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免去公司副总裁王文女士兼任的采购总监职
务,是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正常工作调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戴国强、孙建强、姜省路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