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5-06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569221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4.500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因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樊元峰先生主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现场及通讯出席7人,董事长张传卫先生、董事张启应
先生、董事张瑞先生、董事张超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首席风控官刘建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55921868 99.8954 822678 0.0859 177600 0.018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42249375 98.4666 14455571 1.5106 217200 0.022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42210175 98.4625 14493171 1.5145 218800 0.0230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942257475 98.4675 14445071 1.5095 219600 0.023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13819435 95.4956 42929911 4.4862 172800 0.0182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13836735 95.4975 42913211 4.4845 172200 0.0180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13834735 95.4972 42904111 4.4835 183300 0.0193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55663690 99.8684 1010978 0.1056 247478 0.0260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55650912 99.8671 1016456 0.1062 254778 0.026710、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55792012 99.8818 883734 0.0923 246400 0.025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1关于变更56579777099.82358226780.14511776000.0314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55212527797.4112144555712.55032172000.038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55208607797.4043144931712.55702188000.0387《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4关于提请55213337797.4127144450712.54852196000.0388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5关于《公52369533792.3954429299117.57411728000.0305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52371263792.3984429132117.57111722000.0305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52371063792.3981429041117.56951833000.0324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聘任56566791499.80068837340.15592464000.0435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案:议案2、3、4、8、9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3、4、5、6、
7、10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4、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利民、樊元峰等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雨翔、蔡腾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