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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公司秘書變更與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聯席公司秘書變更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由於本公司的現有公司秘書服務供應商的合約到期,伍秀薇女士(「伍女士」)已辭任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聯席公司秘書」),自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
常琦先生(「常先生」)仍為其中一名聯席公司秘書。
伍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亦無與彼辭任有關的事宜需提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本公司股東垂注。
董事會並宣佈,朱璧敏女士(「朱女士」)已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自
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
常先生與朱女士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常琦先生,1974年9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現任本公司副總經濟師、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聯席公司秘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所規定的本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常先生歷任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法律部業務科副經理,中國五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中國五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國金信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五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秘書部副總經理兼中國金信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五–1–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秘書部常務副總經理兼中拓工程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國五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
董事會秘書,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任中國五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2018年8月至2025年3月任中國五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25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總經濟師,202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2026年2月起,任本公司總法律顧問。常先生大學畢業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在職就讀於北京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研究生班,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是國際商務師。就其歷任董事會秘書職位,常先生的主要職責包括:(i)組織董事會、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和股東會,審議有關通知、議程和會議記錄,並監督會議記錄的保存;(ii)制定及檢討公司有關企業管治及內部控制
的內部規則及程序;(iii)參加與管理人員和員工合規相關的內部培訓;
及 (iv)管理公司信息的披露。
朱女士為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助理經理。朱女士在公司秘書領域有逾7年的經驗。朱女士為特許秘書、特許企業管治人員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朱女士於2018年7月在香港樹仁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榮譽)學士-企業管治學位。
–2–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
因應上述聯席公司秘書變更,本公司就常先生擔任聯席公司秘書的資格事宜向聯交所申請,而聯交所已向本公司授予新豁免(「新豁免」),自朱女士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的生效日期(即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8年4月15日期間(「新豁免期」),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的規定,惟須符合以下條件:
(i) 常先生須於新豁免期內得到朱女士協助以履行其聯席公司秘書職責,並取得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相關經驗(「相關經驗」);及
(ii) 倘本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新豁免可被撤銷。
於新豁免期結束前,本公司須證明並尋求聯交所確認常先生於新豁免期內受益於朱女士的協助,已取得相關經驗,並能夠履行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公司秘書職責,因此毋須取得進一步豁免。若本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撤回或更改新豁免。
董事會謹此感謝伍女士於任期內對本公司所作的寶貴貢獻,並歡迎朱女士履新。
承董事會命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常琦聯席公司秘書北京,中國
2026年3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建光先生及白小虎先生;
非執行董事:郎加先生及閆愛中先生(職工代表董事);以及獨立非執行
董事:劉力先生、吳嘉寧先生及周國萍女士。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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