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祖云,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教授。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5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兼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曾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实际出席9次,其中现场出席8次,通讯方式出席1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1次,实际出席1次。本人在会前
1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积极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
询问和了解相关情况,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在出席会议时就相关议案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有关职责。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了公司年度经营回顾与计划、设立子公司等事项;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审议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收回安徽市场经营权、租赁房
屋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出席并主持会议。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持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实地调研、通讯、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并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的媒体报道,有效获取公司生产经营动态,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和咨询作用。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年报问询等事项,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及时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的配合和支持,保证本人能够享有与其他
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季度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年度审计总结及计划、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定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包括审计计划、重点关注问题、审计争议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按时完成,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收回安徽市场经营权、租赁房屋等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报告的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
质、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后,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对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财务总监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拟聘任财务总监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
3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及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当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年度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治理准则》等最新规则,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责,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祖云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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