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解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刘世安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