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45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830188.68元(不含税),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2049528.2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5120283.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和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金铜转债”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金铜转债”)
募集资金余额42891.16(注1)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投入进度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
40000.0023448.5358.62%
电磁扁线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
334.98334.98已变更(注2)
效散热铜管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
3358.733358.73已变更(注3)
材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
32171.8629243.5790.90%
生产项目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
13441.272142.2815.94%
导体项目
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
13200.001261.109.55%
造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2012.0342018.55100.02%(注4)
合计144518.87101807.73-
注1: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2000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2: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注3: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变更为“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全部用于新项目“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金额大于投资金额,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
注5:上表数据未经审计,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暂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发表了意见,符合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为丰石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