期 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00
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50
小计 1,715
加:应计利息 93
减:减值准备 (1)
合计 1,807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银保监会”,已于2023年5月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上述存出资本保证金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19 投资性房地产
2025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11,002 - 11,002
固定资产净转入 414 - 414
在建工程转入 1,276 - 1,276
无形资产转入 - 1,441 1,441
年末余额 12,692 1,441 14,133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947) - (1,947)
计提 (277) (3) (280)
固定资产净转入 (75) - (75)
无形资产转入 - (407) (407)
年末余额 (2,299) (410) (2,709)
账面价值
年末 10,393 1,031 11,424
年初 9,055 - 9,055
19 投资性房地产(续)
2024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11,139 - 11,139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 (182) - (182)
在建工程转入 45 - 45
年末余额 11,002 - 11,002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756) - (1,756)
计提 (253) - (253)
净转出至固定资产 62 - 62
年末余额 (1,947) - (1,947)
账面价值
年末 9,055 - 9,055
年初 9,383 - 9,383
19 投资性房地产(续)
2025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7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由出租改为自用(2024年度出租改为自用:人民币172百万元)。2025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6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由自用改为出租(2024年度自用改为出租:人民币52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7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无)。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2024年12月31日:同)。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委托外部评估师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和市场法等,所使用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市场收益率、租金和单位价格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级。于2025年12月31日,根据仲量联行(北京)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资产估值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4,30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88百万元)。
市场收益率、租金和单位价格是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重要输入值。于2025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资本化率的范围是4.5%至6.0% (2024年12月31日:4.5%至6.0%),市场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48元至人民币44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元至人民币504元),销售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935元至人民币59,132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109元至人民币68,700元)。资本化率的增加、市场租金的减少及销售单价的减少,将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减少,反之亦然。
20 固定资产
2025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7,924 2,181 83 20,188
购置 7 196 2 205
在建工程转入 341 76 - 417
净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14) - - (414)
处置或报废 - (87) (34) (121)
年末余额 17,858 2,366 51 20,275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174) (1,312) (51) (4,537)
计提 (476) (216) (8) (700)
净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75 - - 75
处置或报废 - 82 27 109
年末余额 (3,575) (1,446) (32) (5,053)
账面价值
年末 14,283 920 19 15,222
年初 14,750 869 32 15,651
20 固定资产(续)
2024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7,724 2,047 103 19,874
购置 - 153 4 157
在建工程转入 118 57 - 175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 182 - - 182
转出至在建工程 (100) - - (100)
处置或报废 - (76) (24) (100)
年末余额 17,924 2,181 83 20,188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2,660) (1,174) (61) (3,895)
计提 (492) (209) (10) (711)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 (62) - - (62)
转出至在建工程 40 - - 40
处置或报废 - 71 20 91
年末余额 (3,174) (1,312) (51) (4,537)
账面价值
年末 14,750 869 32 15,651
年初 15,064 873 42 15,979
于202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本集团正在办理上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明的过程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4年12月31日:同)。
21 在建工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前海工程项目 830 - 830 673 - 673
延庆养老社区项目 202 202 195 - 195
广州新华保险大厦项目 64 - 64 921 - 921
石家庄中桐广场项目 - - - 245 - 245
北京德胜尚城项目 - - - 60 - 60
其他 254 - 254 245 - 245
合计 1,350 - 1,350 2,339 - 2,339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2024年12月31日:同)。
22 使用权资产
2025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成本
年初余额 1,681 3 1,684
增加 339 - 339
减少 (610) - (610)
年末余额 1,410 3 1,413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836) (1) (837)
计提 (355) - (355)
减少 525 - 525
年末余额 (666) (1) (667)
账面价值
年末 744 2 746
年初 845 2 847
22 使用权资产(续)
2024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成本
年初余额 1,850 4 1,854
增加 483 - 483
减少 (652) (1) (653)
年末余额 1,681 3 1,684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971) (2) (973)
计提 (405) - (405)
减少 540 1 541
年末余额 (836) (1) (837)
账面价值
年末 845 2 847
年初 879 2 881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共计为人民币73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58百万元)。
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23 无形资产
2025年度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3,396 3,580 6,976
购置 120 65 185
在建工程转入 - 363 363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1,441) - (1,441)
年末余额 2,075 4,008 6,083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726) (2,196) (2,922)
计提 (84) (356) (44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07 - 407
年末余额 (403) (2,552) (2,955)
账面价值
年末 1,672 1,456 3,128
年初 2,670 1,384 4,054
23 无形资产(续)
2024年度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3,396 3,175 6,571
购置 - 83 83
在建工程转入 - 322 322
年末余额 3,396 3,580 6,976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641) (1,867) (2,508)
计提 (85) (329) (414)
年末余额 (726) (2,196) (2,922)
账面价值
年末 2,670 1,384 4,054
年初 2,755 1,308 4,06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全部土地使用权均已取得权属证明(2024年12月31日:同)。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456 40,2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207) (20,7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20,996 19,678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747) (200)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净额 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时性差额 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净额 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 税暂时性差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747) (42,988) (5,536) (22,144)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216) (24,864) (14,315) (57,2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570) (6,280) (442) (1,762)
债权投资减值 1,209 4,835 725 2,900
职工薪酬 1,127 4,508 897 3,588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439 1,756 438 1,752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0,874 43,496 17,314 69,254
享有联合营企业权益的影响 (663) (2,652) 77 308
可抵扣亏损 26,997 107,988 20,422 81,688
其他 (454) (1,815) 98 391
合计 20,996 83,984 19,678 78,716
于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二节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续)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净额 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 税暂时性差额 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净额 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 税暂时性差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22) (888) (21) (84)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61) (1,844) (125) (500)
其他 (64) (256) (54) (216)
合计 (747) (2,988) (200) (80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 24 - -
债权投资减值 1,209 4,835 725 2,900
职工薪酬 1,127 4,508 897 3,58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39 1,756 438 1,752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0,879 43,516 17,314 69,254
可抵扣亏损 26,997 107,988 20,422 81,688
享有联合营企业权益的影响 - - 77 308
其他 799 3,197 375 1,499
合计 41,456 165,824 40,248 160,989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969) (43,876) (5,557) (22,228)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683) (26,732) (14,440) (57,7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570) (6,280) (442) (1,762)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5) (20) - -
享有联合营企业权益的影响 (663) (2,652) - -
其他 (1,317) (5,268) (331) (1,324)
合计 (21,207) (84,828) (20,770) (83,073)
(4)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亏损 1,183 989
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 - 107
2026年 105 105
2027年 244 244
2028年 248 248
2029年 285 285
2030年 301 -
合计 1,183 989
长期待摊费用 373 336
应收股利 315 47
待抵扣增值税 129 137
待摊费用 44 46
预缴企业所得税 39 -
其他 190 219
合计 1,090 785
25 其他资产
26 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9,860 8,549
2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市场分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1) 39,896 42,509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2) 153,622 129,079
合计 193,518 171,588
按抵押证券分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193,518 171,58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照剩余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193,518 171,588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42,22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4,937百万元)。质押债券在债券正回购交易期间流通受限。
(2)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288,04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9,146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在满足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余额的条件下,本集团可在短期内转回存放在质押库的债券。
28 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及长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432 6,707 (6,143) 4,99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27 229 (194) 662
社会保险费 - 375 (374) 1
其中:医疗保险费 (7) 359 (358) (6)
工伤保险费 1 11 (11) 1
生育保险费 6 5 (5) 6
住房公积金 12 523 (523) 12
职工福利费 2 166 (164) 4
小计 5,073 8,000 (7,398) 5,675
设定提存计划: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 11 699 (698) 12
失业保险费 16 25 (25) 16
职工年金基金 29 388 (358) 59
小计 56 1,112 (1,081) 87
辞退福利 186 23 (115) 94
合计 5,315 9,135 (8,594) 5,856
28 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及长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293 6,398 (5,259) 4,43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54 234 (161) 627
社会保险费 - 370 (37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7) 355 (355) (7)
工伤保险费 1 10 (10) 1
生育保险费 6 5 (5) 6
住房公积金 12 531 (531) 12
职工福利费 4 165 (167) 2
小计 3,863 7,698 (6,488) 5,073
设定提存计划: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 9 697 (695) 11
失业保险费 16 26 (26) 16
职工年金基金 26 356 (353) 29
小计 51 1,079 (1,074) 56
辞退福利 1 275 (90) 186
合计 3,915 9,052 (7,652) 5,315
于2025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2024年12月31日:同)。
本集团员工享有的带薪缺勤均为非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本集团向员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列示在短期薪酬项下。
29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款(1) 14,350 -
证券清算款 4,302 7,443
应付外部供应商 427 379
应付非保险合同退款 188 118
应付风险准备金 185 174
暂收保费及退费 141 184
应付工程款 138 136
单证保证金 125 137
应付保险保障基金 92 61
其他 646 599
合计 20,594 9,231
(1) 本集团将部分保户质押贷款证券化,于本年发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000百万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所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期限均为一年。本集团持有全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次级份额及部分优先份额,次级份额在优先级份额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由于本集团保留了保户质押贷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支持计划作为合并结构化主体,并将合并后属于其他专项计划持有人的出资计入其他应付款。
(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付款(2024年12月31日:无)。
(3) 于2025年12月31日,除附注57所述外,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2024年12月31日:同)。
(4) 于202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0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1百万元),主要为应付暂收款等。
30 应付债券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本金 20,000 30,000
应计利息 173 384
合计 20,173 30,384
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0年5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0年5月13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30% ,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30%。本公司已于2025年5月全额赎回了该项资本补充债券。
本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3年11月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3年11月6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40% ,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40%。
本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4年6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4年6月20日发行完毕。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27% ,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3.27%。
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债务之后,先于本公司的股权资本。
于2025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0,42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0,687百万元),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级。
31 租赁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 626 714
其他 1 1
合计 627 715
32 递延收益
2025年 1月1日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 其他收益 本年计入 在建工程 2025年 12月31日
深圳前海新华人寿大厦 451 - - (13) 438
其他 6 - - - 6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57 - - (13) 444
2024年 1月1日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 其他收益 本年计入 在建工程 2024年 12月31日
深圳前海新华人寿大厦 464 - - (13) 451
其他 6 - - - 6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70 - - (13) 457
33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投资合同负债 626 857
待转销项税 177 156
应付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50 211
其他 4 5
合计 857 1,229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未付利息(2024年12月31日:同)。
34 股本
2025年1月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5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转股 其他 小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086 - - - - 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 - - - - 1,034
合计 3,120 - - - - 3,120
2024年1月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4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转股 其他 小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086 - - - - 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 - - - - 1,034
合计 3,120 - - - - 3,120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5 资本公积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 23,964 23,964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84) 6
合计 23,880 23,970
第十二节
36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2025年度
2025年 1月1日 2025年度 2025年 12月31日
当期所得 税前 发生额 其他综合 收益本年 转出 其他综合 收益本期 结转至 留存收益 所得税 影响 合计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股东 税后归属 于少数 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23 4,252 - - (1,001) 3,251 3,251 - 4,574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00 838 - - 71 909 909 - 1,809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267) (293) - - 127 (166) (166) - (433)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 - - 262 (127) 135 135 - 13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3,321 (29,341) (1,710) - 7,763 (23,288) (23,288) - 20,033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1,883 1,558 (1) - (389) 1,168 1,168 - 3,051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29,570) 6,488 751 - (1,810) 5,429 5,429 - (124,141)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889 150 - - (38) 112 112 - 1,00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15) (2) - - 7 5 5 - (31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 (12) - - - (12) (12) - 21
合计 (81,803) (16,362) (960) 262 4,603 (12,457) (12,457) - (94,260)
36 其他综合收益(续)
2024年 1月1日 2024年度 2024年 12月31日
当期所得 税前 发生额 其他综合 收益本年 转出 所得税 影响 合计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股东 税后归属 于少数 股东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277) 3,467 - (867) 2,600 2,600 - 1,323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00 - - 900 900 - 900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7) (275) - 15 (260) (260) - (267)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171 34,077 (3,211) (7,716) 23,150 23,150 - 43,321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1,178 943 (2) (236) 705 705 - 1,883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71,304) (79,658) 1,970 19,422 (58,266) (58,266) - (129,570)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334 740 - (185) 555 555 - 889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1) (125) - 31 (94) (94) - (31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 - - - - - - 33
合计 (51,093) (39,931) (1,243) 10,464 (30,710) (30,710) - (81,803)
37 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2025年度,本公司提取人民币3,492百万元法定盈余公积金(2024年度:人民币2,520百万元)。
于2025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2024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2,520百万元。于2024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798百万元。
38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一般风险准备;
(4) 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议和使用;
(5) 支付股东股利。
于2025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99元(含税)宣告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6,208百万元。于2025年10月3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0.67元(含税)宣告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2,090百万元。
于2024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0.85元(含税)宣告2023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2,652百万元。于2024年11月6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0.54元(含税)宣告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1,685百万元。
39 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 20,105 18,47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16,550 15,667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9,257 9,174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717 810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3,668 3,686
合计 50,297 47,812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2 28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845 8,747
存出资本保证金利息收入 52 60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9,558 10,596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3,800 12,1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98 73
合计 32,515 31,917
40 利息收入
41 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1,149 11,875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 33,277 (3,365)
债权投资的处置收益 2,376 2,890
其他债权投资的处置收益 1,711 3,2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2,123 1,170
衍生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 9 (5)
按权益法享有联营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2,255 528
合计 52,900 16,306
(1) 2025年度,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24年度:同)。
(2) 2025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利润总额5%以上的联营企业(2024年度:同)。
4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121 35,7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99) (281)
衍生金融工具 - (6)
合计 21,422 35,437
43 其他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4 17
政府扶持款 14 14
稳岗补贴 3 4
其他 1 1
合计 32 36
(1) 2025年度,除附注32所述事项外,本集团计入其他收益的其他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24年度:同)。
44 保险服务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17,657 17,657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9,257 9,174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356 6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661 285
小计 27,931 27,185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2,423 2,631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1,004 1,075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819 824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 (429) (140)
小计 3,817 4,390
合计 31,748 31,575
利息收入 32,515 31,917
投资收益 52,900 16,30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422 35,437
汇兑损益 (162) 80
信用减值损失 (3,479) (3,415)
资产减值损失 - (1,190)
其他 718 (2,310)
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小计 103,914 76,825
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 (24,406) 36,049
投资回报合计 79,508 112,874
计提的利息 26,749 21,999
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动的影响 8,386 53,366
因使用浮动收费法导致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对履约现金流及 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 35,607 62,705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 70,742 138,070
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 77,838 60,847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7,096) 77,223
45 投资回报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46 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成本
2025年度 2024年度
按费用性质:
业务及管理费支出
工资及福利费 9,108 8,982
折旧及摊销 1,417 1,471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1) 668 532
经营性租赁支出 336 341
电子设备运转费 334 348
其他 1,326 1,286
小计 13,189 12,96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1,752 9,516
税金及附加支出 504 289
其他业务成本支出 657 708
总计 26,102 23,473
按费用功能:
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
计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4,890 12,471
计入保险服务费用 7,658 7,192
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
列报为“业务及管理费” 2,773 3,062
列报为“税金及附加” 131 89
列报为“其他业务成本” 650 659
总计 26,102 23,473
(1) 本集团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号)的相关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等于基准本集团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年第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的相关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第十二节
47 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度 2024年度
计提╱(转回):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935 2,425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557 941
定期存款减值损失 (19) 19
其他 6 30
合计 3,479 3,415
48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 2024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190
合计 - 1,190
49 营业外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购买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3,404 -
其他 61 17
合计 3,465 17
注: 2025年度,本集团营业外收入均为非经常性损益(2024年度:同)。
50 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当期所得税 247 264
递延所得税 3,989 1,644
合计 4,236 1,908
将列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税前利润 40,525 28,141
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0,131 7,03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 (5)
非应税收入的所得税影响 (6,184) (5,345)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的所得税影响 160 136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所得税影响 75 71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的所得税影响 - (1)
对以前期间所得税的调整 (3) 17
其他 62 -
所得税费用 4,236 1,908
香港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全球最低税和香港最低补足税规则,本集团的香港子公司适用该规则。该规则对本集团本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1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36,284 26,229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120 3,1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1.63 8.41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11.63 8.41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依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24年度: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2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 2024年度
租金 271 321
其他 1,135 1,427
合计 1,406 1,748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52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 2024年度
保险保障基金 668 532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336 341
电子设备运转费 334 348
差旅及会议费 282 307
公杂费 179 181
邮电费 99 100
监管费 78 76
宣传印刷费 73 60
广告费 70 31
业务招待费 24 32
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1,312 1,400
合计 3,455 3,408
52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 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调节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因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详情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其他应付款-应付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款
2025年1月1日 171,588 30,384 7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244 (10,897) (362) 14,222
新增租赁 - - 264 -
利息支出 2,686 686 10 128
2025年12月31日 193,518 20,173 627 14,350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其他应付款-应付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款
2024年1月1日 106,987 20,262 760 6,4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2,291 9,330 (430) (6,534)
新增租赁 - - 368 -
利息支出 2,310 792 17 47
2024年12月31日 171,588 30,384 715 -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净利润 36,289 26,233
加:信用减值损失 3,479 3,415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980 964
无形资产摊销 356 369
使用权资产折旧 355 40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1 11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1,1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4 3
利息收入 (32,515) (31,917)
利息支出 3,510 3,16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422) (35,437)
投资收益 (52,900) (16,306)
汇兑损益 162 (80)
递延所得税费用 3,989 1,644
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 173,494 141,630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 (103) (270)
购买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3,404) -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减少 (107) 3,035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减少 (1,362) (1,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916 96,290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货币资金 38,432 21,788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432 21,788
年末货币资金 42,898 38,43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898 38,4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66 16,644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1,933 27,8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0,965 10,538
合计 42,898 38,432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54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231 7.0288 1,622 175 7.1884 1,260
港币 699 0.9032 631 678 0.9260 628
定期存款
港币 - - - 108 0.9260 100
债权投资
美元 312 7.0288 2,193 268 7.1884 1,930
港币 199 0.9032 180 398 0.9260 369
其他债权投资美元 384 7.0288 2,699 218 7.1884 1,570
交易性金融资产美元 94 7.0288 661 134 7.1884 964
55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55 分部信息(续)
(1) 经营分部
(a) 传统型保险
传统型保险指不具有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传统型保险主要包括传统型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业务。与传统型保险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合并于传统型保险列示。
(b) 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指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与分红型保险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合并于分红型保险列示。
(c)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万能型保险业务、本集团的投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服务收支、投资收益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保险合同的固定及可变费用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分部。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所在合同组合的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负债、投资业务资产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及其他负债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55 分部信息(续)
(4) 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2025年度
传统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89,285 61,642 7,882 (1,064) 157,745
保险服务收入 41,429 8,526 342 - 50,297
利息收入 16,776 14,130 1,609 - 32,515
投资收益 24,945 24,635 3,320 - 52,9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80 14,361 781 - 21,422
汇兑收益 (145) (10) (7) - (162)
其他收益 - - 32 - 32
其他业务收入 - - 1,805 (1,064) 741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1,064 (1,064) -
二、营业支出 (55,432) (57,280) (8,896) 1,064 (120,544)
保险服务费用 (28,751) (3,789) (272) 1,064 (31,748)
其中:分部间交易 (377) (423) (264) 1,064 -
分出保费的分摊 (1,920) - - - (1,92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505 - - - 1,505
承保财务损失 (24,652) (49,607) (3,903) - (78,162)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324 - - - 324
利息支出 (1,427) (1,128) (955) - (3,510)
税金及附加 - - (131) - (131)
业务及管理费 - - (2,773) - (2,773)
信用减值损失 (511) (2,756) (212) - (3,47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 - (650) - (650)
三、营业利润 33,853 4,362 (1,014) - 37,201
加:营业外收入 2,780 610 75 - 3,465
减:营业外支出 - - (141) - (141)
四、利润总额 36,633 4,972 (1,080) - 40,525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1,482 1,482
折旧和摊销费用 (1,371) (181) (250) (1,802)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1,920 335 - 2,255
55 分部信息(续)
(4) 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续)
项目 2024年度
传统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76,908 48,681 7,849 (883) 132,555
保险服务收入 40,313 7,168 331 - 47,812
利息收入 14,214 15,962 1,741 - 31,917
投资收益 10,003 4,456 1,847 - 16,30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296 21,088 2,053 - 35,437
汇兑收益 82 7 (9) - 80
其他收益 - - 36 - 36
其他业务收入 - - 1,850 (883) 967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883 (883) -
二、营业支出 (51,813) (45,033) (8,375) 883 (104,338)
保险服务费用 (28,144) (4,157) (157) 883 (31,575)
其中:分部间交易 (265) (403) (215) 883 -
分出保费的分摊 (1,918) - - - (1,91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583 - - - 1,583
承保财务损失 (20,250) (37,870) (3,065) - (61,185)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338 - - - 338
利息支出 (764) (1,377) (1,025) - (3,166)
税金及附加 - - (89) - (89)
业务及管理费 - - (3,062) - (3,062)
信用减值损失 (1,521) (1,576) (318) - (3,41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137) (53) - - (1,190)
其他业务成本 - - (659) - (659)
三、营业利润 25,095 3,648 (526) - 28,217
加:营业外收入 - - 17 - 17
减:营业外支出 - - (93) - (93)
四、利润总额 25,095 3,648 (602) - 28,141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1,100 - 1,100
折旧和摊销费用 (1,348) (199) (301) - (1,848)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662 (134) - - 528
55 分部信息(续)
(4) 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续)
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和分部负债列示如下:
传统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937,824 788,359 173,707 (406) 1,899,484
分部负债 870,279 765,270 152,763 (406) 1,787,906
202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776,658 750,826 164,949 (136) 1,692,297
分部负债 696,106 745,628 154,430 (136) 1,596,028
56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7,238 1.0000 27,238 22,552 1.0000 22,552
美元 230 7.0288 1,619 175 7.1884 1,259
港币 486 0.9032 439 609 0.9260 564
小计 29,296 24,375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0,101 1.0000 10,101 10,003 1.0000 10,003
小计 10,101 10,003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37,339 1.0000 37,339 32,555 1.0000 32,555
美元 230 7.0288 1,619 175 7.1884 1,259
港币 486 0.9032 439 609 0.9260 564
合计 39,397 34,378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净值
证券清算款 3,517 - 3,517 5,653 - 5,653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874 (874) - 874 (874) -
应收租金 171 (19) 152 167 (14) 153
押金 86 - 86 58 - 58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 广告费 16 - 16 18 - 18
其他 248 (125) 123 248 (116) 132
合计 4,912 (1,018) 3,894 7,018 (1,004) 6,014
56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3) 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子公司 13,712 13,405
结构化主体 90,844 40,477
联营企业 14,418 3,166
合营企业 50,803 26,691
合计 169,777 83,739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56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利息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9 27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477 8,532
存出资本保证金利息收入 18 25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9,332 10,476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3,885 12,1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6 48
合计 31,907 31,479
(5) 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9,713 10,948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 30,367 (3,596)
债权投资的处置收益 2,342 2,890
其他债权投资的处置收益 1,704 3,1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2,041 1,138
衍生金融资产的处置损失 - (5)
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分红和处置收益 926 352
取得子公司利润分配产生的投资收益 141 -
按权益法享有联营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2,229 516
合计 49,463 15,434
(a)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24年度:同)。
(b) 2025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公司利润总额5%(含5%)以上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2024年度:同)。
56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净利润 34,920 25,202
加:信用减值损失 3,439 3,394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764 753
使用权资产折旧 344 390
无形资产摊销 327 30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4 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4 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1,190
利息收入 (31,907) (31,479)
利息支出 3,524 3,3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292) (34,390)
投资收益 (49,463) (15,434)
汇兑损益 163 (82)
递延所得税费用 3,670 1,504
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 169,096 139,429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 (103) (270)
购买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3,404) -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减少 (22) 5,022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减少 (217) (2,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27 96,044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企业 其他信息业管治
56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货币资金 34,378 19,61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378 19,614
年末货币资金 39,396 34,37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9,396 34,378
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18 14,7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9,295 24,37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0,101 10,003
合计 39,396 34,378
57 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a) 本公司的子公司;
(b)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c)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d)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
(e)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7。
(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17。
(4) 其他重大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汇金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
(以下简称“华宝基金”)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57 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a) 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本集团与其他重大关联方的交易
投资汇金公司发行债券的利息 19 22
投资华宝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 2 1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的交易
收到杭州银行股利 138 -
收到中国金茂股利 33 33
本集团与合营企业的交易
支付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 16 19
收取新华健康租金 7 8
收到国丰兴华股利 1 -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投资管理费 875 819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委托投资管理费 189 64
向新华养老运营增资 165 30
向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增资 142 -
支付新华浩然租金及物业费 45 41
支付合肥后援中心房屋租赁费用 30 32
收取资产管理公司租金 24 24
支付新华怡悦康养会议及培训费 19 9
支付新华电商信息技术服务费 16 21
收取新华养老保险租金 7 7
支付康复医院体检费 4 3
支付广州粤融管理服务费 2 2
支付养老运营住宿费用 2 -
支付新华养老保险年金账户管理费 - 1
向合肥后援中心增资 - 210
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向本公司收取的投资管理费,及新华养老保险向本公司收取的年金账户管理费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率和相应的资金运用规模计算确定。其他全部交易均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确定。
57 重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与重大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
汇金公司 333 649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新华健康 5 4
其他应收款
新华健康 8 15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资产管理公司 147 109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136 12
新华电商 18 22
养老运营 1 -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2024年12月31日:同)。
(c)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承担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 16 15
关键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绩效奖金尚未最终确定,将在确定后进行披露。
58 或有事项
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赔,以及诉讼事项。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不计提相关准备。
于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及因经营本财务报表所载的保险业务而存在各种的估计及或有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需说明的或有事项。
59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1,130 1,694
合计 1,130 1,694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承诺。
59 承诺事项(续)
(2) 承诺事项-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通过不同的租赁协议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237 253
1年至2年以内(含2年) 185 193
2年至3年以内(含3年) 143 130
3年至4年以内(含4年) 94 94
4年至5年以内(含5年) 67 58
5年以上 414 285
合计 1,140 1,013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2,214 3,534
合计 2,214 3,534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对外投资承诺。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对外投资承诺均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6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6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拟按照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后,2025年全年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16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2.73元(含税);扣除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7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6,426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2.06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会批准。
61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a) 保险风险类型
本集团承保的主要事件包括死亡、疾病和生存等,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赔付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主要保险风险是保险事件发生的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的保单来说,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保险事件实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预计结果偏离实际结果的可能性就越小。本集团建立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计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长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短期意外及健康保险,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传染病和医疗水平的变化等均会对上述业务的保险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目前有效的再保险安排形式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安排基本涵盖了主要的含风险责任的产品。这些再保险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风险,有利于维持本集团财务结果的稳定。但是,本集团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减除本集团在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的直接保险责任。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中确认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代表了本集团预期的保险风险敞口。
(b)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保险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分别。本集团主要险种的保险合同负债如下:
产品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66,276 4.32% 64,609 4.73%
惠添富年金保险 62,742 4.09% 64,693 4.74%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55,792 3.64% 52,408 3.84%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54,277 3.54% 52,593 3.85%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51,722 3.37% 48,081 3.52%
其他 1,241,829 81.04% 1,083,706 79.32%
合计 1,532,638 100.00% 1,366,090 100.00%
61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
(i)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根据重要假设厘定。涉及的非金融假设主要包括死亡率及发病率、退保率以及费用假设。以下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一些重要假设的合理变动对利润及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
假设 假设变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死亡率及发病率 +10% (1,058) (967) (2,273) (2,033) (1,045) (960) (1,776) (1,562)
-10% 1,101 999 2,708 2,406 1,080 985 2,091 1,823
退保率 +10% 681 661 1,265 1,186 633 612 2,606 2,534
-10% (719) (699) (758) (676) (647) (627) (2,393) (2,320)
费用假设 +10% (859) (859) (1,576) (1,576) (765) (765) (1,434) (1,434)
-10% 832 832 1,557 1,557 742 742 1,412 1,412
(ii)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赔付率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保险合同负债。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2025年度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5百万元(2024年度: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8百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的股东权益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5百万元(2024年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8百万元)。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其他信息致股东函企业管治 财务报告
61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i)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不考虑分出业务累计赔付 事故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当年末 4,029 3,405 3,285 3,431 3,243 17,393
1年后 3,909 3,661 3,585 3,304 14,459
2年后 3,384 3,207 3,385 9,976
3年后 3,384 3,207 6,591
4年后 3,384 3,384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3,384 3,207 3,385 3,304 3,243 16,523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3,384) (3,207) (3,385) (2,964) (1,907) (14,847)
小计 - - - 340 1,336 1,676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的影响 - - - 17 68 85
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 - - - 357 1,404 1,761
61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i)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扣除分出业务累计赔付 事故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当年末 3,704 3,274 3,202 3,368 3,182 16,730
1年后 3,603 3,525 3,498 3,236 13,862
2年后 3,081 3,076 3,297 9,454
3年后4年后 3,0813,081 3,076 6,1573,081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3,081 3,076 3,297 3,236 3,182 15,872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3,081) (3,076) (3,297) (2,898) (1,875) (14,227)
小计 - - - 338 1,307 1,645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 调整及折现的影响 - - - 17 68 85
已发生赔款负债净额 - - - 355 1,375 1,730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总额 - - - 2 29 31
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 - - - 357 1,404 1,761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
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等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本集团的风险管理重视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对财务状况可能的负面影响。本集团通过风险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财务会计部和精算部等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以下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
(a)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资产或负债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来评估和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保险合同负债的余额将随着报告日的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 利率风险(续)
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对利润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市场利率的变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 权益的影响 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 权益的影响
金融投资 提高50个基点 (2,777) (42,172) (1,783) (32,922)
金融投资 降低50个基点 2,904 46,562 1,836 36,080
保险合同和持有的再保险合同 提高50个基点 1,248 65,137 1,341 61,314
保险合同和持有的再保险合同 降低50个基点 (1,962) (72,374) (1,955) (68,236)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的波动而引起。权益工具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的大部分权益工具投资对象在中国的资本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此外,本集团签发的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具有间接分红特征的合同以及持有的再保险合同同样面临权益价格风险。本集团签发此类合同的收益与包括权益工具在内的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相关。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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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 价格风险(续)
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 ,对税前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权益工具投资 的价格变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 权益的影响 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 权益的影响
权益工具投资 提高10% 38,784 42,637 29,964 33,026
权益工具投资 降低10% (38,784) (42,637) (29,964) (33,026)
保险合同 提高10% (20,921) (20,931) (15,131) (15,139)
保险合同 降低10% 20,921 20,931 15,131 15,139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持有以美元、港币、欧元或其他货币计价的货币资金、金融投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
对已识别的汇率风险,本集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综合内外部分析情况,确定风险等级,以确定不同的防范措施;(2)评估其在未来一定的时间内对境外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采用外汇风险暴露分析等方法,评估汇率变动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及(3)根据汇率风险的等级及影响,并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综合评估境外资产价格风险,并根据需要选取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第十二节
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非人民币投资资产如下:
折合人民币 2025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欧元 其他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36 5,823 5,239 740 16,438
货币资金 1,622 631 - - 2,253
债权投资 2,193 180 - - 2,373
其他债权投资 2,699 - - - 2,6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12 - - 6,012
小计 11,150 12,646 5,239 740 29,775
折合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欧元 其他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20 4,516 4,480 540 14,856
货币资金 1,260 628 - - 1,888
定期存款 - 100 - - 100
债权投资 1,930 369 - - 2,299
其他债权投资 1,570 - - - 1,5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66 - - 4,466
小计 10,080 10,079 4,480 540 2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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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其他货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10% ,对本集团税前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外币汇率变动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 权益的影响 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 权益的影响
金融投资 升值10% 2,106 2,978 1,914 2,518
金融投资 贬值10% (2,106) (2,978) (1,914) (2,518)
保险合同 升值10% (539) (556) (449) (464)
保险合同 贬值10% 539 556 449 464
(b)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及政府债、金融债券、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本集团针对信用风险,主要采用信用级别集中度作为监控指标,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
为应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本集团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执行严格的内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在投资指引中明确规定投资品种的会计分类,避免高信用风险资产进入债权投资分类;(3)监测债券市场价值,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提高预见性。从交易对手看,本集团面对的交易对手大部分是政策性银行、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
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将金融工具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至少于每季度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风险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合同条款和还款记录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输入值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这些输入值来自于本集团开发的统计模型、历史数据,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前瞻性调整
本集团在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考虑前瞻性宏观经济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与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相关联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通过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之间的关系,对预期信用损失结果进行前瞻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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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信息,详见附注13、14。
对于保险合同而言,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3个月,但是可酌情给予更长的信用期限。本集团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涉及大量多元化的客户,因此保险合同负债并无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而言,本集团面临再保险交易对手方不能履行义务而使本集团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本集团再保险合同的交易对手方具有高信用质量,因此本集团认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并无重大的信用风险。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本集团大部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信托计划均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质押或抵押作为还款来源。
信用质量
本集团持有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绝大部分为AA或以上,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均是国内大型的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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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来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负债,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或预期的未经折现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未标明 到期日 1年以内 (含1年) 1-3年 (含3年) 3-5年 (含5年) 5年以上 合计
货币资金 42,923 - 42,923 - - - 42,923
衍生金融资产 1 1 - - - - 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999 - 14,004 - - - 14,004
其他应收款 4,577 - 4,577 - - - 4,577
定期存款 293,964 - 118,299 99,085 86,536 - 303,9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79,756 435,122 23,241 45,113 43,168 51,322 597,966
债权投资 256,913 - 19,953 23,740 19,868 390,758 454,319
其他债权投资 535,968 - 34,839 56,187 44,126 711,441 846,5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8,556 38,556 - - - - 38,556
存出资本保证金 1,770 - 325 1,484 - - 1,809
其他资产 346 - 346 - - - 346
合计 1,768,773 473,679 258,507 225,609 193,698 1,153,521 2,305,014
交易性金融负债 9,860 (9,860) - - - - (9,8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3,518 - (193,553) - - - (193,55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765 - (1,765) - - - (1,765)
其他应付款 18,840 - (18,840) - - - (18,840)
应付债券 20,173 - (567) (11,134) (10,227) - (21,928)
租赁负债 627 - (283) (307) (50) (10) (650)
其他负债 676 (50) (283) (212) (159) (10) (714)
合计 245,459 (9,910) (215,291) (11,653) (10,436) (20) (24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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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标明 到期日 1年以内 (含1年) 1-3年 (含3年) 3-5年 (含5年) 5年以上 合计
货币资金 38,461 - 38,461 - - - 38,4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36 - 5,438 - - - 5,438
其他应收款 8,528 - 8,528 - - - 8,528
定期存款 282,458 - 91,774 179,419 17,084 7,517 295,7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5,928 355,762 13,041 59,203 47,477 18,619 494,102
债权投资 274,891 - 21,942 23,397 18,862 418,286 482,487
其他债权投资 470,366 - 33,972 64,735 54,264 507,518 660,4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640 30,640 - - - - 30,640
存出资本保证金 1,807 - 647 468 715 - 1,830
其他资产 103 - 103 - - - 103
合计 1,598,618 386,402 213,906 327,222 138,402 951,940 2,017,872
交易性金融负债 8,549 (8,549) - - - - (8,549)
衍生金融负债 4 (4) - - - -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1,588 - (171,639) - - - (171,63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756 - (1,756) - - - (1,756)
其他应付款 7,561 - (7,561) - - - (7,561)
应付债券 30,384 - (10,897) (1,134) (20,794) - (32,825)
租赁负债 715 - (314) (334) (116) (16) (780)
其他负债 857 - (470) (266) (156) (10) (902)
合计 221,414 (8,553) (192,637) (1,734) (21,066) (26) (224,016)
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以及保险合同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1年以内(含1年) 1-2年 (含2年) 2-3年 (含3年) 3-4年 (含4年) 4-5年 (含5年) 5年以上 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1,065 1,271 271 255 220 234 11,670 13,921
保险合同负债 1,532,638 42,840 1,279 (30,365) (87,932) (91,111) (2,413,846) (2,579,135)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1年以内(含1年) 1-2年 (含2年) 2-3年 (含3年) 3-4年 (含4年) 4-5年 (含5年) 5年以上 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10,812 1,217 223 185 211 216 10,816 12,868
保险合同负债 1,366,090 28,905 (844) (33,597) (42,741) (86,370) (2,174,660) (2,309,307)
上表所列示的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给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尽管基于合同条款所有保单持有人可同时立即行使退保权,本集团在上表中是基于经验和未来预期披露了未经折现的预计现金流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为人民币1,113,11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95,332百万元)。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是指假定所有保单持有人退保将产生的现金流出。与之对应的相关保险合同组合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30,171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3,507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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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所持有的投资,由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或抵押物提供担保,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产品和企业年金产品等,该管理服务费在其他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i)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第三方管理基金 注1 172,574 172,574 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 注1 2,053 2,053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7,457 844 844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注1 10,433 10,433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 256,905 5,025 5,025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 注1 53,856 53,856 投资收益
61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i)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
2024年12月31日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第三方管理基金 注1 126,324 126,324 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 注1 17,912 17,912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12,133 2,030 2,030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注1 16,533 16,533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 380,332 12,141 12,141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 注1 40,164 40,164 投资收益
注1: 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注2: 其他包括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基金、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
ii)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45,07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633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产品和企业年金产品等,于2025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89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89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e) 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
本集团运用一定的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协调管理资产与负债,使用技术包括情景分析方法、现金流匹配方法及免疫方法等;本集团通过上述方法多角度了解存在的风险及其中复杂的关系、考虑未来现金流支付时间和额度,以及结合负债属性,综合动态管理集团资产与负债和偿付能力。本集团采取了包括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及资本补充债券、再保险安排、提高分支机构产能、优化业务结构、构建成本竞争体系等方式提高集团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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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风险管理(续)
(3) 资本管理
本公司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现在及未来的管理使得本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实际资本的要求,以满足法定最低资本监管并确保本公司有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能够持续地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回报。实际资本为原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差。
本公司通过定期监控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间是否存在缺口,并通过对业务结构、资产质量及资产分配进行持续的监测,在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下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 201,362 156,883
实际资本 313,672 275,089
最低资本 149,032 126,447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35.11% 124.07%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10.47% 217.55%
原中国银保监会综合保险公司的可资本化风险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四类难以资本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整体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2025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B类。
62 公允价值层级
公允价值估计是在某一具体时点根据相关市场信息及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信息而作出的。在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如经授权的证券交易所,市价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最佳体现。在缺乏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乃使用估值技术估算。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及其他负债等。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参数,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的估值方法。可观察的参数,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参数,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第二层级,其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参数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参数,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为人民币债券投资,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被分类为第三层级。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估值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和可比公司法等。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如有必要,将根据延期、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场、经济或公司特定情况的变化对评估模型作出调整。
62 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5,038 186,783 47,935 579,756
其他债权投资 2,701 529,070 4,197 535,9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8,532 - 24 38,556
衍生金融资产 - 1 - 1
合计 386,271 715,854 52,156 1,154,281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860 - 9,860
合计 - 9,860 - 9,860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3,638 136,094 56,196 485,928
其他债权投资 1,569 460,363 8,434 470,3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618 - 22 30,640
合计 325,825 596,457 64,652 986,934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549 - 8,549
衍生金融负债 - 4 - 4
合计 - 8,553 - 8,553
62 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a)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情况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级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时点。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主要受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可以获得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的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同)。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合计
2025年1月1日 56,196 8,434 22 64,652
购买 4,548 - - 4,548
计入损益的影响 (1,713) 3 - (1,71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1,633) 2 (1,631)
到期╱出售 (11,096) (2,607) - (13,703)
2025年12月31日 47,935 4,197 24 52,1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合计
2024年1月1日 48,278 28,833 19 77,130
购买 10,059 192 - 10,251
计入损益的影响 (48) (90) - (13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942) 3 (939)
到期╱出售 (2,093) (19,559) - (21,652)
2024年12月31日 56,196 8,434 22 64,652
关于公司 致股东函 经营情况 企业管治 其他信息 财务报告
62 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
于2025年12月31日,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评估模型 重要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输入值范围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 500 亚式期权模型 流动性折扣 1.76%-11.15%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债权投资计划 2,344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8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资产支持计划 1,226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60%-5.6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股权计划 22,103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06%-6.4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未上市股权 7,334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私募股权基金 14,063 基金净值法 净资产 / 净资产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结构性存款 365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28%-7.64%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其他债权投资
-信托计划 1,156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34%-8.68%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债权投资计划 2,846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24%-5.22%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资产支持计划 195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99%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未上市股权 24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第十二节
62 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
于2024年12月31日,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评估模型 重要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输入值范围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 1 亚式期权模型 流动性折扣 3.28%-6.08%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股票 77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信托计划 9,68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34%-5.81%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债权投资计划 3,402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8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资产支持计划 1,08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6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股权计划 20,174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06%-7.1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未上市股权 7,337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私募股权基金 14,065 基金净值法 净资产 / 净资产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结构性存款 364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5.85%-8.4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其他债权投资
-信托计划 3,216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4.34%-8.68%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债权投资计划 5,018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3.86%-6.53%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资产支持计划 200 贴现现金流 折现率 2.99%-5.30%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未上市股权 22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33.00% 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62 公允价值层级(续)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5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活跃的 市场报价第一层级 重要的可观察 输入值第二层级 重要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债权投资 848 295,110 7,320 303,278
投资性房地产 - - 14,302 14,302
合计 848 295,110 21,622 317,580
负债
应付债券 - 20,424 - 20,424
投资合同负债 - - 626 626
合计 - 20,424 626 21,050
62 公允价值层级(续)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于2024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活跃的 市场报价第一层级 重要的可观察 输入值第二层级 重要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债权投资 660 321,561 18,133 340,354
投资性房地产 - - 11,888 11,888
合计 660 321,561 30,021 352,242
负债
应付债券 - 30,687 - 30,687
投资合同负债 - - 857 857
合计 - 30,687 857 31,544
除上表披露的金融工具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均归入第三层级。
63 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于2026年3月27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
补充资料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金融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 (3)
企业取得联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净影响(注) 2,79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6) (73)
小计 2,714 (76)
减:所得税影响 (403) 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2,311 (72)
注: 本集团对部分联营企业的投资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上述净影响为考虑相关承保财务损益后的净值。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编制。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69% 25.88% 11.63 8.41 11.63 8.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48% 25.95% 10.89 8.43 10.89 8.43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3)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报差异调节表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5年度的合并净利润以及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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