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確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人员,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5、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开市起停牌。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