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证券简称:衢州东峰公告编号:临2025-093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安排,以及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