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6-01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长期发展战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含)的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3月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