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6-08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
/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2026 年 10月 29 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团”)与关联方永发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印务”或“永发印务集团”)续签《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自 2027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包括公司现已成立及将来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及其 30%受控公司)向永发印务(包括永发印务已成立及将来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采购药品印刷品包装材料,采购金额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9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比例低于0.5%,无需进行披露;本次公告的刊发是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
第14.07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5%,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要求,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不时需求。同时,永发印务熟悉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发生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10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安排;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连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关联交易
关联人 上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类别原因向关联方购买原材
向关联人 料小于预期,差异金购买原材 永发印务集团 9000 5857.92 额未达到公司最近
料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0.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次预计
关 截至2026年9 金额与上
联 占同类业占同类业
交 关联 本次预 月30日止九 上年实际发 年实际发务比例
易 人 计金额 务比例
(%)
类 个月期间实 生金额 生金额差
(%)别
际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 永发 差异金额
关 印务 9000 100 4451.48 5857.92 100 未达到公
联 集团 司最近一
人 期经审计
购 净资产绝
买 对值的原 0.5%。
材料
注:上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与“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止九个月期间实际发生额” 的
统计口径为 2025 年度与 2026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包括附属公司及 30%受控公司)向永发印务(包括附属公司)采购药品印刷品包装材料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发印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20年 1月 28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六合街六号九楼
办公地点:香港九龙新蒲岗六合街六号九楼
董事长:楼军
注册资本:83030000港元
主营业务:印刷、纸制品业务
主要股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末,永发印务资产总额 353511万港元,净资产 291953万港元;2025年度,永发印务实现营业收入 154897万港元,净利润
10959万港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永发印务资产总额为 364417万港元,净资产 305696万港元;2026年前三季度,永发印务实现营业收入 107301万港元,净利润 5905万港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永发印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6.3.3 条的规定,永发印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07条的规定,永发印务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与永发印务签署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2026年 10月 29日,公司与永发印务续签《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期限自
2027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根据采购框架协议,永发印务集团
任何成员公司可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签订具体采购合同,由前者向后者供应药品印刷品包材,但该等采购合同须遵照采购框架协议的原则及条款制定。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于 2027 年度向永发印务集团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90000000元。协议项下的义务的生效以上海医药及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控股”,永发印务之控股股东,上实控股与永发印务均受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满足所有就订立交易必须遵守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先决条件。
(二)定价原则和方法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的一个年度,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向永发印务集团应支付的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0000元。上述年度上限乃经考虑以下因素确定:(i)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所需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
估计金额; (ii) 本集团向永发印务集团采购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历史交易金额。
永发印务集团所收取的采购金额将参考个别采购合同的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包材的现有市价、类型和数量、规格、工序的复杂程度及交付日期),并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后厘定,以确保该等价格符合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续签采购框架协议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不时需求。永发印务熟悉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
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发生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且按一
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