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17.0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16.83%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202052500830484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无锡天人国际投资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202057265348020
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周海江 √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顾萃 √不适用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用股份”)于 2026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花台区法院”)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强制执行,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 208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豆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00 万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强制平仓,红豆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16.28%减少至 16.09%。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天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先生、顾萃先生股份数量由 269369080
股减少至 266369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7.02%减少至 16.83%,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
资金来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的投资者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源(仅增(万股) 例(%) (万股) 例(%) 时间区间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红豆集团有 2026/10/26-
25769.5060 16.28 25469.5060 16.09 大宗交易□ /
限公司 2026/10/26
其他:____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无锡天人国
际投资有限 0.01 0.00 0.01 0.00 / / /公司
周海江 40.3560 0.03 40.3560 0.03 / / /
顾 萃 1127.0360 0.71 1127.0360 0.71 / / /
合计 26936.9080 17.02 26636.9080 16.83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强制执行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