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2025年8月25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余劲松先生、陈远秀女士及李小斌先生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拟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研究、审阅《关于公司拟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向下游业务领域延伸发展,在稀有金属功能材料领域拓展领先优势,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属公司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意见,委员会通过《关于公司拟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储股份有限公司、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有合资公司20%的股权。同时,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研究、审阅《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监管指标、风险管理及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状况;中铝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基于上述意见,委员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签署;
日期:2025年8月25日
二、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研究、审阅《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监管指标、风险管理及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状况;中铝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基于上述意见,委员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日期:2025年8月25日
二、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研究、审阅《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监管指标、风险管理及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状况;中铝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基于上述意见,委员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日期: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