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证券简称:东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14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65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537320.8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2293353.5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82293353.53元的10%提取
8229335.3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2776516.88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36840535.06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2963433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6074085.8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90766449.2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6074085.83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1%;且本次利润分配实
施完毕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至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37163224.73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180.55%。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
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