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自願公告
有關《外國公司問責法》之最新情況
本公告乃由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作出。
本公司於2022年4月22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交會」)提交截
止2021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報後,本公司已於美國東部時間2022年5月4日被美國證交會臨時認定為委員會認定的發行人。
本公司了解到,美國證交會乃根據《外國公司問責法》(「HFCA法」)及其下發的實施細則進行該認定。這表明美國證交會認定本公司使用一間無法被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完全檢查或調查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根據HFCA法,倘本公司因PCAOB無法完全檢查或調查本公司的審計師而連續三年被美國證交會認定為委員會認定的發行人,則美國證交會將禁止本公司的美國存託股份(「美國存託股份」)於紐約證券交易所(「紐交所」)或美國的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 1 –本公司的美國存託股份(其每份代表 25股H股)於紐交所交易,而本公司的H股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交易(股票代號為「2600」)。紐約梅隆銀行為本公司美國存託股份的存託人。美國存託股份的持有人可根據本公司、紐約梅隆銀行及美國存託股份的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之
間訂立的存託協議的條款,將其美國存託股份交予紐約梅隆銀行以換取本公司的H股股票。
本公司將繼續監測市場發展並評估所有戰略選擇。
承董事會命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劉建平董事長
中國*北京
2022年5月5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劉建平先生、朱潤洲先生、歐小武先生及蔣濤先生,非執行董事張吉龍先生及王軍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邱冠周先生、余勁松先生及陳遠秀女士。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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