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涂荣高申保周鸿彦李昌坤张兆忠蔡芸李勇郭志远黄正祥2(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
邵磊李宇李剑杜文聪黄万德李宏炼傅秀芳3(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高级管理人员:
张兆忠张利王晓兵蔡芸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