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用股份”、“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证发[202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国联民生保荐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1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导制度,已根据通用股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国联民生保荐已与通用股份签订保荐协议,
2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交义务。
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国联民生保荐通过日
3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及走作。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通用股份存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
4在需要保荐人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法违规事项。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或财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通用股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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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顾问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相关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和违反承诺事项。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督导通用股份及其
6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业务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则、规范并积极履行承诺。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督导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1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8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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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披露制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10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11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易所纪律处分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关注函的情况。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通用股份及控股股
12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本所报况。
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通用股份未出现该等
13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事项。
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通用股份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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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关主体出现该等事项。
2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通用股份及相
15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
关主体出现该等事项。
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
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国联民生保荐制定了现场检查相关工作计划,并于2025年1月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走访、访谈、抽取并查阅有关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
16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
场检查工作质量。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每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国联民生保荐对通用月定期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建立、管理、使用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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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国联民生保荐保荐代表人在通用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对于公司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
3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公告。保荐人主要就如下方面对于通用股份的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
信其符合公司章程;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内容,确信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经核查,通用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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