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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98
美元優先股股份代號:4620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提述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其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分行(「發行人」)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刊發的有關於其8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計劃」)下發行的於
2024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ISIN: XS2066376760)(「票據」)發行及上市的公告。
發行人特此給予通知,發行人在基準事件(定義見票據條款與條件(「條款與條件」)
第4.2(g)條)發生後,已按照條款與條件第4.2(g)(i)條的規定,委任Conv-Ex Advisors
Limited作為獨立顧問(「獨立顧問」),並且隨著獨立顧問的確定,已按照條款與條件第
4.2(g)條的規定,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簽訂了(i)變更契據和(ii)列出票據最終條款的經
修訂及重述的定價補充文件(「修訂及重述定價補充文件」),以使包括每日SOFR(即有擔保隔夜融資利率)以複利計算的利率將作為替代利率,0.26161%的調整利差(即三個月美元LIBOR有關的ISDA調整利差)將作為調整利差以及其它為確保該等替代利率及調
整利差適當運作而須做出的相應改動生效,對發行人和票據持有人具有約束力,並且將就自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當日或最接近該日的付息日起(包含該日)至到期日止(不含該日)的每一利息期間有效。
該等修訂的詳情在修訂及重述定價補充文件中有完整描述。修訂及重述定價補充文件已通過清算系統單獨提供給票據持有人。
1除修訂及重述定價補充文件中所作修訂之外,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的原定價補
充文件中的條款仍完全有效。
本通告中所使用的術語與條款與條件中所賦予其的含義保持一致。
呈交並公佈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迪拜交易所網站上的相關文件請分別參
見: 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 以及 www.nasdaqdubai.com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國,北京
2023年7月7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陳四清先生、廖林先生和王景武先生;非執行董事盧永真先生、馮衛東先生、曹利群女士、陳怡芳女士和董陽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定邦先生、楊紹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和陳德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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