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
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我
们同意提名陈辉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尹田
2022年9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