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核建
股票代码:601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中国核建、上市公司、指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达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15号准则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本报告书指报告书》
2026年1月7日至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中国核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7866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6%,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触及10%的权益变动。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45A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
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经营范围
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9年4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86(10)63080000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8.0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
主要股东 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12.82%;Oversea Lucky Investment Limited 持股
4.999%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董事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地区居留权
张卫东男中国北京否董事长、执行董事
宋卫刚男中国北京否执行董事、总裁
赵立民男中国北京否执行董事、副总裁曾天明男中国北京否非执行董事张忠民女中国北京否非执行董事陆正飞男中国北京否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志权男中国香港香港否独立非执行董事汪昌云男中国北京否独立非执行董事孙茂松男中国北京否独立非执行董事史翠君女中国北京否独立非执行董事凌敢男中国北京否党委副书记李洪江男中国北京否副总裁酒正超男中国北京否总裁助理王正民男中国北京否总裁助理罗振宏男中国北京否首席风险官艾久超男中国北京否董事会秘书杨英勋男中国北京否首席财务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信达直接持有 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股本(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8779.9921.16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76749.8015.51
6公司名称公司股本(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45837.4714.39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19201.899.37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535181.068.59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32201.747.8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23210.147.20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之目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国核建股票,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触及1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因公司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1383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9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13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持股比例触及10%刻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因公司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1383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1月7日至1月9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国核建
78666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6%。减持完成后,中国信达持有公司
股份301383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股30925000010.2630138340010.0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其中:无限股份有限
售条件流30925000010.2630138340010.00公司通股份有限售条
0000
件股份
8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上海市青浦区西虹桥商务上市公司名称公司在地区蟠龙路500号股票简称中国核建股票代码6016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信息披露义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名称限公司务人注册地号院1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数量变化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务人是否为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309250000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10.26%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A 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7866600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0.26%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持股数量:301383400股
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2026年1月7日至1月9日
14有权益的股份变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是□否√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
日期: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