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确
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
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股东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
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股东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
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股东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宣布投票结果;
5、宣布股东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依次提交表决票,股东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三名股东代表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由于参会股东人数、回避等原因导致少于三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的,少于人数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填补)。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席会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三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由于参会股东人数、回避等原因导致少于三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的,少于人数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填补);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1: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议案 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6]76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4645.64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454.61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0154.46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4年启动实施的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5年9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顺利实施完毕。2025年3月5日-2025年9月18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08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76%,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2002524.80元(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3: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战略转型升级规划,持续优化在 I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领域的布局,同时加速剥离各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实现资金与资源的深度聚焦,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同时依法行使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相关职权,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公司在战略转型升级以及控制权变更期间的平稳有序过渡,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与高效性。
现将2025年度(本报告下文所述之“报告期”亦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6973.94万元,同比下降10.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4645.64万元,同比减亏8.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38659.94万元,同比减亏
22.1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15351.24万元,同比下
降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2355.95万元,同比下降6.02%。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 I类医药包装与新型材料行业面临行业内部竞争加剧的影响,同质化低效竞争态势进一步显现,导致市场整体毛利率承压,行业利润空间遭受一定挤压。面对行业性经营压力与内部竞争激化的多重冲击,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坚定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在做好 I 类医药包装与新型材料两大主要业务板块管理管控的同时,持续推进非核心业务板块的有序剥离,实现资金和资源的深度聚焦,进一步加快战略转型升级的步伐,并实现了公司控制权变更期间整体的平稳、有序过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一)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I类医药包装业务
I类医药包装业务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关注并深度布局的领域,报告期内已成为公司营收占比最高的业务板块,为进一步夯实公司产业基础,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化和产业链的优势,积极做大做强 I类医药包装业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实现对 I 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战略聚焦,公司重点推进并完成了一系列股权资产优化配置的经营举措:
(1)公司于2025年12月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精简管理架构,并确立以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作为后续 I类医药包装板块的核心管理管控平台;
(2)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收购控股子公司重
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剩余25%股权,将持有首键药包的股权比例由75%提升至100%,实现对首键药包的全资控股;
(3)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决议收购控股子公
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10%的股权,将持有东峰首键的股权比例由
82%提升至92%,并于2026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常州琦罡新材料有限公司实
施整体吸收合并,并于2025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在通过上述经营举措,进一步加强对 I 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相关主体管控能力及提升内部管理效率的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集团赋能优势,持续引导、支持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各子公司加速推进新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步强化公司 I 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整体竞争力。
为进一步扩充产能、提升市场份额,前期子公司首键药包拟投资人民币4亿元在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及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子公司华健药包拟投资人民币5亿元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子公司福鑫华康拟投资人民币1.2亿元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子公司东峰首键拟投资人民币5亿元在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取得项目用地并投资建设药用玻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子公司千叶药包也在持续推进老厂房的改建工作。报告期内药包板块各子公司加速实施新项目的建设,积极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后续也将以验收作为新的起点,逐步释放产能,让项目建设成果转化为业务板块增长的内生动能:
(1)首键药包“年产120亿只药用瓶盖、120亿只药用吸管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一期)已竣工验收,同时完成了 CDE 新厂房变更登记工作,推进新厂房合规投产;生产车间已完成搬迁和投入使用,生产线运行稳定,产能进一步提升;办公楼、员工食堂、倒班楼等配套设施也已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2)华健药包“高阻隔药品包装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目前项目已落成投产,报告期内按计划推进建设工作,该项目的办公楼装修工程、路面沥青铺设、净化施工、机电施工、光伏施工、网络施工等工程完成验收,生产设备、安防弱电、信息系统、自动仓储、环保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陆续完成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转
并转入正常运行,安评、环评、能评等验收工作亦已完成,各项相关证书按规定变更转入新厂,目前新厂运行逐步进入正常轨道,为华健药包后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持。
(3)福鑫华康“医药包装硬片生产项目”: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工作,报告期
内相继完成消防水池、泵房等配套工程的改造,并已完成相应的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工作。
(4)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报告期内重点推进项
目建设工作,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了厂房主体建设及验收与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截至目前验收工作已接近尾声。报告期内主要完成了1#号厂房的建设,建成1#窑炉并启动点火,配套完成了制瓶机的安装调试,并且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了项目相关的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A 类登记证书。报告期内东峰首键尚未进入规模化生产与销售阶段,整体处于设备调试验收、试生产运转、产能爬坡与市场开拓期,后续也将根据药用玻璃包材行业的市场情况有序调控投产节奏。
(5)千叶药包“标准化老厂房改建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主体竣工验收、车
间库房清洁净化,并继续规划新的产线。
上述项目中,“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之一,是唯一一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医药集采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及医药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现有的拟投产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控股子公司东峰首键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经公司审议通过,决定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投入已完成厂房的建设并形成完整的产线布局,
且现有的拟投产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因此上述募投项目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及东峰首键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此外,公司充分发挥集团管理优势,持续引导、支持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各子公司通过积极开展市场开拓、加速新项目的建成投产、强化成本管控以及加大研发投
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有效实现提质增效,不断筑牢公司 I 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整体竞争力:
报告期内,受市场经济下行及行业竞争加剧、药品集采政策推行以及下游客户消化前期库存、市场需求下降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药包板块各子公司经营业绩阶段性承压。公司统筹各子公司通过拓宽业务渠道,针对细分领域利润水平较好的市场进行重点开发,并积极推进产业链延伸,布局玻璃瓶、吸管等业务,持续深挖利润贡献点;同时,公司指导各子公司继续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东峰药包”的品牌竞争力,目前已与阿斯利康、武田制药、费森尤斯、史达德等多家外资药企客户展开合作,涉及 PVC、铝箔、复合膜等多种产品,后续也将持续加大国内外优质客户的开发力度。随着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客户结构的持续优化,结合东峰药包为客户提供整体供应链的服务理念,公司将进一步匹配 I 类医药包装业务的产品品类与产能规划,助力医药包装业务板块整体的提速发展。
产品品类的拓展、以及新客户的开发,依托于设备工艺的不断迭代以及产能的有序投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在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加速子公司生产项目与新厂区的建成投产。报告期内药包板块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实现产能的扩充,也为后续提升市场份额奠定了基础,能够助力子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并优化公司整体产业布局,为公司巩固医药包装领域的领先地位提供坚实的保障。
此外,在医保控费持续深化与药品集采常态化的双重压力下,制药企业成本管控趋严,药包行业同质化竞争激化,行业面临上游原材料成本攀升、下游企业需求收缩及价格下行的多重影响。在此背景下,如何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现“向管理要效益”的经营目标,成为医药包装板块子公司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控制采购成本方面,医药包装板块子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管理,通过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以集中采购和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锁定采购价格,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通过研究分析大宗物资期货市场,深化数据驱动决策,择机采购以控制成本;通过做好采购端与业务端的对接,优化库存管理,提高周转率,减少原料损耗与浪费。
同时,公司以集团化管理模式引导医药包装板块各子公司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以及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投入,并围绕节能增效的目标,通过清洁能源替代、设备与工艺升级改造等途径,推动公司 I 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向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从内部管理中挖掘经营效益。
整体而言,在国内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常态化推进、药包材新版 GMP 全面施行以及2025版《中国药典》正式落地等多项政策驱动下,医药包装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变局,挑战与机遇并存。新版药典对药包材标准提出了更为严苛的技术要求,促使药包材企业必须全面升级检测方法、优化生产工艺,并重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药用包装材料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相容性要求。面对行业新规,东峰药包作为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药包材新版 GMP 的贯彻实施,引领各子公司管理层积极组织内部专题培训与深度交流会议,系统梳理并更新现有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药包材新版 GMP 的要求规范全生产流程,持续为下游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保障,为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赋能。
公司通过前期对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四家专业 I 类医药
包装公司的并购整合以及投资新设东峰首键,已实现对 PVC 硬片、PVDC 硬片、药用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 SP 复合膜、药用
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种药品包
装材料的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集团管理优势,以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核心管控平台,通过对旗下医药包装业务板块各控股子公司的统筹管理,整合各控股子公司 I类医药包装相关业务,从法规政策、技术研发、成本控制、运营质量、产品销售等各个方面为各子公司的
发展持续赋能,在研发、生产、销售及客户资源等方面提升协同价值,切实搭建东峰药包医药包装产业一体化平台,有效覆盖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地区等医药包装重点区域,不断提升东峰药包在医药包装产业板块的整体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依托“东峰药包”的产业平台化管理及品牌效应,积极拓展外资药企在内的优质客户,提升产业规模,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为“东峰药包”未来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新型材料业务
新型材料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材料领域布局基础上,积极延伸产业链,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隔膜及基膜等相关电池核心材料,产品涵盖半固态电池功能膜材料、固态电池电解质复合膜和电解质涂布工艺、新能源车用涂料和新能源电池汇流排等,同时持续推进板块内子公司及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并通过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精准对接产业需求与技术攻关,加速公司向高技术含量的赛道转型。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的核心经营主体,报告期内积极强化成本管控与技术突破,有序推进产能释放,提升业务增长动能。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成本上升的外部形势,博盛新材通过建立原材料价格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市场趋势,并通过长期协议采购、集中采购等方式锁定核心原材料价格,多措并举控成本、稳供给、提效益。在行业低价竞争的外部压力下,市场利润空间持续承压,博盛新材重点强化价格谈判工作,采用竞标以及与客户协商等方式,合理提升部分产品售价,缓解行业竞争带来的阶段性冲击。
技术研发方面,博盛新材团队坚持自主创新、积极寻求技术突破,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新升级,进一步优化核心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博盛新材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与盐城博盛积极布局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降低综合用能成本,助力实现节能降碳。
博盛新材产品主要涉及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隔膜等相关材料,报告期内持续推进产品开发与技术研发,基膜产品涵盖从9微米到25微米的主流产品区间,并已实现 10 微米超薄隔膜的规模化量产;涂覆膜产品包括陶瓷、PVDF、LATP 在内的多种涂覆产品,其中 LATP 涂覆隔膜可应用于半固态电池的产业化,超宽幅涂覆膜也已完成开发工作,规则点阵涂覆膜进入小试阶段,无氟聚合物微球涂覆膜也已完成相关技术储备,形成多点覆盖的增长新动能。目前博盛新材正重点推进2米宽幅基膜、1.5米大宽幅涂覆膜、高速流延薄膜技术开发等产品研发项目,并统筹启动 PP 片材及导热硅胶片项目。报告期内,博盛新材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及盐城博盛稳步推进分别在湖南娄底、江苏盐城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目前湖南博盛“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已实现全面达产,盐城博盛“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一期)”的涂覆膜产能也实现了逐步释放与提升,接近达产状态。随着博盛新材产能的有序投放,隔膜产品的交付能力也得到有效提升,在与行业内主流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新客户的开拓也正处于验证和导入阶段,后续将针对隔膜产品在不同应用场景的差异化需求推进市场开发。此外,报告期内博盛新材全资子公司江苏博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持续拓展新能源电池导电排业务,加强与潜在客户的业务对接,并积极进行样品测试等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博盛新材在统筹做好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端各项工作的同时,也在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已于2025年7月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惠州市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东莞市博睿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于2025年9月注销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置低效资产、精简管理架构,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公司依托博盛新材并形成合力,积极打通产业及供应链上下游,进一步整合资源向新能源综合材料端转型,全面进入新能源供应链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博盛新材持续投入多款产品的开发,包括钠离子电池隔膜材料、半固态电池功能膜材料、固态电池基膜、电解质涂布工艺、新能源车用涂料等产品,进一步扩充公司新型材料的产品类别与覆盖面,积极优化在新能源新型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实现了对客户多产品、全方位的销售覆盖。
作为公司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另一核心经营主体,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围绕提质增效的核心目标,积极优化生产工艺、改进工序,推进设备改造与迭代升级、有序淘汰高能耗设备,并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成功开发出多款高性能与高附加值产品,针对性地进行市场拓展,同时高效推进项目生产,推动优质产品快速落地应用。
受行业内卷引发的同行价格战影响,市场产品售价出现下滑,另一方面客户对产品品质与技术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升。鑫瑞科技在基膜业务领域持续加大差异化产品研发与推广力度,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家具、玻璃等多个领域,通过成熟的 BOPET 薄膜技术聚焦高性能材料产品的开发,凭借专为生产动力电池湿法隔膜设计的基膜产品,与新能源产业头部客户保持着良好、长期的合作关系,确立其在高端供应链中的竞争地位,另外部分基膜产品已稳定供应至多家行业头部客户,并在日化、高端白酒包装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报告期内已初步完成可用于储能设备封
装材料和光学领域的产品配方与工艺设计,如锂电池隔膜保护膜、光线折射膜、投影屏幕和光学元件等,并同步输出“一种异质聚合物复合结构的阻燃膜”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已获受理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在烫印材料业务领域,鑫瑞科技持续深化国产替代与市场拓展,加快切入卫材包装、酒盒等细分市场,并针对游戏卡牌这一新兴领域,开发出多款高视觉与防伪电化铝,并已成功研发卫材包装电化铝,性能匹配进口水平,实现批量供货。在功能膜业务领域,鑫瑞科技进一步进军高端市场,依托高端狭缝精密涂布线,在汽车窗膜与车衣领域取得突破,相关产品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同时,鑫瑞科技通过精细化开发计划,集中资源攻克高附加值订单产品的要求,在高阻隔膜领域重点拓展无菌包装行业及海外市场,并结合市场信息收集与闭环送样机制,提升新市场、新客户开拓的成功率。
鑫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汕头市濠江区投
资建设的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联合基材、镀膜、涂布的设备和技术团队力量,加快面向不同应用场景与不同阻隔等级需求的高分子高阻隔膜产品进行开发,实现了“基膜—涂料设计—涂布工艺—镀膜”多种技术体系的互通,形成了高水平及高效的产品设计开发链条,自研技术优势得到充分的整合,与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配合进度明显加快,持续向行业输出高品质的高阻隔绿色化包装材料产品。
报告期内该项目涂布膜产品保持稳定生产,各类产品在客户端完成全面性能验证,业务规模逐步增长;两台 PE 吹膜设备均实现批量投产,产能逐步释放;PET 系列高阻隔镀氧化铝/增强镀铝膜产品成功实现量产,产品性能稳定,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在 PP、PE 系列高阻隔镀氧化铝膜/增强镀铝膜推广方面,重点拓展无菌包装行业及海外市场,产品已通过国内外无菌包装知名企业测试验证并实现批量供应;PE吹膜已成功开发出绿色包装可回收的单一材质 MDO-PE 膜及配套的高阻隔 PE 膜等系列产品,20-25um 高阻隔 PE 膜与 MDO-PE 薄膜项目均实现技术突破并进入客户应用或推广阶段。目前该项目开发的多款产品已获得包括行业内知名企业客户的批量订单,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随着上述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的实施,鑫瑞科技多年来在基膜生产、真空镀膜、高速涂布、高阻隔涂料配方等领域构建的自研技术优势得到充分整合,形成基于可循环高阻隔材料的完整产品体系。项目完成实施并达产后,鑫瑞科技新型材料业务在高阻隔产业链的布局将得到显著优化,实现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全链条覆盖,进一步巩固在高阻隔绿色包装材料领域的技术壁垒和市场竞争优势。
鑫瑞奇诺作为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的合作实施方,系鑫瑞科技旗下重要的经营主体,报告期内鑫瑞科技于2025年8月受让江苏百瑞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鑫瑞奇诺13%股权,将持有鑫瑞奇诺的股权比例由85%提升至98%,进一步强化对于鑫瑞奇诺的管控能力。
在新型材料业务板块方面,公司将充分依托博盛新材在电池隔膜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客户优势和团队优势,结合市场态势有序投放产能,同时强化新产品的研发与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并抓住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优化在电池隔膜及其他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从而保证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的持续竞争力;
同时公司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加速推进鑫瑞科技及鑫瑞奇诺新型功能膜材料项目的全面投产,引导鑫瑞科技及鑫瑞奇诺加强产品转型升级,在夯实传统基膜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高阻隔、可降解材料等前沿领域,通过产品升级拓展新的客户与订单,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3、其他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在 I 类医药包装与新型材料两大核心业务板块之外,公司实施了以下资产优化配置的举措:
(1)投资新设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月与无锡市菱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无锡市东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持有70%的股权,拟将该公司打造成为无锡新材料研究院研发成果落地及市场转化的关键载体。公司经履行审议程序,决议与全资子公司东峰实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峰”),并于2026年1月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衢州智峰作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有重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平台,后续公司将依托衢州智峰发掘细分行业内优质标的进行投资,持续优化在相关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并探索发掘协同价值。
(2)资产剥离/注销
全资子公司东峰实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转让其持有的深圳
市智叶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于2025年11月协助主要股东清算注销其参股公司宁波天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剥离新型烟草业务与大消费板块资产,实现对核心主业的聚焦。
(3)其他股权资产优化配置公司于2025年7月受让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东弘
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弘”)36%的股权,进一步提升广东东弘的管理层级,优化内部管理架构。
上述股权资产的优化配置,是基于公司“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以及加快战略转型升级的需求,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对 I 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板块的战略聚焦,集中资金与资源优势,实现核心业务板块的提速发展,并深入发掘第二增长曲线;另一方面,剥离新型烟草业务与大消费板块等低效资产,并精简管理架构,能够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对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其他经营事项
1、技术研发情况
为实现技术引领发展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的企业成长路径,公司一直将技术研发工作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与高校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着力推动新材料项目产业化,强化转型发展的技术储备。
公司与中南大学合作开展的“无负极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已形成阶段性的
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在论文刊发及专利申报方面均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双方合作在 Chem.Commun.、Adv.Energy Mater.、SusMat 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了 SCI 论文 4篇,并已申请 6 项发明专利,其中“无负极钠金属电池及其改性隔膜、改性隔膜的制备和应用”、“无负极钠金属电池及其改性集流体的制备和应用”、“一种无负极钠电池改性集流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改性集流体及其制备和在无负极金属电池中的应用”、“无负极钠金属电池及其电解液”、“改性负极集流体及其制备方法、应用和无负极钠金属电池”的发明专利申请也已获受理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此外,公司依托无锡新材料研究院与江南大学深度合作,持续推进“新型环保功能包装材料及核心辅料国产化技术研发”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该项目以合成生物学原理为核心、以天然材料及其提取物为基础,系统开展“核心料—专用料—改性料—各类功能新材料”的研发攻关,成功开发出兼具阻氧、阻水、阻光、抗菌、吸氧及高阻隔等多种功能的包装材料,形成耐双面高湿/热封防雾/抗菌系列功能高阻隔新材料、耐水煮/蒸煮杀菌系列高阻隔新材料、无丁酮胶水/易揭胶等系
列医用新材料、替 PE 淋膜防水防油可热封/无氟特种纸专用化学品等系列纸基新材料,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相关成果聚焦食品活性包装、食品耐高温杀菌包装、军粮包装、医药包装、特种纸包装、新能源电池、消费电子等领域,推进“卡脖子”核心材料国产替代,并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鑫瑞奇诺、华健药包、福鑫华康以及报告期内投资设立的无锡市东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等实现产业化落地,分别完成高阻隔新材料、医用新材料、纸基新材料的市场转化与广泛应用,打通“料—材—膜—用”完整闭环,显著提升了落地工厂的市场竞争力。
除上述重点合作研发项目外,报告期内公司也结合各个主要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将研发工作进行下沉,引导各个子公司开展了以下研发项目,不断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1)I类医药包装方面,控股子公司千叶药包与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合
作的“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容器制备及成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按计划完成验收并结题,同时自主开展实施了“防潮组合药用口服固体瓶及盖的关键技术研究”、“一种抗菌自清洁具有挤压瓶盖结构密封药品包装瓶的研究与开发”、“一种耐溶剂一次性易折口服液体瓶的研究与开发”、“药用高硬度 PVC 硬片动态共混精密成型关键技术研发”等项目。
控股子公司首键药包按计划实施“铝盖超声清洗工艺技术研发”、“新型翻边式铝盖的研发”、“用于创新型药用瓶盖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等项目,自主开展的“智能工厂与药用瓶盖关键技术研发及其示范应用”已入选“2025年劳模工匠科技攻关项目”。首键药包专注于突破人工智能技术在玻璃类药包材检测中的创新与应用,AI 视觉检测系统已成功上线,极大提升了质量管控的精准度与效率。同时,首键药包、重庆首瀚持续推进与长江师范学院联合开展的“聚丙烯饮用吸管改性和微孔注塑关键技术研究与智能生产体系开发”项目,聚焦聚丙烯改性及微孔注塑工艺,开发出适配黏度>500mPas 液体的高精度吸管,同步构建 MES、QMS、SCADA等智能化生产体系,以“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为方向解决传统吸管材料浪费、功能不足等问题。通过技术革新,首键药包将形成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生产线,实现关键设备国产替代,大幅增加生产废料的再利用率。该项目不仅为企业拓展出新的药用包装细分赛道,更使首键药包在当地实现药用玻璃瓶、瓶盖、吸管的全产业链配套,构建“一站式采购”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当地现代制造业集群建设,为生物医药制造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注入新动能。
控股子公司华健药包积极推动智能制造基地的建设,目前项目已落成投产,标志着华健药包从传统制造向数智化标杆转型,项目基地拥有智能车间与综合研发楼,搭载了先进的数字化生产体系,重点推进高阻隔材料量产工艺优化,以“高阻隔、绿色化、国际化”为标准,为后续拓展高端药包材市场赋能。
(2)新型材料方面,湖南博盛开展实施了“三层共挤14微米低孔隙率储能隔膜技术开发”、“高精度拉伸工艺技术开发”、“在线烘箱高温循环气流净化系统开发”、
“干法隔膜36层高效拉伸技术开发”、“多层复合自动纠偏系统开发”等研发项目,盐城博盛开展实施了“超薄型3μm电池隔膜技术开发”、“高精度隔膜涂覆技术开发”、
“高精度高平整度隔膜模具开发”等项目。博盛新材及下属企业高度重视国产原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现已成功实现多款国产原材料的批量使用,不仅提高了原材料的可控性和稳定性,有效规避供应风险,还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鑫瑞奇诺联合开展的市级科技项目“高阻隔聚乙烯薄膜技术开发及应用”已顺利结题并通过专家组验收;鑫瑞科技与肇庆学
院合作的“阻隔增强型多层共挤膜研究与开发”项目也已完成实施且顺利结题,并自主开展实施了“界面增强型自适应镭射纸研究与开发”、“强内聚力型转移纸研究与开发”、“纳米改性高光 BOPET 封装膜研究与开发”、“印刷增强包装膜研究与开发”、
“复合改性高静电聚酯薄膜研究与开发”、“耐高温镭射转印材料研究与开发”等项目;鑫瑞科技控股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实施了“自流平微胶纹涂布技术研究与开发”、“铸造级光学改性车衣的研究与开发”、“光学微附反射型窗膜的研究与开发”、“量子炫彩隔热膜的研究与开发”、“热压改色漆面保护膜的研究与开发”、“铸造级光学改性车衣的研究与开发”、“光学微附反射型窗膜的研究与开发”、
“量子炫彩隔热膜的研究与开发”等项目;鑫瑞奇诺开展实施了“耐高湿环保型高阻隔涂布膜研究与开发”、“PVA 高阻隔抗菌膜研究与开发”、“抗静电高阻隔涂布膜研究与开发”、“抗拉伸 PVA 高阻隔膜研究与开发”等项目。报告期内,多款高阻隔、高性能薄膜产品生产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高端汽车窗膜创新产品的开发也将有利于拓展国内外汽车市场,持续提升鑫瑞科技的核心竞争力。
上述研发项目的持续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是公司进入 I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领域后构建技术壁垒的重要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新增申请包括医药包装、新型材料等方面在内的专利合计60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申请专利419项,其中发明专利120项、实用新型专利290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51项,其中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248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
2、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23家、参股公司7家,另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只消费投资基金、以及与湖州赛泽基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斯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只股权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从集团层面进行了整体统筹,结合各个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趋势与实际需求,持续加大在 I 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领域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同时按计划完成对原印刷包装业务的全面剥离,并处置、收缩各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加强现金流管理,将资金与资源充分聚焦于核心主业,进一步加快公司转型,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并确保控制权变更期间公司经营管理的平稳、有序过渡。
第二部分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召开十三次会议,对其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5)《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以自有资金支付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8)《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2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组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集团总裁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5、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议案》;
(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7、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聘任集团副总裁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0、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3、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2)《关于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确保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履职,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十四次,会议召开及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1、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七次(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与讨论;
2、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一次,为第五届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四次(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提名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4、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两次(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
三、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定期
报告4份,临时公告106份。公司始终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使公司全体投资者能够平等知悉公司经营信息,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热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公司网站等投资者交流途径的管理,且报告期内进一步增加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次数,共完成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召开,实现业绩说明会与定期报告的完全匹配,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
第三部分2025年发展战略1、持续推进“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战略转型升级;
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战略方向进行发力,继续加大在 I 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领域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并进一步提升对于核心业务的聚焦度,集中资金与资源确保核心业务板块的提速发展:
医药包装业务方面,公司下属各家 I类医药包装子公司将加快推进各个新厂区、新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产能释放,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业务板块整体的营收占比。每个药包板块子公司都将在其领域深挖供应链纵深,公司也将依托东峰药包这一核心战略平台进行整合,持续寻找合适的并购标的,通过并购或自建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充产品品类和提升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新型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将主要围绕新能源、储能及高阻隔等细分优势领域的材料、产品持续进行投入,更加重视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技术更新、迭代的产业路径,统筹汇集研发人才及资金资源,为未来具备持续增长空间的细分领域储备优质资源,深入探索更广域的新材料领域,逐步构建并充实研发团队,吸纳行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持续完善产业布局,并与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重点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加速项目的培育与落地。
2、统筹做好医药包装板块子公司新增产能的投放与规划,打造“东峰药包”医
药大健康品牌;
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化和产业链的优势,积极做大做强 I 类医药包装产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通过积极的行业并购及投资,目前公司在 I 类医药包装领域已实现对 PVC 硬片、PVDC 硬片、药用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 SP 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种药品包装材料的全面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金与资源,推进控股子公司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东峰首键新项目的建设落地、以及控股子公司千叶药包老厂房的改建工作,随着上述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大幅优化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东峰首键在 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产能布局,在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后,如何做好新增产能的投放与规划,并通过集团化管理提升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管控水平,是挖掘内生增长动能、提升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经营效益,从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并购,提升其持有首键药包、东峰首键的股权比例,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将以东峰药包作为医药包装产业的核心战略平台,做好前期并购及新设的五家医药包装控股子公司的统筹管理,提高研发、生产、销售、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协同价值,积极打造“东峰药包”作为公司医药大健康的品牌,并通过“东峰药包”的集团化管理为下属子公司的发展赋能,后续也将结合行业情况,在不断寻求优质并购标的的同时,积极组建专业团队,吸纳优秀人才,逐步与各大医学院校、科研机构探讨产、学、研等深度合作模式,实现产业化落地。
3、通过产品创新与技术升级,持续向更广域的新型材料板块进行战略布局;
公司将根据行业情况及客户需求,统筹推进博盛新材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盛、盐城博盛在湖南省娄底市、江苏省盐城市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及其
他综合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序规划博盛新材整体产能的投放,在提升产品交付能力的同时,着力优化产品结构,并通过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一体化合作,以及各个子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的推进,实现技术引领发展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的企业成长路径,稳步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也将以研发为抓手,根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客户解决行业内的技术难点、品质痛点,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深度沟通磨合,实现产品品质与工艺的升级,革新产品序列、组建多元化的产品矩阵,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进一步巩固与客户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
此外,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通过产品升级,向高景气、高估值水平赛道转型,以 PET 基膜业务为基础,向 PVA 高阻隔、高阻氧膜等细分领域及高附加值产品进行研发投入与布局,一方面推动鑫瑞科技及其子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的落地,另外也与优质院校、科研机构展开产学研合作,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重点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并将研发的材料在企业端实现产业化落地,努力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
4、与控股股东形成战略合力,多措并举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及抗
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协议转让交易于2025年6月9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
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积极融入衢州国资体系,依托控股股东国资背景,与股东形成战略合力,充分发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地方资源、产业布局、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在新项目落地及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等方面的新机遇。公司已与衢州国资下属企业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有重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平台,后续公司也将依托衢州智峰发掘细分行业内优质标的进行投资,持续优化在相关领域的布局。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规划,公司已按计划完成对原印刷包装业务的全面剥离,后续公司也将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板块,并适时对于部分不符合战略规划的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加速资金回笼,为 I 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等重点板块的持续投入提供资金支持,夯实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有效应对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巩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以上为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其继续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82.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80万元(含税)。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议案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鉴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公司资金统筹协调安排、增信所属子公司的职责需要,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因与公司存在相同金融机构,因此该子公司相同金融机构的授信管理将占用母公司的授信额度。综上,提请同意并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因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鑫瑞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鑫瑞科技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新材料”)因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鑫瑞新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鑫瑞新材料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因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深圳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深圳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
30日止,并授权湖南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因生产
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盐城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并由盐城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
30日止,并授权盐城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
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
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首瀚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瀚”)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瀚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首键”)因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东峰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东峰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东峰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
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
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华康”)
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福鑫华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并由福鑫华康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福鑫华康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议案6: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与完善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内部竞争压力等因
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及时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
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提出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如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要提高注册资本时,也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当公司该年度未出现大额投资计划、大额资本性支出及并购等相关大额业务时(指单笔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年度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该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利润分配以年为间隔,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相关部分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
息披露的,督促其及时改正。
(七)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
红或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
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3、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提供了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公司应当在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八)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因素确
实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本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一)公司董事会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听取公司股东意见后,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已提交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本规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规划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对依照本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
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充分听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将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在公司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况下,保持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评估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项目投入规模、盈利情况、股东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该阶段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与安排。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本规划正式实施后,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规划约定安排利润分配事项。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监管部门要求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确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应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实施后,公司应据此制定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遵照执行。
五、附则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议案7: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苏凯先生、董事郑波女士、董事刘亚利女士2025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王培玉先生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具体薪酬方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第五届董事会原董事长谢名优先生已于第六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2025年度领取董事薪酬人民币40.40万元(含税);
第五届董事会原董事黄晓佳先生已于第六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2025年度在全资子公司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63.23万元(含税),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第五届董事会原董事李治军先生已于第六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具体薪酬方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提请同意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苏凯先生、董事郑波女士、董事刘亚利女士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王培玉先生2026年度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具体薪酬方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议案8: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按照每年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的标准,根据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实际任职期间,向现任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于震先生、林长鸿先生分别发放津贴人民币4.76万元(含税)、4.76万元(含税)、9.52万元(含税);向
第五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已于第六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刘伟先生、王
海燕先生分别发放津贴人民币4.76万元(含税)、4.76万元(含税)。
提请同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按照每年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的标准,根据独立董事在2026年度的实际任职期间进行发放。附: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