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方--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东明女士、陈志勇先生、
曾崧先生、贺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东明女士、陈志勇先生、曾崧先生、
贺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基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