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人,具体组成人员为:郭春明、高伟、徐慧敏,其中郭春明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贺华于2025年8月22日期满离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慧敏为独立董事,接替朱贺华相关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包括1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
1案26项。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届次时间会议主要内容审议通过《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开展债务融资工作授权的
第五届董事会议案》《<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1审计委员会第2025/3/25计>修订方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三次会议修订方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听取年报审计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第五届董事会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计委员会第2025/4/29
听取2025年一季度内部稽核审计工十四次会议作情况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物业租赁及相关
3审计委员会第2025/7/24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五届董事会际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第2025/8/27
《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十六次会议《关于设立国联通智科技资产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听取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汇
报、2025年半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52025/10/29审计委员会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取消
2序号届次时间会议主要内容十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听取2025年三季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联民生证券
第六届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6审计委员会第2025/12/29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为国联民生证一次会议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郭春明66高伟66徐慧敏22
朱贺华(离任)44
注:独立董事朱贺华于2025年8月22日期满离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慧敏为独立董事,接替朱贺华相关职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重视年度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并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变化。同时,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配合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年度审计进展进行监督,与审计机构就重点审计领域和年报相关指标变化情况进行沟通与交流,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初审情况的汇报,对审计结果发表同意意见。
3(二)审核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2025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审计及审阅服务,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事项进行沟通。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审阅沟通报告,对审阅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四)审核关联交易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4情况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认为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关注重大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包括《关于调整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关于设立国联通智科技资产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境内外相关规定,确认了公司关联方名单。
(五)指导内部审计及评估内控有效性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
情况报告,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措施。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在认真审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的内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六)承接监事会职权及修订议事规则
2025年,依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5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组织修订了《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有助于审计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
(七)审查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审查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尹磊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协调外部审计工作沟通等方面履行职责,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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