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5-05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948638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1.6143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无表决权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因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葛长新先生已离任副董事长职位,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樊元峰先生主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及通讯出席4人;董事长张传卫先生、董事张启应先
生、董事张瑞先生、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2人;监事成永峰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首席财务官房猛先生、副
总裁易菱娜女士、副总裁叶凡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41952124 94.0871 52762977 5.8962 148700 0.0167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92463267 99.7317 2250234 0.2514 150300 0.0169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70443264 97.2710 24270237 2.7121 150300 0.0169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870411564 97.2674 24276137 2.7128 176100 0.0198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70378264 97.2637 24307337 2.7163 178200 0.020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70407564 97.2670 24274037 2.7125 182200 0.0205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70400042 97.2662 24285059 2.7138 178700 0.0200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70421964 97.2686 24262137 2.7112 179700 0.020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9.01张超83819795793.6676是
9.02林茂亮88503967398.9021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9.00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张超44807385988.7732是
9.02林茂亮49491557598.0536是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案:议案1、2、3、5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雨翔、蔡腾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