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一月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2022年10月27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9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会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金田铜业”、“公司”、“发行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和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改和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二、本文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三、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订、补充
7-1-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目录
问题1...................................................3
问题2..................................................35
问题3..................................................43
问题4..................................................57
问题5..................................................60
问题6..................................................63
问题7..................................................71
问题8..................................................81
问题9.................................................118
问题10................................................122
问题11................................................134
问题12................................................140
问题13................................................143
问题14................................................154
7-1-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问题1
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4.50亿元,投资于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各建设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建设的必要性。(4)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以及项目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5)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6)历次发行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进度是否符合预期。(7)本次募投项目与历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8)本次发行后债券余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0万元(含
1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投资总额中资拟使用募集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号本性支出金额金额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
148938.0040379.0040000.00
线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
258085.0036411.0032500.00
铜管项目
3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47520.0033395.003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2500.00-42500.00
合计197043.00-145000.00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
7-1-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4893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5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34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资本是否使用募集
序号费用名称金额(万元)性支出资金投入
1建设投资41590.00
1.1建筑工程费3531.00
1.2设备购置费34428.00
是是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20.00
资本性支出小计40379.00
1.4预备费1211.00否否
2铺底流动资金7348.00否否
总计48938.00
1、测算依据本项目投资数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测算过程
(1)建筑工程费
项目建筑物造价根据发行人提供资料,并参考现行价格资料估算。项目新建厂房建筑物23552.66平方米,建筑工程费3531万元。
(2)设备购置费
项目设备购置费34428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设备价格(万元)
1新型高频退火自动换盘扁线机3219200
2机器人自动上下线324160
3清洁厂房系统(含地坪)23000
4清洁实验室以及测试仪器设备11800
5挤压机111300
6配电设备21000
7 AGV 搬运 2 1000
8自动包装线及其他辅助设备432968
7-1-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合计12534428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
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
施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建设用地费等,共计约
24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管理费949
2可行性研究费10
3勘察设计费106
4环境影响评价费18
5节能评估费15
6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10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32
8工程保险费76
9生产准备及开办费456
10联合试运转费380
11建设用地费36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2420
(4)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一般不计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算,其估算值为
1211万元。
(5)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经估算流动资金为24499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7348万元。
(二)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5808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750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58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资本是否使用募集
序号费用名称金额(万元)性支出资金投入
1建设投资37503.00
7-1-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1.1建筑工程费12312.00
1.2设备购置费20988.00
是是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11.00
资本性支出小计36411.00
1.4预备费1092.00否否
2铺底流动资金20582.00否否
总计58085.00
1、测算依据本项目投资数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测算过程
(1)建筑工程费
项目建筑物造价根据业主方提供资料,并参考现行价格资料估算。项目新建厂房建筑物53532.4平方米,建筑工程费12312万元。
(2)设备购置费
项目设备购置费20988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设备价格(万元)
1盘拉机123138
2正立式内螺纹成型机522600
3大散盘102400
4在线退火炉42000
5辊底式退火炉11900
6连铸炉11800
7复绕机101300
8三辊行星轧机21200
9联合拉拔机2600
10铣面机2350
11其他辅助设备若干3700
合计9720988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
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
7-1-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施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建设用地费等,共计约
31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管理费167
2可行性研究费9
3勘察设计费67
4环境影响评价费18
5节能评估费15
6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12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98
8工程保险费67
9生产准备及开办费300
10联合试运转费100
11建设用地费225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3111
(4)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一般不计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算,其估算值为
1092万元。
(5)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经估算流动资金为68606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20582万元。
(三)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475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39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312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资本是否使用募集
序号费用名称金额(万元)性支出资金投入
1建设投资34397.00
1.1建筑工程费15497.00
1.2设备购置费15000.00
是是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8.00
资本性支出小计33395.00
7-1-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1.4预备费1002.00否否
2铺底流动资金13123.00否否
总计47520.00
1、测算依据本项目投资数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测算过程
(1)建筑工程费
项目建筑物造价根据业主方提供资料,并参考现行价格资料估算。项目新建厂房建筑物53225平方米,建筑工程费15497万元。
(2)设备购置费
项目设备购置费15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设备价格(万元)
1半自动成品仓库12200
2再生铜破碎分选线11200
3半成品智能库21200
4铜灰筛选设备1800
5单头拉丝车8640
6 AGV 小车 6 600
7 12T 炉 2 500
8自动光谱仪2500
9铜沫回收装置1500
10公辅设施112000
11公辅设施211000
12其他设备3793860
合计4051500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
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
施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建设用地费等,共计约
28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7-1-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管理费274
2可行性研究费15
3勘察设计费152
4环境影响评价费20
5节能评估费20
6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15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24
8工程保险费61
9生产准备及开办费274
10联合试运转费122
11建设用地费182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2898
(4)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一般不计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算,其估算值为
1002万元。
(5)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经估算流动资金为43743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3123万元。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中的425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方法
发行人采用销售百分比法预测2022-2024年营运资金的需求,销售百分比法假设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之间存在稳定的百分比关系,根据预计的营业收入和基期的资产负债结构预测未来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
性流动负债,最终确定营运资金需求。
7-1-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相关假设
预测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和存货构成,经营性流动负债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构成。
以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为基础,预测期内上述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与2021年的数据保持一致。
发行人2019-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5.92%,同行业可比公司(海亮股份、楚江新材、博威合金、精达股份、精艺股份)2019-2021年营业收入复
合增长率平均为19.36%,根据谨慎性原则,预测期内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按照
19.36%测算。
3、主要计算公式
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
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预测期营运资本占用额=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
营运资金需求=预测期营运资金占用额-基期营运资金占用额
4、测算过程及结果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1年末预计运营资产、运营负债余额
项目销售百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金额
分比/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营业收入8115882.479686893.4811562008.8913800094.93经营性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
450559.675.55%537775.60641874.12766123.2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账款131660.001.62%157145.75187564.83223872.21
存货501526.826.18%598608.58714482.69852786.83
合同资产1411.030.02%1684.172010.182399.29经营性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303352.623.74%362073.32432160.72515815.12
7-1-1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合同负债36784.810.45%43905.3352404.1962548.20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085157.5213.37%1295214.091545931.821845181.58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340137.424.19%405978.65484564.92578363.32
营运资金占用745020.109.18%889235.441061366.901266818.26
补充营运资金144215.34172131.46205451.36
2022-2024年补充营运资金规模521798.16
根据测算,2022年-2024年公司需补充营运资金合计521798.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发行人未来三年需补充营运资金的规模。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资总额的30%。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除补充流动资金的42500.00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均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不存在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
425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45000.00万元的29.31%,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的30%,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一)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1、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总投资4893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5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348.00万元(流动资金总额24499.00万元),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第5年序号项目合计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及之后
1总投资66089.0016636.0012477.008318.009058.0019600.00
2建设投资41590.0016636.0012477.008318.004159.00-
3流动资金24499.00---4899.0019600.00
7-1-1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注:流动资金中包含铺底流动资金7348.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项目于2022年7月开始前期规划,2022年11月开始土建施工,建设期预计为42个月,计划于2025年11月竣工验收,具体建设进度情况如下: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序号建设内容
ⅢⅣⅠⅡⅢⅣⅠⅡⅢⅣⅠⅡⅢⅣ
1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
2一期设备安装调试
3二期设备安装调试
4项目投产
(二)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1、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总投资5808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750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582.00万元(流动资金总额68606.00万元),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合计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
1总投资106109.003750.3022501.8030754.9049102.00
2建设投资37503.003750.3022501.8011250.90-
3流动资金68606.00--19504.0049102.00
注:流动资金中包含铺底流动资金20582.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项目于2022年7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处于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建设工期预计为24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投产运行,具体建设进度情况如下:
2022年2023年2024年
序号建设内容
ⅢⅣⅠⅡⅢⅣⅠⅡⅢⅣ
1前期审批工作、方案设计及合同签订
2土建施工
3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7-1-1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4运行投产
(三)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1、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总投资475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39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123.00万元(流动资金总额43743.00万元),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合计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
1总投资78140.006879.4020638.2019644.4022231.008747.00
2建设投资34397.006879.4020638.206879.40--
3流动资金43743.00--12765.0022231.008747.00
注:流动资金中包含铺底流动资金13123.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项目于2021年8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处于施工合同签署阶段,建设期预计为22个月,计划于2024年1季度竣工验收,具体建设进度情况如下:
2022年2023年2024年
序号建设内容
ⅢⅣⅠⅡⅢⅣⅠⅡⅢⅣ
1前期审批工作及方案设计
2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
3设备安装、调试与试生产
4项目投产
(四)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2年5月27日,各项目已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项目投资投资总额董事会前董事会后拟使用募项目名称号总额中资本性已投入金额尚需投入集资金额
7-1-1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支出金额金额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
148938.0040379.004.4540374.5540000.00
用电磁扁线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
258085.0036411.002933.4533477.5532500.00
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
347520.0033395.002553.6030841.4030000.00
棒材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42500.00---42500.00
合计197043.00145000.00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三、各建设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各建设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1、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本项目利用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北部空置地块约80.7亩,新增一栋电磁扁线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23552.66平方米,新建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生产装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23552.66平方米;
(2)购置新型高频退火自动换盘扁线机、挤压机、AGV 搬运、自动包装线、机器人自动上下线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共125台(套)。
2、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本项目利用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土地,新建1座铜管车间,购置新增设备97台(套),形成8万吨/年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生产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铜管车间,总占地面积53532.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107064.84平方米;
(2)购置连铸炉、铣面机、三辊行星轧机、在线退火炉、辊底式退火炉等
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97台(套),形成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的生产能力。
7-1-1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3、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本项目利用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土地,新建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生产装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建筑物10栋,总建筑面积53225平方米。其中:新建铜棒车间
建筑面积 25500 平方米;新建危险品仓库、空压站及制氮站、110kV 变电站等
公共辅助用房6420平方米;新建宿舍楼、食堂等办公、后勤用房21305平方米;
(2)购置 12T 炉、牵引机、加料机、搅拌机、12T 炉除尘等主要生产辅助
设备共405台(套),形成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生产能力;
(3)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空压站及制氮站等公用辅助设施。
(二)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稀土永磁材料两大类,其中铜产品包括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电磁线、阀门和水表等。
公司是国内集铜加工、铜深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公司铜产品品种丰富,广泛用于电力电气、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建筑家电、5G 通讯、清洁能源、医疗卫生健康等领域,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满足客户对棒、管、板带和线材等多个类别的铜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的企业之一。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铜加工主营业务,依托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优势、完整的铜加工产业链、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技术研发实力以及上下游渠道资源,进一步拓展铜加工产品细分领域,实现产品的转型升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布局、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及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的必要性
1、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满足市场及行业发展需求的必要选择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铜棒线、铜管、电磁线等铜加工材产品需求持续稳步增长,为铜加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同时,科技的进步促使铜加工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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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逐步向高性能、高质量、高精度、低成本方向发展,铜加工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1)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电磁线根据导体形状分为圆线、扁线以及异型线,是输变电设备、电机、电子等行业的基础和关键原材料。其中,电磁扁线以其在电流承载能力、传输速度、散热性能、材料消耗及占用空间体积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技术指标碾压传统圆线电机,将成为未来驱动电机使用的主流选择和必然趋势。随着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战略选择,电磁扁线的优异性能在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能力和整车性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有效助力我国在交通和居民出行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本项目产品为电磁线细分产品“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多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可有效替代高端进口,在满足国内中高端市场需求的同时,将带动新能源等下游产业的加快发展。
(2)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铜管材制造业是铜加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最快的分支行业,其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主要应用领域有家电、建筑、发电、交通等,其中耗用量最大的产业部门是空调、制冷、热交换行业。近年来,随着家电、制冷等工业部门的迅速发展,我国铜管材的消费量增长较快,已成为世界最大的铜管消费国。同时,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话题的提出,节能减排成为了发展趋势和热点,空调能效标准的提高,利好高精度高附加值铜管的需求,未来对高端铜管的需求将保持强劲的增长趋势。
本项目产品为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包含内螺纹管、光管、直管、三线管四种类型,主要应用于空调换热器(如蒸发器、冷凝器)、热水器、制冷冰洗等连接管道和管件,属于铜管行业的细分领域。本项目的建设可充分满足目前市场上高精度高附加值铜管紧缺现象,增加企业高端产品产能,延伸公司铜加工产品链条,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同时,华南地区是空调、热水器等电器产业发展较好且产业集聚性较强的区域,本项目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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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地区的空调、热水器、冰洗及制冷配件重点企业,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华南地区市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3)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铜棒材是铜加工材中的一种,具有高导电性能,主要分为黄铜棒,紫铜棒,应用于水暖卫浴中配件、小五金、阀门、船用泵、雾化器结构件、磨擦附件等领域。近年来,新基建、建筑五金等产业快速发展,带动着水暖卫浴、制冷配件用铜棒的用量也在稳步增加。广东省存在佛山、中山、江门等卫浴家居产品产业集群,且广东是我国经济规模最大,经济综合竞争力、金融实力最强省份,在铜棒材的需求上有很大的潜力。
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铜合金棒材,主要产品包括制冷配件用棒材、管接件用棒材、锁具锁体用棒材、阀门用棒材、卫浴用铜锭等。本项目的建设可充分利用金田铜业现有的生产技术优势、产业基础优势、供销渠道优势和设备条件优势,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华南地区具有卫浴家居产品产业集群优势,本项目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华南市场较大规模的制锁、制冷、卫浴、阀门企业,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华南地区市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2、募投项目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具体内容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人才队伍、一流的经营绩效、一流的创新能力、一流
的社会担当和一流的企业文化,并建设成世界一流企业。公司在巩固自身产业规模优势和产品优势的同时,通过新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实现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
在铜加工行业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布局、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的大环境下,公司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更好地实现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
3、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稳固行业龙头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
铜加工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化竞争特征,强者恒强的发展趋势明显,一方面行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淘汰落后企业,另一方面,行业龙头企业凭借新材料、新技术、新市场、新设备等优势,提升行业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行业集中
7-1-1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度。
公司的铜加工产品种类齐全,主要包括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电磁线、阀门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铜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分别达到110.19万吨、137.62万吨和151.29万吨,持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在现有铜加工产品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扩大铜棒材、铜管和电磁线等产品的产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规模优势及行业龙头地位,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以及项目
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一)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涉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期间产品名称产能(万吨)产量(万吨)产能利用率(%)
电磁线6.794.9572.90
2022年1-6月铜管11.9912.88107.42
铜棒14.1811.3479.95
电磁线11.3610.9095.92
2021年度铜管23.8522.5094.35
铜棒26.6526.5499.58
电磁线10.839.1484.37
2020年度铜管19.0316.7588.04
铜棒23.3622.3995.84
电磁线9.758.2684.72
2019年度铜管15.2714.8597.25
铜棒22.7819.7786.79
由上表可知,除2022年1-6月因疫情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投产初期,产能处于爬坡阶段等因素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已投建项目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高位,其中2021年度的产能利用率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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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对外销量内部下游产品
期间产品名称产量(万吨)产销率(%)(万吨)使用量(万吨)
电磁线4.955.05-102.01
2022年1-6
铜管12.8812.160.5998.91月
铜棒11.3411.110.1399.05
电磁线10.9010.550.0897.57
2021年度铜管22.5022.310.26100.29
铜棒26.5425.780.4198.67
电磁线9.149.19-100.61
2020年度铜管16.7516.570.23100.29
铜棒22.3921.920.50100.15
电磁线8.268.33-100.85
2019年度铜管14.8514.370.3999.39
铜棒19.7719.380.44100.25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产品产销率均在95%以上,产品销售情况较好。
(二)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
铜是重要的工业金属,其消费与经济增速息息相关。铜加工产品用途非常广泛,铜加工行业涉及的下游行业众多,其中用铜量较多的包括电力、家电、交通运输、建筑以及电子等行业,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带动铜加工行业的持续增长。
2016年至2021年,我国铜加工材表观消费量增长趋势图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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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线产品
电磁线根据导体形状分为圆线、扁线以及异型线,是输变电设备、电机、电子等行业的基础和关键原材料。其中,电磁扁线以其在电流承载能力、传输速度、散热性能、材料消耗及占用空间体积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技术指标碾压传统圆线电机,将成为未来驱动电机使用的主流选择和必然趋势。随着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战略选择,电磁扁线的优异性能在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能力和整车性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有效助力我国在交通和居民出行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根据工信部、发改委及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至
2025年,中国的汽车生产规模计划到3500万辆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
达到20%以上。得益于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大力扶持,2021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到354.5万辆,同比上升159.5%;销量达到352.1万辆,同比上升157.5%;
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达到291.6万辆,同比增长161%,占比超过82%。
2016年至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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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目前我国电磁线生产企业众多,其产能从年产一千多吨至年产十万吨不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生产企业产能超过一万吨的较少,且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使得电磁线行业竞争较为充分。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电磁线行业竞争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环保方面更高的要求,行业内中小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同时,由于本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资金要求较高,存在规模经济,因此,未来具有较大规模的电磁线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市场集中度将随之提高。
本次募投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产品为电磁线细分产品“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多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本项目所在地浙江省具有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优势,针对市场需求情况,结合公司技术和营销基础,本项目产品下游应用定位主要为长三角、华东及华南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光伏逆变行业及其他行业等。
2、铜管产品
铜管材制造业是铜加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最快的分支行业,其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主要应用领域有家电、建筑、发电、交通等,其中耗用量最大的产业部门是空调、制冷、热交换行业。近年来,随着家电、制冷等工业部门的迅速发展,我国铜管材的消费量增长较快,已成为世界最大的铜管
7-1-2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消费国。同时,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话题的提出,节能减排成为了发展趋势和热点,空调能效标准的提高,利好高精度高附加值铜管的需求,未来对高端铜管的需求将保持强劲的增长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度国内空调产量同比增加9.40%至21835.7万台,空调制冷铜消费领域仍保持较好增速。根据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公布的制冷空调行业“十四五”规划:预计工商用制冷空调行业“十四五”时期主营业务收
入年复合增长率在3%~5%,至2025年末行业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4300亿元和4150亿元左右。
近年来,铜管加工行业面临严峻竞争,铜管市场同质化严重,高品质铜管不能国产以及低端铜管严重产能过剩,都影响了铜管加工行业的发展。行业内铜管主要生产企业包括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次募投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产品为小直径薄壁高效
散热铜管,目标市场立足华南地区,面向全国。华南地区是空调、热水器等电器产业发展较好且产业集聚性较强的区域。本项目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华南地区的空调、热水器、冰洗及制冷配件重点企业。公司目前已经与美的、松下、祥基电器、广东澳森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铜管供应关系。
3、铜棒产品
铜棒是指经过挤制或拉制而成的实心铜棒材,在沿整个长度方向上具有均一的横截面,以直状供应的实心铜加工产品,具有较好的加工功能和高导电性能。
2020年中国铜棒产量为200万吨,占铜加工材总产量的10.5%。铜棒主要运用于
水暖卫浴中配件、小五金、阀门、船用泵、雾化器结构件、空调制冷配件等,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升级也带动了铜棒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行业内竞争加剧,一些规模小、资金实力差、缺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质量和营销管理无突出优势的企业已
逐步被市场淘汰。注重研发投入、具备核心创新能力、生产和管理经营优势突出的企业逐步占领更多市场份额,铜加工业呈现行业整合的发展趋势,生产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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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集中化发展,产品精度和附加值不断提高。行业内主要大型铜棒线生产企业集中在浙江省,主要包括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等。
本次募投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产品为精密铜棒,主要应用于下游管件行业、阀门行业、制锁行业、卫浴行业、制冷行业等,目标市场立足华南和华东地区,主要以具有卫浴家居产品产业集群优势的广东地区为主,在铜棒需求上有很大的潜力。公司拟通过在集团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营销渠道,加强对潜在客户群体需求的挖掘和开发。
综上,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公司凭借客户资源、生产规模、生产技术等优势在市场中地位突出,发行人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五、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一)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1、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项目以15年计算期为基础进行测算,计算期第4年投入一条生产线达到生产负荷的20%,第5年达到生产负荷的40%,第6年达到生产负荷50%,第七年达到生产负荷的80%,第8年满负荷。
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323200.00万元,达产年净利润17689.00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2.06%,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7.80年。计算期整体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
铜加工产品一般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本项目产品定位中高端,原材料价格取值上海有色网结算价格均价,产品加工费基于铜加工行业产品定价惯例及产品市场定位进行定价,本项目产品定价为80768元/吨(不含税),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为323200.00万元。
(2)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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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达产年总成本费用为301788万元,其中经营成本297398万元,具体各成本费用构成如下:
1)外购原材料费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为阴极铜、聚酰亚胺油漆、液压油、润滑油、包
装材料等辅助材料,经估算,达产年原辅材料费287459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
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有电力、新鲜水,经估算,达产年燃料及动力费用4098万元。
3)工资福利费用
本项目需要新增员工70名,达产年工资福利费用1190万元。
4)修理费
项目修理费以固定资产原值的2%估算,经估算,达产年为824万元。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其他营业费,根据上述取值,经估算,本项目达产年其他费用为3827万元。
6)折旧和摊销
机器设备的残值率5%,按10年计提折旧;建筑物残值率5%,按20年计提折旧;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经测算达产年固定资产折旧为3693万元,摊销为100万元。
7)利息
本项目利息支出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定为流动资金额的70%,贷款利率为4.35%。经估算,达产年利息支出为597万元。
(3)利润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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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合计20810万元,所得税为3121万元,净利润17689万元。
2、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毛利率、
利润率和净利率等收益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同类型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金田铜业精达股份长城科技长城科技
年产4万吨新能新能源产业及汽年产8.7万吨新能源汽车及项目名称源汽车用电磁扁车电机用扁平电高性能特种线高效电机用特线项目磁线项目材项目种线材项目
年度 2022 年可转债 2020 年可转债 2019 年可转债 2018 年 IPO内部收益率
22.06%-14.04%21.79%(税后)投资回收期
7.80年-8.09年6.07年(税后)
毛利率6.81%---
利润率6.44%-5.37%-
净利润率5.47%3.10%--
发行人本次募投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利润
率和净利润率等指标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同时采用了公司研发的 800V 高压电磁扁线技术,该产品已通过部分车企认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
(二)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1、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项目以15年计算期为基础进行测算,计算期第3年达到生产负荷的85%,
第4年达到满负荷。
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532637万元,达产年净利润9723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3.6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9.98年。计算期整体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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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加工产品一般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本项目产品定位中高端,原材料价格取值上海有色网结算价格均价,产品加工费基于铜加工行业产品定价惯例及产品市场定位进行定价,本项目产品定价及产能情况如下:
单价(元/吨)达产年收入
序号产品名称产能(万吨)(不含税)(万元)
1光管2.5066194.69165486.70
2直管0.6067079.6540247.79
3内螺纹管4.5066902.65301061.90
4三线管0.4064601.7725840.71
合计8.00532637.20
(2)成本费用
本项目达产年总成本费用为519286万元,其中经营成本514374万元,具体各成本费用构成如下:
1)外购原材料费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板,以及需要少量磷铜,经估算,达产年原辅材料费502655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
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有电力、新鲜水、柴油、天然气,经估算,达产年燃料及动力费用5659万元。
3)工资福利费用
本项目需要新增员工310名,达产年工资福利费用3100万元。
4)修理费
项目修理费以固定资产原值的1%估算,经估算,达产年为375万元。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其他营业费,根据上述取值,经估算,本项目达产年其他费用为2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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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折旧和摊销
机器设备的残值率5%,按10年计提折旧;建筑物残值率5%,按20年计提折旧;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经测算达产年固定资产折旧为2706万元,摊销为116万元。
7)利息
本项目利息支出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定为流动资金额的70%,贷款利率为4.35%。经估算,达产年利息支出为2089万元。
(3)利润估算
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合计12964万元,所得税为3241万元,净利润9723万元。
2、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毛利率、
利润率和净利率等收益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同类型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金田铜业海亮股份海亮股份海亮股份
年产7万吨空调年产7.5万吨年产9万吨高年产8万吨小直制冷用铜及铜合高效节能环保效节能环保精项目名称径薄壁高效散热金精密无缝管智精密铜管信息密铜管信息化铜管项目能化制造项目化生产线项目生产线项目年度本次募投2019年可转债2018年非公开2018年非公开内部收益率
13.64%24.40%32.57%29.22%(税后)投资回收期
9.98年6.01年5.67年5.81年(税后)
毛利率2.90%---
利润率2.43%2.57%4.23%4.05%
净利润率1.83%1.93%--
发行人本次募投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
资回收期、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指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海亮股份以铜管产品为主,产销量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
(三)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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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项目以15年计算期为基础进行测算,计算期第3年达到生产负荷的50%,
第4年达到生产负荷的80%,第5年达到满负荷。
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313673万元,达产年净利润9074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5.80%,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8.90年。计算期整体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产品结合市场定位,按照原材料价格加上一定加工费进行定价,制冷配件用棒材按照不含税价格约4.6万元/吨进行销售,管接件用棒材按照不含税价格约4.2万元/吨进行销售,锁具锁体用棒材按照不含税价格约4.2万元/吨进行销售,阀门用棒材按照不含税价格约4.6万元/吨进行销售,卫浴用铜锭按照不含税价格约4.6万元/吨进行销售,其他用途的铜棒按照不含税价格约4.7万元/吨进行销售,各类产品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参数适当浮动。本项目产品定价及产能情况如下:
单价(元/吨)达产年收入
序号产品名称产能(万吨)(不含税)(万元)
1制冷配件用棒材1.2045575.2254690.27
2管接件用棒材1.6042477.8867964.60
3锁具锁体用棒材0.6041592.9224955.75
4阀门用棒材1.6045575.2272920.35
5卫浴用铜锭0.6045796.4627477.88
6其他用途棒材1.4046902.6565663.72
合计7.00313672.57
(2)成本费用
本项目达产年总成本费用为301306万元,其中经营成本297585万元,具体各成本费用构成如下:
1)外购原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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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废黄铜、紫铜(1#、2#)、锌锭(0#、3#、5#)、
铝锭、铝丝、回用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经估算,达产年原辅材料费291955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
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有电力、新鲜水、柴油、天然气,经估算,达产年燃料及动力费用1983万元。
3)工资福利费用
本项目需要新增员工130名,达产年工资福利费用1450万元。
4)修理费
项目修理费以固定资产原值的1%估算,经估算,达产年为344万元。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其他营业费,根据上述取值,经估算,本项目达产年其他费用为1853万元。
6)折旧和摊销
机器设备的残值率5%,按10年计提折旧;建筑物残值率5%,按20年计提折旧;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经测算达产年固定资产折旧为2289万元,摊销为100万元。
7)利息
本项目利息支出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定为流动资金额的70%,贷款利率为4.35%。经估算,达产年利息支出为1332万元。
(3)利润估算
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合计12098万元,所得税为3025万元,净利润9074万元。
2、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毛利率、
7-1-2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利润率和净利率等收益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同类型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金田铜业海亮股份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项目名称材项目建设项目年度2022年可转债2019年可转债
内部收益率(税后)15.80%13.72%
投资回收期(税后,年)8.90年8.27年毛利率4.38%-
利润率3.86%1.45%
净利润率2.89%1.09%
发行人本次募投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利润率和净
利润率等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作为国内铜棒龙头企业之一,多次荣登中国铜棒(排)材十强企业榜首,在生产工艺、产品规模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方法合理和依据充分,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六、历次发行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4号”《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20年4月
10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00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6.55元,募集资金净额150277.33万元。
于2020年4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投产,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招股说明书是否项目名称实际投产时间金额(万元)披露投产时间一致
年产3万吨特种线缆用高纯低氧铜18997.002019年7月2019年10月延缓
7-1-3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绞线项目于2020年9月基本
年产35万吨高导高韧铜线项目60873.002020年9月开始陆续投产一致于2020年10月年产4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65000.002020年6月延缓开始陆续投产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5407.33不适用不适用
由于设备调试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有所延缓。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49528.87万元。
于2021年3月2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可研报告是否项目名称实际投产时间金额(万元)预计投产时间一致于2021年7月基本
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38300.002021年11月开始陆续投产一致于2021年7月基本
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32100.002021年11月开始陆续投产一致基本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25100.002021年8月2021年7月一致
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10000.00-内部装修阶段
补充流动资金44028.87不适用不适用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度符合预期。
综上,发行人历次发行募投项目当前均已顺利投产,整体进度符合预期。
7-1-3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七、本次募投项目与历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产品与发行人历次发行募投项目产品情况如下:
融资情况项目名称主要产品项目实施地
2020年首年产3万吨特种线缆用高纯低氧铜绞线项目铜绞线浙江宁波
次公开发年产35万吨高导高韧铜线项目铜线浙江宁波行年产4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铜带浙江宁波
铜线、铜排、
2021年可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广东肇庆电磁线
转换公司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铜带浙江宁波债券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铜棒线浙江宁波本次可转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电磁扁线浙江宁波换公司债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铜管广东肇庆券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铜棒线广东肇庆本次募投项目所涉产品与历次募投项目均系围绕公司铜加工主营业务进行投入,均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稳固行业龙头地位,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但本次募投项目与历次募投项目所使用的设施、场地不同且相互独立,另外,本次募投项目与历次募投项目在具体产品类型、产品应用市场、产品目标市场等
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所涉产品为电磁扁线,与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部分产品同属于公
司电磁线产品系列,但两者生产工艺和产品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电磁线细分产品“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多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其技术要求及产品附加值远高于发行人原有电磁线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下游应用定位主要为长三角、华东及华南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光伏逆变行业及其他行业等。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所涉产品不属于前
次募投项目产品范围。本项目产品目标市场立足华南地区,面向全国,主要客户群体为华南地区的空调、热水器、冰洗及制冷配件重点企业。
7-1-3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所涉产品为铜棒,与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产品同属于公司铜棒线产品系列,但两者生产工艺和产品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涉及棒线产品主要用于通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和高端装备等行业;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铜棒产品主要用于制锁、制冷、卫浴、阀门等行业,目标市场立足华南和华东地区,主要以具有卫浴家居产品产业集群优势的广东地区为主。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历次发行募投项目均系围绕公司铜加工主营业务进行投入,但在具体产品类型、产品应用市场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八、本次发行后债券余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4375.79万元。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转股余额为149987.50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发行金额为145000.00万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9.10%,未超过40%,符合相关规定。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测算表,分析各募投项
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细,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
7-1-3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安排,取得董事会决议前已投入资金明细,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各建设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募投项目现有业务关系,分析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取得并分析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数据,查阅了募投项目相关的行业资料,了解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格局以及产能扩张情况分析本次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5、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效益测算明细,了解效益的测算
依据、测算过程,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效益情况,了解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6、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前次募投项目使用情况报告,了解前
募项目当期进展情况,核查前募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7、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8、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口径,复核
本次发行后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重。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入均用于资本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合理,募
投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
7-1-3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3、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充,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项目建设具
有必要性;
4、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广
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公司凭借客户资源、生产规模、生产技术等优势在市场中地位突出,发行人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5、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方法合理和依据充分,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6、发行人历次发行募投项目当前均已顺利投产,进度符合预期;
7、本次募投项目与历次发行募投项目均系围绕公司铜加工主营业务进行投入,但在具体产品类型、产品应用市场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8、本次发行后债券余额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2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有息负债余额较高。请申请人:
(1)说明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2)说明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利息
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4)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存贷双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
情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7-1-3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一)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8788.45万元、92468.43万元、
114340.84万元和127440.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6%、11.30%、
8.75%和7.9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如
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98401.32万元、4682925.62万元、
8115882.47万元和5044344.07万元,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收入持续增长。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需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职工薪酬等。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分别为4310735.78万元、4992969.50万元、8844346.25万元和
5547981.07万元,公司需要保有大量的运营资金用以支付供应商货款,以保障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大,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库存现金25.1424.9821.1318.38
银行存款109786.48101601.3987661.4696615.19
其他货币资金17628.4512714.474785.8412154.87
合计127440.07114340.8492468.43108788.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公司的货币资金中,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公司零星开支;银行存款主要用途系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采购设备、支付人员工资、缴纳税费、支付日常费用、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等,其中,2022年6月末余额中,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25.96万元(另有2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年产5万吨高
7-1-3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和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用途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等。
2、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库存现金单独存放,由会计与出纳定期盘点;公司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名下各独立银行账户中,由公司专门人员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符合公司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存款高于1000万元的账户共有30个,合计金额94722.14万元,主要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等银行。上述银行账户中,除6个银行账户(合计金额13537.47万元)的银行存款系承兑保证金外,其余账户银行存款均为日常运营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采购设备、支付人员工资、缴纳税费、支付日常费用、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等。
(三)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包括专款专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银行存款109786.48101601.3987661.4696615.19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1525.963388.72695.63-
其他货币资金17628.4512714.474785.8112154.87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7619.4512705.474776.8112038.22
信用证保证金、贵金属交易
9.009.009.0011.00
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105.65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存款中,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25.96万元,根据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协议》,该类专户资金仅用于前次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其他货币
7-1-3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资金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贵金属交易保证金以及保函保证金等。除上述使用受限(包括专款专用)的资金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情况。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建立了健全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开立,保证货币资金的独立存放和使用。公司每月有专人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二、说明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分别为282298.97万元、299372.32万元、
665094.12万元和946810.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短期借款523019.56294156.67169282.73271698.97一年内到期的非
158948.12138800.77689.59-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2795.00102450.00129400.0010600.00
应付债券132047.72129686.68--
有息负债合计946810.40665094.12299372.32282298.97
(二)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所处铜加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单位价值较高,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2021年末有息负债较2020年末增长122.16%,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产销量规模扩大、铜价上涨,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73.31%,为保证营运资金周转和产能扩张建设,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2022年6月末有息负债较
7-1-3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末增长42.36%,主要系公司2022年1-6月产销规模扩大、材料采购及生
产备货增加等因素影响,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司名称有息资产有息负债有息资产有息负债有息资产有息负债有息资产有息负债负债率收入比负债率收入比负债率收入比负债率收入比
海亮股份39.50%18.35%35.65%18.08%31.78%17.88%32.39%19.30%
楚江新材41.42%14.82%39.50%14.03%36.59%17.91%20.33%10.09%
博威合金34.82%35.37%31.71%37.36%25.26%30.30%29.40%29.41%
精达股份32.30%19.03%28.50%15.75%20.25%14.59%11.74%6.11%
精艺股份17.63%7.94%23.73%9.22%20.39%9.80%24.14%9.59%
算术平均值33.13%19.10%31.82%18.89%26.85%18.10%23.60%14.90%
公司42.37%9.38%34.83%8.19%22.93%6.39%27.18%6.89%
注1:有息负债按照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合并计算;
注2:有息资产负债率=期末有息负债/期末总资产;
注3:有息负债收入比=期末有息负债/当期营业收入。在计算有息负债收入比时,2022年1-6月收入数据已年化处理。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公司有息负债收入占比处于较低水平。2021年开始,公司有息资产负债率增幅较快,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速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增速,导致资金需求量增速较快、有息负债相应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海亮股份20.18%36.42%12.77%
楚江新材10.15%62.57%34.76%
博威合金32.41%32.27%-0.04%
精达股份0.91%47.26%3.75%
精艺股份-21.90%23.62%5.98%
算术平均值8.35%40.43%11.45%
公司24.31%73.31%14.26%
7-1-3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20751.5731956.7718163.8418606.02
减:贷款贴息-28.6750.00
减:利息收入2440.933474.602337.972779.90
汇兑损益-4759.793027.621757.371022.87
其他1153.561663.321313.431762.71
合计14704.4133144.4418896.6718561.71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构成。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与同期借款规模波动一致,2021年利息支出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和发行可转债导致。汇兑损益金额波动较大主要受境外采购策略的影响,公司通过即期和远期信用证调整境外采购业务资金周期,自2015年开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持续性的大幅波动,故公司汇兑损益波动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所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接受部分客户的票据收取的承兑利息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款利息收入765.74701.22887.961145.22
承兑利息收入1675.192773.381450.001634.68
合计2440.933474.602337.972779.90
1、存款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款利息收入765.74701.22887.961145.22
货币资金平均余额120890.45103404.63100628.44128861.63
7-1-4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平均存款利率1.27%0.68%0.88%0.89%
注1: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期初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
注2:2022年平均存款利率经过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款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计算的平均存款利率分别为0.89%、0.88%、0.68%和1.27%(年化利率),平均存款利率有所波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当期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资金运营安排,同时各期货币资金余额、存款期限和存款利率存在差异。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报告期内人民币活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为0.35%,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10%,6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3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2.75%。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存款利率处于基准存款利率区间内,公司利息收
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2、承兑利息收入情况
承兑利息收入系因公司部分客户对合同约定的银行转账回款调整为使用商
业汇票向公司支付货款,由于商业汇票有承兑期限,实质上形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公司因此而向客户收取的承兑利息收入。公司接受此类情形的票据而收取的承兑利息收入并非规律性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承兑利息收入占当期收到票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39%、0.29%、0.34%和0.32%,基本保持稳定。
四、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存贷双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收入持续增长。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需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职工薪酬等,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大。
公司所处铜加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单位价值较高,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规模持续扩大,资金需求随之增加,因此有息负债金额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有息负债比例如下:
7-1-4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亮股份39.41%41.09%50.56%51.45%
楚江新材32.86%48.27%41.23%55.15%
博威合金28.55%32.78%34.13%37.03%
精达股份43.80%52.05%60.72%135.14%
精艺股份112.09%86.57%129.53%70.57%
算术平均值51.34%52.15%63.23%69.87%
公司13.46%17.19%30.89%38.54%
如上表所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有息负债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具有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2、获取并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明细账、银行账户对账单、银行
账户流水、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员工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
3、访谈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抽查了重要账户的大额资金划转明细,了解
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形,获取公司关于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的说明;
4、查阅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借款是否准确、完整,关注是否存在为大股东以及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并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核查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5、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构成,测算并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匹配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7-1-4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具体用途真实明确。报告期内,公
司受限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2、公司有息负债增加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3、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贷规模符合行业特性,符合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问题3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存货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周转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
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价格变动、同行业上市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结合业务模
式、信用政策、周转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202019年末
7-1-4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1-6月/2021年度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04913.79420813.83259205.07197655.27
营业收入5044344.078115882.474682925.624098401.3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00%5.19%5.54%4.82%
营业收入
注: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已年化处理。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同客户的信用政策有所区别,但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在1个月以内,因而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大致为1个月之内的货款构成。2019年至2022年6月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高,主要系公司生产与销售规模逐渐扩大,应收账款随公司收入同步增长,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周转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针对不同的产品及客户采用不同的结算条款,对阴极铜、铜线等产品主要采取现款现货销售模式,对铜板带、铜棒、阀门、铜管、钕铁硼永磁材料等产品给予优质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信用管理规定》对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等信用政策作了规定,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采购规模、历史回款信用状况等因
素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客户授信,对客户信用政策、欠款及发货控制实施统一信息化管理,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限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司简称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亮股份13.1213.0911.1010.20
楚江新材16.9822.9918.0018.51
博威合金9.489.488.3510.81
精达股份6.066.835.766.59
7-1-4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精艺股份5.726.335.685.95
算术平均值10.2711.759.7810.41
公司19.4723.6120.4622.80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2022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80、20.46、23.61和19.47,相对比较稳定,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严格控制坏账风险,采取“高周转”的生产经营模式,减少了流动资金的占用;另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信用调查与持续跟踪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龄,并对销售人员执行严格的销售回款责任制,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快。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应收账款规模与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密切相关,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应收账款规模较高具有合理性。
(三)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609298.04426830.54260695.09199057.7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84.256016.721490.021402.4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04913.79420813.83259205.07197655.27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
0.72%1.41%0.57%0.70%
余额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率分别为0.70%、0.57%、1.41%和
0.72%。
2、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7-1-4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09298.04426830.54260695.09199057.76
期后回款金额594470.74426209.61260363.68198953.14
期后回款比例97.57%99.85%99.87%99.95%
注:期后回款截至2022年10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客户授信,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由上表可知,公司期后回款情况较好,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期后回款率和坏账准备率之和超过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账龄分布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607490.6299.70
1-2年1198.350.20
2-3年140.220.02
3年以上468.840.08
合计609298.04100.00
2021年末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422588.6899.01
1-2年3487.110.82
2-3年488.950.11
3年以上265.800.06
合计426830.54100.00
2020年末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260255.3899.83
1-2年313.050.12
2-3年86.500.03
3年以上40.150.02
合计260695.09100.00
7-1-4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9年末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197903.9899.42
1-2年843.670.42
2-3年131.770.07
3年以上178.340.09
合计199057.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9.42%、99.83%、
99.01%和99.70%,账龄结构较为安全、合理。
4、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账龄公司海亮股份楚江新材博威合金精达股份精艺股份
3个月以内
(含3个
1年以内0.5%0.67%2%5%5%
月)2%,3-12个月3%
1-2年20%44.36%10%10%10%10%
2-3年50%100%30%30%20%30%
3-4年100%100%50%80%40%100%
4-5年100%100%80%80%40%100%
5年以上100%100%100%80%100%100%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在1年以上部分较为谨慎,1年以内部分计提比例较低,主要系:
(1)在客户分布方面,公司与可比行业上市公司的客户行业领域包括家电、交通运输、建筑及新能源汽车和 5G 通讯等,客户行业领域分布较为广泛,但由于公司与可比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种类不同,客户结构存在差异,具体如下:项目主要产品类型主要客户结构铜管(占营业收入58.69%)、铜棒(占营业收入9.11%)、铜排(占海亮股份铜管客户、铜棒客户、铜排客户营业收入2.39%)、原材料等(占营业收入29.34%)
7-1-4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铜基材料(占营业收入95.80%),铜板带客户、铜导体材料(如铜杆)楚江新材主要包括铜板带、铜导体材料(如客户、铜线材客户
铜杆)、铜线材
铜合金材料(占营业收入76.80%),按销量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铜棒、铜棒客户、铜带客户、精密细丝客户、博威合金
铜带、精密细丝、铜线;光伏组件铜线客户、光伏组件客户(占营业收入23.20%)精达股份电磁线电磁线客户
精艺股份铜管、铜管深加工以及铜杆铜管客户、铜杆客户铜线(排)、铜管、铜棒、电磁线、铜板带,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比铜线(排)客户、铜管客户、铜棒客公司
为51.34%、18.23%、9.74%、7.58%、户、电磁线客户、铜板带客户
7.57%
注:以上可比公司信息来源于上述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海亮股份整体规模与公司相近,铜管业务规模较大、铜管业务客户较多,情况较为可比,公司与海亮股份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为接近。海亮股份1-2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公司,但公司1-2年、
2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已明显高于楚江新材、精达股份、博威合金、精
艺股份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属于较为谨慎的会计估计;
(2)在账龄结构方面,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其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99%以上,坏账风险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1年以内账龄占比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如下: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海亮股份1年以内98.69%98.56%97.42%97.33%
楚江新材1年以内97.08%94.75%92.53%90.86%
博威合金1年以内99.65%99.45%99.16%99.48%
精达股份1年以内99.97%99.89%99.63%99.80%
精艺股份1年以内92.85%99.16%99.85%98.90%
算术平均值1年以内97.65%98.36%97.72%97.27%
公司1年以内99.70%99.01%99.83%99.42%
(3)在信用风险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信用调查、客户授信管理与
持续跟踪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龄,并对销售人员执行严格的销售回款责任制,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快,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金额较小,收回风
7-1-4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金额小于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31.4925.11341.23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384.256016.721490.021402.48
(4)在账期方面,公司为严格控制坏账风险,采取“高周转”的生产经营模式,给予客户的信用期较短,减少了流动资金的占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80、20.46、23.61和19.47,相对比较稳定,高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司简称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亮股份13.1213.0911.1010.20
楚江新材16.9822.9918.0018.51
博威合金9.489.488.3510.81
精达股份6.066.835.766.59
精艺股份5.726.335.685.95
算术平均值10.2711.759.7810.41
公司19.4723.6120.4622.80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2022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海亮股份1.50%1.53%2.27%2.10%
楚江新材3.41%4.40%5.06%4.94%
博威合金5.35%5.48%5.63%5.96%
精达股份5.00%5.08%5.31%5.58%
精艺股份2.92%2.40%2.11%3.20%
算术平均值3.64%3.78%4.08%4.36%
公司0.72%1.41%0.57%0.70%
7-1-4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在实际计提方面,因同行业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各家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有所不同,公司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我们将发行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到行业平均水平后进行模拟测算,补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948.0574122.1451224.3549435.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本公
24209.7268971.5661870.0841543.4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需补提坏账4776.764182.531606.64989.19
补提坏账对净利润的影响3582.573136.901204.98741.89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9.20%4.23%2.35%1.50%
占当期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14.80%4.55%1.95%1.79%
注:补提坏账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按25%的税率简化测算。
模拟测算前后,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模拟测算前)5.1710.368.5010.87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模拟
3.219.6410.279.14测算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模拟测算后)4.669.958.3110.72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模拟
2.249.2210.088.98测算后)模拟测算后,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计算)分别为8.98%、8.31%及9.22%,平均不低于6%。
综上所述,公司期后回款情况正常,账龄结构以1年以内账龄为主,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与同行可比公司基本接近,每年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金额远小于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7-1-5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周
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价格变动、同行业上市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比例比例比例比例账面金额账面金额账面金额账面金额
(%)(%)(%)(%)
原材料204414.4434.13143115.4528.2873668.0725.46111318.4842.70
周转材料10487.061.7510151.632.017021.462.436476.052.48自制半成
品及在产169231.2728.25156841.2130.99106317.1836.7559105.2622.67品
库存商品214824.8735.87195964.3338.72102307.1335.3683792.6532.14
存货余额598957.64100.00506072.62100.00289313.84100.00260692.44100.00
减:存货跌
8803.58-4545.80-1597.37-1240.04-
价准备
存货净额590154.06-501526.82-287716.47-259452.40-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呈现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存货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相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与当期营业成本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存货余额(万元)598957.64506072.62289313.84260692.44
营业成本(万元)4922868.257856394.774491679.073929353.48
占比6.08%6.44%6.44%6.60%
存货周转率(次)17.8219.7516.3315.06
注:2022年6月末存货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及周转次数已年化处理。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备货规模基本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匹配。
(二)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
比、期后价格变动、同行业上市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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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每季度末,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显著差异,均是通过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存货周转率公司简称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亮股份9.649.449.5410.62
楚江新材14.3617.1915.0313.53
博威合金3.143.313.414.55
精达股份11.3411.8510.2611.43
精艺股份17.5423.5226.3626.63
算术平均值11.2013.0612.9213.35公司(营业成本)17.8219.7516.3315.06
7-1-5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2022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5.06、16.33、19.75和17.82,相对比较稳定,高于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建立了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管理模式,通过科学的库存管理,实现了对存货的合理控制。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生产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存货管理效率。
3、库龄分布及占比
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2022年6月末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1年以内1年-2年2年-3年3年以上
原材料204414.44204298.9258.8744.3112.34
周转材料10487.068983.24769.03385.40349.39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169231.27169205.7824.930.550.01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214824.87214395.60252.1274.99102.15
合计598957.64596883.541104.95505.26463.89
占比100.00%99.65%0.18%0.08%0.08%
2021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1年以内1年-2年2年-3年3年以上
原材料143115.45142925.82111.1973.355.09
周转材料10151.638517.80948.51449.06236.26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156841.21156743.5696.081.560.01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195964.33195507.60292.2381.0683.44
合计506072.62503694.781448.01605.03324.80
占比100.00%99.53%0.29%0.12%0.06%
2020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1年以内1年-2年2年-3年3年以上
7-1-5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原材料73668.0772853.20808.250.136.49
周转材料7021.465571.20961.47429.6159.18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106317.18106301.2914.411.470.01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102307.13101907.07308.0287.184.86
合计289313.84286632.762092.15518.3970.54
占比100.00%99.07%0.72%0.18%0.02%
2019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1年以内1年-2年2年-3年3年以上
原材料111318.48110812.88497.196.861.55
周转材料6476.055615.62710.48101.3248.63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59105.2658113.77900.9690.280.24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83792.6583588.82178.4517.358.03
合计260692.44258131.102287.09215.8158.44
占比100.00%99.02%0.88%0.08%0.0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97%以上的存货库龄为一年以内,期末存货库龄分布情况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不存在大量积压存货的情况。
4、期后价格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06、16.33、19.75和17.82,即存货周转天数均在20天以内,故以报告期各期末的期后20天的平均价格作为期后价格。
报告期各期末及期后20天,除2019年末及2022年6月末期后20天的长江有色现货市场电解铜市场价格小幅波动下降外,其余各期末及期后20天的长江有色现货市场电解铜市场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不存在原材料采购入库后,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形,具体价格走势图如下:
7-1-5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已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充分识别相关存货发生减值的情况,根据可观察到的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情况,预计至完工时的各项成本、费用,计算了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海亮股份0.00%0.02%0.02%0.07%
楚江新材1.03%0.48%0.13%0.03%
博威合金0.53%0.64%1.02%1.54%
精达股份0.95%0.42%0.75%0.38%
精艺股份3.16%0.00%0.20%0.04%
算术平均值1.14%0.31%0.42%0.41%
公司1.47%0.90%0.55%0.48%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的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各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足,符合谨慎性原则。
7-1-5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周转率良好,库龄结构合理,不存在大量积压存货的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
比例变动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2、访谈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业务模式、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及
实际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3、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获取账龄分布表、期后回款明细表,复核账龄划分准确性,核实期后回款情况;
4、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明细表,分析公司存货余额与营业成本
的配比情况;
5、访谈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了解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6、了解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及政策,计算存货周转率,获取存货库龄分布表,查阅报告期后的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7、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分析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
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应收账款规
模与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密切相关,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
7-1-5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比不存在明显异常,应收账款规模较高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与其自身业务规模、经营模式相匹配,具
有合理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4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申请人预付账款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报告期末主要预付账款对象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回复日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预付账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付材料款118726.10128714.7981761.8531667.85
预付费用款及其他4559.732945.21827.731190.62
合计123285.82131660.0082589.5832858.47
(二)报告期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材料款。报告期发行人预付账款金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以及新项目投产、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与采购金额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7-1-5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预付账款123285.82131660.0082589.5832858.47
预付账款/当期采购1.24%1.66%1.87%0.87%
注: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数据已年化计算。
由上表可知,预付账款占采购金额比例近三年维持较为稳定的水平。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与采购业务规模整体较为匹配。
二、各报告期末主要预付账款对象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供应商是否存在金额比例性质关联关系
第一名4370.333.54%进口再生铜否
第二名4211.363.42%进口再生铜否
第三名3994.053.24%进口再生铜否
第四名3880.173.15%进口再生铜否
第五名3820.613.10%进口再生铜否
合计20276.5216.45%--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供应商是否存在金额比例性质关联关系
第一名7662.865.82%进口铜锭否
第二名7032.555.34%采购电解铜否
第三名5623.324.27%采购电解铜否
第四名5229.013.97%进口再生铜否
第五名4603.173.50%进口再生铜否
合计30150.9122.90%--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供应商是否存在金额比例性质关联关系
第一名8119.979.83%进口再生铜否
第二名6810.558.25%进口再生铜否
7-1-5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第三名5154.646.24%进口再生铜否
第四名3866.814.68%进口铜锭否
第五名3537.744.28%进口再生铜否
合计27489.7133.28%--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供应商是否存在金额比例性质关联关系
第一名3018.019.18%进口再生铜否
第二名2489.547.58%采购电解铜否
第三名2465.117.50%进口再生铜否
第四名1932.015.88%进口再生铜否
第五名1759.255.35%进口再生铜否
合计11663.9235.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主要预付账款对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回复日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电解铜、再生铜和铜锭等原材料款,上游供应商惯例以先款后货或预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给予公司很短的账期的方式进行结算。相关采购交易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主要预付账款均有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匹配,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预付款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预付款项明细表及主要预付款合同,了解款项性质、预付内容,
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2、通过公开资料核查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属于公司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并
询问管理层,了解相关供应商的背景,判断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7-1-5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3、核查期后采购后收货及入库情况,复核交易是否真实发生。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预付账款与采购业务规模整体较为匹配,预付账款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主要预付账款对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预付账款相关采购交易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无商业实
质的预付款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5报告期内申请人应付票据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说明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131068.18100%109054.01100%66236.03100%49140.80100%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根据公司所处的铜加工行业的特点,采购的商品普遍规模较大、单价较高,因此采购金额通常较大,对行业内企业的营运资金周转能力要求较高。公司在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按照行业惯例部分采取了票据结算的方式,从而充分利用银行信用,提高资金使
7-1-6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用效率,因此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高。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应付票据开具金额与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付票据131068.18109054.0166236.0349140.80
应付票据/当期采购1.32%1.37%1.50%1.30%
注: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数据已年化计算。
整体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与发行人的采购规模等相匹配,并因公司当期业务规模大小、结算方式选择等因素而存在一定波动。应付票据开具金额占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应付票据余额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付票据及相应供应商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1、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本期开具银期初应付当期采购额开具承兑汇票是否属于供应商交易内容
行承兑汇票账款余额(含税)占采购比例关联方
第一名采购原材料59000.00-64588.5191.35%否
第二名采购原材料10000.005.6232392.9130.87%否
第三名采购原材料3000.009153.374241.3122.40%否
第四名采购原材料759.83938.071079.2337.67%否
第五名采购原材料596.701352.054450.8810.28%否
2、2021年度
单位:万元本期开具银期初应付当期采购额开具承兑汇票是否属于供应商交易内容
行承兑汇票账款余额(含税)占采购比例关联方
第一名采购原材料95700.00-110385.6286.70%否
7-1-6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第二名采购原材料15200.00-57857.5526.27%否
第三名采购原材料8000.007366.928408.6450.71%否
第四名采购原材料5000.005000.0044751.1610.05%否
第五名采购原材料5000.00-43195.3111.58%否
3、2020年度
单位:万元本期开具银期初应付当期采购额开具承兑汇票是否属于供应商交易内容
行承兑汇票账款余额(含税)占采购比例关联方
第一名采购原材料20000.00-30175.3766.28%否
第二名采购原材料17000.00-18280.7692.99%否
第三名采购原材料11000.00-11368.5196.76%否
第四名采购原材料7000.00-7419.5994.34%否
第五名采购原材料6000.00-13358.2344.92%否
4、2019年度
单位:万元本期开具银期初应付当期采购额开具承兑汇票是否属于供应商交易内容
行承兑汇票账款余额(含税)占采购比例关联方
第一名采购原材料29000.00-32680.7488.74%否
第二名采购原材料20000.00-23912.5083.64%否
第三名采购原材料16000.00-17959.6989.09%否
第四名采购原材料10000.00-14832.5567.42%否
第五名采购原材料4000.00-4118.6197.12%否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应付票据交易对手方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相符;公司与主要应付票据对手方的当期应付票据开具金额小于公司与
其发生的采购金额,公司应付票据开票金额与公司的交易对手方、交易规模相匹配,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开具的票据,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7-1-6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应付票据明细情况、采购明细情况,与公司管理人
员沟通了解应付票据较高的原因;
2、统计分析报告期各期主要应付票据对手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核对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采购合同、发票、采购单据等,核查相关原始资料是否匹配。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主要为日常业务往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所开具,具有合理性;公司应付票据交易对手方主要为公司铜加工业务的原材料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相符;公司所开具的应付票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开具的票据,与公司主要交易对手方、交易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问题6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在90%以上。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2021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上涨情况。(2)原料上涨与申请人销售价格变动对比情况。(3)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2021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上涨情况
公司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和再生铜原料,报告期内,铜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比重均在90%以上,铜价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有较大影响。
7-1-6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铜价格走势主要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生产国的生产供应状况、下游行业产业
政策、替代品价格、库存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较为明显的周期性。国际电解铜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 LME的铜价确定,国内主要参考长江现货市场及 SHFE的铜价确定。
报告期内,长江现货市场电解铜价格(不含税)走势图如下:
单位:元/吨
2019年至2022年6月期间,铜价总体处于上行趋势。2020年3月,受新冠
肺炎疫情因素影响,铜价快速下降,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全球经济自疫情中复苏对于铜的需求空前大增,铜价开始逐步回升,2021年4月,铜价升至近10年来高点,随后在高点小幅震荡。
再生铜原料价格通常是在电解铜市场价基础上根据铜品位给予一定的折价,波动趋势一般与电解铜一致,但波动幅度会有所不同。报告期内,再生黄铜原料均价、再生紫铜原料均价和电解铜行情均价(不含税)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7-1-6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注:电解铜行情价来自于长江现货,再生黄铜原料和再生紫铜原料行情价来自于灵通信息网,为多种再生黄铜原料和再生紫铜原料国内行情价的平均价。
报告期内,再生铜原料和电解铜行情年均价(不含税)涨跌幅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再生紫铜再生黄铜项目涨跌幅涨跌幅电解铜涨跌幅原料原料
2022年1-6月54968.835.18%42957.708.54%63747.254.91%
2021年度52261.4541.32%39577.1939.63%60762.2640.45%
2020年度36981.892.93%28343.540.03%43263.212.99%
2019年度35927.51--28335.11--42006.23--
由上表可知,再生铜原料和电解铜原料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原料上涨与申请人销售价格变动对比情况
公司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原材料价格占比较高,而加工费相对比较稳定,故公司主要铜产品销售价格变化趋势与原材料铜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但由于不同产品加工费及生产周期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不同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比例与原材料价格变动比例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铜产品铜线(排)、铜板带、铜棒、铜管和电磁线年平
7-1-6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均售价与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增幅增幅增幅均价均价均价均价
(%)(%)(%)铜线
63986.816.9259846.0838.9143084.053.5341615.57
(排)
铜板带45816.051.9944924.0533.4333667.744.2032312.14主要铜
产品铜棒39946.047.4837167.7527.0529254.26-3.9930471.10
铜管68363.978.9862728.6334.0046810.860.1546742.08
电磁线68413.645.2465005.3536.3747668.562.9746295.48
电解铜63747.254.9160762.2640.4543263.212.9942006.23再生紫
原材料54968.835.1852261.4541.3236981.892.9335927.51铜原料再生黄
42957.708.5439577.1939.6328343.540.0328335.11
铜原料
注:电解铜行情价来自于长江现货,再生黄铜原料和再生紫铜原料行情价来自于灵通信息网,为多种再生黄铜原料和再生紫铜原料国内行情价的平均价。
阴极铜和再生铜原料是公司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2020年铜棒产品价格变动幅度与主要原材料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铜棒产品以进口的再生黄铜原料为主,其采购周期相对较长,导致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主要铜产品平均售价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基本同步。
三、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原材料价格对收入的影响
根据“二、原料上涨与申请人销售价格变动对比情况”的回复,公司铜加工
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原材料价格占比较高,而加工费相对比较稳定,故公司主要铜产品销售价格变化趋势与原材料铜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收入与销售价格、销量变动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金额增单价变动销量变动年度主要产品金额减幅度影响影响
7-1-6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销售金额增单价变动销量变动年度主要产品金额减幅度影响影响铜线(排)2340483.6939.16%6.92%32.24%
铜板带345009.601.03%1.99%-0.95%
2022年
铜棒443844.97-7.35%7.48%-14.83%
1-6月
铜管831087.9218.78%8.98%9.79%
电磁线345626.890.77%5.24%-4.48%铜线(排)3363830.8367.24%38.91%28.33%
铜板带682973.9980.02%33.43%46.58%
2021年度铜棒958118.6049.38%27.05%22.33%
铜管1399415.1680.45%34.00%46.44%
电磁线686001.5356.55%36.37%20.18%铜线(排)2011413.2533.02%3.53%29.50%
铜板带379394.9817.89%4.20%13.70%
2020年度铜棒641393.888.62%-3.99%12.61%
铜管775524.9515.49%0.15%15.34%
电磁线438207.5413.58%2.97%10.62%铜线(排)1512070.54------
铜板带321818.26------
2019年度铜棒590504.69------
铜管671514.10------
电磁线385808.00------
注:2022年1-6月变动比例已年化处理;单价、销量的变动影响分析采用连环替代法测算。本期单价变动影响=(本期价格-基期价格)*基期数量/基期销售收入,本期销量变动影响=本期收入变动-本期单价变动影响。
2020年度,原材料价格变动比例较小,公司销售收入上涨主要系销量增加所致。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上涨主要系销售价格增长和销量增加所致,其中销售价格主要是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上涨。
(二)原材料价格对毛利及毛利率的影响
基于铜加工行业通行的销售和采购定价模式,若采购原材料铜的价格和铜加工产品的销售价格对应的是同一时点的铜价,则毛利空间水平一般不受铜价变动的影响,公司仅赚取相对稳定的加工费,不承担铜价波动风险。
7-1-6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铜加工企业有一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周期,同时出于及时供货需要,公司也会留存一部分安全库存,而产品销售价格根据销售时点的铜市场价确定,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成品销售价格无法完全对应。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以及套期保值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但若铜价在短期内剧烈波动特别是大幅下跌时,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可能大幅高于原材料库存加权平均价格的下降幅度,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在短期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铜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到产品出库并实现销售需要一定的周期。其中,铜线(排)周期最短,为10天左右,其他铜产品(除阀门水表外)为20-40天不等,各产品各期单位成本与实现销售日往前推一个供产销周期的铜市场价相关联,因此,公司库存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铜价在供产销周期内的波动对公司毛利有较大影响。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各期均往前调整一个月
后对比电解铜市场均价(不含税)波动情况如下:
表1:电解铜涨跌幅对比
单位:元/吨涨跌幅涨跌幅
期间电解铜期间(前调整一个月)电解铜
(A) (B)
2022年1-6月63747.254.91%2021年12月-2022年5月63736.006.53%
2021年度60762.2640.45%2020年12月-2021年11月59827.9540.80%
2020年度43263.212.99%2019年12月-2020年11月42490.481.32%
2019年度42006.23--2018年12月-2019年11月41937.36--
由于铜产品单位成本与一个供产销周期前的铜市场价相关联,各类产品各期单位成本变动幅度与表 1 中数据 B 接近,而产品销售价格根据销售时点的铜市场价确定,各期单位售价变动幅度与表 1 中数据 A 接近,故可以得出铜产品毛利率(毛利率=1-单位成本/单位售价)与铜价变化的关系如下:
情形对毛利率的影响
往前调整后铜价涨幅扩大(B>A) 当期单位成本涨幅大于单价涨幅,毛利率下降往前调整后铜价涨幅缩小(B<A) 当期单位成本涨幅小于单价涨幅,毛利率上升往前调整后铜价跌幅扩大(B<A) 当期单位成本跌幅大于单价跌幅,毛利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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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调整后铜价跌幅缩小(B>A) 当期单位成本跌幅小于单价跌幅,毛利率下降另外,由于铜产品售价中原材料所占比例很高,当加工费保持相对稳定时,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导致营业收入基数扩大,铜产品毛利率水平随之降低;反之,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将促进铜产品毛利率水平的上升。
假设辅助材料、人工费用和加工费等维持不变,平均单位铜材料成本(不含税)每上涨一定的金额,公司铜产品平均售价(不含税)也上涨同样的金额。在该假设的基础上,铜材料成本上涨/下降1%时,对销售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分别如下:
2022年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6月
铜产品毛利率2.16%2.85%3.80%4.12%报告期内已阴极铜和再生铜原
实现数据料占铜产品成本的95.13%90.97%93.51%92.83%比重
铜材料平均铜产品毛利率2.14%2.83%3.77%4.09%
价上涨1%毛利率变动-0.02%-0.02%-0.03%-0.04%
铜材料平均铜产品毛利率2.18%2.88%3.84%4.16%
价下降1%毛利率变动0.02%0.03%0.03%0.04%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若铜材料价格上涨/下降1%,公司铜产品平均售价也上涨/下降相同金额的情况下,将引起销售铜产品综合毛利率反向变动
0.02%-0.04%。
(三)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阴极铜和再生铜原料,2019年度、2020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阴极铜和再生铜原料占公司同期铜产品生产成本的
比重超过90%,铜价波动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有较大影响。
铜作为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标的,不仅受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影响,也易受金融资本的冲击。2005 年至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价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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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公司铜产品的定价原则为“原材料价格+加工费”,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相对稳定的加工费。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产品存在生产周期且需要保持合理的库存规模,公司产品原材料结存成本和产成品销售参考的铜价无法完全对应。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以及套期保值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但若铜价在短期内剧烈波动特别是大幅下跌时,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可能大幅高于原材料库存加权平均价格的下降幅度,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短期内盈利能力下降。此外,公司原材料电解铜未套期保值部分也会因铜价的下跌而产生损失。
因此,公司存在铜价剧烈波动对公司短期利润水平造成影响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查询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铜、灵通信息网等公开
渠道查询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定价模式,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并与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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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铜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基本同步;
2、结合公司销售定价模式和收入确认时点分析,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
市场铝价的变动情况具有一致性。
3、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下滑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充分披露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问题7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2)将期货业务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的具体原因和标准,相关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3)报告期期货业务损益情况,产生大额损益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
(一)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铜产品主要定价原则为“原材料价格+加工费”,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和再生铜,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相对稳定的加工费。公司通过铜期货合约对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逐渐形成了与行业特征和自身经营特点相符合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即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为规避行情大幅波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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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变动风险,各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工具套期保值,期货工具与现货风险敞口相匹配,以对冲生产经营过程中现货风险敞口的波动。
发行人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配套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期货交易管理规范》,发行人期货业务相关的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套期保值是公司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
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集团公司及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条以事业部、分子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期货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事业部、分子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人员,加强相关人
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为满足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套期保值业务实行三级管理。分别为:
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套期保值执行委员会、套期保值执行小组。
……
第三章套期保值业务流程、规范
第十一条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根据行业特征和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套
期保值业务流程,根据各事业部、分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设定各事业部、分公司的净库存与套期比例范围,在铜价处于历史高(低)位或波动剧烈时加强净库存与套期比例范围的控制。
……
第十三条期货套期保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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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期货操作由集团公司统一进行,各事业部、分公司进行套期保值需遵循以下原则:
1、同步开平仓原则。当客户已定价尚未履行的销售订单下达时,需买进相应数量、月份的期货铜,当购入对应原料时同期平仓;有已经定价存货(含在途和库存)时,需卖出对应数量、月份的期货铜,当接到销售订单时同期平仓。
2、方向相反原则。期货交易方向与现货订单方向相反,不允许同向操作。
3、风险对等原则。现货与期货套期比例能保证价格波动风险基本抵消。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在期货市场的操作有效对冲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现货价格的波动,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运行有效。
(二)发行人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第一条规定:“套期保值是公司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集团公司及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整体期货持仓波动方向与现货敞口波动方向相反,公司期货市场操作主要用于对冲生产经营过程中现货敞口的波动,期货投资与生产需要相匹配,未超出业务所需规模,报告期内,发行人具体的套期保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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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货持仓=【已经定价的原料采购(包括在途及库存)+成品+半成品】-已经定价的销售订单;期货持仓=期货多单-期货空单。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方式来锁定铜价,但同时出于及时供货需要,公司也会留存一部分安全库存,因此公司的现货持仓一般均大于零。同时,为了对冲该部分现货持仓,公司通过买入期货空单(即期货持仓小于零),使得整体风险敞口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降低铜价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2020年1-6月,由于疫情影响,铜价在短期内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如“问题6之三、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之“(二)原材料价格对毛利及毛利率的影响”中分析:若铜价在短期内剧烈波动特别是大幅下跌时,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可能大幅高于原材料库存加权平均价格的下降幅度,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在短期内下降。
为了降低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在2020年1-6月降低了现货持仓,尤其是原材料库存,使得已经定价的销售订单超过原材料、成品以及半成品数量,导致现货持仓在短期内出现小于零的情况。同时,为了对冲该部分销售订单,公司通过买入期货多单(即期货持仓大于零),使得整体风险敞口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降低铜价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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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整体期货持仓波动方向与现货敞口波动方向相反,公司期货市场操作主要用于对冲生产经营过程中现货敞口的波动,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
二、将期货业务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的具体原因和标准,相关会计
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将期货业务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的具体原因和标准
1、公司期货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期货业务主要为商品期货。公司铜产品定价原则为“原材料价格+加工费”,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及再生铜原料,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相对稳定的加工费。公司通过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尚未平仓的商品期货公允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期货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类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商品
-5393.681001.59--商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期货未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商
-41.18-40.96-5995.71-1974.82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
合计-5434.87960.63-5995.71-1974.82
注:上表所列示数据为公司合并口径下同类型期货持仓浮盈与持仓浮亏抵消后结果,负数表示公司期末尚未平仓的商品期货合约期末持仓浮亏,正数表示期末持仓浮盈。
如上表所示,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期货合约全部划分为非套期工具,从2021年开始,公司将正式指定了套期关系的期货合约(主要为铜期货合约)划分为套期工具,将未正式指定套期关系的期货合约(如锌等期货合约)划分为非套期工具。
2、将期货业务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的具体原因和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将期货业务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的原因和标准如下:
期货分类划分原因划分标准
7-1-7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期货分类划分原因划分标准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公司对每一笔期货交易一一指定了
计》(2017年修订)的套期会计运用条套期关系,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套期工具件,按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划分为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套期工具面文件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的套期会计运用未对每一笔期货交易一一指定套期非套期工具条件,作为衍生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关系及动态套期行为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年修订)的规定进行处理
(1)2019年和2020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合约全部划分为非套期工具的具体原因
2020年及以前,公司通过铜期货合约对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形成了以“净库存”(净库存=现货敞口+期货敞口,其中:现货敞口=【已经定价的原料采购(包括在途及库存)+成品+半成品】-已经定价的销售订单,期货敞口=期货多单-期货空单)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策略,即在满足各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的前提下,设定各经营主体的“净库存”范围,当行情出现剧烈波动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通过调节“净库存”范围进行风险管控。公司现货敞口规模对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会随着原材料库存量、生产情况、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的变化而随时发生变化。公司通过调整期货敞口的规模来对冲现货敞口的波动,使得公司整体净库存能够按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保持在净库存管理范围上下限额内,以规避铜价波动风险。
在以“净库存”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策略模式下,作为被套项目的现货敞口规模会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而发生变动,是连续变化的,公司通过期货对该连续变化的风险净敞口进行套期保值,从而导致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都是会不断变化的,这属于“动态套期”,又称“宏观套期”。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17年修订)要求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在套期关系进行指定时需要明确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性质及数量,也就是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需要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若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发生变动则套期关系终止,俗称“静态套期”。因此,公司的“动态套期”模式不在我国套期会计相关准则的规定范围内,不适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套期会计规定,相关期货合约作为衍生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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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未划分为套期工具。
(2)从2021年起,公司商品期货合约划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的具体原因
2020年以来,大宗物资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预计铜价大幅波动在未来会常态化。在公司原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模式下,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于不符合我国现行的套期会计准则规定,不能使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期货业务产生的相关损益全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当铜价波动剧烈时,引起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大幅波动,这与公司的实际套期保值结果存在偏差(实际期货风险已经与现货风险进行了对冲),在信息披露上也不便于投资者能够充分理解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对以“净库存”为核心的套期保值业务流程作了进一步细化,即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为规避行情大幅波动和生产经营变动风险,公司利用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时,明确了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性质及数量,对每一笔期货交易一一指定了套期关系,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能够一一对应,套期模式由原来的“动态套期”模式调整为“静态套期”模式。细化后,公司对铜期货合约套期保值均一一指定了套期关系,能够满足我国现行的(2017年修订)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运用条件,按套期会计准则的规定,将铜期货合约划分为套期工具。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以铜为主,部分产品也需要投入锌等物料,公司也会根据原料锌的价格走势情况,结合风险敞口情况进行套期保值操作,由于锌等物料采购规模相对较小,单次领用量小,为便于套期保值操作,提高管理效益,降低操作成本,公司对此部分原料仍维持原来的动态套期模式,公司未一一指定套期关系,不满足套期会计准则的运用条件,报告期内均划分为非套期工具,作为衍生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7-1-7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规定:“二、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之(一)“套期工具”科目:本科目核算
企业开展套期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套期工具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指定了套期关系,符合套期会计准则的运用条件的期货合约,按照套期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套期工具”科目进行核算,报表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2017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规定:“第五条衍生工具,是指属于本准则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等”、
“第六条除下列各项外,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十)套期会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未指定套期关系的期货合约和不适用套期会计准则的动态套期期货合约
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未划分为套期工具,相关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进行核算,会计处理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期货业务会计处理
套期工具:指定套期关系的阴极铜商品期货合约、白银商品期货合
约和白银 T+D 合约等。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在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列报。
江西铜业
非套期工具:包括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或不符合套期会计准则的要
求的各类商品期货合约、T+D 合约等衍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在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列报。
套期工具:指定套期关系的会计期间,本公司的套期工具为期货合同。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海亮股份
非套期工具:未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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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期货业务会计处理
套期工具:指定套期关系的商品期货合约。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列报。
公司非套期工具:未指定套期关系的商品期货合约、动态套期模式下的商品期货合约。期末公允价值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列报。
注:同行业公司信息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述,公司期货业务在报告期内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亦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报告期期货业务损益情况,产生大额损益的原因
公司期货业务产生的损益主要为铜等商品期货合约产生。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产生的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商品期货合约总损益-1711.49-11951.11-18984.73251.29
公司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阴极铜和再生铜原料,因此公司套期保值所用的商品期货合约主要为铜期货合约。2019年度至2022年1-6月,公司商品期货合约产生的总损益分别为251.29万元、-18984.73万元、-11951.11和-1711.49万元,除2019年度外,2020年度至2022年1-6月产生的损益金额均较大。具体原因为:
一般情况下,公司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会提前采购一定量的库存,为了尽量减少现货价格波动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期货业务主要以空单为主。
公司期货业务的损益与电解铜市场价格相关,当铜价下降时,公司期货空单产生盈利,当铜价上涨时,公司期货空单产生亏损。报告期内,电解铜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7-1-7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数据来源:Wind
2019年度,铜价波动较小,总体较为平稳,公司当年度期货业务产生的总损益较小。2020年3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铜价快速下降,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全球经济自疫情中复苏对于铜的需求空前大增,铜价开始逐步回升,并大幅上涨,导致公司2020年度期货业务产生大额亏损。2021年4月,铜价升至近10年来高点,随后开始震荡,导致公司2021年度期货业务亏损幅度虽较
2020年大幅下降,但仍然亏损11951.11万元。2022年1-5月,铜价处于小幅上涨趋势,6月份大幅下跌,使得2022年1-6月期货业务总体亏损,但亏损幅度大幅下降至1711.4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整体上有效的控制了铜价波动风险,期货交易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期货业务损益变化情况与铜价市场行情变化相一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特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各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的定价政策、开展期货
业务的原因以及期货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2、获取发行人与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制度,了解发行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7-1-8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并实施控制测试,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期货业务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3、了解发行人期货业务在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间的划分原因及标准,并
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获取公司报告期内期货损益明细以及电解铜市场行情数据,分析期货业
务损益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
2、发行人将期货业务分为套期工具和非套期工具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整体上有效的控制了铜价波动风险,期货交易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期货业务损益变化情况与铜价市场行情变化相一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特点。
问题8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归母净利润、毛利率存在波动。请申请人:
(1)详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交易或事项发生的原因,会计处理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售价变动、生产成本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3)定量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4)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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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详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交易或事项发生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4-1231.03-993.89-839.6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9835.4315664.4811535.337936.66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817.352773.381450.002094.18
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91.37564.43499.1457.51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3965.21-8807.59-22584.20679.92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2916.8219.17--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7.89318.57-1127.80303.84
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2964.26-3919.73512.91-2455.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6.39-231.1262.77115.89
合计14738.335150.58-10645.737892.48
报告期内,公司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分别为-839.65万元、-993.89万元、-1231.03万元和2.14万元。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致力于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产品升级,引进先进设备,对原有无法满足生产工艺的设备进行拆除报废及厂房规划布局调整等造成的长期资产报废损失。主要情况如下:
7-1-8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9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公司为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拆除
换代使用年限较久的熔炼炉及布袋除尘设施等设备形成报废损失。2020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公司部分产品生产工艺升级换代,原有设备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对镀膜设备、制氮系统、漆包机等拆除报废形成报废损失。2021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公司优化厂房规划布局,对部分原有规划无法满足工艺提升需要的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并重新布局装修,对原有资产进行了拆除报废形成报废损失。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936.66万元、
11535.33万元、15664.48万元和9835.43万元,主要为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
各类补助、专项资金及专项奖励等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财政综合补助2000.003500.00城市矿山示范基地循环经济发展
740.671481.341481.341474.60
专项资金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576.88946.811263.30638.95
千亿工业龙头企业培养奖励227.112000.001500.00
“纳税50强”奖励500.00500.00500.00
浙江省工业金奖财政配套补助1500.00
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奖励1490.00
研发投入补助512.36107.42593.25230.26
绿色工厂奖励30.001299.00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16.14432.28324.53205.74
稳岗补贴439.76127.64495.93114.90
“凤凰行动”上市专项奖励100.001000.00高强高导铜合金关键制备研究项
1048.96
目补助年产4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
297.57595.15148.79
目补助
质量提升补助500.00340.00111.0074.00
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补助310.00254.00404.30
7-1-8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补助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年产15万吨变频电机用高强高导
118.80237.60237.60237.60
新材料项目国家及地方补助
国家标准制定补贴500.00142.0086.00
出口信用保险补贴174.91126.79302.5997.16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改支出补助88.42176.81176.80176.80
残疾人就业补贴130.00208.96229.69年产3万吨高强耐式微合金化铜
80.78161.56161.56112.81
管生产项目补助
个税手续费返还135.1376.63291.8710.71
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100.00400.00
20万高精电工线贷款贴息款162.00162.00162.00
优秀企业特别贡献奖365.0020.0050.0050.00工业企业销售收入首次突破奖励
100.00200.00100.00
资金2016年技改投入配套补助(年产
55.54111.09111.08111.08
1万吨铜带技改项目)
商贸流通补助367.00年产15万吨低氧高韧铜线项目补
51.69103.38103.38103.38
助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拨款36.2272.4472.4472.44
其他小额补助429.601498.44843.90844.23
合计9835.4315664.4811535.337936.66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分别为
2094.18万元、1450.00万元、2773.38万元和817.35万元,主要为因公司部分
客户对合同约定的银行转账回款调整为使用商业汇票向公司支付货款,由于商业汇票有承兑期限,实质上形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公司因此而向客户收取的承兑利息收入。
(四)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分别为57.51万元、499.14万元、564.43万元和91.37万元,均为公司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取得收益。
7-1-8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五)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679.92万元、
-22584.20万元、-8807.59万元和3965.2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工具收益-2.22-9.9218.64-469.30
商品期货收益73.81-6706.11-18984.73251.29远期外汇合约等外汇衍
102.98708.28-3618.12897.92
生金融工具收益
套期保值无效收益3790.64-2799.85
合计3965.21-8807.59-22584.20679.92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工具收益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包括相关股票处置收益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商品期货收益及远期外汇合约等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收益为公司报告期内使
用铜等商品期货合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对不符合套期会计方法运用条件,无法按套期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期货合约,其损益全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予以扣非处理。对符合套期会计方法运用条件,按套期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期货合约,其套期有效部分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计入存货成本等项目,套期无效部分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予以扣非处理。
(六)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9.17万元和2916.82万元,主要为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后,在符合转回条件时予以转回。
(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8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分别为303.84万元、-1127.80万元、318.57万元和67.89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等营业外收支,其中2020年度,公司为抗击疫情,向宁波市江北区慈善总会捐款10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业务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非经常性损益范围,公司对以上非经常性损益的
经济业务实质进行分析和账务处理,按非经常性损益的明细类别进行归集和分类,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售价变动、生产成本等,量化分析报
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
铜是重要的工业金属,其消费与经济增速息息相关。铜加工产品用途非常广泛,铜加工行业涉及的下游行业众多,其中用铜量较多的包括电力、家电、交通运输、建筑以及电子等行业,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带动铜加工行业的持续增长。
2016年至2021年,我国铜加工材表观消费量增长趋势图如下: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产量来自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安泰科统计数据
7-1-8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以看出,2016年至2021年,我国铜加工行业需求量均呈现增长趋势。
发行人铜加工材产品品种丰富,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满足客户对棒、管、板带和线材等多个类别的铜加工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的企业。根据产品类别对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公司产品可比公司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精达股份裸铜线
低氧铜线、低氧铜杆、铜排铜线(排)江西铜业铜杆线等电力系统中输配电设备和发电设施用电工合金
铜母线(也称铜排)
黄铜板带、锡磷青铜和紫铜板带材,楚江新材以黄铜带为主黄铜板、紫铜带、黄铜带、铜合金带材(如铜铁合金带、镀锡铜铜板带
锡青铜带及锌白铜带鑫科材料合金带材、锌白铜带材、锡磷青铜带、黄铜带材等)、线材众源新材紫铜带箔材
精密黄铜棒、建材五金用黄
精密铜合金棒、高强高导铜合金棒、
铜棒、高强高导铜合金棒
铜棒博威合金环保铜合金棒、特殊铜合金棒等,以材、高弹性合金棒材、T2、中高端品种为主
TU2 紫铜棒
冷用无缝铜管、建筑用铜及铜合金管、
空调与制冷用铜管、无缝内海亮股份热交换用铜及铜合金管和铜及铜合金
螺纹铜管、导电用无缝铜管件
铜管管、冰箱用高清洁度铜管、
空调制冷、通讯行业用内螺纹铜管、
医疗气体和真空用铜管、拉
精艺股份光管、直条管、电缆管、毛细管等精
制管、水道管、管接件等密铜管
特种漆包圆铜线、特种漆包圆铝线、
精达股份汽车线、电子线、特种电缆、漆包扁
耐高温漆包铜圆线、微细漆铜线
包铜圆线、直焊性漆包铜圆 冠城大通 F 级以上的特种漆包线
线、缩醛漆包铜圆线、抗电
电磁线耐高温铜芯漆包线、微细铜芯电子线
晕特种漆包线、耐高温漆包露笑科技材和耐高温铝芯漆包线
铜扁线、缩醛漆包铜扁线热级涵盖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等,均为铜电磁线 围 0.06mm-4.5mm 以及扁线截面积长城科技
20mm2 以下的上千种规格的产品系列,0.6mm 及以下的微细线占比较高近年来,国内铜加工行业市场回暖、产能出清、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铜及铜合金材料制造企业之一,公司在规范性、市场口碑、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得以充分体现,订单量不断扩大,铜产品销量持续增长,盈利能力逐年增强。
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7-1-8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期间公司产量(万吨)全国产量(万吨)市场占有率(%)
2021年度143.101990.007.19
2020年度124.091897.006.54
2019年度103.621816.005.70
数据来源:公司铜加工材产量不包含阴极铜产量,全国产量数据摘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铜加工材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规模优势明显。稳定、优异的产品质量、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大规模的生产能力,使公司成为一些对铜材质量要求较高、产品要求多样的客户的长期供应商。
(二)售价变动、生产成本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113524.5993.45234701.4890.45179768.8394.00161027.0495.26
其他业务毛利7951.226.5524786.219.5511477.726.008020.804.74
合计121475.82100.00259487.69100.00191246.55100.00169047.83100.00
发行人主要业务毛利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均在90%以上。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毛利率、销售占比和对毛利率的贡献值情况如下:
2022年
产品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6月
毛利率0.76%0.99%1.51%1.99%铜线(排)销售占比51.34%45.07%45.03%41.39%
对毛利率贡献值0.39%0.45%0.68%0.82%
毛利率3.17%5.04%5.63%6.07%
铜板带销售占比7.57%9.15%8.49%8.81%铜产品
对毛利率贡献值0.24%0.46%0.48%0.53%
毛利率5.11%6.97%8.43%6.18%
铜棒销售占比9.74%12.84%14.36%16.16%
对毛利率贡献值0.50%0.89%1.21%1.00%
铜管毛利率3.24%1.92%3.29%3.70%
7-1-8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
产品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6月
销售占比18.23%18.75%17.36%18.38%
对毛利率贡献值0.59%0.36%0.57%0.68%
毛利率3.31%3.98%4.40%5.36%
电磁线销售占比7.58%9.19%9.81%10.56%
对毛利率贡献值0.25%0.37%0.43%0.57%
毛利率23.29%25.68%27.71%28.54%
阀门水表销售占比0.54%0.75%0.96%1.21%
对毛利率贡献值0.13%0.19%0.27%0.35%
毛利率0.93%3.30%4.46%5.56%
阴极铜销售占比3.64%2.84%2.76%2.08%
对毛利率贡献值0.03%0.09%0.12%0.12%
毛利率26.71%23.63%21.58%24.55%烧结钕铁
永磁产品销售占比1.36%1.40%1.24%1.40%硼磁体
对毛利率贡献值0.36%0.33%0.27%0.34%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2.49%3.14%4.02%4.4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额-0.65%-0.88%-0.38%0.39%
注: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Σ各产品毛利率*各产品销售比例
由上表可知,对公司毛利率贡献值最高的为铜棒,此外,铜线(排)、铜板带、铜管和电磁线对毛利率贡献值虽然各期间有所波动,但总体来说是公司主要的盈利产品。
1、铜线(排)毛利率分析
公司铜线(排)产品主要有低氧铜线、低氧铜杆、铜排等,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及电机电器等行业,产品质量稳定、业务规模较大。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铜线(排)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铜线(排)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3986.8159846.0843084.0541615.57
单位成本63501.9559253.9542435.0940789.03
毛利率0.76%0.99%1.51%1.99%
7-1-8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铜线(排)主要采取自产自销和受托加工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在自产自销模式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组织原材料采购、生产和销售,产品价格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确定;在受托加工模式下,由客户提供原材料,公司根据原材料品质、加工损耗度等因素,与客户约定相应的加工损耗率,并根据产品工艺、加工难易程度等因素,受托加工收取固定的加工费用,成本和售价中不包含原材料。
报告期内,铜线(排)受托加工收入约占铜线(排)收入的0.1%-0.2%,剔除受托加工业务影响后,公司自产自销铜线(排)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自产自销铜线(排)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4951.0261754.4344575.8843045.24
单位成本64475.0661182.8843934.1242229.22
毛利率0.73%0.93%1.44%1.90%
(1)产品售价的定价依据及变动趋势公司以自产自销方式销售的铜线(排)铜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定价。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铜线(排)的平均售价为43045.24元/吨、44575.88元/吨、61754.43元/吨和64951.02元/吨,不同年度的平均售价波动主要系电解铜价格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铜线(排)售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7-1-9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以看出,铜线(排)销售价格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2)产品成本的核算依据及变动趋势
由于公司铜线(排)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到产品出库并实现销售的
周期通常在10天左右,因此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铜线(排)单位成本与发货前10天的铜市场价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铜线(排)单位成本与发货前10天的市场平均铜价对比情况如下:
可以看出,铜线(排)单位成本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3)影响产品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
2019年至2022年6月,铜线(排)(剔除受托加工)毛利率分别为1.90%、
1.44%、0.93%和0.73%,铜线(排)产品毛利率变化及相关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元/吨铜线(排)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4951.0261754.4344575.8843045.24
单位成本64475.0661182.8843934.1242229.22
毛利率0.73%0.93%1.44%1.90%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额-0.19%-0.51%-0.46%--
单价较上年变动率5.18%38.54%3.56%--
7-1-9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动率5.38%39.26%4.04%--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4.88%27.42%3.37%--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5.07%-27.93%-3.82%--
2020年度,铜线(排)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0.46个百分点,主要系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特种线缆用高纯低氧铜绞线项目和年产35万吨高
导高韧铜线项目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7月陆续投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
2021年度,铜线(排)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0.5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1)2021年度电解铜均价较2020年上涨40.45%,原材料价格在定价中占比增加,毛利率减少;(2)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于2021年7月陆续投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
2022年1-6月,铜线(排)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0.19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铜线(排)产能利用率较低,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4)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情况目前,我国从事铜线(排)生产的上市公司主要有精达股份、江西铜业和电工合金。精达股份是全国最大的电磁线生产企业之一,同时生产和销售裸铜线。
江西铜业为国内最大的阴极铜冶炼厂家之一,同时生产和销售铜杆线。电工合金主营业务为铜及铜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和铜母线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铜线(排)产品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毛利率(%)公司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精达股份--2.013.362.18
江西铜业0.251.171.272.27
电工合金--5.226.165.75
平均--2.803.6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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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0.760.991.511.99
注:部分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毛利率详细数据。
公司铜线(排)毛利率与精达股份和江西铜业铜线毛利率较为接近,但低于电工合金铜线的毛利率。电工合金铜母线(也称铜排)主要应用于输配电设备及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和核电站等发电机组,产品定位于市场中高端领域,毛利率较高。公司铜线(排)产品包括低氧铜线、低氧铜杆、铜排等,其中铜排毛利率较高,与电工合金具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但由于铜排销量占公司铜线总销量比例较低,公司铜线(排)总体毛利率低于电工合金。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铜线(排)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铜线(排)毛利率变动趋势与江西铜业基本一致。公司与江西铜业在产品结构、业务规模、产业链等方面较为可比。产品结构方面,公司铜线(排)主要产品包括铜线、杆和铜排,其中铜线、杆占比较高,江西铜业铜线(排)主要产品为铜杆线。业务规模方面,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铜线(排)销售额分别为151.21亿、201.14亿和336.38亿,江西铜业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铜杆线销售额分别为451.16亿、588.95亿和1024.44亿。产业链方面,公司和江西铜业均有自产阴极铜用于进一步加工为铜线(排)。
公司铜线(排)毛利率变动趋势与精达股份和电工合金不完全一致,主要原
7-1-9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因系公司与精达股份、电工合金铜线(排)业务的产品结构、业务规模差异较大,可比性不强。
精达股份主要产品为裸铜线,系在铜杆上进一步加工的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杆,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销售额分别为3.93亿、9.14亿和7.72亿,与公司铜线(排)业务规模差异较大。
电工合金铜线(排)产品为电力系统中输配电设备和发电设施用铜母线,系铜排的一种,无铜线产品,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销售额分别为8.47亿、
8.43亿和11.83亿,与公司铜线(排)业务规模差异较大。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铜线(排)毛利率波动幅度不大,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异常。
2、铜板带毛利率分析
公司铜板带产品可分为黄铜板、紫铜带、黄铜带、锡青铜带及锌白铜带。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铜板带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铜板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45816.0544924.0533667.7432312.14
单位成本44365.0842659.0131772.6830351.31
毛利率3.17%5.04%5.63%6.07%
公司铜板带采取自产自销和受托加工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受托加工的成本和售价中不包含原材料。报告期内,铜板带受托加工收入约占铜板带收入的
2%-3%,剔除受托加工业务影响后,公司自产自销铜板带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铜板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59437.9157009.3841517.7540174.01
单位成本58106.6154652.0139688.7338335.94
毛利率2.24%4.14%4.41%4.58%
(1)产品售价的定价依据及变动趋势
7-1-9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自产自销的铜板带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定价。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铜板带的平均售价为40174.01元/吨、41517.75元/吨、57009.38元/吨和59437.91元/吨,不同年度的平均售价波动主要系电解铜价格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铜板带售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可以看出,铜板带销售价格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铜板带价格略低于电解铜价格,原因系铜板带中含有价格较低的锌等金属。
(2)产品成本的核算依据及变动趋势
由于公司铜板带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到产品出库并实现销售的周期
通常在40天左右,因此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铜板带单位成本与发货前40天的铜市场价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铜板带单位成本与发货前
40天的市场平均铜价对比情况如下:
7-1-9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以看出,铜板带单位成本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3)影响产品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
2019年至2022年6月,铜板带(剔除受托加工)毛利率分别为4.58%、4.41%、
4.14%和2.24%,铜板带产品毛利率变化及相关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元/吨
铜板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59437.9157009.3841517.7540174.01
单位成本58106.6154652.0139688.7338335.94
毛利率2.24%4.14%4.41%4.58%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额-1.90%-0.27%-0.17%--
单价较上年变动率4.26%37.31%3.34%--
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动率6.32%37.70%3.53%--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3.92%25.98%3.09%--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5.81%-26.25%-3.26%--
2020年度,铜板带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0.17个百分点,主要系首次公开
发行项目年产4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于2020年10月陆续投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
2021年度,铜板带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了0.27个百分点,主要系(1)
7-1-9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度电解铜均价较2020年上涨40.45%,原材料价格在定价中占比增加,毛
利率减少;(2)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于2021年7月陆续投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
2022年1-6月,铜板带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了1.9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铜板带产能利用率较低,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4)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情况目前,我国从事铜板带材生产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楚江新材、鑫科材料和众源新材。楚江新材主要从事铜、钢基金属材料产品、热工装备的生产和销售,其中铜板带产品有黄铜板带、锡磷青铜和紫铜板带材等。鑫科材料为主要从事铜及铜合金带材(如铜铁合金带、镀锡铜合金带材、锌白铜带材、锡磷青铜带、黄铜带材等)、线材、辐照交联电缆、特种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众源新材主要从事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铜板带产品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毛利率(%)公司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楚江新材4.434.955.708.95
鑫科材料11.2913.2912.639.58
众源新材3.914.394.346.17
平均6.547.547.568.23
公司3.175.045.636.07
公司铜板带毛利率与楚江新材和众源新材接近,低于鑫科材料,主要是因为鑫科材料以铜合金板带产品为主,应用于集成电路、消费电子等行业,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铜板带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7-1-9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铜板带毛利率变动趋势与楚江新材和众源新材铜板带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3、铜棒毛利率分析
公司铜棒产品主要有精密黄铜棒、建材五金用黄铜棒、高强高导铜合金棒材、
高弹性合金棒材、T2、TU2 紫铜棒等。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铜棒产品毛利率情
况如下:
单位:元/吨
铜棒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39946.0437167.7529254.2630471.10
单位成本37904.6034578.1026789.1828586.53
毛利率5.11%6.97%8.43%6.18%
公司铜棒采取自产自销和受托加工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受托加工的成本和售价中不包含原材料。报告期内,铜棒受托加工收入约占铜棒收入的1.5%-2.0%,剔除受托加工业务影响后,公司自产自销铜棒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7-1-9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自产自销铜棒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48022.3544651.1433460.5733827.42
单位成本46211.7742160.3031051.6032102.35
毛利率3.77%5.58%7.20%5.10%
(1)产品售价的定价依据及变动趋势
公司自产自销的铜棒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定价。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铜棒的平均售价为33827.42元/吨、33460.57元/吨、44651.14元/吨和48022.35元/吨,不同年度的平均售价波动主要系电解铜价格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铜棒售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可以看出,铜棒销售价格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铜棒价格显著低于电解铜价格,原因系公司生产的铜棒主要为黄铜棒,系铜锌合金产品。
(2)产品成本的核算依据及变动趋势
由于公司铜棒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到产品出库并实现销售的周期通
常在30天左右,因此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铜棒单位成本与发货前30天的铜市场价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铜棒单位成本与发货前30天的市场平均铜价对比情况如下:
7-1-9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3)影响产品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
2019年至2022年6月,铜棒(剔除受托加工)毛利率分别为5.10%、7.20%、
5.58%和3.77%,铜棒产品毛利率变化及相关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元/吨
铜棒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48022.3544651.1433460.5733827.42
单位成本(元)46211.7742160.3031051.6032102.35
毛利率3.77%5.58%7.20%5.10%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额-1.81%-1.62%2.10%--
单价较上年变动率7.55%33.44%-1.08%--
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动率9.61%35.77%-3.27%--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6.63%23.26%-1.04%--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8.44%-24.88%3.14%--
2020年,铜棒毛利率较2019年度增长2.10个百分点,主要系(1)境外再
生铜原料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境内再生铜原料行情价,使得2020年铜棒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价下降幅度;(2)2020年公司铜棒产品产能利用率从2019年的86.79%增加到95.84%,摊销的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2021年度,铜板带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了1.62个百分点,主要系(1)
2021年度电解铜均价较2020年上涨40.45%,原材料价格在定价中占比增加,毛
利率减少;(2)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于
7-1-10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7月陆续投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
2022年1-6月,铜棒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了1.8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受疫情影响,公司铜棒产能利用率较低,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4)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情况目前,我国从事铜棒材生产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博威合金和海亮股份。博威合金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合金棒、线、带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铜合金棒、线、带材等,以高中档品种为主;海亮股份主要生产铜棒及高精度铜棒,用于制冷、水暖、机械、五金等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铜棒产品与博威合金、海亮股份相关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毛利率(%)公司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博威合金--12.5616.0416.17
海亮股份7.109.124.538.26
公司5.116.978.436.18
公司铜棒毛利率与海亮股份接近,低于博威合金,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不同,博威合金产品以电子铜棒为主,公司以建材、五金铜棒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与博威合金、海亮股份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7-1-10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铜棒毛利率与博威合金铜棒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4、铜管毛利率分析
公司铜管产品主要包括空调与制冷用铜管、无缝内螺纹铜管、导电用无缝铜
管、冰箱用高清洁度铜管、医疗气体和真空用铜管、拉制管、水道管、管接件等,产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大盘重铜管连铸连轧生产工艺,产品细分品种较多。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铜管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铜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8363.9762728.6346810.8646742.08
单位成本66151.3161527.1445269.3545011.27
毛利率3.24%1.92%3.29%3.70%
(1)产品售价的定价依据及变动趋势
公司铜管产品销售主要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定价。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铜管的平均售价为46742.08元/吨、
46810.86元/吨、62728.63元/吨和68363.97元/吨,不同年度的平均售价波动主
要系电解铜价格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铜管售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7-1-10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以看出,铜管销售价格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2)产品成本的核算依据及变动趋势
由于公司铜管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到产品出库并实现销售的周期通
常在25天左右,因此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铜管单位成本与发货前25天的铜市场价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铜管单位成本与发货前25天的市场平均铜价对比情况如下:
可以看出,铜管单位成本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3)影响产品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
7-1-10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铜管主要采取自产自销方式进行销售。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铜管产品毛利率变化及相关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元/吨
铜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8363.9762728.6346810.8646742.08
单位成本66151.3161527.1445269.3545011.27
毛利率3.24%1.92%3.29%3.70%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额1.32%-1.38%-0.41%--
单价较上年变动率8.98%34.00%0.15%--
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动率7.52%35.91%0.57%--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8.09%24.54%0.14%--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6.76%-25.92%-0.55%--
2020年度,铜管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0.4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江苏兴
荣年产6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越南金田龙江工业园项目二期于
2020年下半年陆续投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
2021年度,铜管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了1.38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
度电解铜均价较2020年上涨40.45%,原材料价格在定价中占比增加,毛利率减少。
2022年1-6月,铜管毛利率较2021年度增长了1.32个百分点,主要系铜管
产量增加,同时综合成材率增长,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4)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情况目前,我国从事铜管材生产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海亮股份和精艺股份。海亮股份主要从事铜管、铜棒、铜管接件、铜铝复合导体、铝型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制造和销售,铜加工产品以铜管材为主,铜棒材为辅。精艺股份主要从事精密铜管和铜管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铜管产品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7-1-10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毛利率(%)公司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亮股份5.554.475.059.16
精艺股份1.662.663.004.19
平均3.613.574.036.68
公司3.241.923.293.70
公司铜管产品毛利率与精艺股份较为接近,但低于海亮股份,主要原因为:
(1)海亮股份铜管产销规模大于公司,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2)产品结构不同,海亮股份的铜合金管、直径 100mm 以上的大口径铜水道管等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铜管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铜管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异常。
5、电磁线毛利率分析
公司电磁线类型较为齐全,有耐高温漆包铜圆线、微细漆包铜圆线、直焊性漆包铜圆线、缩醛漆包铜圆线、抗电晕特种漆包线、耐高温漆包铜扁线、缩醛漆
包铜扁线等产品,是公司主要的铜深加工产品。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电磁线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7-1-10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元/吨
电磁线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8413.6465005.3547668.5646295.48
单位成本66149.0762416.4445572.8043813.44
毛利率3.31%3.98%4.40%5.36%
(1)产品售价的定价依据及变动趋势
公司电磁线销售主要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定价。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电磁线的平均售价为46295.48元/
吨、47668.56元/吨、65005.35元/吨和68413.64元/吨,不同年度的平均售价波动主要系电解铜价格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售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可以看出,电磁线销售价格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2)产品成本的核算依据及变动趋势
由于公司电磁线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到产品出库并实现销售的周期
通常在20天左右,因此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电磁线单位成本与发货前20天的铜市场价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电磁线单位成本与发货前
20天的市场平均铜价对比情况如下:
7-1-10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以看出,电磁线单位成本与电解铜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3)影响产品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电磁线产品毛利率变化及相关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元/吨
电磁线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单价(不含税)68413.6465005.3547668.5646295.48
单位成本66149.0762416.4445572.8043813.44
毛利率3.31%3.98%4.40%5.36%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额-0.67%-0.41%-0.96%--
单价较上年变动率5.24%36.37%2.97%--
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动率5.98%36.96%4.02%--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4.78%25.50%2.73%--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5.46%-25.91%-3.69%--
2020年度,电磁线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0.96个百分点,主要系(1)2020年开始,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运费调整到营业成本核算;(2)漆溶剂、包装物等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成本有所增加。
2021年度,电磁线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0.41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
度电解铜均价较2020年上涨40.45%,原材料价格在定价中占比增加,毛利率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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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电磁线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了0.6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系受疫情影响,公司电磁线产能利用率较低,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4)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情况目前,我国从事电磁线生产的上市公司主要有精达股份、冠城大通、露笑科技和长城科技。精达股份主要从事漆包电磁线、裸铜线、电线电缆及拉丝模具的制造与销售,是国内最大的特种电磁线制造和销售商;冠城大通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业务、漆包线业务和新能源业务,其中,漆包线产品主要为 F 级以上的特种漆包线,包括铜漆包线和铝漆包线。露笑科技主要从事漆包线、机电、蓝宝石和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生产、销售。其中,漆包线主要产品包括耐高温铜芯漆包线、微细铜芯电子线材和耐高温铝芯漆包线三大类。长城科技主要从事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微细线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产品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毛利率(%)公司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精达股份--8.669.7011.38
冠城大通--7.408.317.97
露笑科技3.854.315.186.51
长城科技--6.028.007.33
平均3.856.607.808.30
公司3.313.984.405.36
注:部分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详细毛利率数据
公司电磁线毛利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不同。精达股份以销售特种漆包线为主,且有一定比例的铝芯漆包线,并有相应的规模优势,毛利率水平较高。冠城大通以销售特种漆包线为主,毛利率水平亦高于公司。露笑科技的铝芯漆包线拉高了其整体毛利率水平。长城科技微细线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电磁线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7-1-10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三、定量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一)定量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占收入占收入占收入占收入金额金额金额金额比重比重比重比重
营业收入5044344.07100.00%8115882.47100.00%4682925.62100.00%4098401.32100.00%
营业成本4922868.2597.59%7856394.7796.80%4491679.0795.92%3929353.4895.88%
期间费用78190.661.55%159466.771.96%110437.352.36%113005.452.76%
其他损益8869.280.18%400.490.00%-10469.47-0.22%11860.070.29%
营业利润46977.770.93%93829.631.16%64487.951.38%62408.591.52%
利润总额47015.360.93%93019.491.15%62510.661.33%61778.201.51%
净利润38895.740.77%73525.560.91%49989.021.07%49499.671.21%归属于母公司
38948.050.77%74122.140.91%51224.351.09%49435.881.21%
股东净利润
7-1-10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98401.32万元、4682925.62万元、
8115882.47万元和5044344.07万元,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波动主要是公司的营业利润变动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4558782.3290.377463140.7491.964467248.6795.393653167.0089.14
其他业务收入485561.759.63652741.738.04215676.954.61445234.3210.86
合计5044344.07100.008115882.47100.004682925.62100.004098401.32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铜产品和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5.32亿元、446.72亿元、746.31亿元和455.8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14%、95.39%、91.96%和90.37%,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各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铜线(排)2340483.6951.343363830.8345.072011413.2545.031512070.5441.39
铜板带345009.607.57682973.999.15379394.988.49321818.268.81
铜棒443844.979.74958118.6012.84641393.8814.36590504.6916.16
铜产品铜管831087.9218.231399415.1618.75775524.9517.36671514.1018.38
电磁线345626.897.58686001.539.19438207.549.81385808.0010.56
阀门水表24539.080.5455829.930.7542757.350.9644168.401.21
阴极铜166106.703.64212230.452.84123304.252.7676138.032.08
铜产品小计4496698.8498.647358400.4998.604411996.1898.763602022.0198.60
烧结钕铁硼磁体62083.471.36104740.251.4055252.491.2451144.981.40
永磁材料小计62083.471.36104740.251.4055252.491.2451144.981.40
合计4558782.32100.007463140.74100.004467248.67100.003653167.00100.00
7-1-11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22.28%,主要是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年产35万吨高导高韧铜线项目和年产4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主要产品铜线(排)、铜板带和铜棒等产能较2019年度增加,产销相应增长。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67.06%,主要是因为产品销售价格和销
量增长所致,2021年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产品平均售价相应上涨,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主营业务各系列产品产销规模均大幅增加。
2、营业毛利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5044344.078115882.474682925.624098401.32
营业成本4922868.257856394.774491679.073929353.48
综合毛利率2.41%3.20%4.08%4.12%
营业毛利121475.82259487.69191246.55169047.83归属于母公司
38948.0574122.1451224.3549435.88
股东净利润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毛利的变动基本匹配,营业收入的增长和毛利率的变化导致了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变化。毛利率的变动原因详见本回复“问题8”之“二、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售价变动、生产成本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3、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16111.3030972.9621289.4732725.41
其中:职工薪酬8506.6619251.9811558.7910543.15
7-1-11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包装、仓储及运输装卸费844.91417.811464.9515159.80
港杂费及报关费、出口信
4267.213670.743641.442142.84
用保险
管理费用28643.5264406.2749697.0944057.22
其中:职工薪酬20747.9447041.0929249.1625355.30
安全生产费707.852106.278302.068678.08
折旧及摊销费2557.954677.693954.292915.20
研发费用18731.4330943.1020554.1217661.11
其中:材料费7481.9513788.919371.637743.77
职工薪酬8360.0913834.179074.337294.16
财务费用14704.4133144.4418896.6718561.71
其中:利息支出20751.5731956.7718163.8418606.02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港杂费及报关费、出口信用保险和包装、仓储及运输装卸费构成,合计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大于70%。
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减少11435.94万元,降幅为34.95%,主
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增加9683.48万元,增幅为45.48%,主
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上涨所引起职工薪酬同步上涨所致。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安全生产费、折旧摊销费构成,三者合计占当期管理费用总额比例在80%左右。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小幅增长5639.87万元,增幅为12.80%,主要系1)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职工薪酬有所增加;2)本期办公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转固,折旧及摊销费有所增加;3)战略规划等咨询费用较上期增加较多。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长14709.18万元,增幅为29.60%,主
要系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员工人数持续增加,另外,本期公司主营业务销量、利润增长率等考核指标完成度较高,管理人员年终奖金额上涨。
7-1-11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3)研发费用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材料费用和职工薪酬。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各期研发费用同比保持增长。
(4)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支和汇兑损益等构成,2021年利息支出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在2021年4月发行了15亿可转换公司债券。
4、其他损益科目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收益11817.2118300.0414641.1811347.07
投资收益7125.99-11806.14-18285.003913.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69.423343.58-3838.17-3227.97
信用减值损失1767.47-4454.87-758.12942.40
资产减值损失-8804.40-4879.80-1991.36-1108.82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包括递延收益摊销转入和当年收到的政府补助。
(2)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主要由公司期货合约投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远期外汇合约
和外汇期权收益构成。期货合约投资收益主要是期货套期保值损益,2020年度和2021年度,电解铜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公司严格控制存货风险敞口,期货套期保值分别亏损16690.47万元和12257.28万元。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系各期末公司期货持仓的浮动盈亏部分。
(4)信用减值损失
7-1-11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5)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1、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铜加工产品收入及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铜加工业务收入2670402.724745452.293193970.943077255.36海亮股份
收入变动比例12.55%48.58%3.79%-
铜加工业务收入194258.74376344.34236854.86188334.06精艺股份
收入变动比例3.23%58.89%25.76%-
铜加工业务收入-907343.98605874.96574968.84博威合金
收入变动比例-49.76%5.38%-
铜加工业务收入1970666.813547265.762169903.841579436.46楚江新材
收入变动比例11.11%63.48%37.38%-
铜加工业务收入-1318279.79852470.09866630.52精达股份
收入变动比例-54.64%-1.63%-
行业变动比例平均值8.96%55.07%14.14%-
铜产品收入4496698.847358400.494411996.183602022.01公司
收入变动比例22.22%66.78%22.49%-
注: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详细分类收入数据,2022年1-6月变动比例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变动的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2、归母净利润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及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亮股份归母净利润65145.24110721.3267777.41106340.28
7-1-11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变动比例17.67%63.36%-36.26%-
归母净利润2825.905865.614381.955099.89精艺股份
变动比例-3.65%33.86%-14.08%-
归母净利润27724.3631025.0842890.2244006.36博威合金
变动比例78.72%-27.66%-2.54%-
归母净利润28066.2956709.0027424.3346101.02楚江新材
变动比例-1.02%106.78%-40.51%-
归母净利润18205.8354913.9441890.2743768.87精达股份
变动比例-33.69%31.09%-4.29%-
行业变动比例平均值11.61%41.49%-19.54%-
归母净利润38948.0574122.1451224.3549435.88公司
变动比例5.09%44.70%3.62%-
注:2022年1-6月变动比例已年化计算。
2020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
因为受疫情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了不同程度下滑。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在2020年陆续投产,产销相应增长,同时,发行人的套期保值制度有效执行,缓解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上述原因综合影响,导致发行人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较2019年小幅增长3.6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归母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基本一致。
四、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94857.598821632.795107610.084503015.14
收到的税费返还46027.1448523.9418053.0412229.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690.9623744.5525710.981556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58575.698893901.285151374.114530808.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547981.078844346.254992969.504310735.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79648.97120718.0490459.8278981.83
7-1-11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5806.7037220.1922484.6931497.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217.1629550.4924770.3035796.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74653.909031834.975130684.304457011.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078.22-137933.6920689.8173797.04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797.04万元、20689.81万元、-137933.69万元、-216078.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公司铜产品原材料采购时一般以现款现货、预付货款和即期信用证等预付为主的方式结算,铜产品对外销售时主要以赊销方式结算,授予大部分下游客户一定信用期。当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时,经营性应收项目中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科目以及存货科目增长较快,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科目增长较慢,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
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铜加工行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2021年出现了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但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的情况;2022年1-6月铜加工行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亦呈现负相关关系。
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波动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行业平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9196.96-60773.4520401.2552410.73
行业平均营业收入1542606.132714856.391897033.181658306.94
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13.64%43.11%14.40%-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16078.22-137933.6920689.8173797.04
营业收入5044344.078115882.474682925.624098401.32
营业收入增长率24.31%73.31%14.26%-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海亮股份、楚江新材、博威合金、精达股份、精艺股份),数据来自 Wind 资讯。
注2: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增长率已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变化情况对比可以发现:2020年度,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速相对较
7-1-11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累计为正数;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较快,但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累计为负数;海亮股份、楚江新材与公司规模较为接近,报告期内,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情况与公司更为相似,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上半年
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度经营活动现金净
行业平-9196.96-60773.4520401.2552410.73流量(万元)均
营业收入1542606.132714856.391897033.181658306.94经营活动现金净
-216078.22-137933.6920689.8173797.04
公司流量(万元)
营业收入5044344.078115882.474682925.624098401.32经营活动现金净
海亮股24817.06-258029.5570305.55113029.37流量(万元)份
营业收入3804342.926330990.484640966.154115270.43经营活动现金净
楚江新-84249.51-12533.36-41872.1921234.91流量(万元)材
营业收入2057084.983734960.532297409.201704797.21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海亮股份、楚江新材、博威合金、精达股份、精艺股份),数据来自 Wind 资讯。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所致,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特性,具有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了解具体原因,分析其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取得发行人各类产品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并分析各类产品收入占比、单价、单位成本波动情况,核查分产品毛利率增减变动的原因;
7-1-11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3、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报告期各产品定价规则、单价、单
位成本、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4、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比较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5、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毛利率、期间
费用及其他重要报表项目的变动原因;
6、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比较公司业绩波动趋势是否与行
业变动趋势一致;
7、对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进行分析和复核。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均为正常的业务开展形成,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3、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变动具有合理性,业绩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变动趋势基本相符;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
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所致,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特性,具有合理性。
问题9
请申请人披露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事项,并说明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7-1-11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存在6项尚未了结的诉讼,具体如下:
1、2014年6月27日,发行人因芜湖铜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铜正”)未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支付2617043.45元货款,张国清未履行连带责任向江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9月26日,江北区法院做出
了(2014)甬北慈商初字第78号《民事调解书》,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1)芜湖铜正向发行人支付货款2510000元;(2)张国清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6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法院裁定芜湖铜正进入破产程序,发行人已申报债权。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芜湖铜正尚未就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2、2014年10月28日,科田磁业因日立金属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立金属”)滥用烧结钕铁硼必要专利的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拒绝许可科田磁业使用必要专利,严重限制和排除了竞争,使科田磁业遭受了严重损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日立金属停止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搭售行为,停止拒绝交易行为,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科田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700万元及科田磁业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2021年4月23日,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做出了(2014)浙甬知初字第579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日立金属立即停止针对科田磁业实施的拒绝交易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科田磁业经济损失490万元。日立金属不服上述判决,已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就本案做出判决。
3、2021年8月5日,兴荣铜业因浙江斯西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西姆”)未按照双方签订的《框架销售合同》支付货款630487.06元,无锡市辰岛换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辰岛”)和黄信彩未承担连带责任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0日做出(2021)苏0413民初7055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斯西姆向兴荣铜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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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630487.06元货款,并支付从2021年8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违约金,黄信彩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无锡辰岛对斯西姆不能清偿的款项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斯西姆和黄信彩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上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4日做出(2022)苏04民终27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斯西姆和黄信彩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发行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该案尚未执行完毕。因被告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已终结执行。
4、杰克龙精工因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隆”)未按
时支付货款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恒隆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033603.59元。2021年9月28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尚未就本案做出判决。
5、杰克龙精工因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乾”)未按
时支付货款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恒乾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289604.85元。2021年10月12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尚未就本案做出判决。
6、杰克龙精工因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材料”)未按
时支付货款,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未承担担保责任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恒大材料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3455240.73元,恒大地产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7月22日,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做出(2022)粤0391民初759号《民事判决书》,判定被告恒大材料应向杰克龙精工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141125.94元及利息;
被告恒大地产在2360404.05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恒大材料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就本案做出判决。
二、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公司及子公司6项尚未了结的诉讼中:
7-1-12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第2项诉讼事项中,若公司胜诉,将打破日立金属以侵犯专利为由、对中国
稀土钕铁硼企业出口欧美的封锁;若败诉,并不改变现状。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第2项外,其他诉讼均为货款纠纷诉讼,其中第1项诉讼合计应收款项
261.70万元,由于芜湖铜正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已将上述应收账款核销;第3
项诉讼涉及应收款项63.05万元,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第4项、第5项和第6项诉讼涉及应收款项分别为103.36
万元、28.96万元和314.11万元,考虑到被告的经营情况,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或有事项”中补充披露了上述内容。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仲裁情况;
2、向公司管理层和律师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事项,了
解目前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情况及进展,并取得民事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判决书等诉讼文书资料;检查其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条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6项尚未了结的诉讼,公司及其子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未充分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风险提示充分。
7-1-12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问题10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列示截至回复日申请人直接或间
接控股、参股的类金融机构。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相关规定2020年2月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明确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
7-1-12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经逐项对照,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21年11月27日至今,下同),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具体如下:
1、类金融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为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小、期限较短、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的情况,但
7-1-12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预期)
理财产品申购日期/金额年化收理财产品类型到期日赎回日
管理人理财起始日(万元)益率
(%)
银行理财产品2021/12/315000.002022/1/42022/1/43.16
银行理财产品2021/12/3110000.002022/1/42022/1/43.16
银行理财产品2021/12/315000.002022/1/42022/1/43.16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10000.002022/5/92022/5/92.68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10000.002022/5/92022/5/92.68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10000.002022/6/22022/6/22.62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9600.002022/6/22022/6/22.6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5000.002022/6/82022/6/82.6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600.002022/6/82022/6/82.6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400.002022/6/22022/6/22.6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4400.002022/6/82022/6/82.6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5000.002022/6/22022/6/22.63光大理财
有限责任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5000.002022/6/22022/6/22.62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2022/8/3010000.002022/9/92022/9/92.45
银行理财产品2022/8/3010000.002022/9/162022/9/162.42
银行理财产品2022/8/3120000.002022/9/92022/9/92.42
银行理财产品2022/8/3110000.002022/9/132022/9/132.38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05000.002022/10/192022/10/192.35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03000.002022/10/202022/10/202.33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02000.002022/10/202022/10/202.33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010000.002022/10/142022/10/142.47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25000.002022/10/202022/10/20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75000.002022/10/202022/10/202.24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05000.002022/10/192022/10/192.35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25000.002022/10/202022/10/20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5000.002022/5/112022/5/112.39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3000.002022/5/112022/5/112.39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2000.002022/5/132022/5/132.40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3700.002022/5/112022/5/112.39
7-1-12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预期)
理财产品申购日期/金额年化收理财产品类型到期日赎回日
管理人理财起始日(万元)益率
(%)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5000.002022/5/92022/5/92.38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600.252022/5/192022/5/192.66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699.752022/5/182022/5/182.31
银行理财产品2022/5/9908.952022/7/222022/7/222.3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91592.502022/7/152022/7/152.33
银行理财产品2022/5/9199.422022/5/192022/5/192.66
银行理财产品2022/5/9299.122022/5/252022/5/252.34
银行理财产品2022/6/6285.202022/7/222022/7/222.58
银行理财产品2022/6/61014.802022/8/82022/8/82.34
银行理财产品2022/6/7900.002022/8/82022/8/82.35
银行理财产品2022/6/9400.002022/8/82022/8/82.28
银行理财产品2022/6/15500.002022/8/82022/8/82.30
银行理财产品2022/6/221250.002022/8/82022/8/82.36
银行理财产品2022/6/29718.202022/8/82022/8/82.35
银行理财产品2022/6/29181.802022/8/302022/8/302.14
银行理财产品2022/6/304100.002022/7/112022/7/112.50
银行理财产品2022/6/305000.002022/7/112022/7/112.50
银行理财产品2022/6/30814.002022/8/302022/8/302.27
银行理财产品2022/6/3086.002022/9/72022/9/72.12
银行理财产品2022/7/281200.002022/9/72022/9/72.11
银行理财产品2022/8/31000.002022/9/72022/9/72.19
银行理财产品2022/8/10500.002022/9/72022/9/72.14
银行理财产品2022/8/15500.002022/9/72022/9/72.16
银行理财产品2022/8/25506.822022/9/72022/9/72.13
银行理财产品2022/8/25793.182022/9/152022/9/152.10
银行理财产品2022/9/1206.142022/9/152022/9/152.17
银行理财产品2022/9/1593.862022/9/192022/9/192.56
银行理财产品2022/9/51200.002022/9/192022/9/192.69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21699.102022/10/252022/10/252.05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2100.902022/10/282022/10/282.03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211000.002022/10/282022/10/281.96
7-1-12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预期)
理财产品申购日期/金额年化收理财产品类型到期日赎回日
管理人理财起始日(万元)益率
(%)
银行理财产品2021/12/3130000.002022/1/42022/1/42.52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2000.002022/5/92022/5/92.21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2000.002022/5/102022/5/102.21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2000.002022/5/112022/5/112.21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2000.002022/5/102022/5/102.21
银行理财产品2022/4/292000.002022/5/102022/5/102.21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2000.002022/6/22022/6/2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2000.002022/6/22022/6/2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2000.002022/6/22022/6/2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2000.002022/6/22022/6/2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5/312000.002022/6/22022/6/22.29
银行理财产品2022/7/81700.002022/7/152022/7/152.22
银行理财产品2022/7/11300.002022/7/152022/7/152.21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银行理财产品2022/9/64400.002022/9/192022/9/192.17
股份有限银行理财产品2022/9/91600.002022/10/132022/10/131.83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2022/9/21600.002022/10/132022/10/131.88
银行理财产品2022/9/292000.002022/10/132022/10/131.83
银行理财产品2022/9/29600.002022/10/142022/10/141.91
银行理财产品2022/9/293000.002022/10/182022/10/181.92
银行理财产品2022/9/29300.002022/10/252022/10/251.87
银行理财产品2022/9/30800.002022/10/252022/10/251.80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45000.00///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193000.00///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25800.002022/10/272022/10/272.05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25700.00///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251300.002022/10/282022/10/282.06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281000.00///
银行理财产品2022/10/281000.00///
银行理财产品2022/1/2910000.002022/2/92022/2/92.91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银行理财产品2022/1/2910000.002022/2/102022/2/102.88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2022/1/2910000.002022/2/92022/2/92.91
7-1-12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预期)
理财产品申购日期/金额年化收理财产品类型到期日赎回日
管理人理财起始日(万元)益率
(%)
银行理财产品2022/3/31600.002022/4/12022/4/13.09
注:根据上述理财产品说明书等资料,上述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较低风险。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8、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稀土永磁材料两大类,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类)金融业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报表科目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30770.668.54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65086.52-
其他流动资产18906.0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1000.00
7-1-12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04.91-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8.54是未指定为套期及非有效套期的期
52.09否
货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12944.42否
理财产品17765.60否
合计30770.66
(1)权益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子公司香港铭泰在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投资并持有至今的矿产资源勘探类公司 ChileanMetalsInc.(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曾用名为 InternationalPBXVenturesLtd.)股票,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该股票情况如下:
时间数量(股)价格(美元/股)金额(美元)汇率金额(人民币元)
2022年6月末1575000.08127266.7185409.28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但该投资形成在报告期前,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并且金额较小。
(2)未指定为套期及非有效套期的期货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和套期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未指定为套期及非有效套期的期货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和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未指定为套期及非有效套期的期货合
52.09否
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12944.42否
7-1-12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合计12996.51
未指定为套期及非有效套期的期货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和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主要为公司期末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系由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目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此外,公司持有的少量外汇期货,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拥有众多境外客户和供应商,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而非以投机、取得投资收益为目的,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编预期年化
理财产品类型金额(万元)起始日到期日号利率
1银行理财产品908.952022/5/92022/7/222.33
2银行理财产品1592.502022/5/92022/7/152.33
3银行理财产品285.202022/6/62022/7/222.58
4银行理财产品1014.802022/6/62022/8/82.34
5银行理财产品900.002022/6/72022/8/82.35
6银行理财产品400.002022/6/92022/8/82.28
7银行理财产品500.002022/6/152022/8/82.30
8银行理财产品1250.002022/6/222022/8/82.36
9银行理财产品718.202022/6/292022/8/82.35
10银行理财产品181.802022/6/292022/8/302.14
11银行理财产品4100.002022/6/302022/7/112.50
12银行理财产品5000.002022/6/302022/7/112.50
13银行理财产品814.002022/6/302022/8/302.27
14银行理财产品86.002022/6/30//
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收益波动小、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资产,因
7-1-12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财
项目金额(万元)说明务性投资
备用金及员工借支106.95否生产经营相关
期货保证金、海关保证金及其他
65234.54否生产经营相关
保证金
应收出口退税及其他等534.12否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65875.62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财
项目金额(万元)说明务性投资
待认证及抵扣的进项税18672.34否生产经营相关
预交税费233.66否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18906.00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1000.00是
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1000.00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在2011年4月投资并持有至今的对宁
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0%,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活跃市场报价。
公司该笔投资为财务性投资,但该投资形成在报告期前,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并且金额较小。
5、其他非流动资产
7-1-13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
预付工程、设备采购款等11004.91否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11004.91综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为1008.5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金额758346.67万元的0.13%,未超过
30%,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如上所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金额为758346.67万元,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为1008.54万元,占比较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5000.00万元(含1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48938.0040000.00
2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58085.0032500.00
3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47520.003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2500.0042500.00
合计197043.001450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7440.07万元,理财产品金额为17765.60万元,合计低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此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较大的资金量以维持日常营运。可转债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能够显著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公司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亦未超过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综上,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列示截至回复日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的类金融机构
7-1-13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共拥有30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生产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号(万元)(万元)经营地直接间接宁波金田有色金
11993-5-4500500宁波阴极铜的生产100
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铜管的生产和销
22003-6-42230022300宁波100
限公司售
宁波杰克龙精工阀门、水表的生
31998-8-191130011300宁波100
有限公司产和销售宁波金田新材料漆包线的生产和
42007-11-16500065000宁波100
有限公司销售宁波金田高导新
52008-1-142000020000宁波新材料技术研发100
材料有限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宁波金田进出口
62002-8-515001000宁波商品和技术的进100
有限公司出口
金田铜业(美国)再生铜原料等采
72008-5-15200万美元美国100
有限公司购香港铭泰国际实原料采购和产品
82009-12-43000万美元(注)中国香港100
业有限公司销售宁波科田磁业有永磁材料的生产
92001-2-141645815000宁波91.14
限公司和销售
宁波金田电材有铜线(排)的生
101998-12-162500025000宁波100
限公司产和销售
金田铜业(越南)铜管的生产和销
112017-3-2368160000万越南盾越南100
有限公司售
宁波金田国际物货运代理、报关
122018-3-81000500宁波100
流有限公司报检代理
金田铜业日本株市场调研、客户
132018-4-3200万美元日本100
式会社开发
金田铜业(德国)商务服务、市场
142018-8-30200万美元德国100
有限公司调研、管理咨询
电磁线、铜线、广东金田铜业有
152018-7-42000020000广东铜排等铜制品的100
限公司生产和销售
电磁线、铜线等重庆金田铜业有
162018-8-8200005582重庆铜制品的生产和100
限公司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重庆金田愽创国
172018-9-7200200重庆商品和技术的进100
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
7-1-13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生产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号(万元)(万元)经营地直接间接江苏兴荣铜业有铜管的生产和销
182005-12-530943.9330943.93江苏61
限公司售江苏兴荣兆邦金铜管的生产和销
192011-2-2280008000江苏61
属有限公司售宁波金田博远国
202019-8-212002宁波电解铜采购100
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金田致远国铜锭等原材料采
212020-4-101000200宁波100
际贸易有限公司购
电磁线、铜线等广东金田新材料
222020-12-82000011273广东铜制品的生产和100
有限公司销售宁波金田新材供
232020-12-8500010宁波供应链管理服务100
应链有限公司金田(新加坡)国原料采购和产品
242020-6-223000万美元新加坡100
际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宁波金田诚远国铜锭等原材料采
252020-8-101000150宁波100
际贸易有限公司购江苏金田新材有
262020-10-262000020000江苏电线、电缆制造100
限公司
包头科田磁业有磁性材料生产、
272021-6-211000010000包头91.14
限公司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宁波金田鹏远国
282021-3-301000-宁波商品和技术的进100
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宁波金田晟远国
292021-3-301000-宁波商品和技术的进100
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
金田铜业(香港)原料采购和产品
302021-6-165000万美元中国香港100
有限公司销售
注:境外子公司列示的均为其经核准的境外投资总额。
2、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
序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生产持股比例(%)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号(万元)(万元)经营地直接间接宁波江北富民村
1镇银行股份有限2011-8-1710000.0010000.00宁波银行类业务10.00
公司综上,根据前述类金融机构的认定依据,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类金融机构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7-1-13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1、查询《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关于财
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
2、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资产科目明细及购买的理
财产品相关资料,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3、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核实其经营范围是
否包括金融活动或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
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类金融机构的情形。
问题11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未披露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回复】
一、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关于受托管理相关事项和违约责任补充披露情况
7-1-13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之“20、受托管理相关事项”和“21、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中补充披露如下:
“20、受托管理相关事项公司已聘请东方投行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其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东方投行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东方投行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该协议之约束。
21、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券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本次可转债本金总额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
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7-1-13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2)如果《受托管理协议》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五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A、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B、所
有迟付的利息及罚息;C、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D、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各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4)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受托管理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1-13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5)发行人应支付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
义务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并对
造成的损害给予合理补偿。但若该行为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而造成的除外。
6)《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
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宁波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适用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仲裁地点在宁波,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受托管理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的其他义务。”二、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与有关规定进行了逐条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符
序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合规定
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
第三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应当在
“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
1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是发行证券类型”中披露了本次可转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债的上市场所。
7-1-13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第八条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
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
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
2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是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之“8、转定。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股期”中披露了转股期限。
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
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之“9、转
3是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股价格的确定”中披露了转股价格
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的确定依据,且未设置向上修正条款。
第十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发行可转债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
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
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格。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之“10、转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一)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和“11、
4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是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中分别披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露了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方式和
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包括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在内的
应当回避;(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第十一条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
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
未转股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
5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之“13、赎是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募集回条款”和“14、回售条款”中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别披露了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第十六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
人应当为可转债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并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订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6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20、受托是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管理相关事项”中补充披露了本次
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可转债受托管理相关情况。
规定以及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7-1-13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第十七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公平、合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明确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
“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五)
7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是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披露了债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可转债持有人会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议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已在“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
“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三)
第十九条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之“21、违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
8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中补充披是
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
露了构成本次可转债违约的情形、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综上,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已补充披露受托管理相关事项和违约责任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有关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查阅发行人本次发行预案、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及议案、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议案及公告文件。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已补充披露受托管理相关事项和违约责任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7-1-13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问题12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可转债向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请申请人说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持有序号名称关系是否参与本次认购公司股份
1金田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是是
2楼国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是视情况参与
3楼国君董事、副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4楼城董事、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5王永如董事是视情况参与
6徐卫平董事是视情况参与
7吴建依独立董事否否
8谭锁奎独立董事否否
9宋夏云独立董事否否
10余燕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1聂望友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2丁利武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3郑敦敦副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14丁星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是视情况参与
15邵钢副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16梁刚副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17傅万成副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7-1-14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18王意杰副总经理是视情况参与
19王瑞财务负责人否视情况参与
二、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
(一)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起前六个月内的减持安排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6个月内,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情况。
(二)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的减持安排及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田投资
发行人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将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金田投资已做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将参与金田铜业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本公司资金状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
2、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股票交易的要求,在本次可转
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金田铜业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亦不存在任何减持金田铜业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计划;
3、本公司自愿作出本承诺函,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本公司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金田铜业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管
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管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上述主体已做出承诺如下:
“1、若金田铜业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本
7-1-14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视情况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认购成功,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
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同时,本人保证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3、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现任三名独立董事吴建依、谭锁奎、宋夏云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上述主体作出的承诺如下:
“1、如金田铜业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金田铜业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概况”
之“(十)持股5%以上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管关于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认购事项的承诺”补充披露了上述承诺内容。
7-1-14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股东名册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核查了申请
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2、获取了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是否参
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等事项出具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将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发行人现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发行人独立董事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针
对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情况出具承诺,承诺内容符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承诺内容已在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问题13
请申请人说明:(1)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2)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是否
7-1-14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均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共有30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是否涉及房与发行人关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地产开发相系关业务
有色、黑色金属压延、加工;砂轮、电线、电机、五金、
阀门、电子元件、紧固件的制造、加工;漆包线,电解铜,铜棒、板、带、丝、管,磁性材料、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除轿车)、
1金田股份发行人包装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否
贵金属及黄金制品的销售;废铜、废不锈钢、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的回收;金属测试、计量、仓储服务;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有色、黑色金属冶炼;铜合金板、带,铝板,铝带,铝箔的制造、加工;黄金及黄金制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
2金田有色全资子公司否
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3金田电材全资子公司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有色金否
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金田新材
4全资子公司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否
料
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色、黑色金属压延、加工;铜管材、铜管件、复塑铜
管、五金、紧固件、PPR 管材及管件、PEX 管材及管件、
5金田铜管全资子公司
空调配件、汽车配件、电子漆包线、电线、电缆、电工
器材的研发、制造、加工;新型建筑材料、纳米材料研
7-1-14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涉及房与发行人关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地产开发相系关业务发;黄金和黄金饰品的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
杰克龙精建筑材料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供应用
6全资子公司否
工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7金田高导全资子公司否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铜管、铜棒、铜线、铜杆、铜母线、铜板带、漆包线的
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及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8广东金田全资子公司否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铜线杆、铜丝、铜管、铜棒、铜板、
铜带、铜排、漆包线、阳极板、紫铜管件制造、加工、广东新材9全资子公司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否料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制造、销售:漆包线、铜管材、
铜管件、铜棒、铜杆、铜线、铜板带;批发、零售:金
10重庆金田全资子公司否属制品及金属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金田进出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金属及金属材料、
11全资子公司否口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畜产品(除活禽)、针纺织原料及产品、家具、
7-1-14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涉及房与发行人关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地产开发相系关业务
模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产品、体育
用品及器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及电子产
品、摄影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印刷器材、太阳能产
品、一般劳保用品、工艺礼品、化妆品、重油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企业管理服务、实业投资咨询服
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咨询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
12越南金田全资子公司铜管的生产与销售。否
13美国金田全资子公司再生铜原料采购。否
14香港铭泰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否
15香港金田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否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电气
16江苏金田全资子公司否
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紧固件金田供应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销售代理;
17全资子公司否
链寄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不包括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回收、不包括土建、拆解、加工内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海上、陆路、航空的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报
关报检代理;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集装箱
拼装拆箱;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物流信息咨询;国际海运辅助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自
18金田物流全资子公司否
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
7-1-14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涉及房与发行人关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地产开发相系关业务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金属及金属材料、矿产品、
化工原料及产品、农畜产品(除活禽)、针纺织原料及
产品、家具、模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品、
文化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摄影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印刷
19金田博远全资子公司否
器材、太阳能产品、劳动防护用品、工艺品、化妆品的
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商品信息咨询;会议与展览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
鞋帽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20金田致远全资子公司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否
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
日用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服
21金田诚远全资子公司否
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
7-1-14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涉及房与发行人关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地产开发相系关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建
22金田鹏远全资子公司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否
产品零售;模具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
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建
23金田晟远全资子公司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否
产品零售;模具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
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金属及金属材料、
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农畜产
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家具、模具、家用电器、服装、24重庆愽创全资子公司鞋、帽、日用品、文体用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电子
产品、摄影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印刷器材、太阳能
产品、劳保用品、工艺礼品、化妆品;道路普通货运;
7-1-14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涉及房与发行人关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地产开发相系关业务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日本金田全资子公司商务服务、市场调研。否
26德国金田全资子公司商务服务、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否
新加坡金
27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否
田
磁性材料、零件制造、加工、销售,稀土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金属及制品的批发、零售;稀土材料、磁组
件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的磁性能测试、力学性能测
28科田磁业控股子公司否
试、环境试验测试、化学分析;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铜管、铜配件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与产品有关的售后服务及相关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29兴荣铜业控股子公司否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30包头科田控股子公司子专用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否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金属及合金加工技术的研发;金属及合金制品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
31兴荣兆邦控股子公司止或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从事自有厂房否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吸引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
32富民银行参股子公司否
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均未包含房地产相关业务。
(二)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7-1-14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企业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具有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的资质,亦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4558782.3290.377463140.7491.964467248.6795.393653167.0089.14
其他业务收入485561.759.63652741.738.04215676.954.61445234.3210.86
合计5044344.07100.008115882.47100.004682925.62100.004098401.3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有色金属加工,其他业务主要为再生铜原料粗加工,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48938.0040000.00
2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58085.0032500.00
3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47520.003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2500.0042500.00
合计197043.00145000.00
7-1-15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建设厂房、辅助用房、办公和后勤用房,该等房产均用于发行人自身生产、办公和后勤使用,不存在转让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未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综上,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未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一)消防
2020年6月2日,越南金田因不定期检查、保养消防系统、设备,被前江
省关于消防与灾难救护警察部门罚款800000越南盾(相当于约246元人民币)。
上述处罚事项发生后,越南金田已缴纳罚款,制订了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制度,指定专人对消防系统、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已完成整改。
根据越南恒元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越南金田的上述违反消防
规定的行为没有加重情节,不构成重大违法。因此,越南金田的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二)检疫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口货物时,因供应商通知发行人未使用木质包装,导致发行人未申报木质包装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当事人处罚时间罚款金额(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金田铜业2021.06.04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1]0120号
2金田铜业2021.06.04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1]0122号
3金田铜业2021.07.015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1]0126号
4金田铜业2021.10.27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1]0142号
7-1-15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5金田物流2022.01.28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2]0005号
6金田物流2022.02.16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2]0010号
7金田物流2022.03.01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2]0017号
8金田有色2022.03.21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2]0022号
9金田铜业2022.04.263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2]0026号
10金田铜业2022.06.141000甬北关检当罚字[2022]0038号
上述处罚事项发生后,发行人已缴纳罚款,并向供应商宣贯中国海关查验要求,要求供应商做好单据和实物的审核工作,进口报关前,发行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装箱图片进行核查,尽量避免和减少处罚事项发生,已完成整改。
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受到的单次行政罚款金额均在3000元以内,罚款金额较小且已经及时缴纳。同时,海关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未报检行为未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情形的范围,亦未认定上述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当由海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上述对发行人的行政处罚,均系海关当场做出,未经海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由此推断,发行人的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发行人的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三)海关申报价格
金田物流代理出口报关时因工作疏忽误将申报价格282.4万元人民币填为
282.4万美元,导致申报价格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2022年5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甬江海关出具甬江关快违字[2022]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田物流处以8000元罚款。
上述处罚事项发生后,金田物流已全额缴纳罚款,更正错误数据并重新进行申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7-1-15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该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致使发生本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对报关企业处货物价值10%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报关活动;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甬江海关仅对金田物流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未暂停或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因此,金田物流的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同时,金田物流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均未超过5%,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
金田物流的上述违规行为也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金田物流的上述违规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
因此,金田物流的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整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中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
2、查阅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企业报告期内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信
息披露文件,核查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企业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
7-1-15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4、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所依据的
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
5、取得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未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整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问题14
请发行人针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
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
7-1-15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申请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
品。(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申请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
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两大类,其中铜产品包括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电磁线、阀门和水表等。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生产的产品为
电磁扁线,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中的电线、电缆制造行业;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生产的产品为铜管和铜合金棒材,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中的铜压延加工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上述募投项目均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
7-1-15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煤炭及煤电等行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的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
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落后产能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的情形。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包括高精度铜及管、棒,线型材产品,铜镍、铜钛、铍铜等铜合金管、棒、线型材,高强高导铜材,电解铜箔,压延铜箔,电子铜,铜合金引线框架,高性能接插元件等电子产品用铜压延材料等。本次募投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一)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根据《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节能报告》,本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913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为
50989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469吨标准煤/万元,优于项目所在地(宁波市)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平均值0.6183吨标准煤/万元。
2022年7月26日,宁波市能源局出具了《关于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扁线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甬能源审批[2022]94号):
杭州湾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对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甬新经信〔2022〕45号)
和《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收悉,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我局根据《宁波市固定资产
7-1-15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甬节能办〔2018〕23号)文件规定,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审查,评估报告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根据《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节能报告》,本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351.35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为39948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7848吨标准煤/万元,优于项目所在地(肇庆市)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平均值0.96吨标准煤/万元。
2022年7月14日,广东省能源局出具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2]166号):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三)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根据《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节能报告》,本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796.81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为16779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4647吨标准煤/万元,优于项目所在地(肇庆市)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平均值0.96吨标准煤/万元。
2022年3月3日,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肇发改能审函[2022]12号):你司组织编制的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
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代码2108-441284-04-01-163621)节能报告符合国家
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
规范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7-1-15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根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均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情况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经查阅《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本次募投项目未被列入需实行核准管理的投资项目目录,属于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的主管部门备案程序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备案机关备案号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浙江宁波杭宁波杭州湾新区
2204-330252-07-02-157866
电磁扁线项目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广东肇庆四四会市发展和改
2107-441284-04-01-478910
效散热铜管项目会市革局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广东肇庆四四会市发展和改
2108-441284-04-01-163621
材项目会市革局
补充流动资金---
7-1-15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
管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均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行人已聘请编制单位就本次募投项目按照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
(1)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和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21号),除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的项目以外,按项目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经查阅《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宁波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清单,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部、浙江省
生态环境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7-1-15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2)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规定由国务院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查阅《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不属
于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3、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审批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书已取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批准机关环评批复文号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浙江宁波杭州湾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
甬新环建[2022]48号用电磁扁线项目新区环境局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
广东肇庆四会市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环建[2022]12号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
广东肇庆四会市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环建[2022]14号棒材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申请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节能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的能源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能耗种类
1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电力、新鲜水
2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电力、柴油、压缩空气、氮气、水
3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电力、天然气、柴油、水
7-1-16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上表,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新鲜水、天然气、柴油和氮气,均未以煤炭作为原料或燃料,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不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关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的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
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波慈溪
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发布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甬政告〔2019〕1号),宁波慈溪的禁燃区划定范围为:高速连接线外200米—南三环线外200米—西外环线外200米(往北延伸到宗庵公路)—中横线外200米围绕的封闭区域。募投项目未处于慈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本次募投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四府[2018]7号)》,四会市东城街道全辖区范围均为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包括:(一)煤炭及其制品。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上述项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不涉及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综上,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未处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处于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不涉及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7-1-16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行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行业中,“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适用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行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行业中,“有轧制或者退火工序的”适用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本次募投项目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后续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条规定,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
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发行人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要求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预计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1-16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
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经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业类别。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当中,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预计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
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生产的产品为
电磁扁线,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铜管,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铜合金棒材。
经对比《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项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项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上述产品均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7-1-16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一)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本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环保措施和处
理能力情况如下:
产生量削减量外排量类别产生环节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t/a) (t/a) (t/a)
收集后经除尘系统处理,熔化保温废气颗粒物2119.751.25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油品挥发废气油雾少量无组织在车间内逸散/少量
挥发性有机物896.25860.7635.49
废气二甲苯165收集后经三级催化燃烧158.476.53
漆包及固化废气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高氮氧化物94.02空排放79.9214.10
氨0.43/0.43
平顺润滑废气挥发性有机物5无组织在车间内逸散/5废水量168001680
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员工生活 COD 0.588 0.521 0.067污水政污水管网
氨氮0.05880.0540.0048
生产废水量360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0360纯水设备、挤压
废水 COD 0.18 水管网 0.166 0.014
油漆储存、废气催化燃烧处
理、挤压、油品储存、溶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
油储存、乳化液处理、除尘危险废物384.30384.300全处置
系统、模具擦拭、废气处理固废
、废气 SCR脱硝装置
熔化、挤压一般固废859.04综合利用859.040员工生活生活垃圾21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10
本项目的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和金额情况如下:
类别处理设施投资金额(万元)
收集系统+除尘系统60
废气治理催化燃烧系统(设备自带)/
SCR 脱硝系统 200
7-1-16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车间排风系统、排气筒50废水治理废乳化液处理装置70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已建的危废仓库0
噪声防治隔声、降噪措施20
合计/400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为4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
(二)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本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环保措施和处
理能力情况如下:
类污染物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产生环节环保措施
别 称 (t/a) (t/a) (t/a)
熔化炉除加料时均为全封闭,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柜,将熔化炉池口全包围,只留一面活动炉罩门用于投料,水平连铸炉顶部设风管抽吸,集气效率可达到烟尘315.4309.0926.308(排气筒1#)95%以上;熔化废气经收集后先经旋风除尘,去除大粒径烟尘同时降低烟气温度,然后再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烟尘的去除效率可以达到98%
油雾1.243盘拉机油雾废气产生部分设置外部型1.1180.124集气罩,集气效率40%;在线退火设备整体密闭,只留铜管进出口,进出盘拉机、在线口处设置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
退火(排气筒接,集气效率95%;盘拉、在线退火
2#) TVOC 0.523 工序产生的油雾废气分别经过静电式 0.470 0.052
废油雾净化系统、静电式油雾净化+活性气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汇合由1条23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型加工室整体密闭只留铜管进出口,设备有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成型机(排气油雾21.204接,集气效率可达到95%;成型工序19.0842.120筒3#)产生的油雾废气经过静电式油雾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条23米高排气筒排放
油雾2.791成品退火炉整体密闭,仅留成品进出2.5120.279口,且进出口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退火炉(排气可达到95%;成品退火产生的油雾废筒 4#) TVOC 3.423 气经过静电式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 3.081 0.342系统处理后由1条23米高排气筒排放
备用柴油发 SO2 0.00041 0 0.00041
使用柴油含硫率≤0.001%
电机排气筒 NOx 0.06217 0 0.06217
7-1-16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类污染物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产生环节环保措施
别 称 (t/a) (t/a) (t/a)
烟尘0.0173400.01734
颗粒物16.600016.600铣面铜屑预处理废气经等离子工业油
铜管车间油雾3.671烟净化机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0.6752.996排放
TVOC 1.843 0.675 1.168水量650废乳化液在厂内进行“隔油+预过滤+97.5552.5低温蒸发+陶瓷膜过滤”减量化处理,CODcr 19.5 其中减量浓缩的废浓缩液作为危险废 19.334 0.166
BOD 4.875 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减量化处理过废乳化液 5 4.792 0.083程的过滤水和冷凝水再经“电催化氧SS 2.275 化系统(电化学法)+混凝沉淀”处理 2.247 0.028后排入四会新江污水处理厂处理作进
废石油类18.8518.8420.008一步处理水水量630006300
CODcr 1.575 0.315 1.26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
生活污水 BOD5 0.819 政污水管网汇入四会市新江污水处理 0.189 0.63厂进行处理
SS 0.945 0 0.945
氨氮0.12600.126
厂内统一收集妥善暂存,交资源公司铜熔化铜渣4064060处置
废乳化液采用隔油+预过滤+低温蒸发
铣面、行轧制废乳化液
97.5+陶瓷膜过滤减量化处理后,浓缩液交97.50
过程浓缩液有资质单位处置
盘拉、成型、
油雾净化、清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废润滑油28.50628.5060洗剂回收处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理
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清洗工序废清洗剂9.4049.4040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润滑油过滤废过滤纸10100固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盘拉过程吸废含油棉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770油球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双联拉、盘拉废含油抹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
0.10.10
等加工过程布和手套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液压站,齿轮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废设备油48.9648.960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熔化废气除熔化废气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
322.372322.3720
尘集尘灰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油雾废气净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废活性炭15.615.60化系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水混凝沉混凝沉淀厂内统一收集,危废仓库妥善暂存,
2.252.250
淀处理过程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熔化炉维护废耐火材11厂内统一收集,一般废物暂存场所妥110
7-1-16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类污染物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产生环节环保措施
别 称 (t/a) (t/a) (t/a)
料善暂存,交资源公司处置日常生活生活垃圾41.25暂存生活垃圾收集桶,交环卫部门41.250本项目的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和金额如下:
类别环保设施投资金额(万元)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20废水治理废乳化液处理设施200事故应急池20熔化炉废气处理设施400废气处理油雾废气处理设施350铣面铜屑预处理废气处理措施30
噪声防治噪声、振动治理设施50
固废处置固废分类暂存点、危险废物处置费用250合计1320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为132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本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环保措施和处
理能力情况如下:
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类别产生环节环保措施
名称 (t/a) (t/a) (t/a)
颗粒物248.097熔化炉采用全罩式集气罩247.8480.249柜,将熔化炉池口全包围,铅及其化合物13.45879集气罩柜顶部连接管道抽13.445310.01348排,收集效率99%;采用“风工频熔炉
冷+多管旋风除尘+脉冲布五氧化二磷5.655袋除尘+脉冲滤筒除尘”处05.655理措施,处理效果达到废气
99.9%
破碎、滚筒
粉尘2.520布袋除尘系统2.470.050筛分设备
在线滚筒、
磁选、直排
粉尘3.425布袋除尘系统3.3560.069筛和比重筛
7-1-16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类别产生环节环保措施
名称 (t/a) (t/a) (t/a)
SO2 0.00041 0 0.00041备用柴油
发电机 NOx 0.06217 使用柴油含硫率≤0.001% 0 0.06217排气筒
烟尘0.0173400.01734
颗粒物3.1672.2170.95
铜棒车间铅及其化合物0.13595/0.095160.04078
五氧化二磷0.05700.057水量630006300
CODcr 1.575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0.315 1.26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
生活污水 BOD5 0.819 0.189 0.63入四会市新江污水处理厂
SS 0.945 进行处理 0 0.945
氨氮0.12600.126水量891008910
CODcr 4.455 1.782 2.673
BOD5 1.337 熔铸车间盥洗废水经收集 0.535 0.802后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排
熔铸车间 SS 2.673 1.604 1.069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四会
废水 盥洗废水 LAS 0.134 市新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0.094 0.04
铜0.000465理0.0004090.000056
锌0.0068850.0060590.000826
铅0.0000950.000095/水量705107051
CODcr 0.705 0.07 0.635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采用混
SS 1.410 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0.564 0.846初期雨水
铜0.0000509水管网汇入四会市新江污0.0000509/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锌0.00075400.0003020.000452
铅0.00001040.0000104/液压油更
废液压油1.5交有资质单位处置1.50换筛选处理后的铜熔化1050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置10500铜渣熔化废气熔化废气集尘
固废249.585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49.5850除尘灰熔化废气废旧除尘布袋处理系统5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0和滤筒维护熔化炉维废耐火材料9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置90
7-1-168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类别产生环节环保措施
名称 (t/a) (t/a) (t/a)护废水混凝
沉淀处理混凝沉淀污泥1.75交有资质单位处置1.750过程
日常生活生活垃圾41.25交环卫部门41.250
本项目的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和金额如下:
类别环保设施投资金额(万元)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10熔铸车间盥洗废水混凝沉淀20废水治理初期雨水混凝沉淀20事故应急池20熔化废气处理系统450废气处理铜渣筛选废气处理系统50
噪声防治噪声、振动治理设施60
固废处置固废分类暂存点、危险废物处置费用220合计850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为85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计划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发行人自有资金,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十、申请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
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拥有宁波江北、杭州湾新区、江苏常州、广东四会、重庆江津及内蒙古包头六大国内生产基地。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江北区生产基地子公司,在江北区域内未受到生态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7-1-169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保守法证明》,报告期内,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其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未因环境违法而受到其行政处罚。
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出具的《关于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保部门证明》,报告期内,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而受到其行政处罚。
此外,内蒙古包头基地目前尚处在土建施工阶段,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无实际营运期排污产生,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开信息网站以及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网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十一、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对比分析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查阅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等
7-1-170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规范性文件,分析本次募投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行业,查阅行业相关政策,分析本次募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查阅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关于能源消费双控的具体要求,确认本次募投项
目的能耗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及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确认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是否使用煤炭类能源;
4、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文件,并结合国家及各地关于企
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规定,确认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环保部
门的确认文件等资料,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确认是否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和节能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主
要能源耗用;
6、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发行人募投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
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是否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7、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分类许可管理名录(2019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获取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发行人已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等文件,确认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及是否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分析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8、查阅《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对照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
7-1-17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生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了解本
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以及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确认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0、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开信息网
站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网站,取得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
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3、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4、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主管部门备案程序,且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
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新鲜水、天然气、柴油和氮气,均未以煤炭作为原料或燃料,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不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关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的规定;
7-1-17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6、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未处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年
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和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处于高
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不涉及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7、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中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业类别。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当中,现阶段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预计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均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本次募投项目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计划来源于本次
募集资金和发行人自有资金,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导致
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7-1-17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发行人签章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7-1-17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为丰李金龙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7-1-175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首席执行官:
崔洪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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