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证券简称:金田股份公告编号:2025-127
债券代码:113046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的基本情况:为深化落实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战略发展规划,加强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探索,推进公司“十五五”战略期的产品升级,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与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嘉兴金田华睿
超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提示:本次基金设立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
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1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加强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探索,推进公司“十五五”战略期的产品升级,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以新材料行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次投资募资规模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上述合伙主体认缴出资金额及认缴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认缴出资比例(万元)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2370079%(有限合伙)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20%
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1%
合计30000100%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嘉兴金田华睿超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私募基金名称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6000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2□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基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其他:主要投资于以新材料行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91330000MA27U01X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32271
备案时间2016-07-15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宗佩民伙人
成立日期2015-12-24
注册资本/出资额10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注册地址
101-1-288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主要办公地址
厦 A座 19 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宗佩民持股79%、寿志萍11%、曹志为5%、方银军5%
3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是否有关联关系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科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3780.6246734.74
负债总额7267.294837.59
所有者权益总额46513.3341897.15
资产负债率13.51%10.35%
科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5875.188896.58
净利润4854.185392.59
注:以上数据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未经审计。
3、其他基本情况
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投资”)成立于2015年,中基协创投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基协“白名单”企业,浙江省创投行业协会和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连续多年入选“清科中国创业投资 50GP榜单”“投中中国创业投资 TOP50 榜单”“融资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 TOP50榜单”、科创日报“十佳硬科技投资机构榜单”。华睿投资专注硬科技行业,长
4期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深耕浙江区域,深度研究,精准投资,不懈追求专
业、稳健、独特、优秀。
华睿投资累计管理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过百亿,投资案例250余项,在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数字技术等产业链布局丰富。华睿投资是国内优秀的新材料投资机构之一,先后投资出水晶光电(002273)、康盛股
份(002418)、中欣氟材(002915)、赞宇科技(002637)、新化股份(603867)、聚和材料(688503)等一批优秀新材料企业。
华睿投资董事长宗佩民,拥有三十多年的投资经验,主导投资了浙富股份、水晶光电、雷赛科技等近200个项目,成绩斐然,持续荣获福布斯“中国最佳创业投资人 50 强”、清科、投中、融中“中国创业投资人 TOP50”“中国年度创投人物”、“长三角区域基业长青创业投资人物”等称号。
(二)有限合伙人
1、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30483MAG0U1FY6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10-1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4楼41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桐乡市同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3700万元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主营业务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桐乡市同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4219%
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8.9451%主要股东
桐乡市融杭云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3165%
桐乡市相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3165%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5□无
2、其他基本情况
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桐乡市财政局间接控制。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一)名称:嘉兴金田华睿超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四)基金管理人名称: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出资情况:详见本公告“一、合作情况概述”
该基金尚未注册,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进度,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协议主体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人:桐乡市金信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伙目的
通过从事对以长三角为重点区域、符合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以新材料行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
(三)合伙期限
无论合伙企业在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登记并公示的工商信息中以“合伙期限”
字样载明的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如何,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为8年(不含延长期),自首次交割日起算。
(四)缴付出资
6(1)有限合伙人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通知的时间缴付出资。执行事
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
(2)各方合伙人出资在投资期内分4期进行实缴,每期出资比例为各合伙
人认缴出资额的25﹪。除首期出资外,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出资中可投实缴出资金额的80%已用于项目投资(以项目实际交割金额为准)后再启动下一期出资。
否则,有限合伙人有权拒绝出资,且不构成违约。
(五)利益分配及亏损承担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的项目投资退出收入,收回后直接转入银行托管账户,并在取得后30日内进行分配,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项目投资。其它应由合伙人共同分配的合伙企业收入,单笔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在收到30日内进行分配,单笔或累计低于500万元的,可与其它项目分配时一并分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现金分配条款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收入在预留应付的合伙企业的合理费用后,按以下顺序分配:
(1)首先向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2)仍有剩余的,向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
实现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按照年化6%计算的基准收益;
(3)若按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将剩余收益的20%用于向普通合伙人
支付业绩报酬,80%按分配时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
但对于违约合伙人,在进行分配时,可首先执行违约合伙人条款,因执行违约合伙人条款被扣除的金额,视为对该合伙人的分配。
2、实物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量以现金进行分配,不得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实物分配。
3、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由合伙人按依照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担亏损,但有限
7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六)投资决策委员会
1、合伙企业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5人,由基金管理
人委派3名,由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1名,出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有限合伙人共同提名1名,并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2、除本协议特殊约定的审议事项外,投决会审议事项经三分之二票或以上票数同意通过。
3、投资方案和退出方案涉及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关联人回避的原则,与该
等投资方案、退出方案有关联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参加投票且不计入表决基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有表决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全体一致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后,提交合伙人会议最终审议。
4、在投资过程中,管理团队在项目投资的开发、审慎调查、投资条款谈判、项目投资管理等环节,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通报。
5、管理人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有关人员参
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提前送达有关项目的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或项目建议书、投资协议关键条款(如有)。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方为有效。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并提交书面意见。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向合伙企业所在地所对应的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除非法院另有裁判,诉讼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八)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
8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基金形式开展产业投资,能够为公司储备和培育具备良好成长性的项目,加强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探索,推进公司“十五五”战略期的产品升级,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基金设立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
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针对主要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尽最大可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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