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13039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
1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按照《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5.60万股,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3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赵继伟先生、杨宁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后,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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