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本行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本行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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