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4时5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香港九龙红磡黄埔花园德丰街20号九龙海逸君绰酒店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文件目录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
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9
关于选举刘芳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0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12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16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18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23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47
关于2025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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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本行董事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
决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金融工作主线,立足“主力军、压舱石、领头雁、标杆行”的四大定位,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五化”转型,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全行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市场影响力、风险管控力跃上新台阶,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现代金融机构建设迈出新步伐。
2025年,本行主要经营指标稳健,股东回报保持较高水平。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013.95亿元,较年初增长1.9%;净利润3707.66亿元,较年初增长1.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0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9.45%;平均总资
产回报率为0.72%。2025年末,不良贷款率1.31%,拨备覆盖率213.60%,资本充足率18.76%。
现将本行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保持战略定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十四五”期间,本行董事会定期听取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在扎实推进“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并实施“1415”1战略布局,推动全行全面提升风控能力、强化主责主业、深化改革转型,开创集团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新局面。截至2025年末,本行“十四五”规划的核心指标圆满完成,资产、资本、存款、贷款等引领国际同业。“十四五”期间累计分红总额突破5000亿元,持续为股东创造稳健、可预期的现金回报,集团主业强、质效优、贡献大、经营稳的特征更加突出,领军银行地位更加稳固。
(二)强化科学决策,推动全行经营质效向好向优
1“1415”战略布局第一个“1”指一流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现代金融机构”的愿景目标,“4”指四大定位,即“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建设强大机构的领头雁、做专主责主业的标杆行”发展定位,第二个“1”指坚持党建引领,“5”指推进智能化风控、现代化布局、数智化动能、综合化服务、生态化体系“五化”转型路径。
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行董事会持续加强对宏观形势的跟踪研判,审议年度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议案,定期听取经营情况汇报,支持和督导管理层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积极主动应对息差收窄挑战,持续优化营收结构,强化成本管控,健全清算、结算、支付、托管等新型基础设施服务,提升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交易金融等新型业务的价值贡献,加快推动经营模式从“规模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2025年,集团实现营收、净利润双正增长,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进集团深化高效能改革
本行董事会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审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进西安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增加金融科技资源投入,开展“领航 AI+”行动,自主研发的千亿级金融大模型“工银智涌”荣获金融科技发展奖一等奖和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能力评估模型标准(FDMM)最高等级认证,集团发展数智化动能更加强劲。推进上海金融市场交易中心建设、推动苏州分行升格为直属分行,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现代化布局更加完善。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解决方案(CFS),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审议集团用工计划,突出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夯实全行业务和管理模式变革基础。
二、聚焦高水平安全,持之以恒防风险强合规
(一)严控资产质量,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董事会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审议风险管理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风险偏好评估、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议案,修订全面风险管理规定、有效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不断加固纵向统筹贯通、横向协同联防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依托智能风控“4E”中心境内分行全覆盖优势,积极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技术,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中发挥“压舱石”作用。按季度更新预期信用损失法关键参数,定期审阅信贷资产核销事项报告,妥善处置重点风险事项,督促管理层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的风险管理,做好普惠零售业务风险管控,提高风险资产经营管理质效,巩固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态势。
(二)统筹资本管理,厚实风险抵御能力
本行董事会注重发挥资本牵引驱动作用,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及内部资本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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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金融债发行计划、发行资本工具和总
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等议案,统筹资本的科学筹集、高效配置、精准计量、长效约束。深化 EVA等价值创造指标在资本配置中的应用,建立与资本供给相匹配的资产发展规划。构建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坚持发挥内源性积累的核心作用,丰富和完善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奠定坚实的资本基础。
(三)坚持合规经营,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效能
本行董事会修订案防工作规定、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合规管理基本规定等规章制度,审议集团合规管理与反洗钱管理情况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管理体系,坚持把依法合规经营打造成核心竞争力。
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审议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开展外部审计履职评价,指导内外部审计机构加大对风险多发领域和经营薄弱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听取监管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推动监管、审计发现问题贯通整改,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
三、融入发展大局,践行国有大行使命担当
(一)强化货币政策传导,扎实服务实体经济
本行董事会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推动全行发挥好货币政策传导主渠道作用,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有力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2025年,全行新增境内人民币贷款投放2.17万亿,人民币债券投资2.48万亿,投融
资总量、增量保持市场领先。董事会审议股权投资基金、绿色金融实施情况等议案,支持管理层突出服务“工”和“商”的主责主业,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全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2025年,全行制造业、科技、绿色贷款规模稳居同业首位,为实体经济注入充足金融活水。
(二)坚持全球化经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行董事会始终立足国际视野,修订境外机构管理规定,听取境外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汇报,持续开展国际化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各境外机构战略定位,完善全球化经营网络。支持管理层主动融入国家外交经贸大局,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引进来”金融需求,加速构建清算、结算、融资、投资、交易等全场景跨境金融服务生态。稳步推进境外战略性投资布局优化与重点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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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更加适配的国际化发展格局,集团境外“一核三线”优势不断巩固,人民币清算行增至12家,服务全球贸易多元化格局的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中欧企业联盟、“一带一路”银行间合作机制等平台作用,主动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有力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三)践行金融为民初心,强化民生领域金融保障
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审议可持续发展报告、普惠金融经营计划等议案,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切实履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推动管理层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实施民营企业服务专项方案,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第三支柱养老金融及民营普惠消费贷款,有力支持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审议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香港大埔火灾事件专项捐赠等议案,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和公益慈善工作。修订消费者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定期审议、听取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巩固深化消保体制改革成果,建设好在您身边、值得信赖的人民满意银行。
四、优化董事会运作,提升集团公司治理效能
(一)完成监事会改革,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顶层设计
本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高质量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督职责,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两会一层”2新架构。完成股东会、董事会两项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等8个董事会专委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制度修订,持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通过优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边界,强化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财务监督与信息披露等核心事项上的职权。听取授权方案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切实保障集团授权机制科学有效运作。审议境内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听取关于聚焦主业、压缩层级整改进展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穿透管理体制机制。
(二)强化多元化建设,构建科学专业董事会架构
本行持续优化完善董事会架构,推进独立董事遴选,构建专业多元高效的董事会。2025年,共选聘3名董事,续聘2名董事,完成4名董事离任程序,2次动态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董事会成员在专业能力、履职经验及性别、地域等方面具备结构性优势,整体架构符合沪港两地上市监管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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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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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开展了2025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高度认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能力、履职表现和履职贡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建议董事会和高管层成员站在“十五五”开局新起点,锚定新目标,奋力开新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服务于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有效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任职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行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优化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审议和决策质效
2025年,本行董事会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议事效率和治理效能。全年
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研究审议议案100项,听取汇报24项,审阅7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定期审阅决议执行情况,督导重大决策事项落地见效。持续深化董事会战略专题研讨工作机制,加强董事会与高管层的沟通交流,凝聚公司治理合力。为董事履职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根据本行2022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投保2025-202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金额、承保范围、保险费均严格按照上述授权执行。
(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市值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董事会持续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开展业绩发布活动以及资深分析师闭门会、公司金融主题反向路演、香港新加坡境外路演等系列投关活动,在董事会成员出访中融入投资者走访环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展现本行战略实施、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成效,集团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办法》并披露《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明确以“提高公司质量”为核心,通过现金分红、投关管理、信息披露等多措并举,实现银行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的共享共赢。2025年,本行首次实施中期分红,首次向 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选择权,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与资金安排的灵活性。在上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中继续获评 A(优秀),总市值保持市场领先。
2025年,本行公司治理品牌价值及美誉度进一步提升,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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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荣获《董事会》杂志“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奖”,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评价体系公司治理版块保持同业领先。
2026年,本行董事会将继续围绕金融工作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全行深入推进“五化”转型,切实服务好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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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国内、国际对上市商业银行的相关监管要求,根据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要求及本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选聘结果,现提请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相关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本行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方面因素确定。按照集中采购结果,2026年度本行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192万元,其中第一、三
季度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各307.63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2978.08万元,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83.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15.27万元。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的相关公告。
《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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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履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及慈善、文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本行申请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人民币1.48亿元。
本行目前《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规定董事会、
行长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单项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且当年对外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与本行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如合计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人民币1亿元执行)。按照本行2025年净利润测算,董事会、行长2026年度可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人民币1亿元。如超出授权额度,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近年来,本行立足自身业务优势,始终坚持“国家所需、金融所能、工行所长”,将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展现了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担当。同时,持续深化“工银光明行”集团公益品牌建设,不断创新公益慈善模式,丰富活动形式、加大活动力度,以金融温度助力美好生活,展现了国有大行的社会福祉使命。2026年是开展常态化精准帮扶的第一年,本行常态化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捐赠需求旺盛,品牌类公益项目和部分境外机构存在持续性捐赠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十五五”时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积极履行大行社会责任,本行申请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人民币1.48亿元,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兼顾慈善、文教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应急捐赠。
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本年年度对外捐赠授权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9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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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选举刘芳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芳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芳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日期为 2026年 6月 4日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会选举刘芳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刘芳女士在本行非执行董事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本行公告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刘芳女士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10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刘芳女士简历刘芳,女,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
刘芳女士2021年进入汇金公司,2021年1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二级巡视员;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1999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主任
科员、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刘芳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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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2024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日期为 2025年 12月 23日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1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4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注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1
社会保险、企业年是否在股东其他
金、补充医疗保险单位或其他姓名职务应付薪酬货币性合计及住房公积金的关联方领取收入单位缴存部分薪酬
1234=1+2+3
2024年末在任的董事
廖林董事长、执行董事93.0823.57-116.65否
刘珺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62.0515.82-77.87否
王景武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83.7722.84-106.61否
卢永真----是
冯卫东----是
曹利群----是非执行董事
陈怡芳----是
董阳----是
钟蔓桃----是
胡祖六44.00--44.00是
陈德霖50.33--50.33是注
赫伯特·沃特独立非执行董事337.67--37.67否
莫里·洪恩20.83--20.83是
陈关亭3.67--3.67否
2024年离任的董事
陈四清董事长、执行董事7.761.94-9.70否
梁定邦独立非执行董事13.00--13.00否
杨绍信独立非执行董事31.33--31.33否
沈思独立非执行董事44.92--44.92否
注:
1.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4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1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2021-2023年任期激励收入
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2024年兑现发放。据此,2024年本行为廖林先生、王景武先生分别计提企业年金单位缴费3.01万元人民币、2.72万元人民币。
3.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
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4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陈四清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
(2)2024年2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
(3)2024年3月,梁定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2024年3月,赫伯特·沃特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2024年6月,刘珺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6)2024年8月,杨绍信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7)2024年8月,莫里·洪恩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8)2024年9月,钟蔓桃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9)2024年11月,沈思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2024年11月,陈关亭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1)2025年2月,李伟平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2)2025年4月,胡祖六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3)2025年5月,冯卫东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职务;
(14)2025年5月,陈怡芳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5)2025年10月,段红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6)2025年11月,卢永真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7)2026年1月,李金鸿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2024年,非执行董事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董阳先生、钟蔓桃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1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6.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事在该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2024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15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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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16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注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1
社会保险、企业年是否在股东
金、补充医疗保险其他货币单位或其他姓名职务应付薪酬合计及住房公积金的单性收入关联方领取位缴存部分薪酬
1234=1+2+3
2024年末在任的监事
注
黄力职工监事25.00--5.00否
张杰25.00--25.00否注外部监事3
刘澜飚25.00--25.00是
注:
1.上表中本行监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4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
于本行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职工监事2024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本人实
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3.外部监事2024年度基本津贴标准为25万元人民币/人。
4.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2025年9月,黄力先生、张杰先生和刘澜飚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
17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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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信息报告要求,本行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2025年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对报告期内治理层和管理层履职、关联交易监管要求落实、管理基础和履职
能力、审查和监督审计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第二部分为2025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情况,主要是依据监管要求,对报告期内关联方认定情况、关联自然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交易、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交易等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对监管指标遵循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进行说明。
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专项报告》须分别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汇报,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专项报告。本行董事会已听取《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现提交股东会。
特此汇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1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5年,本行严格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关联交易监管法规
及沪、港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持续夯实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现将本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治理层和管理层规范履职。一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独立运作,两次审议通过本行关联方确认议案,落实新《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要求、全年审议两批次统一交易协议以及《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我行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听取本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先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阅。二是管理层严格遵守行内授权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关联交易事项,按季度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管理层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召开三次会议,审议年度关联交易专报、统一交易协议、董监高及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听取2024年关联交易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关联交易监管要求持续落实。一是规范开展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必要,符合公司治理和审查审批流程,年内未发生禁止性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生因关联交易违规被监管处罚的情形。二是持续做好信息报送和披露,年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各类关联交易报表共计4次、24张,按季度通过网站对外披露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统一交易协议签订情况,加强数据核对和校验,确保报表和披露信息准确、完整。
(三)管理基础和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加快关联交易自动化步伐,制定三
年100%自动化计划,年内新增6家境内外分行、9个业务品种自动取数,截至2025年末已累计投产327个产品细项取数规则,自动化率提升至近70%;实施交易对手核对确认机制,减少关联交易错报漏报问题。二是面向全集团开展关联方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累计覆盖集团各级机构1400余人次,制作《关联方信息报送
19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要点讲解》微课和《关联交易数据报送手册》,持续强化履职传导。
(四)合规审查和监督审计作用持续发挥。一是加强关联交易合规审查,覆盖
授信、债券交易、科技服务等重要经营事项,提出合规意见,支持各部门和机构在业务决策中做好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二是组织开展关联交易数据质量抽检,强化模型应用,围绕错迟漏报,公允性与合规性,以及审查审批流程等12项要点,排查潜在合规风险隐患,督促数据和管理质效提升。三是高质量组织落实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整改,内审评价“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效果”,完成2025年度集团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工作机制、交易采集报送、系统建设、关联方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促进提升三道防线管理合力。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2025年,本行新增关联自然人396人,退出关联自然人356人;新增关联法人
或其他组织108家,退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38家。截至2025年末关联方数量见下表。
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数量
单位:名/家关联方口径关联自然人数量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32901302局口径上交所口径20838联交所口径2267全监管口径34021310
(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2025年,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1914.04亿元,较2024年增加
20.03%,主要是法人活期存款和同业拆借等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规模有所扩大1。
本行严格要求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和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1按照监管要求,该两类业务均可豁免纳入重大关联交易统计,其中活期存款还豁免审议和披露。
20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2025年,本行与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发生金额合
计6000.58万元,主要包括发放住房贷款4414.25万元、消费与经营贷款908.03万元、信用卡透支或分期678.30万元。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余额
13558.02万元,其中住房贷款余额11583.72万元、消费与经营贷款余额652.20万元、信用卡透支或分期余额1322.10万元。
2.关联自然人非授信类交易。2025年,本行与关联自然人非授信类交易发生金
额合计146.66万元,主要为销售实物贵金属等业务。截至2025年末,余额为0。
3.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2025年,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
类交易发生金额合计34297.17亿元,截至2025年末交易余额10358.45亿元,主要业务类型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同业拆借、资金拆借、票据类、流动资金贷款等。
交易监测数据显示,年内本行对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均未出现损失。2025年
7月31日,本行与工银瑞信、工银理财分别签订授信类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协
议金额分别为5150亿元、4200亿元,截至2025年末已分别执行1350.20亿元、0元。
2025年 11月 6日,本行与工银金租及其下属两家 SPV2分别签订授信类关联交易统
一交易协议,协议金额合计21300亿元,截至2025年末已执行103.70亿元。
表2:2025年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主要业务类型分布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业务类型交易发生额交易余额(年末)
债券质押式回购16037.94443.60
同业拆借10111.072233.17
资金拆借5055.84445.82
票据类837.78451.93
流动资金贷款824.291032.22
同业借款715.001035.00
担保类205.15171.59
同业存款(存出)168.8166.28
贸易融资127.8645.90
其他213.414432.93
合计34297.1710358.45
4.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2025年,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
授信类交易发生金额合计57616.25亿元,截至2025年末交易余额16390.79亿元。
2 ICBCIL Finance Co. Limited、ICILAero Treasury Limited。
2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的资产转移、服务、存款及其他三大非授信类关联交易3中,存款及其他类交易金额最多,主要包括同业拆借(拆入)、法人存款、外汇交易。2025年7月31日,本行与工银亚洲、工银标准分别签订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协议金额分别为5850亿元和7080亿元,截至2025年末已分别执行586.85亿元和556.35亿元。
表3:2025年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类型分布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交易类型交易发生额交易余额(年末)
资产转移2197.02106.10
服务101.90150.04
存款及其他55317.3316134.65
合计57616.2516390.79
5.监管指标遵循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2025年,除统一交易协议外,本行
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末,本行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为1093.50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2.23%;本行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所在集团最大合计
授信余额为1147.90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2.34%;本行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项下的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7328.64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14.95%,均未超过监管比例(10%、15%、50%)。
3其中,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信贷资产及收益权买卖,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主要
为技术与基础设施服务、信息服务等,存款及其他类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主要包括存款、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2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2025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以国际化视野和专业化能力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赫伯特·沃特)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莫里·洪恩)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关亭)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伟平)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2025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充分发挥本人的国际化视野、监管和同业从业经验,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献了经验和智慧。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
洲区副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4等职务。
现任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Web3.0协会创会会长、香港金融学院高级顾
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中文大
学中大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
港树仁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亚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4自2026年5月起,本人不再担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24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了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社会责股东美国区董事董事会战略任与消风险管关联交会审计委提名委薪酬委域机构委员费者权理委员易控制员会员会员会风险委会益保护会委员会员会委员会
陈德霖3/310/107/7-5/56/65/54/41/14/4
注:“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状况。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
评价等汇报,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充足的人力及相关资源配置,提升审计质量,切实做好本行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支持管理层稳妥有序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美国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协助董事会不断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推动本行持续加强合规建设。同时,本人就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与科技投入效益、深化内外
25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部审计与内控成效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本行积极回应。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及调研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座谈会,围绕推动工商银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管理层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现场专题交流;赴本行境内外机构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分支机构国际业务、风险防控和整体经营发展等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面向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讲解代币化金融等相关内容;参与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及本行内部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工商银行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有效地提供工商银行经营数据等相关参阅文件,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根据独立董事关注重点和本行业务发展情况,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层沟通的战略专题研讨会,安排实地调研与座谈会。对于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商银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6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行职责,依托专业经验,切实推动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7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履行职责,对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德霖
2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赫伯特·沃特)2025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德累斯顿银行管理委员会主席、安联集团控股委员会成员、德意志银行集
团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零售、私人和商业银行业务全球负责人。曾任德国联邦金融市场稳定机构(FMSA)主席、兼任德国银行处置机构(NRA)主席和欧盟单一处置
委员会(SRB)全体会成员。曾任多家金融机构及其他公司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包括葡萄牙投资银行(位于波尔图)和 DEPFA 银行(位于都柏林)、德国安顾集团、
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德国意昂集团和德国汉莎航空公司。曾任法兰克福大学法律金融学院和德国柏林爱乐乐团卡拉扬乐队学院咨询委员会主席,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康赛里昂咨询集团和欧洲评级机构(Scope Ratings)咨询委员会成员。现任德国AKBANK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慕尼黑路德维希·马克西米利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政治学博士。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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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社会责股东美国区董事董事会战略任与消风险管关联交会审计委提名委薪酬委域机构委员费者权理委员易控制员会员会员会风险委会益保护会委员会员会委员会
赫伯特*沃特3/310/107/74/47/7--4/4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
本行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情况。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汇报,参与了对工行所聘外审机构的履职评价工作,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审计专业性和独立性,建议内外部审计机构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会,积极参加业绩发布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结合监管要求,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方案,推动完善本行激励约束机制。本人积极参与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工作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同时,就进一步推进国际化经营、加强 AI与普惠金融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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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客户服务、强化新型风险识别等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座谈会,充分沟通了本行有关情况,围绕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管理层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等开展现场专题交流;听
取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内部审计局、普
惠金融事业部、金融科技部、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专项融资部、个人信贷业
务部和银行卡业务部等部门相关工作汇报;赴陕西、山西、宁波和上海等地开展了
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当地分行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分行经营发展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加本行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工商银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
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工商银行的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工商银行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主动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持保障,促进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结合监管要求认真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持续关注本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进行深入调研,就促进本行经
3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营管理水平提升和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交流,为进一步提升本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的贡献。
赫伯特·沃特
3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莫里·洪恩)2025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尽责、忠实勤勉,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结合本人丰富的国际背景和从业经验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8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自2024年8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澳新银行(澳大利亚)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中国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新西兰国库部长,还曾任新西兰国家健康委员会董事长,新西兰旅游局董事会成员,新西兰商界圆桌会董事长,澳大利亚独立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以及三边关系委员会成员等。
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非执行董事长、Marisco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Marisco
葡萄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与政府专业博士,林肯大学商务硕士及商务学士,获林肯大学 Bledisloe 奖章、新西兰功绩勋章(Companion of the NewZealand Order of Merit)。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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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社会责股东美国区董事董事会战略任与消风险管关联交会审计委提名委薪酬委域机构委员费者权理委员易控制员会员会员会风险委会益保护会委员会员会委员会
莫里*洪恩3/310/107/7--6/65/54/44/4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情况。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相关议案,听取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相关汇报,积极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会,积极参加业绩发布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本人组织提名委员会有序推进建议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工作。同时,本人就进一步加强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提升 AI等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盈利能力、强化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等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座谈会,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围绕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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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坚持以客户为核心、加强数字化驱动与智能化风控等意见和建议;与管理层围绕人工智能应用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专题交流;参与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赴本行境内外机构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盈利能力、风险管理、养老金融和整体经营发展等相关情况;听取总行数据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养老金融部等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参加本行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工商银行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以及培训、调研,主动提
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
36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勤
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有序推进建议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工作,着力提升本行盈利能力、数智化、公司治理水平,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要求,审慎、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利用丰富的国际视野、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经营的稳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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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好本行和全体股东以及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莫里·洪恩
3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关亭)2025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了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经验,对审议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1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山东省审计厅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员。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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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社会责股东美国区董事董事会战略任与消风险管关联交会审计委提名委薪酬委域机构委员费者权理委员易控制员会员会员会风险委会益保护会委员会员会委员会
陈关亭3/310/10--7/76/6--4/4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
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情况。围绕“数智化审计”为主题,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座谈交流,并面向内部审计条线员工开展培训。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汇报。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审计独立性和专业性,提升数智审计水平。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会,积极参加业绩发布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在认真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对审议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本人认真审议监事会改革方案,并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讨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工作方案,就评价内容和形式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督促部门完善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效。同时,本人就进一步加强 AI审计应用、智能化风控、科技治理等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座谈会,就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与管理层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现场专题交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汇报公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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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及本行内部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工商银行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
作人员都积极有效地配合与支持,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以及培训,及时提供参阅材料,使本人能够了解本行经营动态等相关信息,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商银行能够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回应和落实,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客观专业意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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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通过支持提升审计数智化水平、加强内审外审监督合力、组织开展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相关工作,推动提升本行经营发展质效,维护了本行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审慎、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发挥自身对审计领
域的经验和专长,秉持对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本行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本行的经营发展做出更有价值的贡献。
陈关亭
4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伟平)2025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就任后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自2025年2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对外合作办主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与数据技术系副主任。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计算机学会杰出会员、中国计算机学会服务计算专委会委员、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社会媒体处理专委会委员、全国自
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结构、通信和集成框架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博士。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43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社会责股东美国区董事董事会战略任与消风险管关联交会审计委提名委薪酬委域机构委员费者权理委员易控制员会员会员会风险委会益保护会委员会员会委员会
李伟平3/39/96/6-6/6-4/43/3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转型发展现状。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
职情况评价等汇报,建议扩大人工智能在内外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会,积极参加业绩发布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督促本行强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工作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就进一步深化科技能力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提升审计效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座谈、交流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座谈会,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并就本行“十五五”时期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加强数据团队建设、优化线上业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与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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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现场专题交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关于金融科
技、普惠零售、养老金融、资产托管、网络金融、专项融资、财务会计等业务情况
的汇报;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及本行内部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工商银行为保障本人有效履职,在沟通联系、信息获取等各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及培训等活动,并通过数字化平台主动、及时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和资源支持,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45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行职责,督促本行强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推动本行加强AI等金融科技应用,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发挥专业优势,对本行公司治理和经
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李伟平
46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2025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的相关规定,本行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2025年度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权限的审批事项。
本行董事会已听取《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现将该汇报提交股东会。
特此汇报。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47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2025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简称《股权管理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年43号,简称《大股东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董事会每年应就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进行评估,并在股东会上或通过书面文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金融监管总局。据此,我行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5进行了年度评估。
我行围绕股东资质情况、股东责任履行、信息披露等对三家主要股东分别进行
了年度评估并形成相应评估报告(详见附件)。经评估: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资质优良、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责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符合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发挥股东作用,有力支持和指导我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汇报。
附件:关于主要股东(含大股东)2025年度评估的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行主要股东(持股5%及以上)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79%)、财政部
(31.14%)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A+H股合计持股 5.35%)。其中,汇金公司和财政部系大股东(持股 15%及以上)。
4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关于主要股东(含大股东)2025年度评估的报告
2025年度,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积极发挥股东作用,有力支持和指导我
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发展、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助力我行高质量发展。经评估,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符合金融监管总局针对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的相关规定。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们围绕股东资质、股东责任、信息披露等逐条进行了评估,具体结果如下:
一、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资质优良
(一)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汇金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
(二)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汇金公司全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青松,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8282.0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29615。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持我行股份比例34.79%,汇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我行股份比例35.76%,是我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持我行股份比例31.14%,是我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
社保基金会全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于2000年8月,是财政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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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业单位,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法定代表人刘昆。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以下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及现金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会持我行股份比例5.35%,是我行主要股东。
(三)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四)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在我行
年报上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责任
(一)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未经批准的委托他人或接受
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的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在我行年报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二)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所持我行股票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上市,并均为流通股,可依法合规在交易所转让。
(三)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均是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不受“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的限制。
(四)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没有遵守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
(五)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下列
情形:
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4.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5.拒绝或阻碍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6.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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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六)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行使出资人权利,未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未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向我行派出的股权董事在其他商业银行和
其他关联机构任职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会未向我行派驻董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与我行的交易在年报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未利用其对我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九)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质押我行股权。
(十)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我行股份。
(十一)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会或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
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在我行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
财政部不涉及我行相关授信事项。
(十二)2025年度,汇金公司继续履行不竞争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行提供以下信息:
(一)股权结构;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变动情况;
(三)名称变更;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变化或导致所持我行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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