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证券简称:中新集团公告编号:2023-02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358194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9.120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赵志松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美凤、贝政新、刘勇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陈文凯、陈志商、尹健、周衡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宣蓉、鲍淮斌现场出席会议,监事郑维
强、郭仁泉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李铭卫、宋才俊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新集团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5710191 99.9918 84800 0.0063 24500 0.0018
2、议案名称:《中新集团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35710191 99.9918 84800 0.0063 24500 0.0018
3、议案名称:《中新集团2022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5710191 99.9918 84800 0.0063 24500 0.0018
4、议案名称:《中新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5710191 99.9918 84800 0.0063 24500 0.0018
5、议案名称:《中新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5734691 99.9937 84800 0.0063 0 0.0000
6、议案名称:《中新集团2023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4995603 99.9383 823888 0.0617 0 0.0000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5710191 99.9918 84800 0.0063 24500 0.0018(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补选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陆海粟127003818895.0755是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议案5:中新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
东121410000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119482803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
东215188896.2086848003.791400.0000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
普通股股东74668899.772817000.227200.0000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
股东140520094.4164831005.583600.000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5《中新集团121699.930384800.069700.00002022年度利润34690分配预案》17《关于聘任安121699.910284800.069724500.0201永华明会计师101900事务所(特殊普1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补选陆559345.9566海粟先生为中8188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永强、曹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