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田股份
股票代码:601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陆小咪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城城西西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楼国强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城城西西路1号
一致行动人一:楼城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城城西西路1号
一致行动人二:楼静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城城西西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股份调整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在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六节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一致行动人声明..............................................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3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金田股份、上
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金田投资指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陆小咪、楼国强
一致行动人指楼城、楼静静系陆小咪、楼国强夫妇之子女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的楼国强先生、陆小咪女士与其子楼城和
其女楼静静签署了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小咪女士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国强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
19.9594%的股权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
8.2018%的股权赠与给其女楼静静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指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陆小咪女士、楼国强先生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楼城先生持有金田投资70.7456%的股权,楼静静女士持有金田投资8.2018%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楼国强、陆小咪、楼城调整为楼国强、楼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持有公司24.49%的股权。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公司章程》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格式准则第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陆小咪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051959********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城城西西路1号
通讯方式0574-8759799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姓名楼国强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051957********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城城西西路1号
通讯方式0574-8759799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51、楼城先生,身份证号码3302051988********,系陆小咪、楼国强夫妇之子,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直接持有金田股份28450093股股份。
2、楼静静女士,身份证号码3302051982********,系陆小咪、楼国强夫妇之女,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直接持有金田股份28250000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小咪女士: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妙山中学,初中学历。1984年1月至1987年12月在宁波市妙山酒厂任出纳;
1988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公司及其前身任车间操作工、总务采购、采购
科科长、采购部顾问;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在金田投资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2月退休。
楼国强先生: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经济师;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党员”、“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9年十大风云甬商最佳商业成就奖”、“2015年度宁波市卓越企业家”、
“宁波慈善奖个人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自1986年10月起至2023年4月,在公司及其前身单位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曾任金田投资董事长;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
(二)一致行动人
楼城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本科学历,曾荣获“第十四届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2021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历任公司秘书、总裁助理等职,于2017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总经理,于2023年4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于
2023年5月以来担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楼静静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年12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裁助理等。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持股5%以上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田投资、金田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超过5%的情况。
7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从长远规划考虑,将公司实际控制权在家族内部进行调整,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楼国强、陆小咪、楼城调整为楼国强、楼城。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
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披露义务。
8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金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423284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49%,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楼国强直接持有公司18.63%的股份,楼城直接持有公司
1.65%的股份,楼国强、陆小咪夫妇合计持有金田投资78.95%的股权,金田投
资持有公司24.49%的股份;楼国强、陆小咪夫妇及其子楼城共同控制公司
44.7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国强、陆小咪与其子楼城和其女楼静静签署了协议,陆小咪同意将其持有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157.925万元)无偿赠与给楼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楼国强同意将其持有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455.075万元)无偿赠与给楼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楼国
强同意将其持有金田投资8.2018%的股权(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87.000万元)
无偿赠与给楼静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后,陆小咪、楼国强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楼城持有金田投资70.7456%的股权,楼静静持有的金田投资8.2018%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成员由楼国强、陆小咪、楼城调整为楼国强、楼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的股权结构调整行为,不涉及金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9变更前:
变更后:
二、本次权益变动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国强、陆小咪与其子楼城和其女楼静静签署了协议,陆小咪同意将其持有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出资额合计
10人民币1157.925万元)无偿赠与给楼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楼国强同意将其持有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455.075万元)无偿赠与给楼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楼国
强同意将其持有金田投资8.2018%的股权(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87.000万元)
无偿赠与给楼静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025年11月27日,金田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等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田投资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23284500股股份亦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田投资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金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计划自2024年11月23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11月3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1343259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增持金额合计为89479444.4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其中:楼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345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20%,对应增持金额为19907048.40元(不含交易费用);楼静静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9%,对应增持金额为190792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金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票 67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9%,对应增持金额为504931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除上述增持计划以外,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上交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2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3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
(三)金田投资股东会决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六)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小咪年月日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楼国强年月日
16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楼城年月日
17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楼静静年月日
18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有限公司城西西路1号股票简称金田股份股票代码601609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陆小咪、楼国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减少□有□无□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持股数量:楼国强直接持有公司322115500股;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持有公司423284500股股份,楼国强、陆小咪夫妇合计持有金田投资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78.95%的股权;
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楼国强直接持有公司18.63%股权;金田投资持有公司24.49%股权,楼国强、陆小咪夫妇合计持有金田投资78.95%的股权。
变动种类: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金田投资的股份
变动数量:不再通过金田投资控制上市公司423284500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减少其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的股权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但将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子楼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8450093股,本次受让取得金田投资70.7456%股权。
时间:协议签订之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小咪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金田投资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50.7862%的股权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国强先生拟
及方式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8.2018%的股权赠与给其女楼静静女士。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19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是□否□情况20(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小咪年月日21(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楼国强年月日22(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楼城年月日23(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楼静静年月日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