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15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阳智能 601615 不适用
GDR MING YANG SMART ENERGY伦敦证券交易所 GROUP LIMITED MYSE 不适用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姓名王成奎郑洁珊
电话(0760)28138459(0760)28138459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电子信箱 wangchengkui@mywind.com.cn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90821596216.7886794501247.32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215028079.9926237473763.09-0.09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17142772772.8311796061810.4945.33
利润总额659392213.55714076739.85-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927083.45660656517.92-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5348571.24555833961.58-12.6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3406680.77-4553061557.6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32.39减少0.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29-6.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29-6.90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881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股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数量的股份数量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 境外法人 6.91 157062475 无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 境外法人 5.26 119470011 质押 114000000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113591612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3.0168395254无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境内非国有法人2.2350640000质押50640000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KEYCORPLIMITED 境外法人 1.97 44683336 质押 8390000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136647003无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1.6136637307无
红-个人分红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境内非国有法人1.5835820000质押35820000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
其他1.2829021683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的方式,将股票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并独立登记为股东账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明阳新能源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051612股。
(2)上述股东中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KEYCORPLIMITED、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