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6年第4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6年第4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彭敬恩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利
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