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
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
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有
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
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宣布投票结果;
5、宣布大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依次提交表决票,大会秘书处及时
统计表决结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
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1: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在新型材料及 I 类医药包装领域的产业布局已初现雏形。为持续优化在新型材料及 I 类医药包装等相关领域的布局,寻找细分行业内优质的标的进行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并探索发掘协同价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消费品”)拟与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衢州智峰”),作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有重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平台。
衢州智峰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金额占认缴出资出资方式(人民币万元)总额的比例
1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货币
2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有限合伙人98000.0049.00%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
3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50.00%货币
合计/200000.0010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衢州智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
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设立衢州智峰相关的登记
备案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议案2: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安排,以及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之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全文。议案3:
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关于取消监事会、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内部治理的实际需要,并根据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修改部分治理制度:
2.0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修改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