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12 月2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定24 年底结束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过渡期延长至25 年底,对于因新旧规则切换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可于2025 年1 月15 日前与监管沟通过渡期政策,另外对于原已享受过渡期政策的单家保险公司,25 年过渡期政策原则上不得优于原过渡期最后一年享受的政策。
首先,过渡期延长有助于缓解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压力,实现规则的平稳切换。监管于21 年底出台“偿二代”二期,要求自22 年开始实施“偿二代”二期工程,相较一期规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调整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不超过35%(当前比例调整至40%);(2)调整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方式和长股投的减值方式;(3)优化四类保险风险计量,提高保险风险最低资本;(4)扩大利率风险的资产评估范围,统一资负两端的折现率曲线,降低利率风险,同时提高各类市场风险的风险因子;(5)调整信用风险的计量方式。规则切换后,核心资本的大幅下降导致人身险行业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明显下滑,由21Q4 的211.7%下降至22Q1 的136.6%(数据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因此监管允许因新旧规则切换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的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过渡期,最晚于2025 年起全面执行到位。截至24Q3,人身险行业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仅119.5%,虽然仍明显高于监管所规定的50%下限,但是考虑到长端利率的大幅下行以及市场波动会对人身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压力,过渡期延长有助于缓解部分公司压力。
其次,偿付能力承压的保险公司预计将通过加快发债节奏补足资本。
当前保险公司的债务资本补充工具中永续债和债转股后的次级可转换债券可以用于补充核心资本,因此预计核心偿付能力存在压力的人身险公司将通过加快发债补足核心资本,且新保险国十条提出“增加债务性资本补充工具”(数据来源于中国政府网),有望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的债权增资渠道,进一步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最后,在未来中短期内长端利率中枢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且未来若与新准则挂钩的背景下,净资产波动将明显提升,期待偿付能力规则的进一步优化,缓解保险资金入市的制肘,而较为稳定的高股息以及长股投等权益资产有望在利率中枢下移背景下提振投资收益率。
投资建议:延长过渡期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为保险资金组合投资提供一定的空间,叠加25 年开门红有望继续“红”,推荐关注保险板块,个股推荐中国太保(A/H)、中国人寿(A/H)、中国太平(H)、中国平安(A/H)、中国财险(H)、新华保险(A/H)、友邦保险(H)。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不及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