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证券简称:大智慧编号:临2025-02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2126410.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
1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规定:“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优先考虑进行现金分红,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由于2016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导致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和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均为负数。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无法进行股利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2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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