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6 年 11 月 9 日)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确
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
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股东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
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股东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
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股东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宣布投票结果;
5、宣布股东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依次提交表决票,股东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三名股东代表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由于参会股东人数、回避等原因导致少于三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的,少于人数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填补)。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席会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三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由于参会股东人数、回避等原因导致少于三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的,少于人数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填补);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序号 章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章 / 第七章 公司党组织(新增)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
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 1名、副书记 1
名、其他委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设立专门党务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依照规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的讨论研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
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等群团组织。
(八)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2 章节条款 / 新增第七章“公司党组织”后,对《公司章程》章节条款
序号 的序号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办
理登记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