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2025年度,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3名委员,为独立董事张雷宝先生、董事郑汉杰先生、独立董事刘静女士。
2025年11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解
除刘静女士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由乔万里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乔万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张雷宝先生、董事郑汉杰先生、独立董事乔万里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张雷宝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序会议召开的会议审议事项意见号届次及时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计委员会第七次1.《2025年度审计监督计划》同意
会议
1(3月25日)
1.《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审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计委员会第八次
23.《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同意
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月9日)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3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
会议
(4月25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计委员会第十次42.《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同意会议案》
(8月22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5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次会议
(10月27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1.《关于修订<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6同意次会议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月21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
7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12月5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2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共4项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及
完成情况的汇报,对天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评估,认为天健在2024年度审计期间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提议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控审计部门积极沟通,认真指导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评估以及各项完善工作,督促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监督计划》,及时掌握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予以持续督导,并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高质量推进审计工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3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运作规范。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扎实履行各项职责。在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指导、财务信息质量核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始终以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为准则,全面落实法定履职要求。
2026年,结合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的治理架构调整安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将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深耕专业优势,在原有履职基础上加码合规监督与内控治理职能,持续深化外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管控、财务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全力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内控体系精细化、运营管理高效化,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发展质量。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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