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6-04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5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9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61310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1.7629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无表决权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现场及通讯列席9人,董事张启应先生、董事张瑞先生
因公务未出席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首席财务官房猛先生、首席
风控官刘建军先生、副总裁王冬冬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3489375 99.6149 2197078 0.3202 444578 0.0649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3238975 99.5784 2515456 0.3666 376600 0.0550
3、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11464474 97.1738 2710256 2.3627 531500 0.4635
4、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2010475 99.3994 2691456 0.3922 1429100 0.208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10240474 96.4974 2559578 2.2404 1441778 1.2622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53969064 95.3125 30853689 4.4967 1308278 0.1908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64446107 96.8395 19984446 2.9126 1700478 0.247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票数票数比例(%)票数
(%)(%)号
2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29265047799.021425154560.85113766000.1275案
3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
11100007497.162327102562.37235315000.4654
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
29142197798.605726914560.910614291000.4837
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11024047496.497425595782.240414417781.2622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6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26338056689.11763085368910.439613082780.4428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案:议案6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3、4、5、6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关联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Keycorp
Limited对议案 3 进行了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刘建军、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海瑞悦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Keycorp Limited 对议案 5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雨翔、郭子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