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6-05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期预计额是否有反本次担保金额)度内担保
Ming Yang Renewable 50000000 日元,折合人Energy Japan Company 民币约为 212.23 万元(以
0是否Limited(以下简称“日 合同签署日人民币汇率中本明阳”)间价折算,下同)*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75896.25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4.2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注:上述担保余额和担保总额均不包括尚未触发担保责任的履约担保涉及的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明阳分别(1)与日本公司Karatsu Wind GK就 Karatsu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签署了《EarlyWorks Agreement》(以下简称“《EWA 协议 1》”),协议金额为 25000000 日
元;(2)与日本公司 GK NWE-12 Investment 就 Shimane 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签署了《Early Works Agreement》(以下简称“《EWA 协议 2》”,协议金额为
25000000 日元。根据上述《EWA 协议 1》与《EWA 协议 2》,日本明阳为客户提
供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客户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并网许可申请、风场认证及施工许可等。
公司就上述《EWA 协议 1》和《EWA 协议 2》所涵盖的履约义务提供无条件
且绝对的担保,分别为日本明阳提供25000000日元的担保,两项担保共计50000000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12.23万元(以合同签署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如果因被担保方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责任,导致上述担保金额无法覆盖相应赔偿责任时,则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下同)。
保证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日本明阳根据合同履行、完成和解除所有上述义务和责任之日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日本明阳与 Mingyang Smart Energy Philippin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菲律宾明阳”)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从2026年度对菲律宾明阳的担保预计额度中向日本明阳调剂人民币212.23万元。调剂后菲律宾明阳的担保预计额度从人民币14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13787.77万元;日本明阳的担保预计额度调整为
人民币212.23万元,并全部用于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Ming Yang Renewable Energy Japan Company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100%全资持有法定代表人叶凡
注册号码0105-01-050024成立时间2023年2月15日
H1O Hatchobori Room 404 Hatchobori 2-3-9 Chuo-注册地
ku Tokyo 104-0032注册资本1千万日元公司类型一般企业
能源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能源项目的开发,能源行业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发电站的运营管理,能源事业投资等。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未审数)(未审数)
资产总额577.42555.84主要财务指标(人民负债总额467.81438.41币,万元)资产净额109.6117.43
营业收入49.31215.18
净利润-3.58-67.5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就日本明阳与 Karatsu Wind GK 和 GK NWE-12 Investment 签订的《EWA协议 1》和《EWA 协议 2》所涵盖的履约义务提供无条件且绝对的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25000000日元,如果因被担保方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责任,导致上述担保金额无法覆盖相应赔偿责任时,则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两项担保合计折合人民币约212.23万元。保证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日本明阳根据合同履行、完成和解除所有上述义务和责任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日本明阳的项目开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日本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日本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项目开发需要,日本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75896.25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且不包括尚未触发担保责任的履约担保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28%;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8913.5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94%。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