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临 2026-038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序号 章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章 / 第七章 公司党组织(新增)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
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 1名、副书记 1名、其他委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设立专门党务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依照规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的讨论研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
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
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等群团组织。
(八)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2 章节条款 / 新增第七章“公司党组织”后,对《公司章程》章节条款
序号 的序号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办理登记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山大道
205 号衢州工业大厦 A座 10 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
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