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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3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01598股票简称:中国外运编号:临2025-099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5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5882578股 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和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后续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79633805股变更为7173751227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但放弃债权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清偿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

资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0号楼招商局广场 B座

收件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刘月园

邮政编码:100029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52296519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联系电话:010-52295720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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