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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不構成或形成任何要約購買在美國銷售的證券的一部分。票據(定義見下文)未曾也將不會根據經不時修訂之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證券法」)進行登記,而且不得在未登記或獲豁免遵守證券法的登記規定的情況下於美國境內或向任何美國人士(定義見證券法)或出於美國人士的利益進行發售或出售。將不會在美國進行證券的公開發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98
美元優先股股份代號:4620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分行」)於2028年到期的10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香港分行美元票據」)(證券代號:556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新加坡分行」)
於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4.125厘利率票據(「新加坡分行美元票據」)(證券代號:5569)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分行(「迪拜分行」)
於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0人民幣2.00厘利率票據(「人民幣票據」)(證券代號:85026)
1各在20000000000美元全球中期票據計劃(「計劃」)下發行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由香港分行發行的香港分行美元票據的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東方匯理銀行滙豐渣打銀行由香港分行發行的香港分行美元票據的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中國工商銀行農銀澳門分行法國巴黎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銀河國際興證國際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中信建投國際中信証券有限公司國泰君安國際華泰國際華夏銀行股份有限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公司香港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香港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由新加坡分行發行的新加坡分行美元票據的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東方匯理銀行星展銀行瑞穗渣打銀行
2由新加坡分行發行的新加坡分行美元票據的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交通銀行建銀國際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光大銀行香港分行中國銀河國際中金公司招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新加坡分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建投國際中信証券民銀資本信銀資本滙豐華泰國際興業銀行股份三菱日聯證券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香港分行大華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分行(「迪拜分行」)
由迪拜分行發行的人民幣票據的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中國銀行(香港)東方匯理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滙豐渣打銀行由迪拜分行發行的人民幣票據的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農銀國際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中信建投國際香港分行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招商銀行國泰君安國際海通國際華泰國際華夏銀行股份有限興業銀行股份有限瑞穗公司香港分行公司香港分行
3如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與計劃相關的發售通函,其經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
十五日與票據相關的提取發售通函的修訂及補充,以及每一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的與每一相關系列的票據有關的定價補充文件所述,就在計劃下發行的由香港分行發行的香港分行美元票據、由新加坡分行發行的新加坡分行美元票據及由迪拜分行發行的
人民幣票據(合稱「票據」)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申請票據僅以
向專業投資者(定義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發行債務證券的方式上市及買賣。預計每一系列票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及買賣的批准將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開始生效。
此外,每一系列票據還有意(i)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以及(ii)獲准納入迪拜金融服務局的證券官方名單以及獲准在納斯達克迪拜(與新加坡交易所,合稱「其他交易所」)交易。票據在其他交易所的上市及獲准交易(如適用)預計將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或之後生效。
更多有關票據在其他交易所上市的信息可在新加坡交易所的網站 www.sgx.com 以及納斯
達克迪拜的網站 www.nasdaqdubai.com 進行查閱。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國,北京
2025年5月21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廖林先生、劉珺先生和王景武先生;非執行董事盧永真先生、馮衛東先生、曹利群女士、陳怡芳女士、董陽先生和鐘蔓桃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莫里*洪恩先生、陳關亭先生和李偉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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